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宣发《雪中悍刀行》改编自烽火,《赘婿》却改编自阅文集团?
作者:bugs的读书分享为何剧中《雪中悍刀行》改编自烽火,《赘婿》却改编自阅文集团?
最近在论坛看到了一个有意思的问题,就是同样是网络小说改编的影视剧,为什么《雪中悍刀行》在电视剧开头及宣传片中显示改编自烽火戏诸侯同名小说,而《赘婿》的改编剧却是更突出改编自阅文集团。好多读者都发出疑问,《赘婿》的作者作者明明是愤怒的香蕉,为什么变成了阅文集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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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仔细看的小伙伴会发现,阅文集团其实只是改编剧的出品方,尽管阅文集图和愤怒的香蕉会签有相应的版权转让合同,但是仍然不能剥夺原作者的署名权,所以《赘婿》改编一定是会标注原作者的。不过不同的是,突出点的不同,《赘婿》更突出的是出品方的阅文集团,而《雪中悍刀行》很突出的是原著作者烽火戏诸侯本人。其实,不光是《赘婿》,许多阅文集团旗下网络小说改编的影视剧突出的都是出品方。那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其实这就涉及了一个是出品方强势,还是原创作者强势的问题了。
从《雪中悍刀行》的改编剧上来看,显然是原创原创作者强势,《雪中悍刀行》的先导预告,第一秒就是作者烽火戏诸侯的画面,可谓是逼格很高,在网络小说作者中,拥有这么强势的地位的作者,可以将自己的笔名摆在预告片最耀眼的位置的,确实不是很多,其实笔者认为有几种原因,一是作者的名气地位是带动宣发的,也就是说单单“烽火戏诸侯”这个笔名,就能给影视剧带来巨大的流量,而且“烽火戏诸侯”的读者粉丝们的忠诚度也是极高的,无论是《雪中悍刀行》,还是《剑来》,都是让读者看得欲罢不能。
第二个原因呢就是《雪中悍刀行》的版权被作者“烽火戏诸侯”牢牢地把控在自己手中,据其他作者透露,烽火在《雪中悍刀行》这本书进行签约的时候,只对外授权了电子版权,也就是文字发行的版权,而其他版权,诸如影视剧改编权都牢牢地把控在自己手中,自己有版权说话就是硬气,完全不用受到平台的制约,要求影视方将自己的名字放到画面最前面一秒,一点都不过分吧。
而愤怒的香蕉的《赘婿》呢,笔者认为就属于平台强势的改编了,作者愤怒的香蕉相对于平台不具有很强的独立性,无论是收入和名气都多多少少会依赖于平台的资源倾斜。相信阅文集图的签约合同大家都知道,文学作品的一切改编权都牢牢地被阅文集图抓住,公司会有一只专业团队运营,作者只需要配合作品的宣发就可以了,不过,比如这些影片开头的文学出处,平台方还是将这样的曝光资源更向自己倾斜,这就有我们看到的阅文集团的字样要更明显于作者的笔名,即使整部小说全部都是作者本人创作的。
其实据一些作者透露,其实作品改编的合同上,关于作者的笔名出现在第几秒,出现多长时间,以什么形式出现等系列都会在合同中清晰地写到,当然这些细节也可以通过谈判进行沟通,很显然,烽火戏诸侯显然拥有了谈判的主动权,在《雪中悍刀行》的改编中,将自己的笔名最大程度地进行了曝光。而愤怒的香蕉显然相比之下就弱势了一些,受到了资源更为强大的阅文集团的制约,选择了东家的利益置前的一种展示,却让人误会为《赘婿》竟然改编自阅文集团的这种笑话。 看了网络小说《赘婿》,是我认为网文圈作者最负责的,虽然他无限期断更让人恼火,但情节处理,逻辑都比有些火爆级大神作者强不知多少倍。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现在火的网文都是那些系统文,叮一下就是亿万富翁了[捂脸],看不懂啊 赘婿完结了? 赘婿是阅文的小说,不是香蕉的小说。香蕉只是个码农,可以让香蕉写,也可以让张三李四写。 没问题啊,合同里写的很明白,阅文是旗下所有作品的原作者,现在在写的人只是受阅文雇佣的写手,如果阅文不满意,可以随时换一个人接着写[哈欠][哈欠] 赘婿真的是一篇很好的历史文,推荐你们去看一下它。对了,还有月关的书,老读者必备,想入坑就从他看起吧。明朝败家子,我是说,明颂,也很不错。 因为烽火在纵横中文网,属于远房亲戚不能轻易得罪。以后还要把他拉进坑来变成自己人,然后好慢慢宰…… 合同问题,前段时间的起点合同还不知道吗,烽火在纵横写的雪中悍刀行,在起点写,署名照样是阅文集团 因为烽火有个性,软件方闹翻过,怒而写死了女主 因为烽火是在纵横中文,版权在作者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