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小说的开头、中间和结尾才会更精彩?
故事一般都会包括:开头、中间和结尾三个部分。就像人的一生会走过青年、中年、老年一样,这种划分也反映了故事的典型结构。
开始的艺术
当你开始创作故事的时候,可以这么写:
“从前有一个性情温和的会计师,他只想平平静静地生活。”
关于你的主人公,你得知道在你用重大变化打乱他的生活之前,主人公的生活原本什么样子。
如果我们花上几页的笔墨来描述他之前无趣的生活(然后再让几个坏蛋决定利用他,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传递情报),估计没什么人能读下去,除非等到精彩内容出现。
成为故事精彩开头的往往是一个人物遇到麻烦,这往往比一个人物按部就班、开心生活要有趣得多。在这种情况下,你要创造煽动事件——你真正想讲述故事的事件。
比如说,在我写的一个有关雪崩的电视电影中,我开始就写救援协调员驾驶着直升机,试图引发一些小规模的雪崩以避免发生大规模雪崩。
但即使小规模雪崩的力量也很可怕,所以这让我们体验到稍后会发生什么。这一幕有我要写的两个主要人物出场,这样整个影片所要发生的背景就定在了空中这个大场面。当然,写小说的时候也可以这么做。
即使是为了让读者或观众理解煽动事件——比如你开头写的是他们能明白的日常生活——你仍然可以预示即将有麻烦出现。
举个简单的例子就是一家人在开开心心地享用早餐,但是他们却看不到,有人在监视着他们家。或许再过15或20分钟(或再过几页),监视者就绑架了孩子们。
难写的中间部分
很多书或电影都有一个通病:中间部分节奏不紧凑。我们都有过这样的经历:
我们读着读着,突然发现没兴趣读下去了,然后就看看还有多少页没读。嗯,还不少呢。而且那边还有另外一本书看起来似乎更有趣。
再比如我们在电影院看电影,虽然荧幕上故事还在上映,但我们想看看几点了,电影还要多久会结束。
让我们不再有兴趣的原因可能有很多,但是最常见的理由是电影或故事的节奏出了问题。有时候节奏太慢,什么事都没发生,所以我们觉得厌倦。可是有时候,虽然动作连连,但是发生的事情太过雷同,我们仍然会觉得厌倦。
我们很容易产生巨大的好奇心,所以即使是看到简简单单的第一句话,像“这声音是她以前从来没听到过的”,那么哪怕我们压根儿不知道“她”是谁,我们也想知道那是什么声音。
有效讲述故事的关键在于准确把握提问和回答的节奏。
如果看到第五页我们仍然不知道那是什么声音,或许我们就失去兴趣了。但是,如果第二句就告诉我们那是什么声音,我们的好奇心保持得太短,这个过程也不够有趣。
解决办法还是应用问答策略。下面的Q代表提问,A代表对应的回答,Q1就是第一个问题,A1就是Q1的答案,以此类推。奏效的模式是这样的:
假如说我们遇到的第一件事就是一个婴儿在婴儿床中啼哭。第一个问题可能就是:“这个孩子为什么哭?”(Q1)
要是这个孩子继续哭,我们就会好奇:“妈妈在哪里?”(Q2)
接着我们看到这个婴儿举起手,想让人把她从婴儿床上抱起来。现在我们知道她为什么哭了。(A1)
一个人走进了房间。我们想知道他是谁。(Q3)
他说:“比昨天更糟了。”我们想知道什么比昨天更糟了。(Q4)
妈妈跟在这个人后面走过来。现在我们知道她在哪里了。(A2)
她没有到孩子跟前。我们想知道为什么。(Q5)
那个人从医疗器械袋里取出了一个注射器。我们知道他可能是个大夫。(A3)
我们想知道那个注射器是干什么用的。(Q6)
现在我们从正面看到了这个孩子。她脸上出了很奇怪的疹子。现在我们知道是什么比昨天更糟了。(A4)
妈妈想走到孩子身边,医生拦住了,提醒她有危险。现在我们知道她为什么不直接走到孩子身边了。(A5)
如果模式就是问题1、答案1,问题2、答案2,问题3、答案3,那我们的好奇感不会持续很久,我们也不会被吸引住。
我们希望一次在心里能有两三个问题,但是如果问题太多我们会迷糊或是不堪重负。
结尾的要点
理想的结局是意料之外,但基于前文又在情理之中。
老道的侦探小说家这一点做得非常好,会让我们觉得,假如我们注意到贯穿始终的那些蛛丝马迹,我们本可以猜出凶手的身份的
即使不是侦探小说,对很多书来说,那也是个很好的模式:给读者足够的线索,让故事的结尾自圆其说,但是又找不着痕迹。
最糟糕的结局就是那种依赖于巧合或是动用我们从未见过的外力的结局。
有一条古老的写作法则:你可以利用巧合让你的人物遇到麻烦,但是不能让他们借此脱身。
如果警察只是碰巧路过救了主人公,或者在谁都不知道怎么回事的最后一刻,坏人的头号走狗拿出一个徽章,表明自己一直在为联邦调查局工作,我们会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如果你不好收尾,问题可能出在开头,或者至少是中间。一个好的结尾就是收获沿途播下的许多种子。
当故事结束时,不要拖泥带水、浪费笔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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