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一 发表于 2017-5-22 07:24:52

人生百态(四十二)还我救命钱


陈女士去超市买东西,不慎将钱包忘在收银台旁,匆匆的回了家。回家后才发现自己的钱包没有拿,赶快回到超市,超市已经没有她的钱包。她很快就报了警,警方调出当时的监控,从监控里可以看到,一个穿黑色上衣的女子,拿了她的包,并且在购物付钱时,从包中随手抽出一张100元的大钞,付了钱,就不慌不忙的出了超市,这个黑衣女子就消失在监控里。陈女士对警方陈说:“这钱是我女儿的救命钱,我女儿16岁,最近查出来有尿素症, 一周要做三次血透,每次都要300多元。一星期要化掉1000多元。这次和女儿一起来,是来做血透的。陈女士一脸愁容,有苦说不出,她再三陈述,说这包里还有一张医保卡,没有医保卡,无法去看病。陈女士一脸无奈,在超市里叫着:好心人把医保卡还我吧,到那里去找呵。就在这时,外面进来一个做保洁工的阿姨,她在倒垃圾的时候,看到垃圾桶里有只包,顺手捡了起来。朱女士一看,心里一阵高兴,真是自己的包。说声谢谢就接过包,一看里面什么也没有,是只空包,陈女士一下子从希望变成了失望。原来那个拿包的人,把包里的东西都取了出来,占为已有, 把空包往垃圾桶里一扔,就扬长而去。而今到那里去找?没有办法,陈女士只好为女儿去社保局补办一张医保卡。陈女士经过这件事,给她的教训是深刻的,凡事要小心,俗话说,小心驶得万年船。对自己的包及自己的物品,都要保管好。 陈女士四十多岁,经历过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社会风气要比现在好。“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从小唱的歌,如今只能是回忆啦。这样的风气,何日能再来。 那个穿黑衣的中年女人,顺手牵羊拿了别人的包,贪他人之财为已之财。“还我救命钱“,你拿的是救命的钱,赶快醒醒吧,把拿到的东西还给人家。你在做,天在看,为子孙后代积点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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