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盛 发表于 2016-11-30 10:33:36

小说涉嫌抄袭却成IP 道出行业乱象

 到了受众更广泛、影响力更大的影视剧行业范畴里,用写作软件抄袭的“网文界痼疾”暴露得更彻底。“金主认的一是IP,二是演员,唯独不看剧情。”这句话一定程度上道出影视投资的“潜规则”——烂不烂不重要,有观众买单就行。从这个层面上讲,“写作软件”的盛行,是行业乱象的“果”而不是“因”。
  热播剧陷抄袭让“写作软件”重惹争议
  曾几何时,网络写手们还因其同质化的高产网文被讥讽为“人肉打字机”,但今天,许多写手似乎连打字也不怎么需要了。据新京报11月28号的报道,最近在卫视和网络平台播出的古装电视剧《锦绣未央》原作(原名《庶女有毒》),被疑用“写作软件”抄袭219部作品。新京报记者在某购物网站上,亲自购买了几款价格从几十块到四百多块钱不等的所谓的“写作软件”并测试其性能,被其小说情节整合能力所震惊。
  同时,《庶女有毒》作者秦简(笔名)坚持声称全书情节基本原创。但是该作者由于身份尴尬——于正工作室的签约编剧,业界视二人为“师徒关系”,此番辩解难逃网友将其和于正的种种“黑历史”联系起来。而此前被认为是“师徒”二人合写的剧本《美人制造》,就曾因涉嫌抄袭《邪恶催眠师》,被作者周浩晖告上法庭。
  网络小说自互联网普及,一直抄袭泛滥。利用写作软件“批量生产”网文也是圈内半公开的秘密。至于写作软件的出现,更是由来已久。从某些职业的需求角度来看,写作软件的开发势在必行,例如在公文写作、体育赛事等较为简单的新闻写作中,一款智能的软件甚至“机器人”,如果能在极短时间内,根据关键字的提示生产出一篇文意通顺的稿件,未尝不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途径。
  然而,职业化的道路还没走顺畅,各种旁门左道却层出不穷。近年来各社交平台、八卦论坛有一种“奇观”:一旦有爆炸性的新闻话题,从部级“大老虎”落马到王宝强的婚变,都会强行被“李白预言”。不经意地,你就刷到了某首“诗人李白”写的藏头诗,例如“马蓉出轨”、“马航失踪”,甚至“特朗普选举获胜”都能被李白预言。这也是藏头诗软件的“功劳”,虽然经不起推敲,却也能迷惑很多语文没学好又不动脑的人。
  市场最终也会放弃“自带流量”的抄袭者
  技术从来都是双刃剑,在文化创作领域,若不对此类技术加以规制,长此以往的后果不仅是声讨一拨一拨抄袭者、打几场知识产权官司的问题,危及的是整个行业的发展。尤其当网络小说成了IP,被影视化改编,问题会更为复杂。也正是到了受众更广泛、影响力更大的影视剧行业范畴里,用写作软件抄袭的“网文界痼疾”才暴露得更彻底。为什么那些掌握大资本的影视公司,在明知购买的IP已有抄袭争议的情况下还一意孤行?
  一句话,来钱快。资本逐利的本质决定其在投资行为中,道德伦理、甚至法律底线都是排在“利润”之后的选项,更不会去想对整个产业生态长远的影响。至于为何总是选择烂IP,某影视测评公号说得好:“金主认的一是IP,二是演员,唯独不看剧情。”这句话一定程度上道出影视投资的“潜规则”——烂不烂不重要,有观众买单就行。从这个层面上讲,“写作软件”的盛行,是行业乱象的“果”而不是“因”。
  然而观众是会成长的。从《幻城》《爵迹》双双扑街,到于正今年两部新剧都没上卫视且评分极低,对业界的影响不可谓不大。除了作品本身制作粗糙,更重要的是,上述提到的导演和编剧同有抄袭且不认账的“黑历史”,一定程度上也告诉业界和普通观众,想靠抄袭、IP和粉丝吃一辈子老本的路,是走不通的。曾经依附资本和市场的盲目性捞快钱,最终放弃他们的,也会是市场。
  当然,我们不能指望完全依靠观众“用脚投票”倒逼行业改革,整个行业的问题需要每个环节都做出努力。例如被视为“编剧的行业自救”的,知名编剧自发募捐资助网络作家维权的做法,且不论成效,至少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再比如,在利用写作软件抄袭的问题上,既然写手们可以利用大数据进行“再生产”,而此类诉讼中对于抄袭的认定往往是难点,我们在司法上是否也可以灵活些,用科技的手段“反抄袭”呢?当然,作为成文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动还需要从长计议。
  团子(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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