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少女糖 发表于 2019-7-19 14:45:13

又见树下

“陈默,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可以一直在树下等你回家的小女孩了。你···好好照顾自己,我等不了了。再见。”
生活就是如此狗血,原以为只有在偶像剧里才能出现的情节,居然发生在了我身上。我叫程雅,和他也就是陈默是从小的邻居,父母也是好朋友来着,所以我们可以说是青梅竹马,还差点定了娃娃亲。他大我三岁,所以从我出生他就在我身边,从小到大我好像都是在追逐他的脚步,而他却不曾为我停一停。没错,我暗恋他,到现在整整二十年了。我知道他当我是妹妹,还是那种远的不能再远的关系,虽然是暗恋,但是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只有他一直在装瞎,果然,装睡的人是永远都叫不醒的。我看着他交女朋友,换女朋友,那种心疼的滋味至今还能忆起,现在回想起那时的自己,总有一种这人怎么那么傻不拉几啊。可能我只是想找一个理由来说服自己:看啊,这就是你喜欢的男生,也不过如此啊。或许这样我就能放弃了吧。
细细想来,我好像并没有多喜欢他的样子,虽然总在小区门口的大树下等他放学回家,给他讲讲我今天做了那些事情。如今我二十岁,而他也已经搬走了快三年了吧,今天友在树下看见了他,好像也并没有什么变化,或许我没有察觉。今天再见,心中再没有了当初的那份悸动,或许我当时喜欢的不是他,不是他这个人,而是那种青梅竹马的感情,想要与君共白头的念头。
我们终究是回不到过去,我也并不知道今天再见时你为什么要说“我喜欢你”,听上去好像在讥笑那时的我,和那时候单纯的情感,陈默,我们都已经长大了,也明白现在自己想要什么了,那个喜欢你的程雅,在等你回家的树下已经消失了,现在的程雅,懂得了感情,也不再懵懂。谢谢那个时候我放弃了你,才看明白我到底想要的是什呢。再见了,陈默。
谨以此文献给懵懂的你们,像喜欢就大胆去尝试,在此之后,你会明白你的人生真正需要什么,那之后你才有目标,才会心之所向,便是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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