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刘亮程:文学是在收获的土地上拾穗
被誉为“90年代最后一位散文家”和“乡村哲学家”的刘亮程,新近交出了长篇小说《捎话》。时代喧嚣,当所有人都在往前走时,刘亮程却始终面向过去,用文字创造和拾遗。
“很多人没有看到不变动的东西中的价值,没有看到不参与进化的生物的意义,没有看到人的内心的保留下来的东西的分量。”
他说:“写大变局中的激荡传奇的是一种作家,写平凡中的永恒是另一种作家。我想要的,是找到那种永恒。”
命运里的新疆
上观:刘老师是汉族人吗?
刘亮程:户口本上我是汉族人,但也可能我的祖上是刘姓匈奴。
上观:游牧民族后裔?
刘亮程:你看我的鼻子,还有颧骨,和普通汉族人相比有点不一样吧?
其实我的老家在甘肃酒泉金塔县,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家里实在吃不饱,父亲便决定逃荒新疆。当时家里已经有亲戚在新疆生活,给我们写信说,这里有吃的。我父母带着我奶奶、我大哥连夜坐了马车,再搭火车,又赶了几天路,换了篷车,最后来到塔城地区沙湾县。
本来我父亲在甘肃时是学校校长,我母亲是老师,都是读书人,但到了新疆都抛下本业,开始务农。当时这里有公社大食堂,有白面、大米,努力劳动就有肉吃。父母有了口吃的,第二年生下了我。
上观:命运把你带到新疆,是一个偶然。
刘亮程:我们一家初到新疆时一无所有。父亲在路边挖了一个深坑,棚起来就是地窝子,大概两米深吧,有个天窗,晚上可以看见星星。我就在这个地窝子里出生,长到12岁。后来我们有了一个地上面的房子,算是从坑里出来了。
我们在甘肃酒泉金塔县时,生活在沙漠边缘,到了新疆沙湾县,又在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所以那次逃饥荒,等于全家从一片沙漠边上搬到另一片沙漠边上,不知道父亲怎么想的。也没机会问他了。他在我8岁时去世了。
上观:你们孤儿寡母当时怎么生活?
刘亮程:养鸡,攒着鸡蛋换粮食。每年养一头猪,也不吃,养肥了就卖了换日用品。当时是生产队,我们也沾了大集体的光,秋天总能分到一份口粮。虽然没钱花,但有吃的,一家人活下来了。
上观:这种物质匮乏的经历,对现在的你有什么影响?
刘亮程:现在有时我稍微有点饿,就特别紧张。做梦都在到处找东西吃。
上观:会囤积食物吗?
刘亮程:会啊。我会在冬天收获的时候,在我菜籽沟书院的地窖里放满菜。到了春天,再雇人来,把它们拿出来扔掉。因为都放坏了。
留下这个村庄
上观:说说你在菜籽沟的书院吧。你之前一直在乌鲁木齐生活,但2013年忽然到天山脚下的木垒县菜籽沟买了地,造了房子,建了书院。人们过去都叫你“农民作家”“乡村哲学家”,这次离开城市,住回乡下,是为了重新确认自我身份吗?
刘亮程:菜籽沟里的年轻人都外出工作了,剩下了老人和很多空房子。有些清代的房子拆下来,一车木料卖4000元,任人拉走,从此消失。我们抢救性地收购了一些房子,其中收的最大一个院子,原先是当地的老学校。等我们去看时,那里已经是羊圈了。清理完地上厚厚的羊粪后,露出了当年学生的铁皮铅笔盒。
有人觉得乡村生活诗意。但其实乡村不宜居,也不易居。
上观:比如说?
刘亮程:其实我很喜欢城市,城市拥有生活的便利。但在村里生活,你得降低生活标准,接受它的脏乱差,接受不时的停电、停水。当然,它给了你那么新鲜的空气,给了青山秀水,你也得接受点它的不好。说到底,乡村是用来怀念的,你真要去生活,还是有诸多不便。
我能在菜籽沟居住这么多年,是我到了不寂寞的年龄。
我喜欢动手,喜欢干活。我最近在做木工,在院子里一棵大榆树上造一个树屋。去年已经盖了第一层。今年要盖第二层时,看见有一只猫头鹰在树梢筑巢,还养了3只小猫头鹰。这样我不能打扰它们一家啊。所以得等小猫头鹰羽翼丰满能飞走了,我再建第二层。
上观:喜欢做木工?
刘亮程:我在乡下长大,农活和手工活多少都会。古人说,晴耕雨读。耕在前,读在后,在劳动中思考。有时,一个人干着体力活,能把一些问题慢慢想通透了。光坐在书斋里冥思苦想可不行。
风带来的消息
上观:在菜籽沟生活,是否会让你想到自己出生长大的沙湾县?
刘亮程:我在哪里都无所谓。不论我在沙湾县,后来在乌鲁木齐市,还是在菜籽沟。一个人心里装着自己的世界,他是自己的家、自己的支撑体系。我所有的文字,都在我个人的体系里。
对我而言,写作是体现一个人的内心世界,一种自言自语、独白、内省。
上观:你曾说,自己有“悠长的听觉”。幼时在乡村生活,经常彻夜听风。在《一个人的村庄》里,你曾经反复描述风,把风描述成一个有自己意志的村里人,能参与打墙的工序、帮着传递消息,你还用自己的名字给风命名,“一场叫刘二的风”。在《捎话》里,你借助驴的视角写声音。写小母驴能看见声音的形:“鸡鸣像衲衣的细密针脚”“狗吠是块状的,‘汪’‘汪’的狗吠在朝远处扔土块,扔到西昆寺上空变扁了。”一位运用语言文字的作家为何对声音如此着迷?
刘亮程:早年我住的那村子,就是一个由风声、驴叫、鸡鸣、狗吠和人语组成的世界。新疆的乡村,村与村之间是荒野戈壁,有时刮风,风能把沙漠另一端另一个村子的声音带过来。那声音是我和遥远世界的唯一联系。
我曾说过,一场大风刮过村庄,仿佛整个世界在呼啸地经过自己,我彻夜倾听,在醒里梦里。那个我早年听见的声音世界,肯定会再现在我的文章里。一个人在地上生活,他的声音随着风到天空。当他在地上走完尘世之路,他在世间的声音可能早就往天空铺了另外一条路。
有的作家写风像风;有的作家写风,自己就是风。风和人之间的界限没有了。但有时一个人能和风说话,未必能和人说话。人类即便用同一种语言,到最后也未必能交流,更不要说用不同的语言,也是因此,我写了《捎话》。
上观:感觉到了人的局限?
刘亮程:《捎话》里的驴能看见声音的颜色和形,能听懂人和鬼魂的话,能知道人心里想什么。人却看不到这些形状,也听不到这些声音。
人和万物间有障。
建构远去的世界
上观:面对这种障碍,作家能做什么?
刘亮程:当所有人都在往前走时,作家面向过去,用文字创造和拾遗。文学就是人类的往事。作家就是那个在人们收获过的土地上的拾穗者。人们干完所有的活走了,田野空了,作家孤独地在捡拾人们丢弃的麦穗。
上观:大家都在往前时,你捡来这么一把麦穗要如何自处?
刘亮程:作家写逝去的时光,作家是建构渐渐远去的世界的意义的人。
上观:但并非怀旧。
刘亮程:对,不是怀旧。我写的不是乡愁,也不是写一年四季的耕种模式,也没有写乡村中的礼仪。我只是写一个人在乡村无边无际的冥想,写一个人的白天黑夜,一个人的寂寞孤独,写一个村庄的背影。我想写的是一种永远不会变旧的东西。我们身处新事物层出不穷的时代,很多昨天新的东西,今天已经旧了,并且永远旧了。可是,一片树叶何曾过时?
上观:所以,有人说,你通过写乡村,是和过去自己的一次和解。但你刻意去除了童年生活拮据的部分,似乎用滤镜重温了自己的经历。你重新赋予乡村里的一草一木以意义。
刘亮程:文学是一个很好的途径。一个人如果不从事文学,你就没有时间重新回到过去。文学给人一个机会,可以走向早已消逝的过往中,去看当时你经历时没有仔细感悟的东西。
上观:这种回味会变得自欺欺人吗?
刘亮程:恰恰相反。一段未经过回望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我们的人生经历恰恰是在回望中才能显示出意义。
上观:为什么过去很重要,为什么回望很重要?你的今天已经包含了你所有的过去了。
刘亮程:回忆的意义在于,可以让生命重来,可以第二次返回往昔。因为对于生活,我们匆忙活着过一遍是不够的。只有第二次去看时才能看出感情,才能分辨其中真正有价值的东西。第一遍经历是在赶路,第二遍是在欣赏。
找到那种永恒
上观:如何看待有人说你是在回避乡村苦难?
刘亮程:文学是往事。记者写新闻,作家写旧闻。有人觉得文学应该直面现实中的丑恶,予以批判。当然,文学中有仗剑面对现实世界的写作,但还有一种文学,它直面时间和过往,关注旧与不变。他面对的是人类古老又年轻的心灵。他相信一颗心灵的寂寞响动,大于一个时代的喧嚣。
很多人没有看到不变动的东西中的价值,没有看到不参与进化的生物的意义,没有看到人的内心保留下来的东西的分量。当我把我理解的乡村完完整整呈现出来时,它就是存在,这存在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宣誓。
有的作家是破除藩篱的,有的作家是在那里积土垒山的。写大变局中的激荡传奇的是一种作家,写平凡中的永恒的是另一种作家。我想要的,是找到那种永恒。
上观:有一个说法:世界上最难写书的,不是从未出过书的人,而是已经出过一本不错的书的人。人有时很难超越自己曾经取得的成就。20多年前你骤然成名,想过成名对自己带来的压力吗?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之后我一直在写,我觉得自己写得比原来更好。一个作家在创作时是需要外界的认可来鼓励的。如果大家都认为你很好,你从别人的评论中发现自己原来挺好,就会想写得越来越好。
我想,有时人们会觉得自己身处人群但还是孑然一人。面对未知没有人可以同行,作家尤其如此。作家需要自信。文学的表达是完全需要自信的。只有内心非常自信的作家才能旁若无人,自言自语来完成他的作品。
在《捎话》里我写了漫长的死亡,写了宗教和战争对人内心的撕裂。写过这些东西后,没有别的东西能让我特别在乎了。
你看中国人的家谱,是一大张树形图,是由生的人和死的人共同组成的。这才是中国人面对死亡的态度,生与死都在家谱上。亡者参与了构建这个体系,活着的人就知道,结束这一生使命后,是去向哪里——是去加入祖先的队伍中,而不是去一个陌生冷冰冰的世界。在这个语境里,活着是虚的,死亡却是一种真实的存在。
上观:你害怕死吗?
刘亮程:我敬畏死。看多了生老病死,你能平静看待它。我希望看够了他人的死亡,亦可坦然面对自己的。
上观:有多坦然?到时候,对待这副躯壳毫不留恋,像扔掉一件穿旧的衣服一样?
刘亮程:怎么能用这个词呢?应该说:归还。
【记者手记】
一朵蒲公英有无限的可能
新疆塔城的羊肉好吃。席上,刘亮程说,这羊有个名字,名字里有个故事。
他说,有一个生活在塔城的哈萨克族人,名叫巴斯拜。有一天夜里,山上的野羊偷偷溜进他家的羊圈,和家羊交配,怀孕的家羊后来生出了一种特别的杂交羊。人们都觉得这种羊的肉质特别鲜美。这羊既不算野羊,也不是家羊,大家无以名之,最后就用主人的名字称为“巴斯拜羊”。
众人皆笑。
我随身带着塔城地方志的书,翻到“当地杰出人物”一栏,正好看到巴斯拜的介绍。翌日有个机会,我和刘亮程说,你看,这羊不是一次激情的产物。书里白纸黑字写着:1919年,巴斯拜·雀拉克·巴平从俄国引进叶德尔拜羊,与本地的哈萨克粗毛羊杂交改良而成“巴斯拜大尾羊”,到1948年培育1.5万只。这是一次正儿八经的科学试验。
刘亮程看了一眼书,然后问:“一朵蒲公英,值得你写几行?”不等我回答,他说:“对植物学家来说,描述蒲公英也许只要几段字:它是多年生草本植物啦,长什么形状的叶子,开什么花。但对于一个文学家来说,描写一朵蒲公英是无限的。几千个字、几万个字,只要你愿意,你可以无止境地一直写下去。”
“所以啊”,他说,“这个世界是两个世界,一个归科学,一个归文学。而文学建构和丰富了这个世界。”
我问:“所以在你的文学世界里,孕育巴斯拜大尾羊的时刻,不是一场试验,而一定得是野羊和家羊的爱情故事?”
刘亮程说:当然。
上世纪末,刚过而立之年的刘亮程辞去新疆塔城沙湾县农机管理员的工作,孤身一人到乌鲁木齐当一名编辑。下班后独自回住处的夜晚,他以纸箱为桌,一篇又一篇地写他的故乡沙湾县。他写童年居住的这个沙漠边缘人畜共居的村庄,写野地上的麦子,写一截土墙、一段树根,写风中的院门,写村里的狗、猫、驴和一小片坑洼地。这些文章集结成《一个人的村庄》,1998年出版后,凭借其观察农村平凡生活的独到视角,引发文坛巨大反响。评论家们将刘亮程誉为“90年代最后一位散文家”和“乡村哲学家”。
但非议也随之而来。有人称他将苦难和农村诗意化,是“矫情时代逃避现实”的自私,也有人说他“兜售农具和庄稼”,是一种在了解现代读者口味后的“故作姿态”,更有人担忧经过市场经济的商业化炒作,会毁掉作家的淳朴和创作力,随着电脑和网络时代的来临,以及定居都市后的生活节奏,必定会让这个“扛着铁锹在村里闲逛”的农民内心崩塌。
但20多年过去了,《一个人的村庄》依旧居于畅销图书之列。刘亮程没有崩塌。他和所有年轻人一样玩转微信,也陆续交出了《凿空》《虚土》《在新疆》,并在2014年和2015年先后获得第六届鲁迅文学奖和第十六届百花文学奖。新近,他交出长篇小说《捎话》,讲述千年前一个虚构的世界里,一个通晓多种语言的男人和一头母驴,肩负“捎话”的责任,穿越两个信奉不同宗教的国家战场的经历。
不回到当地的语境中,很难直观感受当地人对这位家乡名人的敬意。在只有一百多万人口的新疆塔城,刘亮程出席一些文学爱好者的聚会,每当他开始说话,席下会有听众轻轻颤抖。
我在这样的活动中与刘亮程同行几日。一次,当同行的其他作家涌入一户少数民族家庭采访时,刘亮程却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院子里,对着一堵空墙凝视。
我走过去看时,发现墙角有一队蚂蚁,其中一只发现一只死去的蟋蟀,正打算把它运到墙壁上头。蟋蟀的体积几十倍于一只蚂蚁,但那微小的蚂蚁发起狠来,竟然独自将蟋蟀拖动数米。它频频尝试拖曳尸体上墙,复重重落在地上。刘亮程站在边上,搓手道:“你看它在大叫伙伴来帮忙。你看它又在尝试新的路径……”直到其他人向主人告辞,纷纷离开屋子时,刘亮程还在院子里,一步没挪地看着蚂蚁。
比起人,刘亮程或许一直更关注自然界的其他生灵。但到底是人,让他几十年来积累下财富和声望。
几年前,刘亮程在当地政府支持下,在天山东麓一个叫菜籽沟的小村庄定居。这是一个渐渐萧条下来的地方,原先的四百多名原住民走了一半,许多房屋无人居住。刘亮程陆续收下一批老房子和院落,并邀请几十位艺术家进驻村落。他自己建了一个名为“木垒书院”的国学书院,申请入驻的写作专业学生和志愿者很多。他们的到来,开始改变着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地方。
刘亮程在微信里时常分享院内细节:一簇新生的植物,一只有了新用途的破竹篮,几只来访的野兔。在一个到上海推广新书的夜晚,他在朋友圈发了菜籽沟黄昏时的场景——
山谷的一半已经被暮色笼罩,而山谷的另一半还在余晖下闪烁金光。一片草地开出莹莹小花。刘亮程为之配文:“我不在,花白开”。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