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集团捅破创作窗户纸,大神作者集体断更,别让网文流量化生产
作者:魔投谭这是魔投谭的第057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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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据悉,阅文集团旗下起点中文网更改签约合同,将原本“授权合同”,变更为“聘请创作”合同,可以理解是,作者直接成为了阅文请来创作的临时工,著作权不属于你,如果你不听话,那就连吃饱饭的机会都没有。
当然,多数的起点网文作者都是有怨言,特别是中层大神创作群体,如果著作权与自己无关,基本上,在整个市场销售里,作者能够收到的分成可能性为零,所以,也就有了多数起点作者仓促完结自己的作品。
整个事件的发生,其实在我之前谈到的免费市场与付费市场同时并行的阅读市场构成里,关于作者的著作权问题,很多我自己了解的创作团队已经在开始实行版权公司化,而作者只是上下班创作的行为,等于就是,基本上连账号都是公司化运营,感觉属于网文界的MCN机构模式。
而且,效果显著,特别是当一些有创作激情,但无法支撑自己收入的初期作者,在发挥自己的个人才能同时,还可以获得工资与订阅分成收入。
目前,阅文集团旗下拥有QQ阅读 、起点中文网、创世中文网、云起书院、起点女生网、红袖添香、起点读书、红袖读书、起点国际(Webnovel)、华文天下、天方听书、新丽传媒等业界品牌。
整个市场渠道的分发通道是在阅文集团手里,创作者与读者的口吐芬芳也只能是隔靴搔痒,在资本加持的公司化运营里,保住头部IP的版权衍化与合理的市场口碑输出,就可以正向保持上市公司的增长速度。
至于在普遍作者群体的创作版权,能够以合同形式掌控到手里来就行,虽然现在不足以承担IP影视化的运作能力,但保不齐哪个作者是铁树开花红起来,对于早期作品的版权长期持有,版权都可以卖个好价钱,还有衍化市场的红利收割,更不在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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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部作者赚的盘满钵满
哪管众生皆苦
网文界的大神作者,在每一家网站都会有那么几位,而一直处于基业长青的大神作者更是名利双收,订阅收入只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块,在火起来后的版权收入,以及影视化与游戏化的过程,从单一分账上面,如果作者强势越厉害,整体流量价值就越高,特别是大神作者开新书的买断合同,更是创作与报酬双丰收的过程。
这一次的合同更改风波里,目前未看到顶级大神作者的对抗动作,只有中间阶层反响比较大,甚至于像我这种曾经也算是网文作者,也是书虫级别的网文读者,才会有如此慷慨激扬的呼吁与思考。
我担心的不是阅文集团改合同的事情发酵,而是通过这个动作强势告诉整个网文作者群,你的创作才能只要到我平台上面来,就是被我强行征用,你没有不爽的权利,你只有持续嗨的自燃。
如果在其他网站平台也是有样学样的合同更改,对于作者的著作权强行收割,整个网文市场可能会失去一大批的优秀作者,因为很多人的创作过程是从兴趣开始出发,然后开始职业化的过程,连自己最基础的文字权益都保证不了,谁还来真实创作?
当然在市场里目前存量的网文数量也是非常巨大,特别是最近十年里的那些大神作者作品,无一不是百万级的创作,存量市场的继续深化是多数大神作者关心的事情,比如最近几年猫腻的《择天记》、《庆余年》、《将夜》等优秀作品的翻拍影视,让更多的大神作者对于历史作品影视化过程充满期待。
在这个合同改动风波里的洪水滔天之下,最直接受影响的是普通作者利益,而顶级大神作者的影视化虽然是资本运作结果,但不妨碍他们可以同比投资,这是绝对可行的一种方式,甚至于从影视投资角度,其实是这些作者才是第一募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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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文免费阅读与付费阅读
同轨不同酬的并行趋势
在互联网领域的“免费理论”,也请一些网文作者可以去了解下,在整体的吸引用户能够高频且刚需使用一款移动软件的价值,绝对高过于整个软件内部的单一产品创作者态度,因为资本会选择高溢价来满足用户的持续关注。
关注度的提升,对于哪一个渠道分发的通道都是非常可观的经济收益,其实在更多的阅读群体里,对于顶级大神作品的完结推广与新题材塑造,这是整个阅读市场与渠道市场正在做的事情。
免费阅读里有广告出现,但广告费与作者无关,而是跟平台方相关,而付费阅读市场里,更重要的是,直接充值消费的阅读体验,决定了下一波平台方的会员福利能够维护好每一个付费用户。
如果整个网文市场的作者都被公司化“聘请创作”,也可以说是“一叶障目”,我们所有读者再看到的网文作品,在一个小说的世界观里,其实作者更多的搭建血肉,已经没有“创作灵魂”的人物成长。
当年耳根创作《仙逆》的过程,在前面九十万字的不温不火,有点像《凡人修仙传》的套路,直到化凡的想象力出现,瞬间在网文读者里开始圈粉,而整个小说的世界观也被彻底打开,激发作者的创作激情,一战成名,而随后在《求魔》作品里,作者同时也表达了自己在对于创作时,“心变”的想象力是改变自己很多的创作思考。
我相信会有一部分网文已经被“上班化”的团队创作代替,但我始终相信,每一个优秀作品的经典长存,不是靠网文运营,而是靠作者才华的凸显,这种潜行修炼的创作过程,绝对是不会在“聘请创作”的作品里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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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想象力不能被资本绑架
在互联网时代发展到今天,所有能够通过网络实现的产品体验,都是来自于人的想象力,对于未来的阅读市场,一方面是经典长存的版权衍化,一方面是新品创作的涌现。
但从目前的“聘请创作”合同出现,我更愿意相信是,整个公司化运作是为上市公司的利润做足保底,哪怕是针对底层末端的网文作者,也是需要全方位的将利益价值最大的一方掌控在自己手里。
本质上来说,这种垄断性的公司行为是没有错,毕竟目前针对阅读市场的掌阅、百度系、多云、番茄等多平台对于优质作者的渴望是非常大的,而阅文集团在整个网文市场里在男频与女频的作品云集里占据主导地位,更多的读者在多年追更里开始变成优质创作者。
增加了公司运营的后期作品全程把控力,但却对于作者的权益保护目前在整个创作群体,并没有一个很好的侧面反馈,因为创作者的地位始终是平台方推荐与上架,才是真正的甲方姿态。
说实话,很难想象一个阅读市场是被企业定制化创作的产品体验,当这个“聘请制”成为网文界的主流合同标准,我们每个人看到的网文作品,其实跟你去门口肯德基吃的炸薯条没有区别,工业化生产的东西可以饱腹,但却营养缺乏,长期食用的结果就会导致饮食文化的遗失。
如同小鲜肉电影大行其道的影视投资一样,整个故事版权已经是开拍前就是成为一个资本溢价加码的整个过程,从我自己知道的院线电影从筹备到上映的过程,不亚于一家普通公司的上市,甚至于比公司IPO更加快速的资本变现过程。
如果人的想象力被资本绑架,那就是真正的“黑客帝国”里的养殖生活模式即将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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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败落的开始,还记得曾经强大的幻剑书盟吧。小说网站必须把作者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读者的阅读体验做好!虽然知道阅读集团的倒下不会是一朝一夕的事,但是假如好作品出逃,必然是起点败亡的开始。阅文集团在完成对小说网站的整合后,确实是小说阅读届的巨无霸,但是垄断之下的第一刀砍向作者这个群体,无异是自断臂膀的作死行为,拭目以待吧! 信不信明天头条就组建头条网文部门,专门作网文类创作的app 尊重原创,尊重原创者 尊重文化 我就想知道这种合同在我国的法律上,合法不?! 诡秘之主作者因为这事,强行结尾了。可惜了一部好小说。其他几部当红小说,我看作者也有烂尾的节奏了。 自毁长城。 转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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