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痛苦与快乐
我发现如今之人类广泛认为痛苦是负面的,快乐是正面的;盲目地躲避痛苦,甚至面对痛苦时是恐惧的。这是因为他们没有认识到其本质,而未认识到本质之人却侃侃而谈其是如何如何,不得不说,这非常愚蠢。我不否认我也处于其中,但我并不予以肯定。
首先,我们从浅层次的“欲望”入手来探索深层次的“痛苦”。在我们的认知中可以得到,婴儿时期是一生中最单纯、欲望最少的时期。当其初来到此世间,便着急寻求母乳,仔细分析便发现婴儿躺在母亲怀里才能吮吸到母亲的乳房,而在母亲怀里其能得到一种被保护欲,同时本能让其会吮吸这一动作,就很轻易的让其满足食欲。那么,试想若得不到这些欲望的满足会怎样?(从成人的角度类比推理一下。)婴孩便会痛苦。举一例,一根针扎了你的手指,便会感到疼痛,而疼痛会让你产生痛苦,无论是否为本能,你的手迅速躲避后针不会再扎到你,你不会产生痛苦,便满足了这某一欲望。这种欲望让你减少痛苦,而为了保护自己,属于生存性欲望,类似与食欲(饥饿性)、性欲、求生欲等。是大多数生物拥有的一种保护自己、让自己生存繁衍的欲望,也可称本能性欲望。再举一例,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蒸汽火等的使用已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许多方面其无法使用或使用困难,于是人类得到了一种痛苦,这种痛苦无法被已有事物减弱,而为了完成这个目的,便推动了电的使用,生活生产方便了许多,这种痛苦的减少还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属于非生存性欲望。而另一种欲望,例如消遣,娱乐,但却碍于环境条件的限制使其无法被满足,便产生了痛苦。这种欲望也属于非生存性欲望。这种欲望的产生则并非本能,而是在对使此欲望满足方面有了一定认知后才产生的。就像没见过山珍海味的人不会因为自己吃馒头而产生某一痛苦。故此方面痛苦之所以产生,由于人类在生长与发展中扩充对环境的认知,会发现自身短暂或长期缺少的物质越来越多,便产生越来越多的痛苦。
那么快乐从何而来?很简单,当欲望被满足时或我们对痛苦的认知进入正确的方面时,痛苦便会减少,而减少的这部分痛苦被我们称作快乐。所以可以得出,痛苦是正面的,快乐才是负面的。此处需引用我一朋友的一段论述来补充我的观点:“我们对自己现实所拥有的好处与实在并无真正的意义,更谈不上珍惜,只是觉得本应如此;因为它们永远只能从负面令我们幸福,即遇到痛苦。直当我们失去它们时,才第一次感觉它们的价值;因为痛苦是正面的,直接宣告自己的存在。”
虽然有种说法是冥冥之中,有痛苦产生,即使这一事物没有快乐,但另一事物必有快乐产生,就在于能否发现。然而这里我们仅可以推断出,痛苦定会产生,而快乐是否会产生仅在于是否可以通过某些手段减少痛苦。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这二者的存在形态与存在形态的关联。在此之前我们不妨了解一下一意识与物质的关系。(意识,物质存在的道理。)我目前的认知是意识限定了物质,也是物质存在的本质,正因有了意识,物质才得以产生,而意识失去了物质对我们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就像某一公式被发现之前这一规律已经存在,而在其被发现之后这一规律才被我们认知,我们的认知中其存在才有了道理。同样,痛苦作为基础与本质,限定了快乐的存在,但若是没有快乐我们无从感知何为痛苦,就像没有海洋我们不知道何为陆地一样。我们不妨从阴阳说“有阴必有阳”这一真理中大胆猜测,痛苦一旦产生,快乐就会在这一事物或相关的另一事物中同时产生,只是在于能否被发现。因为我们可以发现痛苦与快乐和“阴”与“阳”形态极像。据我推测,“阴”与“阳”的关系不是简单的对立、相辅相成的关系,“阴”是本质,“阴”限定了“阳”的存在,“阴”一出现,“阳”便作为“阴”的被限定物同时产生了。就像黑暗与光明,干枯的树与繁盛的树一样,有一者是本质。
这里我想到了叔本华的一句话:人生要追求的是不痛苦,而不是快乐。但我的观点是:人生要追求的是适当减少痛苦,面对学习痛苦的方法,绝不是躲避痛苦、盲目追求快乐。痛苦无法被消除,无法被毁灭,它只有被智者所控制。最后切记叔本华的一句话:乐观主义助长了众人的愚蠢无知。
2018-3-1
由于作者的水平有限,文中对中国哲学家言论并未提及,于此述明,本人更倾向于中国哲学,且非常希望中国哲学中方法论可以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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