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驯龙高手》译者:英国儿童文学为什么能经典迭出?
近日,《驯龙高手》第三部在中国大陆上映。自2010年以来,梦工厂推出第一部后,《驯龙高手》就成为了动画电影的经典系列。译者罗婉妮的翻译手记,为我们介绍了《驯龙高手》为什么如此受欢迎,以及英国儿童文学为什么能够经典迭出。撰文 | 罗婉妮
从2004年——《驯龙高手》系列书籍第一本《如何驯服你的龙》推出的第二年,它就引起了梦工厂制作人的兴趣。酝酿和筹备几年之后,梦工厂于2010年3月26日正式推出了那部风靡全球的3D动画片,一举赢得了口碑和票房双丰收。全球票房狂收近5亿美元。在知名的电影评论网站烂番茄(RottenTomatoes.com)上基于138位专业影评人的评价获得了98%的高分新鲜度好评,拿到了平均分数10分中的7.9分。众多评论家对其致以各种褒奖。
根据维基百科中的引用资料,这部影片是当时梦工厂历史上获影评界评价最高的片子,堪称梦工厂动画片制作的一座里程碑。上咱们的豆瓣电影去看看,说好评如潮也不算夸张。有点可惜的是在第83届奥斯卡颁奖典礼上角逐最佳动画长片奖项时败给了《玩具总动员3》。
2016年6月13日,《驯龙高手2》在北美上映,票房相当亮眼。《驯龙高手3》也在今年3月登陆内地院线。由于票房喜人粉丝众多,本来打算只出三部电影的梦工厂正在考虑继续推续集。很多电影粉丝在关注电影的时候发现了原著的存在——我们不该惊讶于电影的传播影响力超过书籍,从到达受众的难易度和吸附受众的能力来衡量,电影的传播效果显然更优。我们这些年听说并亲见的事实是,国内的电影票房每年都有大幅增长,可是图书出版市场却呈现萎缩态势。
书被改编成电影,比较在所难免。克蕾西达·考威尔本人在采访中也曾被问到过对电影有什么看法,她表态非常喜欢这部电影。之所以有人会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电影编剧大刀阔斧地对原著进行了改造。客观说来,电影沿用了小说中的主要人物角色和时代背景来讲述了一个与小说情节不太一样的人与龙的故事。
在电影制作的最初阶段,导演本来想完全遵循原著的情节和脉络,但是发现完全按照文字转换成画面后会显低龄化,于是便以原著为基础,做出了为镜头语言服务的大幅度改编。本来电影语言就跟文字语言是两个体系,用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来呈现所有噱头和精彩的冲突必然需要做出改编。如果大家能够把读这套书和看同名电影当作两次不同的体验那就最好了,都不会令你失望的。
2008年,该书的电影版权已经被梦工厂买下并且电影也已经在制作过程中,而这一年该系列书籍的第六和第七本书也相继面世。第六本《A Hero’s Guide to Deadly Dragons》(中译名《英雄指南之致命恶龙》)像是对过去五本书所做的一个总结。前六本书的共同点就是每一本的故事都比较独立,情节线索相对轻简,暗黑程度不算太高,不过强烈推荐按顺序读,因为这样读能更准确地把握整个故事情节的推进和感受人物性格的发展变化。而从第七本《How to Ride a Dragon’s Storm》(中译名《驾驭龙的风暴》)开始,作者的写作野心和写作能力开始充分展现。无论是情节的复杂诡变、故事的迂回曲折还是人物个性的生动鲜明,都与之前六本有了明显的区分,奇幻小说的诡异气氛开始与儿童小说的幽默趣味并行,贯穿作品的后几本书。
2011年——同名电影推出并大红大紫的第二年,《驯龙高手》原著系列第九本书《How to Steal A Dragon’s Sword》(中译名《窃取龙之剑》)也问世了,书中大部分情节都在为大结局进行铺垫。后面这几本书环环相扣,紧密衔接,一个信息的错过可能就会无法接上下一个情节。之前各种没有展开的细节得到了延展,之前所设下的疑问开始有解答浮出水面,之前所没有的重要人物这时也开始登场。
尽管内容有所差别,电影和小说的相互促进作用是很明显的。虽然没有数据支持,但是电影作为更大众的媒体理应对原著书籍所起的销售推动作用更为明显。虽说电影根据原著改编而来,但是影响力强大的电影会作为核心滋生出大量的周边和衍生品,包括TV剧集、实景Live秀、游戏、玩具、相关书籍、DVD等等,这些产品会反过来对电影有正向的推动作用。作为一个已经看过原著,也对第二部电影情节有所了解的《驯龙高手》粉丝,我可以确定地说原著后几本书与电影的交集很多。也许是原书作者从电影中获得了新的灵感,也许是电影制作团队发觉小说中有越来越多情节适合用电影画面来诠释。
英国是儿童文学王国?
有读者会拿《哈利·波特》与《驯龙高手》进行比较。其一因为这两套书的创作时间都离我们很近,其二因为它们都经过电影改编,电影的成功所造成的轰动效应将它们作为书籍的影响力放大了许多倍,其三因为它们的作者J.K.罗琳和克蕾西达·考威尔都来自大不列颠。《哈利·波特》让多年少有轰动性佳作问世的英伦小岛终于找回了点重振其儿童文学雄风的感觉,而《驯龙高手》则在梦工厂3D电影的威力裹挟下让大不列颠的儿童文学再次成为全球焦点。
众所周知,英国是儿童文学的摇篮,是滋养出众多经典儿童文学的肥沃土壤。大家所熟知的宫崎骏动画名作《借东西的小人阿莉埃蒂》和《哈尔的移动城堡》分别根据英国作家玛丽·诺顿和黛安娜·W·琼斯的儿童小说改编而成。世界上最早的专门为儿童所写的书就诞生于英国,是伦敦著名的出版商——儿童文学之父约翰·纽伯瑞(John Newbery)在1744年推出的《可爱的小口袋书》(A Little Pretty Pocket Book)。纽伯瑞对童书产业和市场的繁荣发展做出了具有开创意义的巨大贡献。世界上首个儿童文学奖项——美国人所设立的纽伯瑞儿童文学奖即以他的名字命名。
最开始的儿童文学有着浓厚的道德教育和劝诫意味。直到十九世纪中期,童书开始增添幽默感和趣味性,说教的意味逐渐减少。这个时期比较流行的是校园生活故事,比如英国人托马斯·休斯所写的《汤姆·布朗的求学时代》。1865年,英国作家路易斯·卡罗尔所写的《爱丽丝梦游仙境》问世,这本书标志着儿童文学的风格转变得富有想象力,并强调移情共感。它被视为第一本为孩子所写的英文杰作,也是奇幻文学的奠基之书。它的出版开创了英国和欧洲儿童文学的一个黄金时代——从19世纪晚期到20世纪早期。
20世纪早期,生于苏格兰后搬到伦敦的JM·巴里于1911年推出了《彼得和温蒂》,讲的就是赫赫有名的彼得潘的故事。随着一战爆发,英国与欧洲儿童文学的黄金时代也结束了,不过英国仍有佳作推出,比如A.A.米尔恩的《维尼熊》(1926)、托尔金的《霍比特人》(1937)、T.H.怀特的《亚瑟王传奇》(1938)。1941年,平装本童书首次在英国发行,低廉的价格大大推动了童书在二战期间的普及。20世纪50年代,二战后欧洲的童书市场开始复苏。不列颠再次展现了童书王国无以伦比的魅力。先是C·S·刘易斯的《纳尼亚传奇》(1950)出版,接着道迪·史密斯推出《101忠狗》(1956)。而后,粉丝众多的挪威裔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发表了《查理和巧克力工厂》(1964)和《了不起的狐狸爸爸》(1970)。在之后的整个20世纪90年代,奇幻儿童文学在大不列颠地区保持着强劲发展势头。
到了1997年,J.K.罗琳《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一本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出版了,在童书市场上取得了火山爆发般的巨大成功,然后大家看到了续集的推出,看到了极为成功的改编电影。历史书写到2003年,克蕾西达·考威尔推出了《驯龙高手》系列的第一本书《如何驯服你的龙》(How to Train Your Dragon),并以几乎每年一本的速度推出续集。到目前为止,全套12本已经完成(另有一本圣诞特辑已于2006年出版,今年还推出了一本名为《The Incomplete Book of Dragons》的画册特辑)。
大家如果对先前所说的英国儿童文学的辉煌历史有所了解,就不会对《哈利·波特》和《驯龙高手》诞生于英国而感到惊讶。厚重的文化积淀为随时可能出现的成功爆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代的作者们应该感谢他们富有创造力的前辈们,英国儿童文学界的先驱们不仅建构了一个有女巫有怪兽有魔法的奇幻世界,还将对儿童文学创作的热情、坚持与执着的精神流传了下来。
其实,为经典喝彩是一种超越向作品致敬的行为。总有一天,当我们谈起《爱丽丝梦游仙境》,谈起《霍比特人》,谈起《哈利·波特》和《驯龙高手》的时候,我们在谈论的是一个个影响了儿童文学发展的故事,它们的意义会随着时间的流淌变得更加清晰,它们作为人文智慧的结晶,作为组成经典整体的经典个体,既是独立的存在,也是承前启后的接力棒,既是对过去成果的总结,也是对未来新成就的展望。
值得一提的是,英国作为儿童文学的发源地,同时也是儿童文学教育和研究的圣地。多所大学开设了儿童文学专业,剑桥大学还设有儿童文学中心,足见学界对儿童文学的重视和传承本国儿童文学写作优良传统的决心。虽然当今英国地区的童书市场并不太景气(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经济萧条,图书业遭遇来自电视、网络和游戏等其他媒体的挑战等等),我们还是期待这个儿童文学王国会继续为读者们奉上新的经典。
《驯龙高手》的趣味有哪些?
童书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是趣味性,但是仅有趣味性的童书不会成为经典,也不足以吸引好莱坞制作人的目光。《驯龙高手》这套书除了能让你捧腹大笑之外,也传递着平凡却又深刻的主流价值观——“脑力胜过蛮力”。东西方许多动画片和儿童文学中都深含此蕴意,比如说《疯狂原始人》,比如说《猫和老鼠》,再比如说《名侦探柯南》。巧的是,《驯龙高手》的导演之一克里斯·桑德斯就是《疯狂原始人》和《星际宝贝》的导演。
《驯龙高手》原著系列的“蛮力”来自于其背景设定——维京时代,讲的是著名的北欧海盗维京人的故事。那个年代维京海盗以野蛮凶猛烧杀劫掠著称,热爱远征斗志昂扬的航海好手们驾船将足迹遍布欧洲,甚至延伸到了北美。不过《驯龙高手》是儿童小说,作者的重点不是去写烧杀掳掠的惨烈,而是用夸张、讽刺和幽默的手法把野蛮的傻大个维京人刻画得诙谐可爱。而且,维京人也分为多个族群部落,有些比较温和友善,有些比较暴戾嚣张。除了千奇百怪的维京人之外,你还可以从小说中发现不少维京元素,比如北欧诸神、“英烈祠”、如尼文等等。所谓“脑力”指的是爱看书爱动脑的男主角小嗝嗝。他长了一副非典型维京人的样子——瘦弱不堪而且不擅长骂人和打架,是最不适合生存在维京时代的那类人。
人类从兽皮裹身茹毛饮血到西装革履烹煮熟食的文明史就是征服兽性养成人性的过程。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如果有人喊打喊杀大家一定会觉得这个人病得不轻。相反,在一个“喊打喊杀”是主流行为的社会里,“讲文明”的人就变成了异类——小嗝嗝就是这样一位人人嫌弃的异类。弱不禁风的他放入人堆里分分钟被淹没。由于各原始部落所推崇的是“蛮力至上”,典型的英雄形象都是高大威猛肌肉发达粗犷野蛮,体形瘦小意味着丧失了先天的竞争优势,更意味着被排挤和嘲弄。更糟的是,“阅读”与“思考”不但得不到鼓励,甚至还会遭到严厉禁止。如果你去读这套书,会发现流传了许久的驯龙方法如同儿戏,简直不可思议,让人捧腹的同时也不得不捏把汗。在这种背景下,熟悉龙的习性、会说龙语的技术宅小嗝嗝根据已有知识和经验思考得出的理性的驯龙方法被视为不值一提的自作聪明。此类简单又鲜明的对立与冲突在儿童文学中比较常见,也比较容易让孩子们去辨别是非优劣。
这套书另一个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它能引起读者强烈的共鸣和认同感。开始翻译的时候我把它当做一套童书,看了几本之后就理解为什么在西方这套书会有成年粉丝——虽然载体是儿童小说,可它所传递的很多价值理念已经相当成熟。小嗝嗝和他的小伙伴们都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孩子,一个身形瘦小脸上有雀斑,一个患有斜视哮喘腿脚也不利索,还有一个过分好动骄傲自大根本就是女汉子。
其实我们绝大多数人也不过是普普通通的人,看小主角们的故事和经历就像在看我们自己的故事和经历,读者们无论年龄大小都能轻易在他们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所以代入感会尤其强烈。怯懦、沮丧、自卑,在巨大的群体压力下几乎失去自我。在一个最需要蛮力和粗野的世界里,小嗝嗝却不擅长辱骂和打架,鱼腿斯的梦想居然是做“吟游诗人”,同族那些野蛮粗壮的男孩们知道了简直要笑掉大牙。小主角们看似“弱者”,却又是最有勇气的“强者”,每一次族人或好友遇到危难,他们都勇敢地挺身而出,凭借智慧与爱来解决困难渡过难关。作为体形弱小的孩子们,他们每一次战胜困难赢得挑战都在印证一个道理:蛮力不能拯救世界,只有爱与智慧才是突破难关实现目标的最强大力量。书的主题虽是历险故事,内里却是亲情、友情与爱情的交融、碰撞和延续。
当然,与小主角们有关的是亲情与友情,爱情是书中成年人的浪漫片段。任何时代我们都不缺少英雄事迹,可浩瀚广阔的历史长河里大片空白却要由普通人的故事来填充。《驯龙高手》说的就是一个普通男孩的成长故事。尽管最后他成长为一位英雄,可最初的他和大多数普普通通的孩子一样,怀疑自己、懦弱胆怯、畏首畏尾、会逃避与害怕同辈间的竞争,会掉眼泪恨自己不争气,会恐惧死亡和危险,会渴望父母的理解与关爱。没有比小嗝嗝更普通的孩子了,普通对他来说已经算是褒扬。究竟他和他的小伙伴们是如何挣脱否定自我的牢笼最后成长为一名英雄的,欢迎大家到书中去一探究竟。
不得不提的,还有书中人与龙以及各部落的名字,实在是诙谐逗趣让人忍俊不禁。相对于其他类别的书而言,童书的翻译特别讲究“趣味性”的保留与准确传达,但是跨文化跨语言的同时想把字里行间每一丝幽默感表达到位绝非易事。就拿男主角的名字来说吧,小嗝嗝的英文是“Hiccup”,直译就是“打嗝”,音译则是“希卡普”,前者直白得令人发指,后者又失了韵味,折中一下参考了之前电影和网上大家认同度比较高的翻译,定为“小嗝嗝”。不过“打嗝”这个名字还是保留下来了,划分给了小嗝嗝的老师“打嗝戈伯”,因为他粗犷豪放的形象以及略显荒诞的行为做派与这两个字所散发出来的气质简直有种天生一对的匹配感。曾有网友把这套书称为关于“打嗝”的书,从某个角度看也挺对。
书中另一位主角是一条调皮得不得了的小龙“无牙”,英文是“Toothless”。最初的设想也有几个,比如说中规中矩的“没牙”,稚气浓厚的“没牙仔”等,思量再三觉得“无牙”最有意境,文学气息也最浓郁。小嗝嗝的好友之一“鱼腿斯”的英文是“Fishlegs”,其实也是在描述他豆芽菜一般并不健壮的身板儿。书中还有各种奇奇怪怪的原始部落,比如“歇斯底里族”、“毛霍里根族”、“狂怒族”等等,翻译的时候希望能尽量把意思表达出来又不显得字眼太过怪异,着实是一项挑战。此外,维京人的粗蛮行径也常常是笑料的重要来源,为了让大家能获得新鲜的阅读体验,在此就不过多剧透了。
英文中有个词叫“cliffhanger”,意为“悬念”,表明一个故事或桥段引人入胜吊人胃口。如果大家上亚马逊旗下的英文书评网站Goodreads.com去看这套书的评价,会发现这个词是使用频率最高的词之一。一套系列小说每推出一本几乎都能得到“What a cliffhanger!”这样的评价,足见故事之扣人心弦,作者悬念设置之到位。
作者为什么会写龙的故事?
对于中国读者来说,《驯龙高手》还有层比较特殊的意义。作者在书中探寻着“世界上是否真的有龙存在过”这个问题,也许中国人对此的兴趣应该最为浓厚,因为我们号称是“龙的传人”,如果龙没有存在过,我们身为“传人”应该有种说不出的失落感吧。有些读者会很好奇,作为英国人的克蕾西达·考威尔写龙的灵感来自于何方?其实在英国的奇幻小说中,龙是常客。不过考威尔写龙除了沿袭经典之外,还跟她本身的经历有关。
克蕾西达·考威尔出生于伦敦,先是在牛津大学的基布尔学院学习英语,后来在布莱顿大学学习图形设计与插画专业,毕业作品在1999年获Hodder童书出版社出版,那年她33岁,借此机会她开始了童书创作生涯。她接下来创作的《艾米莉·布朗》的故事为她在2006年赢得了英国儿童文学的一个重要奖项——雀巢儿童文学奖。2002年,她开始创作《驯龙高手》系列,她自己也为这套书绘制部分插图。
根据考威尔的自述,这个故事的创意缘起于她在苏格兰西海岸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度过的童年时光和她父亲给她讲述的龙的故事。她八岁那年,父亲在那座小岛上建起了一座小石屋,全家人在岛上度过了一整个暑假。自那以后,每年的春天和夏天他们一家都会到岛上去。岛上没有电话,没有电视,没有一切与外界联系的手段,只是到了约定时间会有船来接他们回家。如果遇到困难也只能等着船到时间来接他们。那个名叫克蕾西达·考威尔的小姑娘就在岛上画画写故事。大家眼前应该已经铺开一幅小女孩与大自然相互交融的美好图景了吧。在她的个人官网上写着,“每到傍晚,我父亲就给我们讲维京人的传说,一千二百年前他们入侵这片群岛,讲那些可怕的部落的传说,他们彼此斗争相互欺诈,还有龙的传说,据说它们应该生活在悬崖上的洞穴里。”她觉得龙极有可能生活在这片荒蛮又多风暴的岛上,于是从八九岁起她就开始写维京人与龙的故事。正式创作《驯龙高手》的故事应该算是她把童年时记录在画册和脑海里的故事重新整理演绎的过程吧。
作为一种存在于神话和童话里的动物,“龙”被某种浓厚的神秘感所笼罩,在东西方以截然不同的形象呈现。东方语境中的“龙”是至高无上和尊贵的象征,只有皇帝才配用“龙颜”和“龙体”这样的字眼。而在西方的文本里,龙多代表着“凶猛残暴”的邪恶势力,是需要被征服和铲除的对象。这套写龙的奇幻故事书里,龙大致被分为三大类。一类是人的好伙伴,人类驯服它们用来骑乘、狩猎和战斗;第二类是人的敌人,它们或有致命剧毒或太过凶猛无法驯化,对人类有威胁;第三类则是呆萌傻或喜爱自由的龙,云游野外与世无争。考威尔在构建龙种群的时候以猫猫狗狗蛇鼠鱼虫为蓝本,让人一读到就能产生直观的联想,会心笑着读下去。来源:新京报书评周刊
分析的好厉害。
国内,孩子们阅读量还是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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