自创的神话 发表于 2016-10-25 20:06:44

冷暖参半 发表于 2016-10-25 20:03
拍两砖啊 神话兄

{:5_140:}无砖可扔啊

冷暖参半 发表于 2016-10-25 20:09:08

自创的神话 发表于 2016-10-25 20:06
无砖可扔啊

。。。你这话我没法接。。。
但感觉绝对不是夸奖{:5_118:}

自创的神话 发表于 2016-10-25 20:12:29

扔块可能不叫砖的砖吧,纯属个人见解。“他在树下坐了两天没动一下,直到他身上蚊蝇渐多我们才敢分食了他。这棵古树怕是已有上百年,抑且老藤缠绕粗壮异常,愈发显得他身形消瘦,但对于我们来说已经足够饱餐几天了。”这前一句主语是“他”第二句没有任何转折救变成了“树”,稍稍有点儿别扭啊。

自创的神话 发表于 2016-10-25 20:18:18

冷暖参半 发表于 2016-10-25 20:09
。。。你这话我没法接。。。
但感觉绝对不是夸奖

天地良心,你这篇写的确实不错,额,对话上,尤其是那人被人救醒了之后说的那个什么江湖之人远庙堂之类的,有点儿情绪上接不上啊。我感觉应该直接加料表示他跟那女人的感情。或者来个心理描写或者形象描写之类的,表达一下悲切的心情。老婆死了吐口血就聊别的,有点儿扯了。那俩货也是没眼力见儿,人家老婆还有未出生的孩子都死了,谈什么肃清朝纲,是不是有点儿不太讲情理了?

冷暖参半 发表于 2016-10-25 22:44:26

自创的神话 发表于 2016-10-25 20:18
天地良心,你这篇写的确实不错,额,对话上,尤其是那人被人救醒了之后说的那个什么江湖之人远庙堂之类的 ...

我写的时候的想法本来打算稍微严肃一点,但后来跑偏了。。。
以一只乌鸦的视角来看人,所以计划尽量少写人物的对话,和心理活动,把情绪隐藏在行为上。但因为功力不够,所以感觉还是差了太多。悲戚的人物故事和乌鸦的搞笑为的是形成反差来达到一种效果,啥效果我也不知道。但我心里其实有个个人看法藏在里面了,不知道谁能与我同感

背着棺材上路 发表于 2016-10-26 12:04:33

砖来啦!
首先,庄子庄大爷会爬起来吃炖萝卜。“予恶乎之悦生之非惑邪?哈哈,好一个悦生之非惑邪!”知啊不是之啊。另外就是这位侠士肯定看过《倚天屠龙记》,把张无忌原原本本的话说了出来。因为,生死修短,岂能强求?这句是金庸自己加的,庄子没说过啊啊啊啊啊啊啊!
其次,纠正个说法,狄人是古族,大约是先秦之前的称呼,按公元算法的话,公元初就都搞蛋了。后面胡人、匈奴、鲜卑等等民族是狄人的后代。看你小说中有苏轼的词,起码是宋朝后了,但肯定不是元朝(还有一证,蒙古族就是采用的天葬,如果是元朝,不用游历。),蒙古族也算狄人后代,既然那些人是为朝廷服务的,也就不会用如此称呼,这是种蔑称。虽然小说架空了年代,但是这些细节还是要注意。
再次,还是纠正东西,乌鸦是吃腐肉,顾名思义腐烂的肉。为什么不吃生肉?因为体内缺种消化酶,吃了会不消化。开头那地,那个妇人那个孩子,孩子还会胎动,活的,妇人没死多久。按其天性来说,去吃这刚死的。。。可能性不大
时间问题,先扔半块,后面再补上。{:6_157:}

冷暖参半 发表于 2016-10-27 19:26:52

背着棺材上路 发表于 2016-10-26 12:04
砖来啦!
首先,庄子庄大爷会爬起来吃炖萝卜。“予恶乎之悦生之非惑邪?哈哈,好一个悦生之非惑邪!”知啊 ...

多谢棺材兄{这么称呼不太好,但你的名字真的不知道怎么称呼才亲切{:5_119:}}
确实是知而不是之,因为这句话太拗口,想起了这个却忘了原句怎么说的,所以用了下度娘直接复制来的。在构思里其实是男人边饮边读书,所以跟前面陆游的红酥手之类的一样,引用了一下来表明一下主角的心态。因为写的仓促,好多地方没有斟酌好细节。多谢棺材兄指点。
其次,棺材兄连乌鸦缺少某种消化酶之类的都知道,居然我文中那么明显的年代痕迹没看出来,我这不是架空呀啊喂{:5_142:}之所以说狄人,就是这些人对草原民族的蔑称啊。他们这帮人本不是为朝廷服务的。其实这篇跟我第一期的有所关联,算是个先后顺序。

唐朝和尚 发表于 2016-10-27 23:56:18

哈哈,开头很震撼,后来发现是乌鸦视角……

背着棺材上路 发表于 2016-10-28 09:03:59

本帖最后由 背着棺材上路 于 2016-10-28 09:05 编辑

冷暖参半 发表于 2016-10-27 19:26
多谢棺材兄{这么称呼不太好,但你的名字真的不知道怎么称呼才亲切}
确实是知而不是之,因为这句 ...

你说的是徐有贞、曹吉祥吧。如果这些人名确实要合历史的话,确实有朝代,明朝中期左右。不过不用这两个名字其实也可以推出来,用了宋词,起码宋后,元不可能已经说过了,清也不大可能,因为乌鸦可是满族的神兽啊,帮助朝廷的拿来丢碎了也不会。剩宋明了,瞧这乌鸦一口京腔,就不大可能是宋了,因为不管南宋、北宋,大京城好像都不在其版图里。唯独是明。
和前篇有啥关系,不能以那篇为基准再到这篇哈。因为是乌鸦视角,所以看成独立的比较好,没必要硬是和前面那篇关联在一起。{:6_166:}

问个问题,那个茶马古道,是想写那条贸易路嘛?如果是的话。。。。以前好像不叫茶马古道。。好像当代才确定了这个名字。

不良于文 发表于 2016-10-28 16:23:41

唐朝和尚 发表于 2016-10-27 23:56
哈哈,开头很震撼,后来发现是乌鸦视角……

长缨来了,哈哈,欢迎~

萝卜这回快手哈,文还没看,看了再扔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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