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不是两三天 发表于 2017-8-25 08:32:30

贾也:郭敬明性侵?辣眼睛!更辣脑子!

  贾也:郭敬明性侵?辣眼睛!更辣脑子!
  
  导语:韭菜一茬一茬地长
  这两天性侵话题,绝对高热度,十大热门,从南京幼童事件,到驾校司机性骚扰,再郭敬明性侵旗下写手……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看来这个世界,符合大家胃口的破事太多,就像韭菜一茬一茬地长,爱热闹不嫌事大的人,实在也胃里的酸液喷不过来啊!但没过几天,世界又会白茫茫一片的!
  有人问及我对敦敬明性侵事件的看法。众所周知,观鉴君贾也是一个非常谨慎的人,所以我会谨慎的回答:这个事是不是真的我不确定,但是,即使是真的,我也不奇怪。我相信你能懂的,毕竟我是个谨慎的人!另外我要声明:我绝对不会因为郭敬明抄袭了,所以就要一路黑他到底,他一天不为抄袭道歉,就要黑他一天,黑他个子矮,黑他是GAY!这根本不符合我历来的风格!

  一、辣了眼睛,又辣了脑子
  
  郭敬明性侵事件,经过舆论的极速发酵,幻化出斑斓的色彩,已不是件辣眼睛的事,而是件辣脑子的事。
  像郭敬明这等槽点极其丰富的人,“人设”方面素来是失控的,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的杰出典范,给文坛带来抄袭之风,给影视圈带来浮夸之风……人品早就臭不可闻了,黑他自然是网络舆论的“政治正确”的事,对于他的烂事,大家都是喜大普奔的,放鞭炮庆祝的。
  问题是,如此严肃性的“性侵话题”,在一帮人爱热闹不嫌事大的围观下,画风已变,纷纷拿他的身体缺陷来说事,简直集体高潮了,网络间的段子,已经满天飞了,且不说“小明与大明捡肥皂”的旧梗,新梗也已经新鲜出炉了,比如“小四赚钱,除了养家,还要糊口”、“四爷可是导演界,作家界,生意界!唯一可以站着口人的男人”、“小小的身体大大的梦想”……还有诸如“迷你攻”、“泰迪攻”、 “吉娃娃攻”等等新“世说新语”、新“看图说话”华丽丽地诞生了一大波。
  看得我都不怀好意地笑了,而且笑抽了,恍惚间,嗅到了郭敬明性侵透出的一丝丝“励志”的味道。
  郭敬明性侵事件引发网络集体狂欢,是可以理解的。人们对于自己讨厌的人,更愿意相信发生在他身上的坏信息,并且主动地杜撰出无数花边新闻来增添事件的狗血性。
  此情此景,笔者不禁想《乌合之众》中经典的一段:
  “群众从未渴望过真理,他们对不合口味的证据视而不见,假如谬误对他们有诱惑力,他们更愿意崇拜谬误,谁向他们提供幻觉,谁就可以轻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谁摧毁他们的幻觉,谁就会成为牺牲品。”
  一时间,因为郭敬明性侵事件,大家纷纷搜索起郭敬明旗下的明星、写手们。
  陈学冬、朱梓骁等明星无一幸免,而且网民们自行脑补出一万个画面,个个不忍直视,反正人人喜欢狗血的,也不妨再往里面添油加醋了。特别是朱骁被拉出来脱肛鞭尸,冷嘲热讽狠狠地被人带了一波,眼前瞬间浮现GV了一般。
  而郭敬明旗下的各个作者的各种事迹纷纷被翻爆了,笛安婚内出轨、落落隐居、安东尼是gay、hansey得了艾滋、七堇年抑郁过……这群作者的生活简直比他们写的书还狗血啊!
  说来说去,郭敬明在自我的人设管控方面太差,文章抄袭,电影浮夸,已经让很多人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的。关注他的人,并不是真喜欢他的作品,而是坐等看他的笑话。

  二、不妨让子弹再飞一会
  
  郭敬明的性取向,我真不关心,也不在意,更无权干涉的。
  爆料人李枫说郭敬明性侵,因性侵这事,并不是能随口说说的,毕竟还挂着“法律”的标签,那是要判刑的,所以必须得留下实锤的内容,比如薅下郭敬明的体毛给媒体看,做个DNA什么的;比如录下一段郭敬明的不雅视频给警方,成为呈堂证供……不能空口白牙地写上几句,就定性为性侵了,谁知道李枫是在脑补写实验体小说呢,还是在血口喷人搞无节操炒作?
  但是,大家面对李枫的“爆料”,都不愿意等待真相了,迫不及待地站队,都清一色地力挺起李枫。这种做法确实令人感到有些“奶义务”了,“图样图森破”的。
  现在仅仅只有爆料人李枫的一面之辞,更何况,这篇爆料的小黄文,各种语焉不详啊,事件没头没脑,还是2008年的老黄历,而且根本没有相互印证的细节,感觉是一次简单的“求欢不成功”,散发出浓浓的“菊花无语,下自秋残”的哀怨,深度吻合郭敬明团队写手的水平,质量堪忧,应该给“差评”的。
  就事论事,以此小黄文的内容,定性郭敬明性骚扰或许勉强沾得上边,但说他性侵还差着八丈远呢,是不应该如此上纲上线的。
  是的,郭敬明人品确实不行,他文章抄袭,他电影低俗,他无节操炒作,他不要脸但成功了,拥有强大的资本支撑,是个强者。而李枫在他面前相形见绌,就是个弱者,所以朴素的正义感,让我们直接相信没有实锤证据的弱者了?
  但这种逻辑恰恰是可笑至极的。
  就因为他是郭敬明,所以黑他是政治正确了;就因为他是郭敬明,所以李枫的一面之辞也要举双手赞成了;就因为他是郭敬明,所以性侵的事就确有其事了……
  这种一根筋式的逻辑想想都可怕的,典型的没脑子只有脊髓的思维。什么时候大家的一厢情愿也成为呈堂证供了?
  这不是典型的舆论审判了吗?黑人也要按基本法的吧?
  诚然,郭敬明风评是不好,是很大的事实,谁看谁不顺眼,但一码事归一码事,抄袭是抄袭,性侵是性侵。他抄袭是不好,但性侵还没落下实锤前,就把流言当事实,带节奏硬说他做了,或者制造一个又一个抖机灵的段子,这似乎不太好吧?毕竟孔老夫子教诲我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郭敬明到底有没有性侵,有没有更多被性侵的人(李枫说五人啊)站出为李枫发声?李枫能不能给出更有力量的证据?人证物证,一起提供,让证据来说话,这样才能真相大白的,也利于大家能明辨是非。
  现在郭敬明已回应称“纯属捏造,已让律师处理”。我认为,公道自在人心,没有盖棺定论之前,不妨让子弹再飞一会,坐等实锤的内容,这才正确的围观姿势。
  是真是假,一切法庭上见!
  结语
  郭敬明性侵事件,我们还是要坚持法治原则,不能仅凭一面之词群起而攻之。什么是法治原则?我给大家一个最朴素的答案:就事论事。
  虽然郭敬明这个人充满槽点,关于他的任何坏消息都可能成为网络舆论的G点,但我们不能就此丢掉了自己本来拥有的判断力,而利用他的身体缺陷来讽刺就LOW到极点了。

  微信公众号:meiriguanjian

阿郎 发表于 2017-8-25 08:32:46

  楼主又他妈扯淡了

眼训猫 发表于 2017-8-25 08:36:36

  一米四还想当攻,不告你才怪

心上刺青 发表于 2017-8-25 08:39:25

  也是,郭敬明那身高,怎么强啊

权哥 发表于 2017-8-25 08:42:13

  起哄的群众最恶心

路平 发表于 2017-8-25 08:45:44

  楼主是郭敬明请来的吧,就事论事,

游龙子摄狼 发表于 2017-8-25 08:49:07

  江郎才尽,搅个屎吧。

路平 发表于 2017-8-25 08:52:07

  热个毛,就是热也是楼主这样的拱起来的。

片尾曲 发表于 2017-8-25 08:55:27

  不搞点轰动性新闻,人们就会忘了它们!

阿郎 发表于 2017-8-25 08:58:11

  你说你写这么长这么多废话干啥,一句“没确凿证据证明郭敬明性侵,大家该干嘛干嘛”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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