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盛 发表于 2019-3-8 12:17:21

海明威诞辰120周年 《整个巴黎属于我》出版

21岁到27岁,在人生的黄金时代,海明威旅居巴黎,度过了一段困顿、疯狂的日子。

他信仰文学,心高气傲,却只能靠做记者度日,妻子哈德莉的基金是主要经济来源。最为贫困的时候,他甚至去卢森堡公园偷袭鸽子,逮住了就回家炖了吃。

他是社交宠儿,热爱拳击和斗牛。打拳击是他交朋友的惯例,对斗牛的狂热则为他带来了人生第一部重要作品《太阳照常升起》。与杜芙夫人、菲佛姐妹的暧昧,令海明威吃了哈德莉“一拳”——相濡以沫的婚姻宣告结束。

他戏仿作品嘲弄恩师,把巴黎、伦敦、纽约一些精英朋友难以示人的情感纠葛写进小说……海明威从一个无人问津的时代旁观者变成了万众瞩目的焦点。

有人说海明威是“坏男孩”,混合了巴黎的喧嚣、阿尔卑斯山的粗犷、拳击场的野蛮,还有一种别样的才华光芒。

从始至终,海明威最知道自己想做什么样的人,取得什么样的成就,没有任何人和事可以阻挡他。

【作者简介】

[美]莱斯利·M.M.布鲁姆,文化史学家、记者、小说家。出生在美国纽约,现定居洛杉矶。获威廉姆斯学院学士学位,哥伦比亚大学硕士学位,读书期间主攻历史。曾获赫彻·史密斯专利研究基金。被《时尚》杂志评选为“时尚100人”成员。作品散见于《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名利场》等。

【精彩书摘】

席卷奥林匹斯

多年后,海明威一位同在巴黎的记者同事回忆说,“他是一位行为古怪但显然聪明过人的青年”。另一位美国记者认为海明威是“某种阁楼上的天才”,不过他隐隐带着轻蔑的暗示说,即使海明威在自己的文章里鄙视咖啡馆中的那些人,他结交的也还是那些人。在巴黎的媒体圈里,没有人对海明威持中立态度——终其一生,人们对他不是崇拜,就是反感。但是每个人似乎也能察觉到,他会有不凡的人生。

虽然海明威在同事中树立了不错的口碑,但到了1922年春天,他就厌倦了外国记者的生活方式。虽然这份工作比《合作共赢》的记者工作更光鲜,但是和那时一样累。

“我在这条文字流水线上挣每天吃的面包钱。”他对舍伍德 · 安德森讲——并未提及妻子的信托基金,其实那才是他们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他还向另一位朋友抱怨,他已经辛苦得快把打字机的色带磨穿了。

海明威担心的不仅是新闻工作会让他没有时间写作具有革命意义的小说,他甚至担心新闻报道本身会损害他写出像样散文的能力。诚然,身为记者,旅行为他提供了很好的潜在写作素材,从事新闻写作也教给了他如何在纸上有效地传达观点。他坦言:“在《星报》,你必须学会写简单明了的句子。”但是除此之外,新闻报道工作带来的只有破坏性的干扰。

“这该死的报纸活计正在一点点毁掉我,”他在写给安德森的信中说道,“但是我打算很快把这些全都抛开,花三个月做点儿别的。”

不巧的是,《星报》的编辑此时对海明威的工作印象深刻,开始派给他更重要、也更费时间的选题。他们把他派到欧洲的各个地方。那时的欧洲仍然没有走出上次大战的余波,同时也在积极地筹备下一场战争。在海明威立誓“把这些全都抛开”后不久,他便踏上了日内瓦采访之旅,奔走了将近一个月。接着,他开始了持续一年的采访旅程,工作繁重而冗长,把他像乒乓球一般打来打去——他从米兰被调到日内瓦,接着又到了法兰克福。单单是日内瓦那一次,《星报》上就登出了至少23篇海明威所写的报道和文章。在伊斯坦布尔,他目睹了一支难民大军:25万色雷斯农民“浩浩荡荡,衣裳被雨水打湿,脚步蹒跚而沉重”,他们“在雨中迈着步子,离家越来越远……他们机械地向前走着,垂着头,目不转睛地盯着路面”,拖着脚步向马其顿进发。在米兰,他采访了墨索里尼(Mussolini),并警告读者,法西斯主义将带来一场灾难。他将“领袖”(Il Duce,这是法西斯主义者们对墨索里尼的称呼)的追随者们描述为“一群身着黑衫、腰佩尖刀、挥舞大棒、走路迅疾、年方十九、口无遮拦的爱国青年”。他为墨索里尼本人扣上了一个“欧洲牛皮大王”(Europe's Prize Bluffer)的称号,还说这位独裁者有一张不可信的嘴,尤其善于“用大词装饰小概念”。况且,“他穿黑衬衫的时候配白鞋罩,这似乎不太合适吧?即使历史上的人也不这么穿”。鉴于海明威非常年轻(此时他年仅23岁),见识尚浅,他语中的自信着实令人惊讶,没有人把他当作一个毛头小子。

实际上,《星报》的编辑总是为海明威的选题留出很大的版面,并意识到这位记者本人也逐渐成了读者感兴趣的对象,于是着手为他打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公众形象。当年(1922年),报纸刊出了一篇相当长的文章,题目是“欧内斯特 · M.海明威二三事:正在揭开欧洲盖头的人”,文章介绍了这位最近正在写作“非常有趣的文章”的人。这类文章中的信息也并非完全属实——有一篇告诉读者,海明威“在世界大战中和意大利军队搏斗”——但这并不是问题。现在,讲故事的人已经成了故事的一部分。

初抵巴黎时,海明威写信给舍伍德 · 安德森,说一旦夫妻两人安顿好了,他就会把那几张直通文学圈的“车票”寄给几位作家。“(它们)就像一支启航的船队。”海明威说。不过给那些最为重要之人的信,仍然握在他手里。

多数有志向上攀登的作家,可能都会不惜一切代价取得这些介绍信,以便被介绍给侨民作家中的“奥林匹斯诸神”——这是马尔科姆 · 库利给20世纪20年代巴黎核心创作圈中的作家们起的名字。西尔维娅 · 毕奇把这一群带着光环的人称为“这伙人”(the Crowd)。他们是“某种贵族,在某种魔力的环绕下,几乎不会被推翻”,F.司各特 · 菲茨杰拉德小说中的一个人物后来评论说。

美国人源源不断地来到巴黎,争相想被介绍给“奥林匹斯诸神”,但在后者的眼中,这些人大多“并不值得搭理,除非你偶然想找点乐子”——一位先锋侨居记者、“圈内”的编辑哈罗德 · 斯塔恩斯(Harold Stearns)这样说。“这伙人”通常在私人住所或工作室里聚会,不去公共咖啡馆。对于很多有志成为作家的人、不顾一切想变得“值得搭理”的人,“这伙人”统统不屑一顾。舍伍德 · 安德森通过西尔维娅 · 毕奇敲开了通往旅居作家核心圣殿的大门,但毕奇并不总会如此慷慨地开放自己的社交圈:她甚至曾经拒绝把乔治 · 摩尔引荐给詹姆斯 · 乔伊斯,即使当时这两位小说家都在她的书店里,相聚咫尺。来访者冒冒失失地来到格特鲁德 · 斯泰因家中,希望被接纳进她的聚会沙龙,却被看门者拦住,用法语或者英语简短地问:“请问谁是您的介绍人?”

在“这伙人”中,即使有些人的作品其实在商业上并不成功,却也知道自己被奉为神明,或者至少摆出了相应的举止。大西洋两岸的媒体常常把他们树立为现代性的前驱。如果你想知道未来是什么样子,你应该去看看斯泰因女士、巴勃罗 · 毕加索、曼 · 雷和他们的同道都在干什么。“这伙人”清楚地知道他们享有的历史地位,所以持续记录着他们圈子内部的世界以及每个人的动向。众所周知,毕加索为格特鲁德 · 斯泰因画过像,而斯泰因给友人画过“文字像”,她声称这是一种先锋创作。曼 · 雷和贝伦尼丝 · 阿伯特给每位先锋人士都拍了照。“如果你入了曼 · 雷和贝伦尼丝 · 阿伯特的法眼,就说明你被当作了一个人物。”西尔维娅 · 毕奇回忆道。她的书店同时也被用来展览这些照片,虽不太正规,却足够让人心生敬畏。

有意思的是,虽然“这伙人”将巴黎生活视作他们种种文艺革新运动的底色,但是这些革新仍是主要属于美国人的运动。他们的共同体本质上(如一位旅居作家所言)是一个“位于欧洲的美国”。他们在巴黎出版了自己的英语杂志和书籍,这些出版物通常由美国资本运作,且意在赢得美国出版社的关注,以此获得一方美国舞台。“在巴黎,我从未见过哪个美国人不是在为美国的计划、目标或资源忙碌。”阿奇博尔德 · 迈克利什说道。

和不少旅居巴黎的美国作家一样,海明威降落在一场反叛的中心,维多利亚时代过分雕饰的散文风格成了众矢之的。凯 · 博伊尔(Kay Boyle)回忆道:“美国没有大众实验性质的、激烈反抗权威的写作流派,这也就是我们想要创造的。‘打倒亨利 · 詹姆斯!打倒伊迪丝 · 沃顿!……’那些自愿流亡的革命者高喊着。”博伊尔是一位作家兼编辑,1923年来到巴黎。当然,对于像詹姆斯和沃顿这样统治文学界已久的君王,把他们拉下王座也就意味着要有新任君主荣登大宝。作家圈里处处都是勃勃野心和激烈的争夺。“城中最紧俏的是声名。”迈克利什在一首记录巴黎疯狂气氛的诗中写道。

当然,声名有的是,然后就有了名作。格特鲁德 · 斯泰因出名了,詹姆斯 · 乔伊斯也出名了。乔伊斯的先锋小说《尤利西斯》改变了很多“一战”后的作家。“1922年,我们还是流浪巴黎的青年,它就在我们的头顶绽放开来,那些词语和文句洒落在我们身上,就像送给语言的礼物。”《纽约客》的作家珍娜 · 弗兰纳回忆道。

但是,这部小说因为其中的色情内容(从手淫到通奸)而被认为是一本淫秽之书,在美国被禁止以书的形式出版发行,直到1934年才解禁。(《尤利西斯》最终发售时,《纽约时报》的记者若有所思地评论道,“正当乔伊斯在青年作家群体中的影响力减退时”,这本小说的禁令解除了——真是有些讽刺。)实验作家格特鲁德 · 斯泰因有自己的忠实读者,但是没有哪家美国商业出版社愿意碰她的那些大部头著作。

与他们不同,F.司各特 · 菲茨杰拉德是真的出名了。数以万计的人购买他的书。纽约一家最大、最有声望出版社——查尔斯 · 斯克里布纳父子出版公司,负责菲茨杰拉德作品的出版发行。他衣食无忧的妻子、金发女郎泽尔达 · 菲茨杰拉德已是流行文化的偶像。据说,泽尔达是“飞女郎”文化(flapper culture)的代言人。相比流行文化,她在“飞女郎”文化中的地位可能是海明威更想要的。不过,他打算把两者都收入囊中:既要对潮流中人的吸引力,又要大众的追随。

这是一个义无反顾、雄心勃勃的目标,但是海明威看到了机遇,怀抱着取胜的意志。

到了深冬时节,海明威觉得寄出舍伍德 · 安德森介绍信的时机已经成熟。他首先找到了作家路易斯 · 加朗蒂耶(Lewis Galantière)。这是一位博学的美国人,戴着一副眼镜,当时供职于巴黎的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早在海明威夫妇动身去欧洲之前,舍伍德 · 安德森就给加朗蒂耶写过信,向他保证,海明威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年轻人,“一个天赋超群的小伙子”。

加朗蒂耶非常好心,给海明威和哈德莉找了一处适合初来者居住的公寓。公寓在一栋四层楼中,租金一个月只要18美元,地址是乐牧安红衣主教路74号(74 rue du Cardinal Lemoine),位于拉丁区的一处高地顶端。每层楼都有一个难闻的小便池。楼下有一家喧闹的供工人跳舞的舞厅(bal musette),河边的小路上挤满了乞丐。这是一个脏乱贫穷的街区,但是物价实惠,周围的文学氛围也不错:《尤利西斯》的一部分内容就是乔伊斯在71号房里写的,法国诗人保罗 · 魏尔伦(Paul Verlaine)也在这条街上的2号房里住过。礼尚往来,海明威邀请加朗蒂耶到雅各酒店打了几轮拳击,趁对方还没来得及防备,在他脸上打了一拳。加朗蒂耶的眼镜都碎了,但眼睛和脸却没有受伤,哈德莉觉得这真是个奇迹。

海明威接着联络了格特鲁德 · 斯泰因和埃兹拉 · 庞德,这两人都是过度修饰的老派文学的敌人。用西尔维娅 · 毕奇的话说,庞德是“现代主义运动公认的领导者”。他总是围着一条绣有“MAKE IT NEW”字样的围巾,骑着自行车穿过城市时,围巾就像旗帜一样在他身后飘扬。斯泰因和庞德都是非同凡响的人物,会让软弱的人们惊惧不已。而对于那些心智成熟、意图严肃并且足够有天赋的人来说,他们都是诲人不倦的导师。

海明威首先找到了庞德。庞德有“文学助产士”之名。20世纪几部最具爆炸性的文学作品,都是在他的帮助下开花结果的,比如T. S.艾略特1922年发表的长诗《荒原》(“The Waste Land”)就是经他之手编辑的。他也会促成那些天才之作的出版,并亲自为门徒呐喊助威、制造轰动。从1920年起,他就成了《日晷》的代言人和稿件收集者——《日晷》是一本总部在纽约的文学杂志,自称为“英语世界中文学批评的领导者”。正是通过庞德百折不挠的斗争,《日晷》的编辑斯科菲尔德 · 塞耶(Scofield Thayer)才同意发表《荒原》,最终该诗在1922年11月的杂志上刊出。庞德也帮助过詹姆斯 · 乔伊斯,使他早期的短篇小说和第一部长篇小说《青年艺术家的肖像》得以在各种杂志上发表。也是庞德把乔伊斯介绍给了西尔维娅 · 毕奇,而毕奇勇气可嘉,在1922年把伤风败俗的小说《尤利西斯》以书的形式出版。另外,庞德还是《小评论》杂志的驻外编辑。这是一份展示实验写作和新兴国际艺术的重要杂志,它曾经连载过《尤利西斯》,也发表过舍伍德 · 安德森、格特鲁德 · 斯泰因和温德汉姆 · 刘易斯的作品。

安德森的推荐使海明威得以受邀去庞德的工作室喝茶。工作室位于田园圣母路(rue Notre-Dame-des-Champs),庞德和妻子多萝西住在这里。海明威夫妇对这里印象深刻:屋里陈列着大量的日本浮世绘藏品,以及庞德妻子的画,这些艺术品都沐浴在柔和的阳光里。

初看上去,时年46岁的庞德不太可能会成为海明威的知心好友。海明威的童年是在钓鱼、打猎和野营中度过的,所以他散发着久经风吹日晒的男性气息。庞德则相反,几乎把时髦公子的作风当成了自己的常态。他总是穿着棉绒质的套装,以及花哨的、拜伦风格的衬衫,顶着恣意不拘的头发,最为显眼的“配饰”是又平又细的髭须、尖尖的山羊胡,还有一根手杖——他会用这三件东西强调自己所说之话的重要性。

他们第一次见面时聊了很长时间,有点儿像海明威和舍伍德 · 安德森在芝加哥初次会面时的情形。多萝西在一边忙来忙去,为他们上茶。海明威安静而专注地听着庞德的长篇大论。哈德莉估计海明威那天至少喝了17杯茶。这次会面为接下来的许多次会面拉开了序幕:可以聊的话题很多。关于创造惜字如金的语言,庞德有很多事情要叮嘱海明威。众所周知,庞德对于形容词的态度很严苛——形容词不可信赖。他还坚持认为,作家无论如何都不能使用多余的语词,也不能纯粹耽于描写。“别搞那么多场景”(Don't be viewy),这是典型的庞德式告诫。

第一次见面后,庞德向海明威开放了他的海量藏书。对于那些即将成为作家的人,庞德会提供一份通用书单。古代名家的作品是必须读的,尤其是荷马和孔子,必须“通读”。但丁和伏尔泰也要研究——但是人们也有理由无视伏尔泰“在小说和戏剧上的几次尝试”。而且,当然咯,任何严肃而有抱负的作者,都应该阅读庞德的门生T. S.艾略特和詹姆斯 · 乔伊斯的作品,并且真诚地欣赏他们的天赋。

海明威表现出了很愿意成为庞德学生的样子,但是第一次见面后,他对庞德满心鄙视。之后不久,海明威给路易斯 · 加朗蒂耶看了一篇自己新写的文章:一篇出言不逊、嘲笑庞德的小短文,把他的山羊胡、头巾和一身行头——他那套放荡不羁的作风——都嘲弄了个遍。

加朗蒂耶看着海明威,问他要拿这篇文章做什么。海明威说,他打算直接将文章寄给《小评论》。

这可能不是个好主意,加朗蒂耶告诫他。庞德是这家杂志的老牌驻外编辑,难道海明威忘了吗?美国那边的编辑肯定也不会欣赏这种无厘头的批评。于是海明威把文章撕毁了。

不久,庞德拜访了海明威夫妇在乐牧安红衣主教路的新居。很快,海明威和庞德两个人就开始一起出席城中的各种社会活动。在其他左岸人士看来,他们仿佛一对老朋友。众人带着兴致和好奇观察着这两个人。“欧内斯特每走进一家咖啡馆,就成了那里的运动健将;庞德留着一绺小胡子,明显是精心修剪过的。”珍娜 · 弗兰纳回忆道。

随着两人的关系逐渐密切,庞德也走入了海明威的世界。不久,海明威告诉舍伍德 · 安德森,他正在教庞德打拳击。他说庞德并没有取得多大进步——也许庞德是位杰出的诗人,却只有小龙虾一般虚张声势的男子气概。不过话说回来,庞德这老兄也不赖,“能拼上自己的尊严和盛名来做一件他根本不懂的事”。

海明威认为庞德也有别的优点,包括他让人仰慕的辛辣语言。显然,庞德对海明威也有类似的感觉,因为他很快就开始向《小评论》的编辑“推销”海明威的几首诗和一篇短篇小说了。海明威在“奥林匹斯山”上获得了第一次胜利。

海明威征服“这伙人”的下一个举动带他来到了萨福的领地。这似乎不像是海明威的目的地,毕竟他是一个即将以男性气概和极限运动闻名世界的人。舍伍德 · 安德森向格特鲁德 · 斯泰因写了一封尤其饱含赞誉的介绍信。他向斯泰因保证,“这位美国作家可以本能地领悟这里发生的所有了不起的事情”。

受邀进入斯泰因位于花园街27号的豪华公寓,可是人们争先恐后求之不得的事。通向大宅前院的宽敞通道,相比海明威公寓中每一层都要路过一间骚臭厕所的楼梯,真是差若天渊。海明威和哈德莉来到斯泰因家门口,一位戴着白帽、系着白围裙的女仆领他们入内。接着,一位小个子女士走上前来向他们问好。她看上去瘦得就像“一小截电线”,哈德莉回忆道,“她娇小可人,脸长得很像西班牙人,有古铜色的皮肤,目光炯炯的黑眼睛。”她就是爱丽丝 · B.托克拉斯(Alice B. Toklas),斯泰因多年的情人和伴侣。(哈德莉的描述算是同代人中比较客气的了;有人说,托克拉斯长着鹰钩鼻和扫帚一样的髭须——这是非常刻薄的评价了。)在客厅最远处的一个角落里,壁炉旁坐着格特鲁德 · 斯泰因。托克拉斯有多瘦小,斯泰因就有多丰满。那次拜访之后,海明威就开始琢磨斯泰因的每只乳房有多少斤。

“我觉得每只能有9斤重,你觉得呢,哈德莉?”他问妻子。

斯泰因硕大的体型和显赫的声名,为她在左岸赢得了一系列称号:“苏美尔石碑”、“大佛陀”,而最有意思的要数“尊驾”。她和埃兹拉 · 庞德一样特点鲜明(庞德在一次热情洋溢的自说自话中意外砸坏了斯泰因最爱的一把椅子,从那时起,他就被禁止再次踏入斯泰因家)。斯泰因的典型装束是一条拖地的麻布长袍,海明威后来形容她的衣橱有一个鲜明的“掌舵”主题。

能找斯泰因单独谈心,保住自己在她家中的一席之地,这是一件了不起的荣誉。西尔维亚 · 毕奇曾写到,很多斯泰因的仰慕者“来找我,就好像我是旅行社的导游,求我把他们领到斯泰因那里去”。会客厅中的多数客人只能和其他凑热闹的人同时受到斯泰因的接待。到访者参与的常常是这样的集会,看到斯泰因端坐在屋子中央一把又高又大的椅子上,做好了讲道的架势。很快她就会开始“独白,强调,絮絮叨叨,仿佛她说的是唯一的真理” ,麦克阿尔蒙回忆说。当她说话的时候,在场的人最好保持肃静。

“不要吓到她,否则她就不会说话了,”他提醒道,“她是个内向的人,很不自信。”

格特鲁德 · 斯泰因确实“内向”,但这不是人们形容她时首先会想到的词。按照圈子里某位成员的观点,说她“妄尊自大”或是个“臆想狂”可能更准确。“天才”是斯泰因喜欢用来形容自己的词。

“自莎士比亚以来,没人再对英语的发展做出过什么贡献,除了我,”她曾说,“可能亨利 · 詹姆斯也做过一点儿贡献。”她慷慨地补充道。

这句话还有不少版本:“犹太民族中只产生过三个具有创造力的天才:耶稣、斯宾诺莎和我。”在《爱丽丝 · B.托克拉斯自传》中,斯泰因以托克拉斯的口吻写道:“我一生中可能只遇见过三个天才。”这回的“三圣人”是格特鲁德 · 斯泰因、巴勃罗 · 毕加索和哲学家阿尔弗雷德 · 诺思 · 怀特海德(Alfred North Whitehead)。

海明威夫妇第一次来斯泰因的公寓做客时,一场精心编排的舞蹈正要开演。斯泰因示意海明威坐在她旁边的一把椅子上,而托克拉斯赶忙上前把哈德莉拉到了屋子的另一侧,岔开话题,和她大聊特聊。对斯泰因来说,艺术家的妻子是不受欢迎的人,会打断她与伟大之人的谈话。托克拉斯精湛的“防妻手段”(用西尔维娅 · 毕奇的话说)在巴黎的老街坊中都是出了名的。海明威则大方地在斯泰因身边落座。

他们周围的墙上挂着几十幅现代画作,铺满了墙面,一直延伸到天花板。毕加索的画、布拉克的画、塞尚的画,就像进入了私人博物馆。海明威开始和斯泰因聊起了写作上的事。

正如与安德森和庞德会面时那样,海明威全神贯注地看着斯泰因,并侧耳倾听。这让斯泰因惊异地觉得他“看起来有异国相,尤其是因为他热情充沛、兴致勃勃,而且也有一双探寻的眼睛”。

先前庞德教导海明威要精简语言,斯泰因则展示了有意龃龉的价值。她的文风基于自由联想和词语的重复,正如她在1913年的诗作《神圣的艾米丽》(Sacred Emily)中所展示的那样:

Rose is a rose is a rose is a rose.

Loveliness extreme.

Extra gaiters.

Loveliness extreme.

Sweetest ice-cream.

Pages ages page ages page ages.

(萝丝是玫瑰如玫瑰是玫瑰。

可爱到极致。

高高的筒靴。

可爱到极致。

冰激凌的甜。

如书页般翻过的年华如书页的渐老如年华般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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