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感
第二次看完余华的另一本书《许三观卖血记》,我发现作者很有小孩子的调皮感,不同于《活着》, 余华给读者前期铺设了一段诙谐的石榴红地毯:鲜艳,满足,真实;中期一次肉体上的出卖就像地毯上的烟洞:醒目,心痛,憋屈;就像许三观给许玉兰结婚时买的那两匹绸缎,一红一绿,不过最后许玉兰最经常穿的还是从许三观的手套上织出来的线衣,而不是那两匹绸缎打出来的棉袄。这种出人意料的现实很叫人匪夷所思,但同时又能理解,就叫他调皮吧。书中提到了好几个女人, 关于女人,我实在不想多说什么,借作者书中写到的一句:‘屁股大的女人踏实,躺在床上跟一条船似的,稳稳当当的’,就行了。
男人最幸福和最有成就感的时候应该是在产房门外面听自己的女人在产床上掲斯底里的骂自己!就像许三观听着自己女人在产房里面不停的骂自己,而他则是在外面嘿嘿的乐着,连孩子取得名字都叫一乐,二乐,三乐。呵呵,有意思! 不过书中作者跳跃式的思维写法让我有种儿时在田地里捉蛐蛐的乐趣,一蹦一跳,但又能很符合逻辑。
‘……今天挣得是血钱,这血钱我不能随便花掉,我得花在大事情上面’,这是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后说的话,刹那间我想到一篇古文里说的‘货悖而入者,货悖而出’,原来现代的文化和古代的文化是有相同点的,确切的说应该是道理是相同的。
这次作者着重描写许三观和一乐之间不清不楚的关系,也侧重的写出了一个中国男人作为一位伟大的父亲时的矛盾心理。 一乐闯事后,许三观口口声声说一乐是何小勇的种,他的事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就在他要揍一乐时,说‘他妈的,这一乐不是我儿子了,我就不能随便揍他了’;方铁匠带人来抄家时,他说‘你们进去搬吧,能搬多少就搬多少,就是别把我的东西搬了,一乐闯的祸和我没有一点关系,所以我的东西不能搬’;最后一乐为了一碗面条离家出走,当许三观找到一乐时,‘……许三观在他身前蹲下来,说:爬到我背上来。许三观背着一乐走过了自家门口,朝着胜利饭店走去,嘴里不停的骂着一乐:你个小崽子,小王八蛋……我养了你十一年,到头来我才是个后爹……下辈子你做我的后爹。一乐问: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这一次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的说道:是的’。其实不难看出,许三观并不是真的讨厌一乐,他或许是气愤吧,气不过自己做了乌龟,不甘心自己最喜欢的儿子竟是别人的种。他舍不得打一乐,就给自己找了一个不是自己儿子的理由,他要给一乐承担后果,就给自己留了一条我的东西不能搬的退路,也许到最后他实在找不出任何可以想到的借口时,才会对一乐温和的说道:是的。就在我以为万恶的作者会一直这样无休止的叫主人翁憋屈下去时,没想到后来作者给了许三观一次血性男儿机会:‘你们都看到了吧,这脸上的血是用刀划出来的,从今往后,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看完这段,真叫我有种大快朵颐的满足,充满内心的说了一句:还算作者有良心!直观的看许三观是愚钝和少根筋的,多读两遍,就会发现,作者笔下的许三观其实很有智慧,他知道该何时去劝说许玉兰,该何时去卖血,该何时去表明自己对一乐的爱意,也知道用何种办法去做,他那捏的很有分寸,这也许就是‘大智若愚’吧?!
虽然许三观打过许玉兰,但是读者从字里行间中都能看出他很爱他的女人, ‘我把菜藏在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口菜……这是我偷偷给你做的肉,儿子们都不知道’。患难夫妻见真情啊,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的共枕眠!其实结婚后的爱意或许就藏在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小事情中吧?呵呵……在开家中批斗会时,作者还不忘给读者来一次苦中寻乐的恶趣味,‘你这是在毒害下一代’一句话两次从夫妻俩口中说出,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两个弱智的小丑在出演一场双簧,刚抽过烟的喉咙里冒出的笑声是从我的心脏中发出来的羡慕。
第二次看完这本书,才明白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或许是,作者或许是想通过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为线索,把一个中国普通家庭里的那种最伟大的精神呈现出来,是那种融进中国人血液里的东西,是中国人代代相传的东西,也是每一个中国人对‘家’这个字的理解,这种精神就是——爱!有母爱,有父爱,也有在生命面前,周遭人所流露出的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或许,这就是作者想要表达的吧,或许是……
还是最后一句话,叫我很是讨厌和费解:屌毛出的比眉毛晚,长的却比眉毛长!呵呵……
观《许三观卖血记》有感,呵呵,自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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