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文IP作价参股影视剧,“免费午餐”会否扰乱编剧市场?
作者:娱评视界作者 | 年华
尽管影视作品依赖大IP改编的泡沫已消散,但回归理性、有价值的IP改编却正在逐渐成为常态。
不久前,爱优腾三家分别发布了自己明年的超级剧集计划,其中仍多以IP改编剧为主。例如爱奇艺的《凰权·弈天下》、《剑王朝》,腾讯的《扶摇》、《你和我的倾城时光》,优酷的《武动乾坤》、《香蜜沉沉烬如霜》、《九州缥缈录》等,基本上都是图书IP或网络文学改编而来。
与众多的IP改编剧比起来,如《白夜追凶2》、《使徒行者3》这样凭借影视IP“起家”的反而成为另类。文学IP俨然成为影视作品的主要来源。
(来源:网络大电影头条,根据爱优腾2018年公布片单等公开资料整理,优酷和腾讯的自制剧按照主出品公司划分网络)
同时,三家视频平台进一步加紧了布局网络文学、抢夺网文IP资源的步伐。今年8月,爱奇艺正式公布云腾计划,推出100部免费的文学作品与影视公司合作。阿里文学也对外宣布“IP星河汇”,将旗下的60部精品IP向文娱产业合作伙伴开放。以网文发家的阅文也在谋划将更多的网文转化成影视、动漫等作品,其提出的“1+1大于2”的战略,就是试图打通上下游,以IP为核心,带动文化产业的工业化生产。
但看似热火朝天的网改背后却隐藏着不少的隐忧。
☞ 隐忧一
若作品入股成为行业惯例,
原创编剧生存空间是否会受挤压?
虽然网文IP在影视化之前就已经拥有了粉丝基础,但是在改编这条路上,并非一定会比编剧写得作品更占优。但这种以“劳动”或“作品”作价参股的方式,是否会挑战原有行业惯例,还有待观察。
云腾计划的模式是:影视公司根据爱奇艺提供的网文进行竞标,然后中标公司无偿得到网文的网络剧、网络电影版权;影视公司制作完成上线后,在可分账收入中,10%或5%为版权费,而在版权费中,除爱奇艺平台方扣除一部分运营费用后,剩余部分均归网文作者所有。
由于爱奇艺和作者之间的具体分成比例并没有公布,所以我们只能进行估算。由于网络剧没有公开作品收入,分账金额不详,我们便以网络大电影的票房为例。如果一部网络大电影,能够跻身爱奇艺当月票房排名榜的话,一般会有近百万的分账收益。我们以100万元票房收益为例,如果按照10%的版权费截留,大约将会有10万元左右,作为版权费留在爱奇艺文学。也就是说,爱奇艺扣除一部分费用后,预估网文作者的影视版权改编收益可能在万元或者数万元之间。
这对新入行的作者来说,或许这部分额外的影视版权收益还算不错,再加之爱奇艺文学的奖励、作者福利等,从一部作品产生的收益还是相当可观的。
表面看起来,这也是件一举三得的好事。对于作者方,作品被影视化后,扩大了IP知名度,也会对网文作品反哺收益;对视频平台来说,将文学版块和分账网剧版块打通,形成前期内容与后期发行的捆绑式生态链合作,增加了内容的丰富性,同时保障了平台作品持续创新的能力;对制作方来说,获得了免费的IP改编项目。但是,从另一个角度审视,这种举措是否有破坏编剧行规的嫌疑?
首先这种以知识产权入股的方式,拉长了作者售卖影视改编版权的收益周期。对于网文作者来说,平台方、影视制作公司,一旦看好你的作品,决定购买影视改编权,合同签订后,必然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但现在这种操作方式,等于是把作品的影视改编权,变相转化成了影片的“股份”,作者需要等到片子拍完、有了收益之后再进行收益共享。一旦项目遭遇到各种风险,没能及时上线、或因制作原因导致收入不理想等不确定因素,作者就需要对项目的成败买单。这些风险是否都该作者来“背锅”,又该如何规避作者风险或弥补作者损失,目前未有行业先例或规范可循。
其次,一旦制作公司过多获得了这种影视版权改编的“免费午餐”后,是否会把这种惯性思维带入行业中,今后还能否充分尊重原创编剧的劳动,也不好说。
这种免费版权的方式,打破了原来影视改编版权“公平交易”的原则,如果这种合作模式成为趋势,是否会挤压原创编剧作者的生存空间,不禁让人感到隐忧。未来平台方是否会要求编剧、导演、演员同样也以这种“劳动”的方式来参股呢?我们不得而知。
现在,爱奇艺文学的签约作者们,毕竟还有爱奇艺平台做保证,而其他作者或编剧呢?免费版权的想法是好的,初衷是为了扩大故事来源、让更多作品获得影视化的机会,但是否通过这种本末倒置的“先授权、再收钱”的交易方式,值得商榷。如果平台方能够制订一个合理的版权费用基础,在此保底收入之上再与影片收益挂钩,让作者参与制片方、平台方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可能比单纯地指望票房收入会来得更加合理。
☞ 隐忧二
继电影之后,
影视剧行业也沦为给BAT打工?
从明年三大平台将推出181部自制剧、占到47%的比例来看,视频网站对于制片方的影响力可以用举足轻重来形容,平台方的话语权越来越大。
这反映在云腾计划上也有所表现,参与不了所谓超级剧集的公司,冲着分账定价增加以及获得稀缺的推广资源,挤破了头想从云腾计划里寻求项目。近百家公司竞争,其中不乏山影、海润等大牌公司。爱奇艺在文学上的咄咄逼人,阅文、阿里文学依靠自己更为丰富的网文基础,一定会在网文转化上迈出更大的脚步。在优酷、腾讯视频的平台支撑下,制片方还能做什么?
因为靠上视频网站意味着影片成功的几率大增,制片方自然会更加依赖视频平台推荐的文学作品,那么影视公司原创的影视项目呢?要么推迟、要么搁浅,久而久之谁还会踏下心来辛辛苦苦地搞原创,编剧只做改编就忙不过来,是否还有时间、经历创作什么新剧本?到那时,《白夜追凶》的剧本就不仅仅是在行业里转三年的问题,很可能会变成“无期徒刑”。
视频网站和影视行业合作没问题,将文学IP价值最大化也没错,但过度地干预影视作品这本来就是一种错位,毕竟搞网站的和搞影视的还是两回事。任何一个行业的良性发展,都离不开生态的多样性,给产业链条上的各方以更充分的发展机遇才可称为良性。当某一方拥有了过多话语权和行业资源时,势必会对“百花齐放”的行业生态有影响。同时,平台方的出发点离不开商业和逐利,这对一些那些追求情怀的文艺作品未必公平。
虽然视频网站有观众的大数据做支撑,但数据这个东西只能作为参考,并不是标准。一部文学作品适不适合做影视,也不该由文学网站的责编说了算,就连影视行业资深人士都不一定把握准的事情,让天天泡在文字里的人去甄选鉴别,不但难为他们,也是不严肃的。
☞ 隐忧三
编剧地位何去何从?
从云腾计划中看,第一批公布的28部网络剧作品中,有26部定标;72部网大作品中,只有38部定标。为什么会有作品无人问津,其原因无非是改编难度。一些网文并不适合改编。不但是一般的网文,《盗墓笔记》、《鬼吹灯》这些顶级IP也是如此。还有一个行业现象,很多文学IP在影视化后,剧中留下的核心就只剩两个名字——书名和人名,其他的全部要推倒重来,因为如果完全按小说来拍不一定会好看,本来文学和影视、小说和剧本只是相通,但却是不同的两种形式。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文学作品转化为影视作品的重要中间人——编剧。编剧在中国影视的地位、待遇不高,是中国影视畸形的一个写照。作为“水电煤”的基础架构者,编剧的话语权却少之又少,再加之文学作品的冲击,一个编剧想做一部原创的作品比原来难了很多。在IP横行的现在,编剧这个行业开始被边缘化,更多编剧沦为了小说改剧本的“工具”,这势必会带来行业整体水平和编剧地位的下降。但从成功的IP改编剧来看,编剧的二次创作作用非常巨大。以《河神》为例,编剧对于小说的扩充和调整也是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即便是成为改编工具,编剧的作用还是相当巨大的,而这点往往容易在整体项目中被忽视。没有好的编剧,再好的小说只能留在书本里,有了好的编剧一定会让小说锦上添花。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爱奇艺也认识到了编剧的重要性,在2017年悦享会上,其首席内容官王晓晖提出了编剧的重要性,而“编剧上位”会带动整个内容的提升。如果视频平台能够挖掘更多好的编剧,或者将有潜质的网文作者变为编剧,那么可能比单纯地推出文学作品会来得更加有效。在我国,当编剧中心制没有建立起来的今天,其实扶持编剧队伍的建设要比鼓励网文作者来得更加急迫,视频网站也可以成为这个制度的受益者。
据悉,优爱腾明年将推出近200部超级剧集,但中国二线以上的编剧才不超过100人,编剧人才的缺失显而易见。在网文IP影视转化的过程中,如果缺少了编剧这个关键的“点金手”,那么所谓的全产业链、大文娱,可能只会沦为美丽的“海市蜃楼”!
任何一个行业的良性发展,都离不开生态的多样性,给产业链条上的各方以更充分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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