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就得叼
发表于 2019-8-25 16:15:41
文采还可以,但这个主题你写不出东西,有点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
试着写点实在的
zenwoods
发表于 2019-8-25 16:17:25
我是嗅着这张图进来的,所以我的语言你完全不必在意,因为我的心思不在你的自我陶醉中。
说实话,这篇自嗨文写得一般般,勉强挂在本吧及格线上,摇摇欲坠那种。
首先,写作主题思想就不够引爆内心,没有共鸣可言,任何起不到共鸣,打不进读者心灵的文章都是自说自话。
其次,写作基础能力不太完善,读起来总体虽然是通顺的,但小细节处理得像小学生,那种连主谓宾都搞不清的小学生。其实上了大学了都不存在搞不清主谓宾的,只是因为疏忽,大意让几个笔误产生的病句毁了一篇文章,这方面建议写完认真读三遍。
最后,我个人很讨厌动不动就引经据典,这显得自己很没主见,讲个观点还需要大量其他人的见解,这是很没自信的表现。比如我要表现一股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心境那么肯定不能把辛辞搬出来鞭尸,必须写出另一首辛辞来表达。我这么说你应该能懂。。。
还好,本文读起来有那么点小清新,虽然夹杂着那么些矫情,但开局一张图,引我胡乱猜,这到底是千与千寻的图还是侧耳倾听的?写完这段突然想起了悬崖上的金鱼姬。。。。。
iDamom
发表于 2019-8-25 16:18:39
感觉就像是我们普通高中老师那种水平吧,毕竟我读时感觉不错,读完后已经记不着,也没有去回味的欲望
我党万税
发表于 2019-8-25 16:20:51
内容过于浅显,文笔还行吧,但有时候二者是没办法完全分开的。
擒拿小鑫
发表于 2019-8-25 16:23:12
不錯啊
眉瘸丶
发表于 2019-8-25 16:25:06
——我们纵情寻欢,来试图捉住青春的尾巴。
不怕人笑话,我原是个不敢抽烟,不敢喝白酒,不敢纵情的人。我厌倦了不敢,胆小懦弱深入骨髓,驱之不得。郁郁寡欢和丧气浮于言表,挥之不去。我一直不知其中原因,直至司汤达将丧的本质道了出来:“你的愁容满面表明你的人生有所缺憾,某事未能如愿,显得自己落入下风。”而落入下风,你便永远屈居人下,亦或是无人愿与你亲近,越是这样就越是陷入死循环,出来不得,越是出来不得就越是愁容满面,对于这点,我深信不疑。
愁容呐!我何时才能摆脱你?我心里不禁自问。后来,我试着去找寻那些整日满面春风人身上的特质,我发现他们在陷入无事可做时,都会翻箱倒柜的寻找些什么,我想寻找到的也许是无关紧要的物品,但是重要的是寻找的这个过程。毫无疑问,这是好奇心,是它赋予了世界无限的意义和生机。
知晓了原因,我就尝试着寻遍世间琐碎的快乐。首先是与友人的作乐,衢州的屋顶、商场里的摇摇椅、车中的6人、马站的煎包、江西小炒的炖鸡汤。无不宣示着我们一直在追寻的快乐。另外,马站热腾腾的煎包和着咸咸的海风,格外让人馋嘴。
还有就是我独自一人的乐趣,在于上班看着白衣大厨们挥来挥去的勺子,到最后变成一道道可口的佳肴,在于下班有暖黄色的灯光洒在书本之上,以至于消融一天所有的积怨与疲惫。这样,在这世上已有了十分的理由活下去了。有时候也会憧憬着自己靠在一个大窗下的沙发上悄无声息的看着秦朝的灭亡,汉朝的兴起。看着周瑜雄姿英发,火烧赤壁。看着拿破仑如何大展宏图,以及问问李诞何为:“人间不值得”。此时身旁的猫慵懒的卧在沙发上眯着眼任人抚摸,两只阿拉斯加犬打闹嬉戏好似在迎接什么。正好厨房间焖着的鸡肉味带着浓郁的米饭味飘香四溢,它们溢入我的房间,肆意逃窜。也不知那时是书香还是炖鸡香?不知是权力登峰造极的拿破仑开心还是拥有全世界的我开心?
渐渐的,我有了新的玩伴,它的名字叫做好奇。不管如何,愁容,它不再与我亲近了。而当我真正开始追寻青春的乐趣时,才发现我的大学已不见了踪影,只有社会的人情世故,好似野草淹没我的赤脚。我将这段时光称之为青春的尾巴。他们都说想回学校,因为饱受外面的摧残,我也不例外,当然想回去,只是无用。我幡然醒悟,对自己坦白道:“捉不到的”。从我出象牙塔那一刻开始,我或许就知道我追不到它了,不管是现在,还是人到中年,还是垂垂老矣,我追不到它了。
但是,我们还在追寻它,满怀着热枕。正如巴金书中所言:“我的上进之心并未死去。”
有人说,读过几本书的人总逃不过卖弄腹中那几两墨。我又何必睬他们呢?因为我纵情寻欢,就算两鬓苍苍。
眉瘸丶
发表于 2019-8-25 16:26:20
上一层楼是我听取了各位的意见所修改的文章,希望大家多来骂骂我的文章,没人提建议就是浑身不舒服
眉瘸丶
发表于 2019-8-25 16:28:17
这就没人了嘛?楼主还有好多好看的图哦
大愚若智km
发表于 2019-8-25 16:30:05
和我写意识流时的赶脚差不多。
不用在乎什么中心思想,也不用在乎什么文笔,用句,用词。把脑袋放空,设定好时间,比如5分钟。5分钟之内,让手自己动,不能停,然后一气呵成。对舒缓心情非常有用。
ddsqeeee
发表于 2019-8-25 16:32:03
青春的尾巴 第一次看到这句话 是初中时候读郭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