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北孤鸿 发表于 2016-12-28 10:26:46

璀璨的误会



                                                         (一)

老墨离婚时,他们的楼房价值30万,因为女儿跟她妈,法院就把房子判给了前妻,判定前妻十五日内付给他十五万元钱。半个月后前妻拒不执行判决,说她没钱。没办法老墨就去找执行局强制执行。前妻接到执行局的电话后,领着十三岁的女儿到执行局又哭又闹,弄得执行局也无计可施。然后前妻又找到老墨,说她现在确实没钱,求他宽限几年,为了给孩子一个好的学习环境,等女儿考上大学后把房子卖了再给他钱。为了女儿着想,老墨只得让步。没有地方住,只好在狭窄的小店里栖身。小店虽然不挣钱,好在他是国企职工,每月的工资倒也使他衣食无忧。但是一个人生活实在太寂寞了,他想找个老伴,可是人家一听他说没房子,转身就走,谈了好几个都没成。有些好心人看他可怜,就劝他复婚。他听了就来气:“想让我回到那个人间地狱门都没有!我还想多活几年呢!如果摆在我的面前只有两条路,一条是复婚,一条是跳楼,我会毫不犹豫地立马从楼上跳下去!”吓得亲友们再也不敢劝他复婚了。
他每天屈身在小店里,圈子太小,想解决个人问题实在不易,于是有人给他出了个注意,让他到网上的单身群里去找。他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可以一试。就这样他进了一个叫做夕阳情的中老年单身群。群里虽然不到一百人,但是很活跃,经常组织聚餐,爬山,上歌厅……老墨老实厚道,大家都对他有好感,时间久了他也交上了几个异性朋友。可叹的是,她们一知道他没有楼房,谁也不愿意跟他处对象。有些女人明明自己有房子也不跟他处,竟然说“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的是你的……”还有一个更甚的胖女人,她家有两处楼房,却扬言说:“谁要想娶我,必须给我买一处楼房,而且房产证要写我的名……”女人怎么这样贪婪呢?他感觉现在的女人都疯了,不是男人不把她当人,她自己就把自己当成了商品。老墨不死心,总认为世间自有真情在,盼望着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女人出现在他的面前。她冰清玉洁,知书达理,即使其貌不扬,但是有一颗超凡脱俗的心……
苍天不负有心人。老墨盼望的那个人终于出现了。
一天,群里来了一个新朋友。她的网名叫冰清玉洁,非常活跃。她时常往群里发一些诗文和言论,其中的观点与众不同,句句都说在了老墨的心坎上。 什么“感情第一”呀,什么“钱财乃身外之物”呀,什么“爱情是两颗心灵撞击的火花”呀……他感到眼前一亮,就像发现了瑰宝。所以此后她一出现,他就主动跟她聊天,对诗,开玩笑……时间长了竟然有了渴望相见的冲动。一次聚会,二人终于见面了。她的身材小巧玲珑,相貌不丑不俊倒也不俗,正是他喜欢的类型。最使他欣赏的是她不像别的女人那样,一见面就问他有没有楼房,有没有存款,只问了他的工作。双方都很满意,从此后就开了小窗私聊。他给她当了老师,每天教她作诗和对联。开始她根本不懂什么诗词格律,押韵对仗,在他的精心指导下,很快就入门了。她说她从小就喜欢传统文化,能把《道德经》倒背如流,因此他更觉得她不同凡响,更加喜欢她了。
一个多月后,她来到了老墨的小店,二人一见面就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她走后,朋友说看她走路有点趔趄,是不是有毛病?老墨却没有看出来。她第二次来的时候,他把朋友的话对她说了,她才告诉他,她从小就患了类风湿,因为害怕生育影响健康才没有考虑婚姻问题,所以到现在还是姑娘,只是关节已经变形了。他没有嫌弃她,心想这样她更需要有人照顾,否则她无儿无女的,晚年该怎么过啊?但是家人知道了这种情况却拼命反对,说类风湿是不死的癌症,迟早会瘫痪,你比她大十几岁能照顾她吗?老墨决心已定不听劝阻,发誓一定要让她幸福。后来他爽来地留她住在了一起,这才发现问题不像他想的那么简单,她不光关节变形,骨盆也变形了,就连正常的性爱都做不了,只有侧着才勉强对付。即使这样他仍然没有嫌弃她,看到床单上的“红花”,他更加喜欢她了。在这个找处女只有去幼儿园的年代,她对他来说简直就是一块难得的美玉,无比珍贵。欣喜之余,他为她写了一首七律:

                                                   小巧玲珑居世中
                                                   晶莹剔透气如虹
                                                   曾经完璧还归赵
                                                   也使红楼负盛名
                                                   岁月沧桑难染俗
                                                   凡尘寂寞亦冰清
                                                   人生能得无暇玉
                                                   携手夕阳吟晚晴


                                                      (二)


光棍节到了。群里又组织聚会,他俩却在那一天双双退了群,因为群里规定,凡是牵手成功的都要退群,把方便留给单身的。她提出在这个光棍节去登红山,以后就再也不过光棍节了。那天天气很冷,山风很大,二人搀扶着奋力攀登,她说这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登山。在一个45度的山坡上,他背起了她,向上走了108步。如果她不要求他放下,他说还能再背她二三十步。
阴云密布遮不住热情 | 寒风凛冽挡不住坚定 | 一路向上我们向上 | 背着你的痴情攀登 | 一百零八个幸福的期待 | 一路向上我们向上 | 童年的回忆在酸枣树上 | 摇曳我们感动了上帝的 | 青睐阳光推着我们 | 爬上了幸福的巅峰 | 一路向上继续向上 |回头一望光棍节 | 已经被我们从命运里 | 甩掉甩得远远……
她住在新城,离他有将近二十里路,每隔十几天来看他一次,中途还要倒一次公交。老墨觉得她很辛苦,就提出以后到她家去,她答应了。她住的是新楼,虽然只有50平米,但是很干净。她说这房子是她姐姐的,只给她自己住,如果结了婚就收回去了。他说他的房子要等女儿考上大学才能解决,到时候十五万元够交首付了。他说要买个二楼,为了她出入方便,万一她将来真的瘫痪了,他也能背着她出去,买个轮椅推着她去遛弯晒太阳……她很感动。从那以后,他每隔一个星期去跟她约会一次,每次他都买一些水果,把不好的留给自己,最好的给她带去。每次她都做好了饭等着他,第二天早晨让他吃了早饭再走。二人都感到了无比的幸福。他说要跟她办理结婚登记,不办婚礼就拍个婚纱照。她没有同意,说她最不注重形式,两个人真心比什么都强。他觉得她真是一个超凡脱俗的好女人。
日月如梭,一晃就过年了。除夕那天,老墨把店门关了,拎着许多年货来到她家。帮她搞卫生,贴春联,中午二人共同做饭做菜,吃得特别香。晚上二人一起包饺子,还放了一挂鞭炮,吃完饺子相拥着看春节联欢晚会。过了多年单身的日子,忽然体验了有家的感觉,二人的心里别提多满足了,脸上爬满了幸福的微笑。可是没想到的是乐极生悲,初一的晚上她发起烧来了。早晨他带她去看病,哪里都关门。后来一打听十几里外有一个营业的诊所,于是他们就于初二开始去那里输液,一直输到初六也不见好转,只好住了院。医院给她做了所有的检查也查不到病因,直到一周后才查清,是菌血症。他在医院陪了她一天一夜,后来她姐姐来照顾她,他才改成隔一天来一次照顾她,一直到她病愈出院。
情人节,他给她买了五朵玫瑰,说是无怨无悔。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给女人送花,她也是第一次接受献花,高兴地照下来发到网上显摆。他也说不清他们到底是夫妻还是情人,她讨厌情人这个称谓,他说那就算恋人吧。他管她叫宝贝,她叫他哥哥。她说就是希望有人把她当成宝贝。他也确实把她当成了宝贝,只要她高兴,他做什么都行。每逢节日和她的生日,她就自己去买礼物,然后让他买单。她买的东西都是最好的,“人也是最好的”,她说。为了当好最好的人,他后来不等她开口就主动给她花钱,她的手机坏了他给她买新的,血压计坏了,买新的,电脑的风扇坏了,换新的……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他们过着每周一相会的牛郎织女一样的生活,倒是也很幸福满足,从来没吵过架。他说这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婚姻形式,每周一相会,省的天天在一起产生厌烦;经济各自独立,不会因为花销产生纠纷……这样就能把几年的缘分延长到几十年,实在值得推广。他们也时常出去游玩,拍照,挖野菜……留下了许多美好的记忆。美中不足的是她的身体,经常出现不适,他经常给她找偏方治疗,还教给她按摩。即使这样呵护,她在第二年的春节后还是因为发烧又住院了,这次医院诊断为尿路感染。她怀疑是跟他同房造成的,从那以后她养成了房事后马上清洗的习惯。他感觉到了她是性冷淡,从来不主动脱内衣,也从来不抚摸他,当然也没有高潮,她跟他做爱就像对他的施舍,但是他没有抱怨,因为他爱的是她的心,这样就已经很满足了。



                                                       (三)


时间来到了2016年6月,高考以后。这一天,老墨拨通了前妻的电话:“孩子考完大学了吧?你的承诺也该兑现了吧?”
“兑现啥?”她装得莫名其妙。
“法院判给我的钱啊!你不是说等孩子考完大学就把房子卖了给我钱吗?”
“我没说过!”前妻一口否认:“卖了房子我们上哪住去?”
“你不会再买个小点的吗?现在那房子值六七十万,我只要法院判给我的十五万,剩下的四五十万还不够你买一个小平米楼房?”
“够也不卖!”前妻蛮不讲理:“有本事你不会自己挣去?”
沟通不成,老墨只好走进了松山区法院执行局。当事法官倒是很热情的,把他递交的资料看了一遍装订起来,问他的前妻现在住哪,他把了解到的情况都对法官讲了;“离婚后她就把房子出租了,根本就不是为了孩子的学习,每年房租就收入三万元,七年她已经收入二十多万了。她和孩子住在店里,她的店很宽绰,里面还有三个出租屋……”
“你回去等着吧,过几天我们就找她。”
老墨满怀希望地回到店里,把情况跟朋友说了。朋友说:“你可别太幼稚了,执行局都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你不送礼他们绝对不会管的……”
老墨不相信:“现在反腐败的力度这么大,他们还敢收礼么?”
“刚开始的时候是不敢了,但是他们不收礼也不办事,整天待着,后来逐渐地又敢了……”
老墨还是不相信。等了半个月也没有动静,他就给那个法官打电话。法官说这些日子太忙没顾上,过几天就去。又过了半个月还是没动静,他又打电话,法官还是说没时间,过几天就去……就这样过去两个多月也没有消息。朋友劝他送点礼吧,他说送礼都找不到门,自己送礼他们不敢收,找律师代送又会被律师截留,即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办成了,到自己手里也所剩无几……这是什么人民法院啊?根本就不为人民办事,拿着国家的俸禄还要鱼肉百姓,跟过去的衙门一个样——有理没钱别进来。反腐败只打老虎不打苍蝇,让这些苍蝇肆无忌惮地践踏法律,败坏空气,还让不让好人活了?愤怒归愤怒,无处说理去。罢了!罢了!反正房产证还写着我的名字,让她们住去吧,不就是十几万元钱么?就当做丢了,被骗子骗去了,有什么大不了的?老墨心大,一向不把钱当回事。这也是他不爱生病的原因,换了别人不定会闹出啥事来呢。
他把放弃执行的想法对冰清玉洁说了。她黯然地说:“我以后要失眠了。”
“咱们这样过不是挺好吗?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再过个十年八载咱俩就上养老院,要房子干嘛?”她未知可否。
八月,老墨的生日到了。为了过一个有意义的生日,他带着她去克旗旅游。二人在贡格尔草原漫步,在达理湖划船,在阿斯哈图攀登,洒下了一路欢歌笑语。他说以后每个生日都去旅游,让山山水水见证他们的爱情……
八月节,他们去红山公园观赏荷花;国庆节,他们去博物馆附近的花丛中拍照……光阴似箭,一晃来到了他们初识的纪念日——十月十日。为了纪念这个难忘的日子,老墨诗兴大发,写了一首蝶恋花:

                                                       遍地黄花金灿灿
                                                       柳瘦枫红
                                                       云里游鸿雁
                                                       欲把秋天移画卷
                                                       丹霞似锦压春苑

                                                       牵手双年人不倦
                                                       举案齐眉
                                                       织女牛郎羡
                                                       情笃何须朝夕伴
                                                       海枯石烂心不烂



                                                          (四)

“咱们都两年了?”她看到他的词有点吃惊地说。从那天开始他感觉到她有点变了,不爱跟他接吻了,说话也比以前少了。他以为这是因为相处时间长了,感情有点钝化了,也就没当回事。
十月末,他们相会完的第二天,她在网上对他说:“咱们近期不要见面了,我得了尿路感染,又是你造成的……”
怎么会呢?老墨百思不得其解,自己已经特别注意卫生了,每次都是洗完澡才赴约,怕把手弄脏了,每次关灯的时候都是把卫生纸垫在开关上再关灯,怎么会是自己造成的呢?但是她说是就是,半个月没约他见面。老墨问她好了没?她说还不太好。问她再过一个星期如果好了能相会么?她说再议吧……这是怎么说的?他说人没有不生病的,生了病就不过日子了?你去问问你那几个姐姐,谁没患过尿路感染?她们有没有生了病就怨老公,就再也不让老公碰的?她说病没长在你身上,痛苦的是我……三次了,都是你造成的……他说也不能肯定就是我造成的,我们相爱两年约会一百多次了,你也没生一百次病啊,就算是我造成的,一百次和三次是多大的概率?你不能因噎废食啊……她不再理他,尽管他仍然每天在网上问寒问暖,她仍然爱理不理的。他感到她不爱他了(也许压根就没爱过他)。于是他也开始冷却了。就这样又过了二十多天,她终于开小窗说话了:“我这些日子想了很多,其实我这病不光是因为你,也有精神的因素,自打认识了你我就每天生活在彷徨中,每天面对别人的白眼和亲人的不理解,压力很大,经常忧郁痛苦失眠,你说过要跟我结婚了么?”
“结婚只能租房子,你不是担心现在住的房子被收回去么……”
“看来你根本就没想娶我,那好吧,咱们相忘江湖吧!虽然你毁了我的后半生,但是我并不恨你,谁叫我太单纯,幼稚,愚蠢来呢,感谢你对我的伤害,让我更成熟了……”她没等他说完就下了决定。
“好吧!感谢你给了我两年的幸福,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如果有一天你需要我的照顾,我会义无反顾的……”
她说了一句“感动”,就给两年的恋情画上了句号。那是感恩节的第二天。
老墨非常痛苦,“我也没说不娶你,是你放弃了,怎么说是我毁了你的后半生呢?你不是说不注重形式吗?你不是说愿意过与众不同的生活吗?你不是说就这样跟我白头到老吗?原来这一切都是假的啊!你跟我过这两年原来就是在等我的房子啊?难道租来的房子就不能住么?“他到最后才明白,原来他们都误会了对方。他把她误会成了一块无暇的美玉,超凡脱俗,一尘不染,没想到她是一块石头。石头就石头吧,为什么要伪装自己?说那么多冠冕堂皇的话,把《道德经》倒背如流又有什么用?而她呢,把他误会成了一个骗子,一个处心积虑的骗子……他在心里呐喊:“我没有骗人!是前妻欺骗了我!是法院欺骗了我!是命运欺骗了我!我也是一个受害者啊……”他想,我如果想骗也不会骗一个残疾人,我的爱是真诚的,不但没有嫌弃你,还尽力满足你的各种需求,还想尽最大的努力照顾你的晚年,弥补你前半生的损失,让你成为最幸福的人,没想到我爱错了人。老墨仰天长叹,欲哭无泪。两年的感情多么不容易,就这样轻易地放弃了,这也太薄情了吧,两年的感情就不如一处房子么?老墨算了算,两年零一个月,每周约会一次,一年52个星期,两年104个,再加上零一个月的四个星期,一共约会了108次,正好对应了他在红山上背她的108步……天啊!难道这是命中注定的吗?
    追逐 是放任的 | 旅途 曲径通幽 | 泛滥的洪水 冲垮 | 古老的城墙 | 我们在郊外 寻找 | 车前草的颜色 | 涂抹天空 未来 | 无视喧嚣的红尘 | 不断地拥抱 | 重叠的笑容 || 枯萎在阁楼上的 | 诺言 不过是 | 世俗的痕迹 | 青铜的古镜 | 锈蚀了 才子佳人的 | 哀怨 泪水也润不开 | 扭曲的意向 | 单纯的包装 | 包裹着复杂 | 一切都是璀璨的误会 || 顺着撕裂的旋律 | 逃离 自己挖掘的陷阱 | 一觉醒来 太阳 | 刺痛了我的痴迷 | 四顾茫然 找不到 | 回家的路……





水煮螃蟹 发表于 2016-12-28 21:38:05

写的太好了,难得一见的小说。有情节,有故事,有反转,有误会,有冲突,有生活。只是中间夹杂着诗感觉有些别扭,不过好像是作者的习惯。没有少男少女无病呻吟的肤浅,有的是房子,钱,翻脸无情等等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的讽刺。人物刻画的力道也够,前妻为了房子反目成仇。情人为了房子全然忘记了感情。最后男猪脚没打到狐狸反倒惹了一身骚……

被人吸血的鬼 发表于 2016-12-30 19:27:04

水煮螃蟹 发表于 2016-12-28 21:38
写的太好了,难得一见的小说。有情节,有故事,有反转,有误会,有冲突,有生活。只是中间夹杂着诗感觉有些 ...

默默地记下了螃蟹大大说的小说要素……

被人吸血的鬼 发表于 2016-12-30 19:37:22

小说读了非常有感觉,深深体会到了主人公在不公的社会和命运面前的追求、坚持、无奈与辛酸。感觉本文的语言是一大亮点,特别是某些语句,耐人寻味。比如说“他感觉现在的女人都疯了,不是男人不把她当人,她自己就把自己当成了商品。”等等。
有个小问题想问一下,就是文中出现了四处诗句,为什么用了两种不同的排版来写呢?第二节的那段诗句又为何没有放在最后?这种形式我第一次见,是真心想请教楼主~~~
额,老墨其实是多少岁啦?退休职工了,五十多岁了?

塞北孤鸿 发表于 2017-1-9 15:58:54

老墨的痛苦,实际上是法院的腐败造成的,希望更多的人关注,帮帮他吧!

万里长风 发表于 2017-1-9 18:58:36

欣赏了老师的大作,是一篇有故事的作品。给我的感觉,就是作者在那一直在讲述,体会不到生活的立体感,还有就是下面这句话没明白什么意思:“   后来他爽来地留她住在了一起”。

被人吸血的鬼 发表于 2017-1-11 11:52:44

万里长风 发表于 2017-1-9 18:58
欣赏了老师的大作,是一篇有故事的作品。给我的感觉,就是作者在那一直在讲述,体会不到生活的立体感,还 ...

那是打错字了吧

万里长风 发表于 2017-1-11 16:08:18

被人吸血的鬼 发表于 2017-1-11 11:52
那是打错字了吧

唉!我还以为是方言呢,也许是打错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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