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手发布 发表于 2019-7-2 16:05:28

马伯庸:唐代的长安城是创作者所能想到的最合适的舞台

近日,根据马伯庸同名小说改编的《长安十二时辰》播出即广受好评,主角“张小敬”的饰演者雷佳音再次收割了一大批粉丝。雷佳音除了没有原著中张小敬的那种瘦的感觉,哪里都很好。易烊千玺饰演的李必跟原著角色中少年老成的气质还是显得差了些火候。但是这些都不妨碍这是一部值得把时间浪费在上面的剧。

小说《长安十二时辰》讲述了唐代天宝三载长安城在上元节(元宵节)24小时里发生的一个暗流涌动的故事,亦正亦邪的主角张小敬从一个死囚摇身一变成为长安城的拯救者,他熟知这座城市的黑白两道和三教九流并从中周旋。

马伯庸把这一年民间关于长安有神火降临的传说,与突厥入侵长安、贺知章之死以及名将王忠嗣的故事中的蛛丝马迹串在一起,用丰富的细节描摹出一个完整的故事。对他来说,唐代的长安城是一个梦幻之地:“在那里,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实在是一个创作者所能想到的最合适的舞台。”

本刊记者专访马伯庸

2009年新浪微博出现。半年后,马伯庸开通了微博账号。在很长一段时间,马伯庸的微博粉丝并不知道这是个作家,只因为他微博段子手的身份而关注他。

对于别人给自己贴的“网络作家”的标签,马伯庸感到困惑;对于“网红”的标签,他更感到头疼。“我也没做过网红做的那些事儿呀。一提到‘网红’这个词,人们往往会想到营销出来的大V。我是一个作家,我的粉丝是以作家身份带来的,不是我专门去做这样的事儿。”

也许是大学期间学市场与传播的思维习惯,加上在外企工作10年的社会经历使然,也许只是想赚钱使然,马伯庸愿意以一种大众化的方式让大家理解自己的表达。他对这个时代是接受的,不拧巴,不较劲,世界怎么变,他自然跟着走,认为“没必要逆潮流而动”。

“马伯庸真正地火起来,显然是在微博时代来临之后。他对媒介传播有天生的敏感,无论是在论坛、博客还是微博时代,他都能在互联网社交中呈现出最引人好感的个人形象。但直到微博时代来临,140字以下的段子成为最流行的文体,马伯庸所擅长的那种灵光一闪的恶搞小短文和脑洞设定才得以化整为零地呈现出来,并得到爆炸式的传播。事实上,马伯庸作为微博自媒体大V的良好个人形象和粉丝基础,才是他近期作品能够快速变现的最大助力。”研究中国网络文化的高寒凝博士说。

而马伯庸自己,对于“火”这件事儿的说法,则体现了中国式的生存智慧:“我一直没有觉得自己红了。如果有什么节点,就是我出每一部作品的时候。如果真要说我红了,那也是缓步上升的。我挺喜欢这样的,也不想太火,如果太火了,亢龙有悔,物极必反。”

在2006~2015年的10年里,马伯庸在“上班族”和“作家”两个身份之间切换得游刃有余。但2015年,马伯庸决定辞职,并写下了这样一句话:“我已经35岁了,也想尝试一下自由散漫的生活。”关于为什么辞职,马伯庸的回答很诚实:“赚太少。同样的时间成本,我用来写作比用来上班赚得多。”突然间两个身份只剩下一个,他觉得辞职后的日子“特别怡然自得,像游牧民族似的”。

他见过一些自由职业者因为没有时间概念而不自由的状态,因此辞职前他就给自己做了一个心理建设:“自由了也不能完全散漫,否则人和工作都会垮掉。”他仍然保持着自律。每天早上八九点,北京的上班族梳洗完毕,纷纷出门,汇聚成早高峰的人潮和车流。马伯庸也混迹其中,足迹遍至附近的咖啡馆和茶馆。

他的《三国机密之潜龙在渊》被相中,同名网剧2018年播出,《长安十二时辰》也在近日热播。但马伯庸表现给媒体的,是对商业的“讨厌”:“我很讨厌商业上的事儿,也许我很擅长,但是我觉得太累。写东西不一样,只要把自己想的表达出来就够了。”

马伯庸说,曾经有人建议他自己开公司,招一群员工做更多的文学脚本,说这样创业赚钱肯定比写作来得多。马伯庸觉得那种生活太痛苦:“那样的话早上起来还得上班,甚至连偷懒都不能了,因为你要管理一群人以及他们的情绪。有这个时间我还不如老老实实在家待着,管好自己就够了,虽然赚的钱相对少点,但也挺开心。”

辞职前,马伯庸就已经和朋友郑冰容的“中联百文”签约。公司帮他打理作品版权和其他商业上的事情,他也有了自己的策划编辑。2010年,当马伯庸还在为《三国机密》奋笔疾书的时候,郑冰容已经在想下一步要跟马伯庸约什么作品。

“有一次我们出去吃烧烤,一边吃一边聊天,正好看到王刚在电视上砸东西。我们就觉得,如果有这么一个小说,天天砸古董该多好。《古董局中局》最初的点子,就是这么一起聊出来的。”马伯庸说。

在初期策划时,公司这边的人已经想到了作品未来的影视剧改编。20万字的小说,不可能填充一个剧的长度,于是在策划时,他们就会考虑如何布局更好,比如五条支脉中,小说中只写两三条之间的斗争,其余埋在故事里,这样能留下充足的改编空间,随时可以把这条线拎起来用。

马伯庸开始下笔写《古董局中局》第一部。试稿的过程颇费周折,试了三四个风格后才敲定。从前期策划沟通到最后定版,马伯庸用了近两年的时间。当被问到跟策划编辑意见不同时如何解决,马伯庸说:“听我的呀。”

公司图书事业部经理游婧怡回忆试稿的过程:“开始,马伯庸写的风格,一看就是典型的小资们会喜欢的。但是我说你要抛弃这种风格,因为很多人在阅读上会有障碍。我要的是一个雅俗共赏的通俗故事,你要让我们公司的前台小妹都能看得下去。我们意见不同,吵了一架。最后,马伯庸同意我说的雅俗共赏的观点,回去重写了。”

马伯庸表示他试稿过程中的修改,很大程度上来自朋友的反馈。“我写作也没有固定的风格,就把《古董局中局》当试验田。我当时发给我的一个朋友看,他说不行,太装了……古董对文化底蕴的要求比较高,我后来觉得,用评书的风格更好。”

“以《古董局中局》为代表的马伯庸近期作品,一方面以知识性、通俗性和趣味性为他赢得了一批新读者,但也没有完全抛弃他赖以成名的拼贴风格和脑洞大开。或许马伯庸也在寻找某个平衡点,即位于他过于强烈的个人风格和广大读者的接受能力之间的那个平衡点。其实翻翻《殷商舰队玛雅征服史》(2007)就知道,那是一部对于缺乏相关知识储备的读者而言极其不友好的小说,但却也是张扬了马伯庸个人风格的巅峰之作。”高寒凝分析道。

“在创作手法上,我受西方作家的影响多一点。在题材和传统文化运用方面,还是受中国作家的影响比较大。”马伯庸说。

在第一部长篇小说《风起陇西》(2006)的后记中,马伯庸细数了影响他的作家:“如果把我称作《风起陇西》的亲生父母的话,那么它的祖父是克里斯提昂·贾克,祖母则是弗·福塞斯,外祖父是罗贯中与陈寿,外祖母是丹·布朗。”

时隔12年,现在他对作家的看法也有了变化。对于丹·布朗的重复性他感到有点无聊了,但对于福塞斯,他依然肯定:“我的能力决定了我能学到最多的是福塞斯。还有一些作家属于高山仰止,是我达不到的,比如金庸作品中的节奏感和博尔赫斯作品的灵巧。”

高寒凝则把马伯庸归属于那种精力旺盛、阅读速度极快而又从不偏食挑食的类型:“从动漫游戏、流行文化到美剧日剧,再到古典小说、严肃文学甚至学术著作均有涉猎,这些阅读经验也都对他的个人创作产生过影响。”

马伯庸真正脱离微博段子手的身份,令人刮目相看,始自他的《三国机密之潜龙在渊》和《古董局中局》。辞职后,他更是没有懈怠,写出了《长安十二时辰》这部广受好评,他自己也认为是迄今为止最成熟的一部作品。在既定的历史题材之上,凭借对历史的考证,他把脑洞丰满成一个又一个故事,赋予发生在古代的故事以现代意义。

相比于对历史的考证,马伯庸小说更令人称道的,是他的想象力。

《长安十二时辰》里,是唐代天宝三载长安城在上元节(元宵节)24小时里发生的一个暗流涌动的故事,亦正亦邪的主角张小敬从一个死囚摇身一变成为长安城的拯救者,他熟知这座城市的黑白两道和三教九流并从中周旋。马伯庸把这一年民间关于长安有神火降临的传说,与突厥入侵长安、贺知章之死以及名将王忠嗣的故事中的蛛丝马迹串在一起,用丰富的细节描摹出一个完整的故事。对他来说,唐代的长安城是一个梦幻之地:“在那里,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实在是一个创作者所能想到的最合适的舞台。”

在《草原动物园》中,马伯庸把关于家乡赤峰的当地民间传说,和他查到的一则内蒙古的传教士的史料结合在了一起。在他笔下,这位传教士在传教时,用的是一群动物:传教士在《京话日报》上看到北京万牲园的动物因为缺乏食物供应和照顾而被拍卖,于是买下这批动物,带到了赤峰,由此展开了一个探讨多种信仰共存的动物寓言。

同时期出道的“80后”作家,一部分开辟了新的“都市题材”写作文体,建构了一种中产阶层或者小资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马伯庸则善于在历史中发现有趣的蛛丝马迹,从古代题材中寻找到现代意义,而不去试图重新建构世界观。例如,三国人物演绎至今,一直是中国民间感兴趣的话题,也是马伯庸很喜欢的题材。往前追溯,罗贯中写《三国演义》,是在中国历史上流传已久的《三国志》和《三国志平话》的基础上再加工,同时加入了时代背景下作者的见解,这种方式也增强了作品的传播性。从这一点来看,马伯庸和罗贯中的路数有相似之处。

在马伯庸的阅读生涯中,他也很早就感受到了描摹细节对于写作的重要性。他早年看到金庸曾以“五经”比喻“五岳”,把华山比喻成“春秋”,很好奇,其他“四经”跟“四岳”有什么关系?在马伯庸看来,这个典故很冷门,在金庸小说里也没有决定性作用,等于是一个闲笔。但是他暗暗感到很佩服:“首先,我就非常佩服金庸先生的知识面;其次,我又在想,加了这么一段话,不仅让人感觉到一种气氛,文化内涵的厚度也增加了,忽然我会意识到细节对小说情节的重要性。”

后来他读福塞斯的作品,也有类似的感觉。最令马伯庸印象深刻的是《战争猛犬》:“这部小说其实故事极其简单,90%的篇幅都是讲雇佣兵怎么去买各种武器和装备,召集各种人,几乎没有情节可言。但是我看起来就特别过瘾,因为它里面全都是非常真实非常精致的细节。”马伯庸还很喜欢福塞斯冷静克制的文笔、镜头式的语言:“不管多激烈多精彩的桥段,没有华丽炫目的景物描写,没有深刻的心理剖析,就像写一个新闻报道。他的镜头式语言,在一个人视野的延长线上,另外一个人在做另外一件事情,非常有电影的切镜头的感觉。”

在《长安十二时辰》中有一个细节,狡猾的元载凭借对奢侈品的敏感,从被绑架姑娘头上的金丝楠木簪,判断出她一定是一个千金大小姐而非寻常商户家的姑娘。这一个简单的细节,既展现了元载的性格,又把情节迅速向前推进,而这个细节的背后是对唐代女性妆饰的考证。这样的细节,在马伯庸的作品中十分常见。

“我在高中时写了两年的日记。每天写几段。全都是事儿,没有感悟,没有文采,也没有任何思想内容。写得不长,最后也落实到琐碎的细节上,其实有点跟流水账一样。比如,今天谁谁来了,跟我借5块钱买饮料喝,我不借,他就走了。今天谁讲了一个八卦,谁跟谁好了,老师不知道。今天听了一首歌,挺好听。就类似这种。我觉得这些东西对个人来说,比大段大段假模假式的日记更有价值,因为有一种日记是演出来的,只是为了给老师交作业。比如我今天看了一本经典名著,我要发奋努力。我今天看到阳光初升,我心潮澎湃,我要继续努力。这样的日记,你事后回来看,看不到价值。”马伯庸说到他少年时对细节天生敏感,因为经常转学带给他孤独感,多数时候自己在家自娱自乐,想一些好玩的事情。“可能想得多了,想象力就得到了锻炼,在作品中发挥了出来。”

提到文学,他话语中还是有一个写作者的警惕和自觉。“我对文学的敬畏程度是很高的。我只是个通俗文学作家,不是个严肃的纯文学作家,我也认为自己没达到文学的程度,我只是写了一些好看的故事而已。在故事之上,还有一些更高的东西,我欣赏那些东西,但目前我觉得我达不到。比如博尔赫斯的《小径分叉的花园》,其实它的故事本身已经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他表达出的那种氛围,阅读的美感、主题表达的优雅、作品的完整性,都是一致的。这个东西是我做不到的。”

至于怎样看自己在文学圈获得的评价,“我还真没在文学圈混,”马伯庸说,“我不混圈子,只交朋友。有些批评比较巧妙,我也会觉得挺好玩。因为从审美顺序上看,我觉得批评的精妙程度比它本身批评的内容要高。”

几年前,马伯庸写了一个和古典文学有关的奇幻小说。他拿给一个朋友看,朋友看完评价道:“你这个东西就像是一个网兜。”马伯庸问:“什么叫网兜?”朋友答:“全都是漏洞。”他指着马伯庸书里的一句话说:“比如你里面主角拿着一本书,上面写着繁体字‘李太白全集’。你给我说说看,‘李太白全集’这5个字,简体和繁体到底有什么不同?”

马伯庸毫不留情地自嘲说“当时文化水平比较低”:“这5个字简繁体其实都一样,我就是为了装,然后写了这么一句话,其实是错的。我觉得朋友吐槽吐得特别好玩。一来,这的确是我犯的错;二来他指出的方式非常有趣。”后来这本书出版的时候,马伯庸特意在序言里把这件事写了出来。

(本文原载于《三联生活周刊》2018年28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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