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文作者打响“AI训练反击战”,AI应该是创作助手而不是“创意杀手”
近日,不少网文作者发帖称,网络文学平台用作者的内容去“投喂”AI,催生出不少AI作者,遂要求解除AI协议。上述事件发酵后,许多作者选择停更,甚至断更,打响了“AI训练反击战”。(据7月26日界面新闻)网文小说平台上出现众多雷同作品 来源:网络截图
这些网文作者所指的AI协议,是作者与平台签约时的一项合同条款,规定平台可将作品的全部部分内容及相关信息用于标注、合成数据/数据库建设、AI人工智能研发、机器学习、模型训练、深度合成、算法研发等目前已知或未来开发的新技术研发/应用领域,也就是通俗所说的“用人的作品去喂养AI”。AI之所以需要喂养,是因为目前的AI本身就不会创造,只是一个高级的“模仿者”,需要通过数据和算法去分析大量的素材,提升其智能水平,从而学习并模仿人类作者的写作风格、语言习惯和情节构建方式。也正因为AI并不会创造,所以它缺乏人类作者独有的情感体验,个性化思考和创新能力,对于文艺创作来说很重要的“灵光一现”和“缺陷之美”,AI是无法体会也无法拥有的,所以AI写出的网络小说,或许看上去故事也挺精彩完整,能让人有一时的阅读快感,但却势必出现大量的雷同现象,很容易引发读者的审美疲劳。从AI热潮刚刚兴起时开始,关于其褫夺人类劳动成果,扼杀创造力的争议就从未断绝,先是席卷了插画师行业,如今又在网文界掀起风波。客观而言,比起其他的文字创作,网文确实更容易遭受AI冲击,因为网文的创作的确存在“模式化”的因素,不少网络小说都遵循一定的故事结构和情节模板,且为了保持热度,实现收益最大化,通常要求作者保持较高的更新频率,并迎合用户的偏好去设计内容,对量的要求高于对质的追求,受算法和数据影响较大,更容易被AI挤压生存空间。用AI写网文看上去似乎更高效,更赚钱,却存在不可忽视的法律风险和负面影响。虽然关于AI生成内容的著作权问题,世界范围内还未有明确定论,但商业化的内容平台使用人类作者的作品训练AI而未获得明确授权,可能会侵犯作者的版权。此外,AI生成的内容如果未经适当审查便公开发布,还可能涉及抄袭、剽窃等问题,进一步加剧法律风险。从更广泛地保护人类创造力的层面来说,无节制地用人类的作品“喂养”AI,无异于“养虎为患”。作者辛辛苦苦创作的文字故事,成为了促使AI成长的养料,而AI的滥用会反过来抢了作者的饭碗,这样的恶性循环,只会削弱人的创作欲望和能力,丧失对创作的敏感度和好奇心,导致作品千篇一律,缺乏真实的生活体验和鲜明的个性。而且,AI毕竟不是人类,其生成的内容可能会因为缺乏道德判断和伦理考量,导致不当言论或错误信息的传播,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部分作者发起的“断更”倡议我国于去年开始实施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过程中,应尊重知识产权、商业道德等,不得利用算法、数据、平台等优势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可见,对AI的使用不能只考虑到商业上的成本和收益,也要充分考量人的权益和感受。AI的出现的确让这个世界有了更多精彩的可能性,但AI应该是人类创造生产的助手,而不是创造力的“杀手”,对AI的使用要坚持合理合法,公平适度的原则,在促进人机协作,提升创作效率的同时,加强对原创内容的保护,保障人类在创造性工作中的主导地位,推动有深度、有血肉,有灵气的高质量内容创作。面对AI热潮,网友们曾纷纷转发这样一段话:“我希望AI帮我洗衣服洗碗,好让我可以去创作艺术和写作,而不是AI去创作艺术和写作,让我洗衣服洗碗。”任何商业主体在应用AI时,不妨都好好想想这段话,想一想发展AI的初衷和目的究竟是什么。毕竟,能够保护人类以情感和心灵去激发的创造力的,只有人类自己。(来源:极目新闻)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