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的世界 发表于 2022-10-11 22:13:25

想写好悬疑小说,哪些基本错误不能犯?

大家好,这里是谜想计划。今天和编辑部的同事们开了个吐槽大会,摘取了看稿过程中,作者们写了180遍的老梗。
大家打了一整套军体拳,对当下悬疑小说里面的套路进行了无情的打击!
今天发出来,给大家自查学习一下。


众所周知,“精神分裂”是每个新人作者最爱的老梗。
情节圆不了,精神分裂。
凶手没动机,精神分裂。
挖坑不想填,精神分裂。


在精神分裂的基础上,很多作者还热爱使用诸如“双胞胎”、“平行宇宙”、“同性恋”等经典元素。
假设一个编辑一天要看100篇短篇小说,那么几乎有70篇,会用到以上三个经典老梗。
编辑的反应经常是:“哦,又是这个呢。”


现在发个表格,大家品品。

老梗能用吗?其实能,但必须推陈出新。


现在给大家举一个正面例子。
比如说上面表格中的G 在饮料中下药。
这个杀人手法是不是非常老套?
如果要写这个梗,把它用在主线中作为案件的关键,怎么下功夫呢?
现在咱们来想想,哪些地方可以做文章?
下药的手法?下药的时间?下药的动机?药的种类?
其实这些无论怎么换,都很难写出新意。因为你的注意力还是在“下药”这件事上。
凶手用“药”毒死了受害者,受害者中毒而亡。这个链路太简单了。
咱们来看看日本推理作家凑佳苗在《告白》里是怎么下药的:
为了给自己的孩子复仇,森口对凶手说自己在发放给学生的牛奶中,滴入了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喝了就会有潜在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风险。这个毒下得怎么样?在“毒”的种类和下毒的对象以及下毒的手法上,已经挺有新意了吧?
但事实还有一层反转,森口根本没有下毒,她说的话只是一种暗示,让凶手饱受根本不存在的死亡威胁和心灵折磨。
到这里,“下毒”这件事的元素就复杂起来了,前因后果也不仅仅是“下毒”这个动作这么简单。
这个“毒”有了超越化学药品或者病毒的含义。包含了对人性的卑劣弱点的耻笑,以及一种对凶手深沉的恨意。
写下毒,也许要这么写,才算跳出套路。
还有个问题几乎所有新人作者都犯过。
简单说就是太啰嗦了。
无用的描写过多,进入主题太慢,主角行动力不足,心理描写过多,对话一整页但什么事都没发生,等等等等。


比如经常看到这样的:
故事开篇渲染了我们的主人公多么特立独行,办案风格别具一格。但是直到结尾也没看出这个人起到什么关键作用,流程都是同伴在走,主人公通常情况下都在伤春悲秋,或是凭靠直觉行动。写这类太聪明的人物可要小心,现在的读者已经不好糊弄了,无法接受强行灌输的设定,必须看到真正有效的“人物行动”才行。

咱们编辑还悄悄发了个牢骚,说有的作者用第一人称时真的很在意自己的外貌。
我又试着仿写了一下,大概就是这样:
我的名字叫慕容云海,我是一个高富帅,我的爸爸是董事长,我的妈妈也是著名企业家,我身高一米八,留着一头棕色的刺猬头短发,我戴着银耳钉,镶嵌施华洛世奇水晶。女孩子们都要抬头看我,我经常在美少女艳羡的目光中开着我的豪车玛莎拉蒂去上课,旁边的奥迪a4要给我让道,不过他也追不上我···
别这么写,哪怕你真的叫慕容云海,你真的很高很帅,也别这么写。过多描述一个人的外形,是新人作者常犯的错误,故事中更多要叙述,而不是描述。
把一切没有用的话删掉。戏剧法则“契诃夫的枪”要记住。在故事中,没有任何细节可以独立存在,在第一幕出现的枪,在第三幕必须打响。

今天开吐槽大会时,也给大家抛砖引玉了一下。

就“写得拖沓”这个问题,君天老师提出1:3:1的写法。
开头,事件过程,结尾,按照比例,字数比控制在1:3:1。
也就是说如果是一个一万字的短篇小说,你必须用开头2000字抓住编辑和读者的眼睛。


就“写得没新意”这个问题,君天老师列出来悬疑小说的14种分类:
从“谋杀类”到“复仇类”到“心理分析”类,以及“受害者视角”类。


就“讲故事的方式”,君天老师提出如下几种经典叙述方式:
传统的:开篇从案件入手。罪犯始终是隐藏的,最后才揭晓。
自信的:开篇就告诉你凶手是如何犯案的,整个故事就是讲述侦探如何找到凶手。
案中案:一大案子里面套着几个小案子。罪犯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多个。
叙述型诡计:通过语言的套路,讲述一个并不复杂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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