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手发布 发表于 2020-8-9 13:34:32

刘晓庆要拍《流浪的三毛》?三毛弟弟:侵权

8月6日午间,凤凰传奇影业在其官方微博账号上贴出一份联合声明。
声明称,“近日,有传电影《流浪的三毛》即将开机,此信息对我司正在筹备的三毛传记影片造成了极大干扰。凤凰传奇影业在此严正声明:我司系三毛家人及三毛作品著作权所有者皇冠出版社唯一授权的影视化版权方,《流浪的三毛》与我司等均无任何关系!如任何第三方的行为涉及侵权,凤凰传奇影业将保留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凤凰传奇影业 在微博发布的声明全文


8月7日午间,凤凰传奇影业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凤凰传奇影业·三毛家人·皇冠关于电影<流浪的三毛>侵权的声明》。文中除了再次发布了之前的《联合声明》,更明确指出,“自7月起,有网上传言称影片《流浪的三毛》由刘晓庆主演、监制,出品方沈阳尊皇影业,出品人/编剧/制片人马力,由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饰演荷西,姜文饰演王洛宾,将于9月开机。”
这篇声明接着写道,“在此,凤凰传奇影业联合三毛家人、皇冠出版社,严正声明:凤凰传奇影业与三毛家人从未授权影片《流浪的三毛》进行三毛传记的任何影视化改编工作,网上出现的《流浪的三毛》项目组讯、项目书、新闻均为侵权消息。三毛家人表示,从未与刘晓庆方面或尊皇影业的马力先生就拍摄三毛电影一事进行过正式洽谈,更未签约授权。希望他们立即停止关于该影片的工作。”
声明同时提到,“凤凰传奇影业目前正在积极筹备三毛传记影片《撒哈拉》,并经国家主管部门立项,关于影片主创尚在保密阶段,并未有任何消息在公众面前曝光。”
澎湃新闻记者就此致电刘晓庆经纪人易钢,他回应称:“我们看到这则新闻了。现在是这样的,每个人的初衷都是喜爱三毛的,相关团队正在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目的都是为了弘扬三毛精神和助力中国电影。现在剧组肯定会有人和他们沟通的,其他的,我目前就不太清楚了,也就不方便多说了。”
之后,记者拨通尊皇影业总制片人马力的电话,他告诉澎湃新闻,“大家的方向其实是一致的,我们也是三毛的忠实读者,大家一致都是爱三毛的。目前情况正在沟通当中,期望事情得到圆满的解决。”
作家三毛(本名陈平)的弟弟陈杰,日前在台湾接受澎湃新闻记者电话专访,以下对话为采访实录。
在采访和成稿过程中由于涉及到相关法律问题,以及中国大陆同中国台湾间就著作权法律法规规定的差异,澎湃新闻记者就此连线第三方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林志明律师。

三毛葬礼时的遗像,这张照片是三毛母亲喜欢的。本文图片均由三毛家人提供。


根据记者目前提供的材料,林律师给出几点看法:我国《刑法》第217条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罪”,第218条规定了“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而司法机关也先后制定了《关于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以及《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在最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也已经公开了草案,正在向社会征集修改意见。
而针对死者人格权益的法律发展过程,林律师介绍说侵害死者人格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然而在《民法典》出台之前,在法律层面并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不利于法律适用的同一性和稳定性。” “死者的人格权益当然地要受到法律的保护。比如,关于死者的姓名权益,著作权法关于署名权的规定是自然人享有姓名权的具体体现。署名权具有永久性,因此这一权益在著作权人死亡后其仍然享受该权益,一个作品的作者的姓名不可能因为作者死亡而丧失或者发生继承。除姓名权益外,死者的肖像权益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肖像权具有部分财产性质,自然人肖像的财产价值不仅存在于其生存期间,而且在其死亡后仍然具有财产价值,因此保护死者的人格权益中必然要保护死者的肖像权益。因此,一般死者人格权益的内容,包括死者的姓名权益、肖像权益、名誉权益等,不因自然人物理客体而消失的人格权益。”林志明说。
“之于凤凰传奇影业,我们的授权范围相当广”
澎湃新闻:之前是否由您(及家人)经手授权,根据作家三毛女士,也就是令姊的生平故事和文学著作改编的相关影视作品问世?
陈杰:三毛的作品很多,之前书籍是有出版,但电影的改编,我们目前只有授予中国大陆的凤凰传奇影业(以下简称凤凰传奇)过。这是2019年的事情,我们授权的范围相当广泛,就是讲三毛的生平故事,凤凰传奇可以从她的文章里找灵感和题材,从过往三毛的著作里挑选精彩的部分拍出电影来。
澎湃新闻:听说是由你全权代理三毛女士身后事务的办理,能否介绍这都包括哪些内容?
陈杰:三毛的去世,是遽然发生的事(谈不到后事安排)。现在我们家这辈人剩下大姐,也就是三毛的姐姐陈田心,三毛的两个弟弟——我哥哥陈圣和我,三个人共同处理这些事情。事情是我在做,但我都会同姐姐、哥哥做报告,三个人商量之后,由我出面代表三毛的家人出来这样子。之所以交给我来做,可能是考虑到我做专利、商标,著作权相关的工作大概已经有43年了。
澎湃新闻:根据你的从业经历和经验,且之前也打过三毛的著作权官司,能否介绍下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在著作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有无差异?
陈杰:关于著作权、专利商标等等,全世界的法规规定其实都差不多,只是在细节上会有差别。台湾的著作权涉及刑法判刑的规定,据我所知在中国大陆的著作权法没有涉及刑法的规定,只能告民事,不能告刑事。

三毛1989年4月在寒山寺留下这幅字。


澎湃新闻:以三毛女士的生平作为影视作品的内容,在未经授权的前提下,是否还会涉及侵犯三毛女士的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利?
陈杰:突然冒出尊皇影业要拍《三毛的流浪》,我觉得是无稽之谈。我想申明,除了凤凰传奇影业,我们从来没有,并且在合约期间也不会再授权别的影业公司拍摄三毛的生平电影。尊皇影业要拍三毛的电影,根本没有同我们和皇冠出版社讲过,这是侵犯了著作权。他们要拍三毛的电影,不可能脱离三毛著作中的故事,特别是著作权中的修改权。至于名誉权、肖像权的问题,我不大知道大陆的相关规定,我在北京的律师会过问这些事。
“凤凰传奇目前应该还在剧本创作阶段”
澎湃新闻:凤凰传奇改编三毛生平故事为影视作品,你作为家属代表的意见是否对剧本的最终面貌有决定权?
陈杰:听说凤凰传奇是大陆一家知名的影业公司。我们不会干涉凤凰传奇在剧本阶段的创作,双方的约定是剧本出来后交由我们审核。但现在还应该在剧本创作阶段,我还没有看到。
澎湃新闻:作为联合声明的另一家涉事方,能否介绍下三毛以及家属同台北皇冠文化之间的关系?
陈杰:三毛的文章,当初先是刊登在台湾的《联合报》副刊上。副刊主编平鑫涛先生,也是皇冠文化的老板,他是台湾非常有名的出版人,他的太太就是琼瑶女士。我们家和皇冠文化有很深的渊源,这四十多年来(三毛相关的著作)几乎都是给皇冠文化出版。当然,大陆也有三毛著作其他的出版社,但也是经由皇冠文化接洽授权的。
澎湃新闻:今年上半年,大陆综艺节目“《见字如面》朗读三毛父亲书信侵权,被告被判道歉、赔钱”。被告方是否已经执行法院判决?你对此事有何置评?
陈杰:他们应该要照法院判决来执行。我在北京的律师告诉我们,《见字如面》方面的道歉声明,刊登于8月7日的《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上。
“三毛精神内核是她的大爱”
澎湃新闻:作家三毛的传奇经历和著作为整个华人世界所知晓并喜爱,在您看来“三毛精神”,“三毛所代表的女性文化”的内核是什么?
陈杰:我想是她精神中的大爱,这是她最重要的一点。不管是对自己的同胞,还是她游历过的国家和地方,比如在撒哈拉沙漠住了那么久,她对当地的人们一样会葆有爱心。这不是爱情的爱,是人类的大爱,是一种悲悯和仁爱的情怀。
澎湃新闻:据我所知,2011年,三毛逝世二十周年之际,台北曾举行过她的相关纪念活动,明年,三毛逝世三十周年之际,会有哪些纪念活动正在筹划,能否简要介绍一下?
陈杰:二十周年的纪念是在皇冠出版社办的,只是这些资料不在手边,抱歉无法呈奉。网络上有很多图片,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找来看。三十周年的纪念活动肯定会有,但目前还在计划当中,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很多不确定因素。电影(凤凰传奇投拍)明年应该还出不来,但在我的家乡,浙江舟山,第三届三毛散文奖明年要颁奖,今年四月已经在征文了。三毛散文奖每两年办一次,我们家属不会参与评奖,这由文坛知名的人士去做,但每次颁奖我们都会到场,明年我也会来,只要疫情过去的话。三毛散文奖的新闻发布和颁奖典礼我都会来,几乎每年都会来大陆的。
另外,西班牙的加那利群岛也有纪念我姐姐,他们的观光局专门划出了“三毛路线”,还印发了很多三毛的文章,在群岛上还有一个专门用来纪念三毛的房间。
澎湃新闻:这些国内外民间自发纪念三毛的举动,作为家属会参与或干涉吗?
陈杰:没有,我们基本没有干涉过人家。我想只要是出于对三毛的善意,出于对三毛著作的正解,至于做什么,怎么做,我们都不会去特别地过问。在舟山,还有三毛祖居纪念馆,三毛纪念馆,三毛公园,三毛橄榄树林,家乡舟山为纪念三毛做了很多事情,非常好,我们也很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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