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shao 发表于 2021-8-3 15:44:50

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再为网文发声了!

时隔一年有余,回顾声势浩大的“五五断更节”,网文作者的血泪悲鸣历历在目。在那一天,无数的网文作者不约而同的停止了自己在网站连载作品的更新,数以万计的网络文学作品一时间一字无“新”,万籁俱寂,数小时后#55断更节#、#网文作家自发五五断更节#等话题阅读破亿,讨论过万,迅速攀登微博热搜首页。
一石激起千层浪,55断更节日的爆发迅速引起来自社会各界的热切关注。一时间引发多家媒体的报导和社会各界的迅速发声。甚至在两会期间数次占据话题席位,中国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图书馆外文采编部主任顾犇,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全国政协委员陈崎嵘等多位代表为网文作者发出呼声,甚至在全国两会期间一度成为两会热点话题。
而引发此次“网文大地震”的“元凶”却只是一份打印出来不过数页A4纸的“霸王合同”。4月27日,旗下拥有起点中文网、QQ阅读、创世中文网和红袖添香等平台的网文巨头阅文集团,对外宣布了一则高层换帅的通告,包括联席CEO吴文辉、梁晓东和总裁商学松、高级副总裁林庭锋在内的相关创始人集体辞任,腾讯集团副总裁、腾讯影业首席执行官程武出任阅文集团首席执行官和执行董事。接着4月29日阅文的一份新合同被曝光,合同中诸如“独家授权作品全版权”、“委托创作”、“作者死后50年”等多项条款被指霸王条款。
然而“网文签约合同中的霸王条款”真的只阅文一家吗?
5月5日,在网文圈写作长达9年的专职作家死翼耐萨里奥 ,通过微博视频爆料出他写作九年来签署的多家网站,多个合同协议中作品的长期卖身契约,从7年到作者死后50年、全版权授权网站、合约到期后网站方仍能将作品挂在网页上供人免费观赏等合同条款中不合理、不平等的合同条款。
55断更节仿佛一只伤痕累累的手扯开了网文产业的“遮羞布”!作者们用这一天,向社会各界发出了一个求救信号“天下文人苦网文平台霸王合同久矣”。
网络文学的野蛮生长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飞速发展,各大行业也随之迭代更新。尤其是在文学领域更是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革,从老一代的报纸、杂志、图书等等主流载体形式逐渐演变为各大网络文学平台、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等线上形式。
而网络文学行业的发展和成型也历经了漫长的变革和洗礼。
网络文学的起源,并非现在的起点、晋江、纵横等老牌网站。在那个电脑尚未普及上网还需要花2块钱一个小时猫进网吧的年代,网络文学网站尚未诞生。众多的文学创作者,聚集在天涯论坛、百度贴吧、新浪等社交论坛,发上一两段自己写出来的小故事,两三天,一两周更新一次。有人写自然也就有人看,故事好自然也就吸引人留了下来,时间久了,一些优秀的作品下,便聚集了大量的读者追更、催更捧场,作者在写,读者在等,网络文学生态圈渐渐形成。
而有人看中了其中的商业价值,第一批文学网站孕育而生。网站方将这些优秀的作品或作家签在自己的网站进行创作。作者为网站提供好的作品,吸引来读者,共同栖息在这片网络的土壤上。甚至诸如当今女频一姐晋江文学城等网站都是由众多作者、读者众筹建立起来的。
网站的运营模式也在不停的摸爬滚打中磨合出一套行业的独有的VIP付费订阅、读者打赏、网站全勤激励计划等等,有别于传统文学的稿费形式。网文的形式和流派也渐渐的从男频、女频等粗略框架中,衍生出仙侠、玄幻、都市、古风、穿越、无限、纯爱等等多个流派分支。
历经22年的变革和洗礼,网文业态已然成为一条庞大脉络的产业链条。网文作品是所有衍生改编作品(动漫、游戏、广播剧、影视作品)的源头,小到地铁里打发时间的手机阅读,大到每天电视上播放的影视作品,海外文化输出,无不影响着当代文娱生活的方方面面。
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报告》显示,网文行业的读者群体已高达4.55亿人,国内网络文学创作者已达1755万人。中国网络文学,已经与好莱坞电影、日本动漫、韩国演艺并称为世界四大文化产业现象。



以行业巨头阅文集集团为例,2019年网文板块的营收可达83.5亿,其中订阅达37.1亿,版权运营达44.2亿。



而在如此辉煌光鲜的行业数据之下,却是数以千万的网文作者的辛酸和无奈铺垫而成。
他们没有底薪,没有五险一金,甚至没有正常的上下班时间,在普通打工族的眼中尚是时代眼泪的996,堆网文作者而言则是没日没夜的码字生涯。日更六千,八千,甚至上万,以高强度的更新频率换取网站的曝光度。而这一切心酸的付出,却注定从一开始便丧失了作品的所有经济版权。
霸王合同的形成
据网文作家徐公子在龙空上爆料“最早分成合约很简单,只有字迹稀疏的两页A4纸。作者与网站约定,将作品放在网站上连载并销售,销售收入按双方约定的比例分成。合约有期限,通常是五年,标的物就是电子版权,不涉及其他。”
在2007年-2012年间大多数包括晋江、纵横等老牌网站所要授权有3年、5年、7年不等,授权内容也仅为“网络信息传播权”。辗转到2013年开始包括创世中文网等网站开始索要作品的全版权到20年,再到近年来包含起点等阅文旗下的行业头部网站带头,各家小型网站随之跟风,大量网站签约均要求作者授予全版权,并将时间延长到法律保护最长年限(作者死后50年)。
其中的变更,一方面,来源于网站对于版权运营背后丰厚利润的觊觎。
在2013年后起点等网站出售作品版权背后所获丰厚利润,让网站方尝到了“持有版权的甜头”,进而对作者进一步的压榨和限制。2013年报道出阅文集团副总裁罗立曾因涉嫌20万倒卖千万版权费被刑拘。在2013年这段时间版权交易的黑窗口期,有大量作品,平台方负责人采取过以低价倒卖版权到自己名下的空壳公司,再以高额出售第三方公司的情况。其中获利丰厚,也让网站对版权营利抱有不管能不能买,不出一分,先将版权大量收割,拽在手里的想法。
在2017年到2019年三年间,阅文集团,在版权方面运营的收益从3.662亿元激增至44.2亿元。其中获利丰厚,足以证明网站不会轻易放手版权控制。




另一方面,合同的逐步重压,也与作者们版权意识薄弱,大多数作者对网站的忍让有着必然的关系。在网文维权组2020年5月13日发起的调查问卷中有来自数十个不同网站的2673名作者参与,有高达44.11%的作者不清楚著作权中的具体权益,甚至有4.15%的人完全不知道著作权中的权利。大量的作者并不清楚每一项版权背后的经济效益与作用,更何况对于强势平台单方面制定充满各类陷阱和文字游戏的合同。在要么被迫接受,要么不签走人之间,大量的作者只能忍受。加之大平台方的带头,小平台的跟风,才致使合同越压越紧。




显然这样有失公平的合同大量作者并不愿意,签署而在调查数据显示中,有高达82.64%(2209人)的作者在签署合同时,网站方并未征询作者意愿!作者只能被迫接受自己不满意的合同条款。仅有3.22%的头部作者有向平台方要求调整合同的权利。大多数作者仍是为了获得推荐或网文收益被迫签署自己没有条件选择的合同。




调查数据显示,仅有2.85%的作者对签约平台的合同条款是满意,而有高达82.34%(不满意+非常不满意2201人)的作者是不满意,且其中有58.7%(1569人)是非常不满意。



调查数据显示,作者主要基于文学作品的网站推荐位(榜单)曝光率、订阅等基础收入,与网站签约,数据分别占比达56.23%和78.97%。



在如今大环境所趋下,网文行业已然成为一栋摇摇欲坠的浮华危楼,看似光鲜华丽的外衣之下病态横生。
网文作者的一跪就是10年
有人会问为什么明知合同不公,作者们为什么还要签约?
排除一些作者确实是法律意识缺失,而那些即使看到网站将剥削二字赤裸裸的写在合同条款里的作者,踏出这一步可能仅仅是因为这是一个梦开始的地方。
毫不夸张的说,在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当代文学青年,若想在数以万计作品滚动的网站上让自己的作品被读者看到,网站的推荐榜单尤为重要,而签约几乎是一座无法逾越的大山。
而今依靠大量作品和作者带来人气的网站,以绝对的强者地位“统治”着网文圈内生态。想要获得曝光要签约,想要获得读者的打赏订阅要签约,想要让作品成名得到改编要签约....而想签约作者必须无条件接受网站的所有“条件”,而这个条件就是上述的霸王合同,而作者无法和网站进行协商(要不接受,要不别签)。
条件1:转让作品的所有经济版权(所有能变现的版权),期限是到作者死后50年;
“丧失版权的作者们,无法再参与到作品的版权的交易中去,网站想卖多少就卖,想卖给谁就卖给谁,作者无权过问,甚至作品后续、外传等再无续写权力。这也是出现诸如《大唐明月》千万版权交易,作者只分配到十几万,《鬼吹灯》作者续写外传被告侵权,等令人瞠目结舌的案例。”
条件2:所有推荐榜单安排,必须按网站的规则来,即不保证签约后就一定有推荐,网站还设置了很多额外的条件可拒绝履行推荐的义务;
“以某网站的推荐机制为例,一本新书签约之后需达到2万的字数,并保证每天更新三千字以上,能得到为期一周的内页频道数字榜单。一周之后收藏能达到1000以上的上涨,可多保持一周的数字榜单,若达不到会被取消推荐,期间作者也必须保持每天三千的更新,一旦断更,推荐也会被下掉。”
条件3:所有收益(包含但不限于读者订阅、打赏)网站说的算,包含但不限于明面上的入账收益,还有暗地里的第三方交易(渠道费);
“拥有收益分配绝对优势的网站一方,可以提出55分、三七分、八二分的分配比,甚至可以提出作品收益不足多少不予发放等条件限制(某网站以作者后台收益不足1000可不发放为条件,拖欠作者稿酬)。而渠道费就是另一种更为黑暗的剥削方式,大量网站会将作品授权给大量的渠道网站以获取更高额的商业盈利,而作者几乎无法知情其中的收益情况。渠道费要么被网站全额吞噬,要么只能分到少之又少的几百几千。以不日期曝光的《萌师在上:逆徒别乱来》作者风与天幕,网站拒绝提供渠道收益明细,百万级人气作品竟然只能分到几百几千的渠道费用。(目前作者已经起诉网站,并已立案)”
条件4:你得没日没夜的写,保证日更3000,最好日更1万;
“稳定的更新是保证作品热度的不二法门,一旦断更不止推荐会下掉,也意外着读者的流失。作为网文的第一生产力,签约之后才是挑战的真正开始,他们需要保证稳定的更新频率,而爆肝式的更新意味着作者们需要牺牲正常的作息时间。以知名作家一天写2000字为例,而网文作者往往需要一天写出6000甚至上万的文量才能保证遇到有事或者瓶颈期能顺利更新。而写文不像摘白菜并不是一拍脑袋就能写出长篇巨制的打字机器,高速的更新意味着质量的下降,同时也意味着身体的损伤。不少作者患有严重的颈椎病,甚至有过过劳死的案例。2019年网文大神格子里的夜晚(真名刘嘉俊),过劳死于自己的公寓 ,十天后才被人发现,而令人悲伤的是这些作者并没有五险一金。
条件5:即使合作不顺利,也不可解约,没有解约这一个选项;
“面对不公平的签约条件,即使作者后知后觉发现被坑了(比如推荐并不如自己预想的效果好,风格不适合网站,读者群体不适合想换个网站)想拿回自己的版权去尝试其他网站或者其他的出版社,发现对方不给解约。以某作者为例,在他后知后觉发现自己签的是全版权独家授权到法律保护最长年限开始(后期找律师解读合同后),要求网站解约,被网站编辑告知无法解约,而辗转走上了诉讼路径,从互联网法庭诉讼被网站拒绝,到网站所辖法院诉讼,历时1年才通过法院调解解约,作品收入不足200元,却为此付出了上万的律师费用。)”
条件6:签约了就不能去其他网站发展(设置如签人、笔名限制)
“除如晋江外直接签人的网站,部分网站还有签笔名的限制,以换取更高的市场竞争优势,如签约后几年甚至几十年不可用这个已经具备一定名气的笔名去其他网站发书。网站还会以限制作者们发布读者群(屏蔽),以达到去作者化的目的。”
然而在作者几乎倾尽所有的条件要求下,签约对于网站,只有一个条件,那就是给作品推荐位,而这个推荐位就是上述那样全权由网站做主说了算的“推荐”。
除推荐这种自有资源即每月几百元不等的全勤之外(全勤需保证每日更新数量,全勤奖远远低于按字计的稿费),网站几乎无需付出任何成本。
打赏、订阅分成是读者给作者的,网站从中抽成,版权买卖更是第三方给了巨额的版权费,网站从中抽成。(对于没签约的作品,读者给作者的打赏则是全额入了网站的腰包,作者无权分成)
如此,零风险,低成本的签约模式,更是让网站仅仅抓住作品的版权无利不起早。即使自己没有经营作品其他版权(改编、IP化)的经营权限,也要在作品诞生初期全部收割。
而网文作品如此高周转的低买高卖,必然造成整个行业生态圈的畸形。
1. 零成本签约,迅速垄断行业资源;
相较于付出时间,精力夜以继日写作的作者而言,网站在签约作品之时除了合同的快递费用几乎不需花费任何费用即可轻松拿走一本尚未成形的作品所有的经济版权。低成本的“收稿”模式促使网站肆无忌惮的获取行业资源,作品不火网站不亏,作品火了还能从作者的碗里分走一杯羹。
2. 作品同质化严重,文学末路难行;
作为以市场为导向的商业文学网站,网站经营以盈利为目的,推荐作品商业价值为尊,作品质量次之。网站签约,推荐作品首要考虑大量金榜类同作品,迫使大量作者趋附迎合,文学作品同质化严重。而网络作为新时代的文学载体,更应该肩单起时代使命。
3. 竭泽而渔,作者都吃不饱饭又何谈创作。
作为网文的第一生产力,作者不能掌握自己作品的版权,收益没有保障,长此以往寒了大量作者的心,网文行业会不会将是昙花一现的辉煌。
网文作者21世纪的包身工
难以想象在如今物质及其丰富的现代社会主义社会,这一群被人崇拜的网络文学作家,是一群没有五险,没有稳定底薪,作品一签约就面临丧失所有权的网站码字工。
他们中有被低买高卖的网文大神,有熬着夜为梦想兼职写的普通上班族,有月入不过千的全职,也有坚持不下去转身离开的逐梦者。
严苛的行业环节和网站的剥削,奠定着他们从一开始写一本书,就需要交出一本尚在写作的作品的全部经济版权。而能他能获得只有在保证更新条件下的全勤奖和上架之后的订阅打赏,只有少之又少的人能获得成名,改编的版权交易。
同样在是在网文维权组2020年5月发起的调查问卷中显示,来自数十个不同网站的2673名作者中33.93%的作者月入不足500元。大量作者的收入徘徊在500-3000元之间。



调查数据显示网文作者从业者,从业年限以2-4年为主,占比为42.35%,而有31.64%的作者从业年限在5年以上。甚至有5.42%的作者从业达10年,由此可得出网文行业对部分作者而言是一项赖以为生的主业。




市场规范任重道远
如今网络文学阵地早已不能按传统出版行业的模式来看待,它早已是形成一种职业化,市场化,并仍在蓬勃发展的文化产业,数以万记的作者置身其中。如果网站与作者,比起平等的合作关系,更像是员工与公司,而作者承担着作品创作期间的所有风险,既拿不到平等合作方的对价条件,也远远不如员工那般有稳定的职业保障。
现今的网文行业急需一场来自国家的来自法律的“及时雨”,行业需要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行业规范,约束肆意妄为的文学网站。
对于作者而言,面对绝对强势的网站方,无异于个人面对企业,面对地主,面对奴隶主,在签约的事上他们没有权力提条件,没有权力谈要求,“合同”对他们而言只有“同意”没有“合作”,没有“公平”只有“枷锁”,没有“权益”只有“义务”。
能保护作为文学第一生产力的作者只有国家的法律和行业规范。
在此笔者作为提出相应的一些建议,以求从源头上解决市场问题:
1. 限制版权授权年限,杜绝网站垄断作品版权形成恶性竞争,建议经济版权授权期限不得超过5年。
原因:据2020年5月发起的调查问卷中显示76.05%的作者签约意愿为3-5年,其中5年占比47.06%。在信息流量时代作品的IP热度有限,黄金时限为5年为宜,高达10年以上的授权无疑让作者丧失作品的所有权。
2. 限制版权授权条件,授权内容需对方持有相关的经营资质,以防造成版权浪费破坏行业经济市场。
例如:影视改编版权授权需要对方具有相关的影视制作经营资质。有声化,漫画化,出版等同理。
原因:大量网站要求作者全版权授权,而实际上网站并不具备相应的版权经营资质,为的只是赚取中间商价格,贪取作品版权收益。破坏市场次序的同时,又造成了作者不能再进行自主决策,存在欺诈即恶性竞争嫌疑。
3. 企业(包含但不限于网站)代理经营版权,相关版权卖卖收益的分红不得超过10%,且作者享有知情权和决策权。作者不同意买卖,代理者无权自行买卖。
原因:多起市场火爆的作品(如:《大唐明月》、《鬼吹灯》),作者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网站就已经将作品版权贩卖,严重侵害作者的合法权益。
4. 针对期货作品,在合作过程中,网站方未支付稿酬和定金的情况下,作者可以单方面解约,且无需赔偿。
原因:针对那些没上架,没收益,合作不愉快的作者解约途径。
5. 采用制式合同,由国家相关部门监督施行制式合同,规范行业,制约市场。
原因:作者作为弱势的一方没有和网站商议的权益,而网站基于盈利为目的,自然希望自己得到的权益越多越好,义务越少越好,这样由网站单方面提供的合同,明显有失公平,有违国家合同法平等公平原则。
结语
时代在变革,制度和行业规则也将在变革中孕育而生。我们仍然坚信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剥削的糟粕理应被时代淘汰。
网文市场的规范任重道远,相关的市场法律,制式合同虽迟但到!
网络将肩负起文学传播的载体,而作者将肩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创作出能在时代长河中留下印记的作品。
网站与作者本为鱼水,相辅相成,彼此成就,而不当沦为压榨盈利的手段和工具!​​​​

粗粮 发表于 2021-8-3 15:45:30

有个地方有疏漏,阅文是2015年才成立的,2013年阅文副总裁被抓是什么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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