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与好人中的“好人”
好人与好人中的“好人” 曾经在早市上给那个行乞的老人一块钱,她说我是好人;曾经在菜贩子多找给我一块钱时我退还了他,他说我是好人。一块钱“买”一个好人,便宜好当,我就想一直做这好人,反正也花不了几个钱。然而我却不能成为群众公认的,尤其不能成为官方认可的好人。芸芸众生,其实大多是“好坏(善恶)”兼而有之(不好不坏、时好时坏)的人。所谓好人,只不过是及时、适时克制了那个坏或恶的念想,如果相反,那就是坏人。有种现象似可说明这一点,好人一旦做了坏事,一下子就成了坏人;坏人可能只做了一件好事,反而最终成了好人。当然这属于特例,不是普遍规律。如今好人还具有了较强的时效性或叫不确定性。今天是好人,可能明天就成了坏人。特别是有些当官的,更是让好人不敢随便恭维。一边嘴上说着做好人,背地里却实实在在的做着坏事。还有些好人是被“逼(法律、制度约束)”出来的,迫于形势,他们只得暂时收敛坏心。其实这也不错。如果一直逼着,好人就会越来越多。一生只做好人好事,那只可能是传说中的圣贤之类,现实生活中应该是没有的。人们平常说的好人,总的或者根本的特征就是品德好,行为端。符合这个标准的应该是多数,即所谓“世上还是好人多”。一块钱“买”来的好人,谁都可以是,我们大多属于这类好人。虽然这种好人很一般,很不起眼,但是我们可以随时随地不断地“买到”和做到。虽然这样的好事很一般,不值得炫耀和宣扬,但这是人们自觉自愿做的。这样的好人好事多了,整个社会就会好起来。以上所说,都是指一般性大众化的好人,而通过各种各级评选出来的好人,比如“中国好人、山东好人,军界好人、农村好人,见义勇为好人、孝老爱亲好人......”等等。这些好人的界定是有某些标准或条件的,既有级别大小的分类,也有内容范围的不同。评选出来的好人,不是一般层面上的好人。他们的事迹比一般的好人好事更突出,更有代表性,更有影响力,有的甚至具有某种法律效力。他们的所作所为对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是极具现实和长久的榜样示范作用的。即使他们的个别言行或还不及一般好人,我们也不应该求全责备。然而最重要的是,评选出来的好人,必须是大多数一般好人所公认的好人,他们应该是比一般好人更“好”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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