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阜 发表于 2022-3-19 19:21:28

星火

                                                                                                                   《星火》
                                                                                                      谨以此书献给我的朋友
                                                                                                                     朱徐嘉尔
      

    我第一次见到她是什么时候?我顺着时光给我留下痕迹跑向记忆伊始。那时候的我喜欢爬上平房,躺在平房顶,看鸟儿飞过树梢,看风儿吹散薄云。但最让我好奇的是房边那一圈水泥围栏外的风景,妈妈说那是别人的家,可那户人家的大门从未被打开过,妈妈说他们到外地生孩子去了,我问妈妈为什么生小孩要离开家,妈妈笑而不语。那时的我踮起脚尖,双手扒住水泥围栏,可以稍稍看到对面的风景,跟我家一样的平房顶,光秃秃的。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不再踮起脚尖,而是伏在围栏上,伸长脖子,祈求能看到平房下的神秘天地,其实当时的我已经可以轻松翻过围栏,但妈妈告诉我,随意闯到别人的家中,晚上会被柳枝样的妖怪追打。
    三月初春,寒潮又至,我穿着棉袄坐在门口的石阶上,自娱自乐的玩当时特别流行的抓石子游戏,寒风吹得我的小鼻尖通红,但丝毫不影响我敏锐的嗅觉,我天生就可以闻到别人闻不到的东西,但我从未告诉过任何人。这天赋让常人习以为常的气味成为我最大的天敌,上茅厕时,那股强烈的臭味总让我身体一阵反应,许多次强忍着没有吐出来。门口台阶旁有颗老香椿树,我喜欢坐在它的下面,贪婪的呼吸着它那种酸酸涩涩的香椿味,这股味道将我围在其中,任我索取。但却在某一时刻,忽然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子花香,如此浓郁又沁人心脾,我望向香气飘来的地方,她就在那里,圆圆的脸蛋被寒风吹的微红,嘴角微微上扬,大眼睛弯弯,里面藏着一整个银河系的星辰。她一身红呢子大衣,从我身边掠过时,香气的浓郁程度达到极点,我一时心醉神迷,瘫倒在石阶上,脑海中最后的一串意识,是她及腰的长发跟她惊诧的神情。
    当我慢慢拨开意识的浓雾,看到一个模糊的脸蛋趴在床头盯着我,我通过香气辨认出了眼前的人儿,她的脸上绽放出比世间最美的花儿还要美丽的笑容,那笑容有能治愈世间一切伤痛的力量。
    “醒了!他醒了!”女孩轻灵的声音吸引了周围人的注意,也彻底唤醒了我的意识。
    母亲把我扶起来,确定我并无大碍后,让我起来活动活动,我坐在床头,好奇的盯着家中的陌生人,一位腰背有些佝偻的中年男人,脸上涂着浓妆,散发着难闻气味的女人,女孩站在她旁边,好奇的打量着我。母亲向我介绍说,这是我们的邻居,正是隔壁那神秘天地的正牌主人,女孩是老二,大姐在收拾房子故不能来拜访。寒暄几番后,对方准备离去,母亲热情的邀请他们共进晚餐,他们以家中杂乱,活计太多为理由回绝。
    是夜,我爬上平房顶,母亲在上面搭了一个存放杂货的小屋子,后来见我尤其喜欢待在那里,便将它改造成了我的卧室。我躺在柔软的棉被上,没有丝毫睡意,或许是因为白天的昏睡,或许是因为有个红色的影子一直浮现在我的眼前。不知过了多久,那香气突然变得强烈起来,与我近在咫尺,我套上外套,走出卧室,扭头朝香气的来源望过去。她站在围栏的对面,抱着双臂,微微颤抖,寒夜的皎月铺在她的白色衬衣上,使她特别显眼,像舞台上被聚光灯罩住的主演一样夺目。我伏在围栏边上,向她挥挥手,她看到我之后迈着僵硬的双腿带着浓郁的香气小跑过来。我强稳住心神,放缓呼吸节奏,才没有再次昏倒过去。她虽跟我同龄,但个头却比我高一头,眼前的她,披头散发,小脸煞白,握住她的手就像攥着冰块一样刺骨。我们沉默片刻。直到一股奇冷的风吹过,我才决定将她拉过围栏,带进我的房间,将还留有我余温的柔软被单给她披上,并递给她一杯热水,让她端在手中,她低着头看着水杯,也不知在想些什么,就在我准备表达自己心中的疑惑时,她倏然抬起头挤出一个灿烂的笑容,露出霜一样白的牙齿,对我说:
    “常有的事。”
    说完,眼睛里的泪水便顺着双颊落下,与她的笑容格格不入。我便再不说话,只是一次次的拿起暖壶向她的杯子里添水,她的香气让小屋子里时间都慢了下来,水壶咕咚咕咚,泪水滴答滴答,直到小小的水壶里再也倒不出半滴水,直到大大的眼睛里再也淌不出半滴泪,时间才在我们之间渐渐恢复。
    “我回去了。”她褪下床单,推开屋门,定在门口,屋门生锈的合页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你叫什么名字?”
    “王亮。”
    “秋蕾。”说完,她便消失在月夜中,我关上房门,今天发生的一切如梦一般,只是房间中残余的香气还在提醒着我,这并不是梦。那一晚,我在香气中睡得格外安稳。
    翌日五年级的课堂上,老师将她带进来,班里男生咋咋呼呼,抢着让老师将她分配到自己旁边,她微微抬手,指着最后一排的我,操着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说:“请问我可以坐在那里吗?”
    “当然可以,那里本就没人。”老师同意了。
    她迈着轻盈的的步伐,带着全班男生的嫉妒坐在了我的旁边,于我而言,这是我幸福的初始,也是我噩梦的开端。
    由于彼此的接近,我们的友谊迅速升温,从最开始的寡言少语到现在的无话不谈,她那口流利又标准的普通话,也渐渐的沾上了本地方言的气息。我们每天放学都要一起坐在路边小河的河堤上,三言两语到天黑,她不想回家,她告诉我,她家中的血亲只有父亲,她的妈妈在她出生后就去世了,现在的妈妈与姐姐并不喜欢她,而父亲对她的帮助也仅限于给她一种心理上的特殊慰藉,具体有多特殊?
”没法说“,她呆呆的看着小河上的水藻回答道。
但她又是那么的大方开朗,她在学校里迅速组起了自己的小圈子,并牢牢掌握着小圈子的话语权。对男生的挑逗充耳不闻,只是有次班里的混混骂我是个杂种时——我从未见过我的父亲,母亲也从未提起过关于父亲的话题——她拿起削橡皮的小刀割破了那个混混的嘴,因为这件事,学校请了双方的家长座谈。第二天我再见到她时,她的左脸高高的肿了起来,却依然露出微笑跑过来牵起我的手走向学校。平日里她也是个狂野的女孩,她敢于蹚进河水的深处,只是为了找到我那个自行车框改装的小小地笼,她敢于爬上高高的桑葚树,及腰的长发丝毫为影响到她的灵巧,然后边将桑葚摘下边向我描绘树上看到的风景,尽管那些风景在地上也同样看得到,但我还是喜欢听她讲个没完。在此之前我一直认为这世间没有能让他恐惧的东西。直到那次,我远远的看到她在路口处一动不动,我偷偷走到她身后,才看到小路的中间有一只浑身发青的小蛇,在地上扭扭捏捏还颇有些可爱。而她额头满是冷汗,直到我攥住她的手,她才发觉到我在她身边,她紧绷的手也逐渐放松,走到小蛇跟前,将它提起来丢到一边,随后拍拍双手,回到我身边牵起我的手,跟刚才判若两人。那天夜里,暴风骤雨,一道道闪电将天空劈开一条条白色的裂缝,随后湮灭在无边的黑暗中。大抵是凌晨时分,我的木屋门突然被拉开,一股香气闯入我的脑海将我惊醒,我看着门口的黑影,倏然一道闪电,我看清了她的全貌,雨水从她的发梢滴下,浑身湿漉漉的站在门口,无助的大眼睛,直直的盯着我,我将她拉入屋内,顶住屋门,她褪去湿透的衣服,露出少女的胴体,那香气没了衣服的遮挡,更加汹涌的向我袭来,她钻进我的被子,并将被香气灌醉的我也拉过去,她依偎在我的胸口,双手紧紧的抓着我的腰腹,每当闪电响起,她浑身便颤抖一下,我索性帮她捂住耳朵,她的手才渐渐松开,呼吸也慢慢沉重。那一刻,我明白了其实她什么都怕,只是当我在她身边时,她什么都不怕。
翌日,她在我怀中逐渐苏醒,套上那套皱皱巴巴的白色衬衣,我问起她身上未明香气的来源,她瞪着初醒的朦胧双眼看着我。
“那香气除我自己外,就没人闻到过,你是......怎么?”她说。
“我天生嗅觉比较敏锐,”我满脸自豪的说出自己唯一的长处,接着又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嘿嘿。”
“那是栀子花香,我父亲告诉我她是跟母亲在栀子花丛中野合才有了我。”
“什么是野合?”我问。
“以后你会知道。”她双颊微红,羞赧的说,“我走了。”
此后,我们除了白天的形影不离,还要加上深夜的相拥而眠,我在凌晨的客人来到之前,再也无法像之前那样安睡。每到凌晨,大概是凌晨吧,她就会推开我的屋门,带着湿漉漉的头发与栀子花香钻进我的棉被。之后我习惯在屋子里放一条干毛巾,用来帮她擦干头发上的水,我的手指抚过她的每一寸头发,她的发丝如水般柔软,比窗外的黑暗更加有质感,她的黑具有反射黑暗的能力。我也曾好奇的问她为什么要在凌晨洗浴,她便有重复起对我说过的第一句话:“常有的事。”
每个班级里都会有几个像我这样的人,孤僻、独行,融入不到班级里的每个团体,从而成为他们所排斥的对象,其中大部分团体会忽视掉我们这些人,而对于一些特殊团体,我姑且称他们为“动物组合”,他们对知识毫无探求,对世界的认知充满狭隘,他们只专注于当下,只专注与用最原始、最直接的手段“暴力”,抬高自己的阶级,从而获得关注与服从。这些散漫的“动物组合”会服从与他们自认为高他们一等的社会闲散人员,但在我眼中,他们的本质并无区别。在她来到这个班级之前,我是“动物组合”的主要伤害对象,刚开始只是言语上的侮辱,见我并未反抗,便开始施行物质上的欺压。当所有的孩子拿着父母给的零用钱大大方方的进出小卖部时,我却犹豫不前,因为我知道,当我踏进小卖部的时候,我就自己承认了有可以被他们掠夺的东西,即使买到自己所喜欢的东西,那些东西也落不到我的嘴中。回家的路上,我也尽量避免与他们接触,但还是经常被他们逮到,被施以带有侮辱性质的肢体接触与口头辱骂。从我身上,他们的武力得到彰显,他们的欲望得到满足,他们通过彰显武力提升阶级,他们通过满足欲望笑口常开。直到她用小刀割开我们班级混混的嘴,混混的嘴边留下了一道长长的疤痕,看起来像是将嘴巴带歪了一样,之后他便有了一个新的绰号“歪嘴”。我佩服于她的胆量,开始模仿起她的反抗。在那五年级的下半学期,我们与以歪嘴为首的“动物组合”展开数次对抗,我因她而变得勇敢,多次对他们的唇枪舌剑挥起拳头,经过漫长的针锋相对后,他们发现再也无法从我身上获得欺压的满足感,有时反要落下几处伤痕,便将目标从我身上移开,转而去寻找另一个符合条件的落单者。从那之后,我们之间便不再是单纯的友谊关系,也并非是恋爱关系,而是超脱于世间一切情感的共生关系,我们两个懦弱的胆小鬼,通过相互依附,变成世界上最坚固的钻石。我本以为这种关系会在我们之间形成永恒,但不到一年时间,我们便被现实割裂。
上了初中,我被安排在镇子南端的一中,而她则在最北边的三中,这两所学校均采用住宿制,只对周边的学生开放走读制。我们由每日的形影不离退化为每周的形影不离。在我们分开的日子里,我们依附而成的坚固钻石也四分五裂,露出我们懦弱的本质,初中“动物组合”的凶暴程度比小学的有过之而无不及。被凌辱、欺压多次后,我选择加入到其中,像仆人般服侍组合中的上层人员,像恶狼般欺压落单群体。我们于每周六的上午离校,我会骑自行车到三中校门口静静等她,她则会在无人注意的小胡同口与她交往的社会上的未成年男朋友接吻一番后过来与我回家,脸上绽放着与往日无二笑容,那个人外号叫“天哥”,是我们这一片“动物组合”的老大。在我们相拥的日子里,一切与平常一样,白天完成作业,一起出门蹲在旧日的河堤上畅所欲言,那河堤上常有几只黑白相间的流浪猫,每周给他们带去食粮并与它们玩耍成了我们去河堤边必要完成的任务。到了凌晨,她还是钻进我的小屋,那浓烈的栀子花香中掺杂了一丝香烟的焦黄臭味,我用新的毛巾擦干她的头发,将她放入温暖的被窝,她依旧依偎在我的胸口,但却久久无眠,我也一样。突然她的肩膀颤抖起来,我才发现她早已涕泗横流,她远没有我想象得那般往日无二。星期天的下午,我们又会骑上自行车,我特地绕远路送她到学校门口,她则会在分别时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尽管那拥抱并没有掺杂任何的意思。但这一切都被天哥看在眼里,他将我视为对他尊严的挑衅。
七月中旬的一个雨天,与往日一样的周六上午,我骑自行车赶去她的学校,雨势颇大,路上耽误了好一会。等我赶到时,街上零落几人,她待在一家文具店的遮雨棚下,与几个靓丽的女伴有说有笑。这几年她已经出落得颇有女性魅力,身材愈发的玲珑有致,园嫩的脸蛋上也增添了几分成熟女性的妩媚。她见我赶来,急忙掐掉手中的香烟,与那几个女伴告别后便打着伞朝我跑来,一阵疾风吹的她手忙脚乱,差点跌倒,靠近后不忘埋怨我一番,抛给我几个白眼,嘴巴气鼓鼓的十分可爱。这周她车子链条断了,便只能坐在我的后座,骑到一遮雨处,我将身上的雨衣脱给她,让她给我举着伞,她的这杆小红伞,也仅仅只能遮住半身而已。我们在风雨中吵吵闹闹,好不快活。
七月份的苞米已经初具形状,苞米秸秆又粗又壮,我们骑在被苞米地夹在中间的小路上,泥泞且幽静的小路,我们用沉默来融入周围的环境。突然,苞米地里飞出几只斑鸠,叽叽喳喳的点缀着雨声,我闻到了一丝异样的气味,脚下越骑越快,倏然间,旁边的苞米地里伸出一只脚结结实实的踹在我的自行车上,她灵巧的跳下车身,我则摔在地上,半边脸都沾满了泥。当我抬起头时,身边围了七八个穿着各色雨衣的人,他们将我跟她押到苞米地的深处,那里站着一个穿着黄色雨衣的人,等近了才看清楚,是天哥,他借着雨衣的小帽檐贪婪的吸吮着大前门牌香烟。
“你要干什么,”她冷淡的看着天哥黑黝黝的脸说。
天哥弹了弹烟灰,走到她的身边,直勾勾的盯着她园嫩的脸蛋,猛地将手中未熄灭的香烟头印在她的脸上,她叫的撕心裂肺,但被雨声掩盖了大半部分。我刚要说些什么,就被两拳打到小腹,蜷缩在地上,无法出声。
“你这个小贱人,敢给老子戴帽子。”天哥饱含愤怒的沙哑声音让我听的心里发颤。
“我没,”她话还没说完,一记剧烈的耳光打的她嘴角流出鲜血,“让他走,跟他没关系。”
我从蜷缩转为跪姿,刚要站起来,天哥一脚便踢到我的脑门,我后仰着磕在田垄上,“她还真爱你呐,”天哥一边重复着这句话一边用力的踹我磕的发晕的脑袋,我拼死的防御,但还是有几下实实在在的打在我的脑袋上。天哥一会便踢累了,他薅着我的头发将我拎起来,一道鲜血夹着雨水从额头流到我的鼻尖。
“天哥,你放了我们吧。”我强挤着堆出一个笑容,看着天哥。
“行,只要你跟我一起说‘秋蕾是个小贱人’,我就放你们走。”天哥嘲弄式的看着她。
“天哥,这......不好吧。”这时,天哥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把裁布用的剪刀,抵在我的喉咙上,冰凉的剪刀尖让我的脖颈布满鸡皮疙瘩,我平生第一次感觉死亡是那么可怕,又是那么的接近我。身体止不住的颤抖起来,小腹一阵暖流不自觉地淌到大腿处。
“我说......我......说,”我瞪着惊恐的双眼看着天哥。
“这才对嘛,来,跟我说‘秋蕾是个小贱人’。”天哥嘲弄的笑容在脸上更加的放肆。
“秋蕾是个小贱人。”我嘟囔着嘴,刚说完便挨了一记响亮的耳光,天哥捏着我的嘴对我说:“看着她,大声点说!!”
我直直的盯着被人死死按住的她,眼眶里流下腥味的眼泪裹挟着雨水与鲜血淌进我咧开的嘴里。
“秋蕾是个小贱人!!”我闭上眼睛大声的朝她喊。
“哈哈,”天哥笑得合不拢嘴,“来,继续,跟我说‘秋蕾是个狗杂种’!!”
“秋蕾是个狗杂种!!”
“重复的喊!!”天哥朝着我大声的说。
“秋蕾是个小贱人!!秋蕾是个狗杂种!!秋蕾是个小贱人!!秋蕾是个......”
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不知道喊了多少遍这句话,喊道最后再也喊不出半个字,我才敢睁开眼睛,喘着粗气,望着她麻木的双眼。
“天哥,够了吧。”我哑着嗓子,抬头请求道。
天哥转着剪刀,脸上露出意犹未尽的狞笑,他走到她的后面,一脚将她踹成跪姿。然后摘下她的雨衣帽,粗暴的撕开她的发卡,油亮的长发泼洒在红色的雨衣上,不一会便被雨水打成一缕一缕的。
“把他带过来,”我被几个雨衣人拉到她的身后,天哥将冰冷的剪刀放到我的手中,“帮你的爱人理理发,有多短剪多短。”
她听到后剧烈颤抖起来,我也呆立在原地,她的头发饱含着我们过去的记忆,她一直视若瑰宝,小心呵护。“快点。”天哥点了一根香烟,不耐烦的说道。
她颤抖渐渐平息,扭过头盯着我,一缕头发将她的脸分成两半。
“剪吧。”她说。
我听闻她的话,攥住她头发,咔嚓咔嚓,一下,一下,剪断了她的头发,剪断了发丝上的雨水,剪断了我们之间所有的联系,不到一会,她俨然成了一个假小子,断掉的头发将苞米地铺成黑色。我被几个雨衣人拖到旁边,又是一顿殴打,随后四散而去。
我趴在泥地上,半张脸埋在泥坑中,朦胧的看着无情的冷雨斜着打在她的身上,将雨衣上的黑色冲的干干净净,如此良久,残忍的风越来越大,模糊的她站起身子,一瘸一拐的从我身边走过,我闻着她身上残余的栀子花香,听着她踩着泥坑的水声,意识再度迷失。当我醒来时,四下黑暗无边,我勉强站起身子,分不清东南西北,费了好一番功夫,才找到来时的小路,自行车还在地上躺着,链条已经被剪断。我扶着车子,身形越来越小,逐渐远离这片可怕的苞米地。
回到家中,母亲问起身上的伤痕,我欺骗她说骑车摔得,她将我痛骂一顿,又给我拿来碘酒和棉布。我回到自己的小屋子,无心疗伤。回想起刚才的一切,我便从心底里痛恨,痛恨自己的软弱,痛恨敌人的可怕。凌晨,无眠,窗外的风雨伴随着间或出现的闪电依然瓢泼,栀子花的香味越来越浓烈,我知道她在门口,但她没有推门,一道闪电,让我从门底的缝隙里看到她孱弱的双腿的影子。少顷,香味逐渐暗淡,她没有进来,我知道,她永远不可能再进来了。
往后的日子是难过的。她将自己关在家中几周未出,平日里偶尔遇到几次也是形同陌路,在学校里,天哥手下的“动物组合”对我的侮辱与殴打更加变本加厉,每周身上都要添几处新伤,伤口从流血到结痂,直到一片片的痂脱落,随之脱落的还有我生而为人的尊严与傲气,提水、跑腿、打饭,所有人都可以无条件的指挥我去做任何事情,我俨然成了学校中最低下的存在,就连厕所里的粪便都要比我高贵许多。一年以来,唯一把我当做正常人对待的,竟是当初被她把嘴割破的歪嘴,他与我在一个学校,每次见到我时,总是流露出怜悯的目光,帮我提水、拿饭,殊不知他的这份怜悯比辱骂与殴打更让我觉得难受。
初三的上半学期,那时是5月份,正值炎热之际,晚间打水时,歪嘴将我拉到宿舍楼后的操场,那里没有半个人影。
“天哥弄了一辆破面包车。”他掏出一根香烟叼在嘴里,又不知道从哪里翻出一盒火柴,推开火柴盒,拿出最后一根点着香烟,甩甩手,熄灭火柴丢到泥沙上。我疑惑的看着他完成这一系列的操作。
“他要找人一起强暴秋蕾。”
我瞪大了眼睛,双手揪住他的领子,香烟的烟灰掉在我的手上,我却毫无察觉:“你说什么!”
“要是她被剪头发那会,你有这胆量该多好,”他松开我的双手,吐出一口烟气,鄙夷的看着我说,“你冷静点,这是个机会。”
“什么机会?”我问。
“我也是强暴她的其中一员,实不相瞒,我喜欢秋蕾,但让我强暴她,我做不出来”。
“你到底要说什么!”
“听着,”他声音突然压小,“这是个送天哥进局子的好机会,明天你去叫警察,我尽量拖延,让警察抓他个现行。”
他弹了弹烟灰继续说。
“天哥浑事干过不少,只要进去一次,肯定都给他抖擞出来。”
“他们在哪里动手?”
“良庄那条废胡同有一件小破屋,那是天哥的老巢,这地方你应该知道”。
我点点头。
“总之,明个早点去三中,面包车一走你就报警,就全看你的了,兄弟”。说完,他猛吸一口香烟,随即把未抽完的香烟丢到地上踩熄,渐渐消失在黑夜中。
我站在原地思绪良久,回到宿舍整夜无眠,心情格外激动,这里面夹杂着复仇的快感还有对未来的忧虑。
翌日周六清晨,一夜无眠的我骑上自行车来到三中门口,找一个拐角把自己藏起来,少顷,一辆白色面包车停在三中门口,歪嘴从上面下来伸了伸懒腰,我知道他在提醒我,这就是天哥的面包车,一会秋蕾骑着自行车驶出三中门口,白色面包车尾随其后。我抓起车子骑往警察局。
警局里人头攒动,乱七八糟,一大群诈骗受害人排队报案,身着制服的民警们跑前跑后维持秩序。如此多的人,挤眉弄眼、扯口大骂者有之,满头大汗、推推搡搡者有之,我在这些人的中间像一颗正在发育的小草,明明想要茁壮成长,却被风雨压得无法抬头。一位干练的老民警注意到了我这颗飘荡的小草,他将我扯到一边,用庄严的语气询问我何事到来。
看着老警察脸上松散黝黑的皮肉,冷汗沿着我的鬓发流下,他的模样比之天哥更为吓人,我又想起了那片苞米地,浑身止不住的颤抖起来。
“有......有人强奸,就......就在良庄废胡同那。”我哆嗦着嘴告诉他。
“你可确定?”老警察语气突然变得严肃,松散的皮肉变得结实,两只眼睛彷佛有洞察一切的本领。
“不......不确定!”
我甩开老警察的手跑出警察局,心中思绪万千。是啊,这怎么可能呢,天哥虽然是个混蛋,但怎么也不至于犯法啊,万一,万分之一,歪嘴骗我呢,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假慈悲,真恶人!!那辆面包车,也......也只不过是歪嘴找来的道具糊弄我,他舅舅家是倒卖车的,我知道,我知道......我无力的垂下双手,蹲坐在马路牙子上。我知道这一切都是我的借口,长久的低人一等甚至让我丧失了与人交谈的勇气。但不知在我内心何处的那里,有着一点点的星火,那星火微弱渐熄,却仍在烧灼着我的良心。我骑上自行车,前往良庄,拐了不知道多少胡同,我看到了那辆白色面包车,我的心一瞬间沉到谷底,歪嘴说的都是真的。我又往里拐进去来到那条废弃胡同,寥寥几个小院,其中一个门户大开,我贴着墙走到门前,朝里望去,看见堂屋里的大门敞开,歪嘴死狗般的躺在地上,满脸是血,不知道是死是活。屋里传来男人的笑声,还夹杂着天哥的欢呼。
“这小贱人竟然连个处都不是,真他妈骚啊!”
这个混蛋!我拿起脚边砖块大小的石头,一步步的逼近堂屋,可越逼近歪嘴的惨状便愈发惊悚,最终胆怯战胜了勇敢,我靠在堂屋与院墙的缝隙里抱头蹲坐,听着窗里发出的肉体碰撞声无声恸哭。几只鸟儿站在泥墙头上朝我叽叽喳喳,彷佛在嘲笑我的懦弱,我盯着它们的翅膀,幻想自己也长出了翅膀,带领我飞离这个罪恶的夹缝中。鸟儿待了一会便飞走了,天哥他们也从堂屋里出来,边回味着刚才的快感,边讨论接下来要做的事情。直到我亲眼看着他们关上大门,我才敢从缝隙里出来,忐忑的走向堂屋门,却正与她撞个正着,她衣衫不整,脖颈处更是有触目惊心的抓痕,她全身散发着难闻的汗味、精液味与她身上的栀子花香拧在一起,我受不了这种味道的冲击,当即吐了出来。她的眼中失去了色彩,看着我,脸上露出讥讽的微笑。她步履蹒跚的走向大门,我冲进堂屋,堂屋深处散发着与她身上无二的气味,我将地上的歪嘴扶起来,他还没有死,我便拖着他走向大门口,中途,他醒了过来,看清楚是我之后,他一把将我推开,自己靠在泥墙上。
“你他妈就......就是个......废物!你活该......你被人欺负......他妈的废物。”他靠着墙边走边骂。
我跟在他身后,怕他跌倒在地,他就这样骂骂咧咧,用上了平生日最恶毒的脏话,一点一点的摇撼着我敏感的内心。终于我再也无法忍受,径直从他身边走过,骑上胡同口的自行车准备赶上她。她拒绝了我要她上车的请求,她甚至都没有看我一眼,只是当我横在她前面时,她啐出一口血痰让我滚开。
我内心顿时充满了虚假的自尊,便不再管他们,骑车来到小河堤,她自从上次的事情后再也没有来过,这里已经成了我一人发泄的地方。捡起河堤的石子,虚假的自尊化为真实的愤怒,愤怒让我将一颗颗石头丢进水中,砸起一朵朵水花,直到力气用尽瘫坐在河堤上。往日里被我照顾的几只猫儿,过来轻轻舔着我无力的手指,我看着他们无忧无虑且自由,内心充满了羡慕,这股子羡慕在心中片刻就转为了嫉妒,你们凭什么不会受苦,凭什么没人欺负,凭什么我就要被人欺辱。我捏住一只小猫的脖颈,将它放到自己的眼前狠狠的质问它,它受惊的爪子死死的挠抓我手上的皮肉,刮出一道道伤痕。
“连你们都欺负我。”我低沉的声音蕴含着无限的怒火。
我掐住它的脖子将它的脸浸在水里,它四肢疯狂乱动,比刚才扭动的幅度还要大,还要用力,渐渐的,它停止了扭动,我慢慢松开双手,一脚将它的尸体踢到水里,心中涌出一种无法磨灭的快感,这快感盖过了当前的所有烦心恼事。自上初中以来,还从未那么舒坦过。那天晚上,我梦到在苞米地里那夜,我没有用剪刀剪断她的头发,而是划开了天哥喉咙。我又梦到在堂屋里强暴她的不是天哥,是我!是我在她身上发泄,是我往她身体里冲撞,她是为我而呻吟,为我而高潮。
清晨,脑子嗡嗡的,将被精液弄脏的内裤偷偷的丢到洗衣盆,换上一身洁白的衣裤,来到河堤边,看着那群剩下的猫儿,我心中无论如何都燃不起一点怜悯与愧疚。我摊开手上的食粮,刚才还躲我远远的猫咪一窝蜂的涌上来,我轻轻抚过每一只猫咪的毛发,选定了一只橘黄色的野猫,用石头砸烂了它的脑袋,这种事,越来越舒服了!
一路哼着小曲拐进回家的胡同,一辆警车停在她家的门口,几个警察靠着警车抽着香烟,我坐在石阶上,像第一次遇见她时那样盯着那边的进程。昨日里见到过的那个老警察从他们家中走出,但并未带走任何人,她的父亲携着她走出门来送客,她脸上露出僵硬的微笑。几天后天哥以故意伤人被拘留三十天,我也再未见过歪嘴,听说他已经转去了另一个小镇的学校。
这件事于我关系不大,我还是那个任人欺辱的我,每逢周六周日,我便要寻找无主的猫狗,在这个荒凉的小村子里,总是有很多。我把他们闷死、打死、砸死、淹死,他们长着每一个欺辱过我的人的模样,尤其是天哥,他出现的次数最多,我用一把刀狠狠的插进它的身体割开一条长长的口子。后来我真的这么做了。他刚从拘留所中出来的时候,我拿着刚买的折叠刀刺入他的小腹,往上用力直到切开他的心脏。拘留所的警察当即将我逮捕,后经审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不多不少,刚好一个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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