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文化太小众?《盗墓笔记》曾是同人,《霸王别姬》也是同人
作者:剧毒影响文/蓝凤凰
肖战粉丝与同人圈之间的“战斗”已经持续了数日,且有开始向更多圈层扩展、拉更多人“下水”的趋势。
不过抛开这些纷争不谈,单说同人文化是小众亚文化这件事,其实是根本站不住脚的,许多大家所熟悉的作品,本身都是同人创作。
同人等于耽美?太片面了
此次纷争是由于一篇CP文引起的,因此不少人想当然地将同人文化等同于专注于描写同性别之间感情的耽美文,这其实是大错特错的一种判断,同人的范畴要广泛得多,耽美只是其中一个组成部分而已。
广义上的同人创作,包括除原著之外的所有创作类型的作品。
如当年《诛仙》连载引发网文圈轰动,陆雪琪与碧瑶更是各自有自己的死忠党,萧鼎大大的更新速度又实在太慢。
因此粉丝们干脆亲自下场,为心中的第一女主而战。
犹记当年,陆雪琪在望月台舞剑,碧瑶则靠着合欢铃留住一魂一魄生死未卜,双女主只能有一个与张小凡终成眷属,书粉们便自己动手,或是“复活”碧瑶,或是让陆雪琪与张小凡互相表白心迹,别说还真有不少佳作。
除此以外,单机游戏《仙剑奇侠传》当年也曾引起过轰动效应,月如党与灵儿党也都产出过不少小说、画作甚至是音频视频,这些严格来说也都属于同人创作。
包括端游“剑网三”能够火爆这么多年,用户忠实度极高,与大量优秀的同人创作分不开。
也有不少人认为,同人创作者主要是女性,这是又一大误区。
《盗墓笔记》最开始在论坛连载的时候,南派三叔自己亲口承认,这部作品是看了鬼吹灯后写的同人,所以出现了“胖子”这个人物,但是写着写着找到了自己的风格与故事走向,于是变成了原创。
作家江南,曾被武林泰斗金庸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起因也是因为他在早年间创作的同人作品《此间的少年》,出版并获得了收入。
这本以金庸笔下人物为名的校园小说,只是借了金庸人物的名字而已,但只要没得到原作者授权并出版获利,仍旧属于违法行为。
同人文化见不得光的灰色地带?
江南被金大侠诉讼一事,曾引发对于同人文化界限的讨论。
严格来说,原作者没有授权的二次创作,都属于违法行为。
因此近年来,基于小说等版权作品的同人创作变少,创作者们转而投向了影视剧、明星的同人创作。
但不是所有原作者都反对同人文化的存在,甚至有些作品的原作者会大方地允许一切创作行为,因为只要有创作者的“为爱发电”,才会有裂变一般的持续传播。
这一点在游戏圈极为明显。
暴雪的《守望先锋》,说实话并不属于国内网友中意的主流游戏类型,但却拥有大量的拥趸。
这与这款游戏中大量不同角色的同人创作有着分不开的关系,官方甚至鼓励这种创作行为。
娱乐圈中这种例子也不少,影视剧宣发环节,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调动网友“自来水式”的传播热情。
最初级的自来水传播,当然就是整齐划一的口号及“彩虹屁”。
不过这种内容看多了,反而会让人感到厌倦。
最理想状态的自来水传播,是通过视频、漫画、文章等不同方式,基于剧中角色的特性进行二次创作,这也就是所谓的同人创作。
所以说同人文化,运用得当反而可以在宣传环节起到四两拨千斤的奇效。
同人文化的历史,远比想象长得多
先说一个冷知识,上世纪的HK有一对令全港如痴如狂的银幕CP,那便是有着双子星之称的姜大卫与狄龙。
两位合作过不少影片,也有许多迷妹,其中最知名的那个,叫李碧华。
后来姜大卫与狄龙不知为什么不再合作,甚至干脆彼此避而不见。
迷妹李碧华,则以偶像为原型,写下了一部作品叫做《霸王别姬》,段小楼与程蝶衣的原型就是来自于狄姜。
这类以明星作为蓝本的同人文,也曾被称为“王道文”。
海外同样有因CP而成功成名的案例,影响了一代国人的日漫大神团队Clamp,最初便是画同人漫画出身。
与国内相比,日本的同人文化发展更规范,有专门的同人杂志供作者们发表作品,Clamp的作品发表后很快走红,继而开始了自己的原创漫画之路。
同人文化的历史与影响的圈层,远比大家想象的要多,而且并不局限于所谓的男男CP。
新武侠作者沧月也曾经表示,自己的作品《听雪楼》便是借鉴了武侠大师温瑞安的作品,开始本来想写同人文,后来有了更详细的人物及背景设定后才改为原创。
可以说同人文化,是从上世纪就存在的一种文化,基于原作而产生的、包括多种创作手段及形式的作品类型。
大部分同人作品都是非商业的,这也是近年来同人作品因印刷贩售而屡屡踩线的原因。
但无论如何,把同人文化等同于耽美,实在是一种太片面浅显的认识,而以耽美的定义去攻击整个同人圈,更是令不少非耽美同人创作者无辜受难。
同人文化并不小众,甚至每个人都曾经接触过同人作品,但因为大众对于“同人”二字的定义不明确,才导致这次事件不断扩大化。
希望大家能明确“同人”文化的定义,也期待同人创造者们能够为我们带来更多优秀的作品。 同人和同人不一样,有的同人本来就是编出来的,不是现实中的人,随便你怎么写都知道是假的,与现实中的人无关。有的是根据现实中真人的故事改编的,但为了保护真人,作者会编造一个假名字,真人也不会受到伤害。最后说的就是这种有争议的,用现实中的真人名字,而且明明白白告诉别人就是写的那个人,那个人还不知道被别人各种杜撰。 同文要看质量,就像买苹果,好的买,坏的请扔掉。我们承认好作品,但我们要求网站自己清理毒草。所以不用给我们科普什么修真,魔幻,我们不分类,只看质量。我粉月关的“回明”, 锦衣,步莲,大世,因为他让我看到一段历史,一段古文难懂的部分。喜欢搜神记,像是读了山海经,认识山海经中的物,山,怪。所以,不用再说了,我们只要干净的地方,我想你们也同样许要 霸王别姬是李碧华老师按姜大卫老师和狄龙老师的电影报仇衍生出来了,但是并没有用他们的真实姓名啊,而那什么小说用的是他们的真实姓名,还附图,性质是不一样的 用人家演员真名或者昵称来创作小黄文也可吗? 你说的这些,哪个是真人名字跟照片 写同人文没有错 写黄我们管不着 就是用明星真名来写 真的不好 盗墓笔记、霸王别姬是用现实公众人物来带入的吗? 关键是人物设定、情节设定的问题,文笔再好,如果是你你能接受吗?就因为是明星就可以随意让人这样写他吗? 1.盗墓笔记开车了吗?霸王别姬开车了吗?2.盗墓笔记用真人名字了吗?霸王别姬用真人名字了吗?3.国内没有平台发布同人文了吗?为何要用国外平台发布同人文?清清白白的,何需上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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