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御天 发表于 2017-9-22 17:42:26

随文(二)|成为律师的阶梯

2016年7月21日,一个让我永远难忘的日子,我在这天加入了神圣的律师队伍,我忘不了岗前培训中,老师讲的话:我们作为法律的实践者,要对的起我们手中的证书,对得起自己的胸口那个跳动着的东西。进入实习期以来,我一直努力学习着,积累着,生怕会丢掉一丝技能和知识,但是总有许多事情是超出我们的能力范围。比如说,在实习中,总会遇到许许多多的事,有的是关于专业技能的,有的是关于网络技术的,有的是关于社会关系的,等等,不一而足。而我在实习中,就从以下方面进行:第一,专业技能。专业技能包括法学理论和律师实务技能两大方面。    其一,法学理论积累和理解。我本人比较擅长理论方面的,所以对理论丰富的合同法、民事法律、刑法学的比较好。在是过程中,也着重于合同法和民事法律。民事法律关于债权方面的学习比较深入,对合同的效力、时效,实务中实践的别较多。而自己对民事法律也有一定理解,民事法律其本质上属于社会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节着整个社会的利益分配,民事法律给社会主体获取利益规定了一个个准则,将准则用文字表示出来,就是我们现行的法律。为什么要准则?为什么这准则是法律?这是因为社会主体在追逐利益分配时,他们也会进行衡量获取利益的价值,如果所要付出的远比获得的大,那么他们就会放弃;反之呢,则会想尽一切方法和手段将其攥在手里。这就是逐利性的标志。逐利性是把双刃剑,一边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助推器,一边是将社会毁掉的炸弹。当社会主体大部分都有利益分配时,这时社会就会获得飞速的发展,当利益分配进入集中时,那么逐利性就表现出它的破坏性,就会有无法逐利的社会主体用野蛮的手段将原有的利益分配方式打破,这样社会就进入到了循环。纵观人类发展史,无不体现这一规律。所以准则就产生了。虽然规则是有了,但要让大家都知道,去遵守。这便有了国家机器,所以人类社会进入了规则时代,也进入了法治时代。而合同法就是这个时代最好的体现。过去的历史表明:没有规则,没有法律,那么利益分配将会是最血腥的灾难。然而解决这个难题,合同法提供了途径。它将社会带入了全新领域,让社会主体意识到这样分配利益最符合各方的需求,所以就演化成了信用时代。因为合同法的出现,将社会带入了信用时代。它是利益分配的桥梁,传递着社会主体各方解决利益分配的信息。    其二,律师实务技能的观摩和累积。在实务中,实习律师要不断观摩,不断积累律师用语,律师业务思维,庭辩技巧。律师属于高度专业的职业,所以本身就要掌握最专业的语言,律师语言包括外表语言:仪容仪貌、肢体动作、站坐走姿等,这些都决定一个律师品味的高低;口头语言:要多读书,才能出口成珠,彰显品位;表述语言:这要求十分专业,才能提升个人能力。律师业务思维包括:写作思维、思考思维、谈判思维、营销思维等。写作是思考的充分体现,谈判、营销是直接表达,‘山无常势,水无常形’,思维也一样,但最主要的要学会像逻辑一样组合弹唱,才能认定技能是否成熟。庭辩技巧包括:察言观色、察颜观色、顺着杆子往上爬、语言准确到位等等。察言观色:听察法官、对方的发言,找出破绽;察颜观色:观察对方的情绪变化,决定怎样出击;顺着杆子往上爬:只要获得法官的认可,就要乘胜追击,只要对方没有反对,就要像钉子一样钉进对方最脆弱的地方,让他只能接受败诉;语言准确到位:该用什么词语,就用什么词语,该简就简,把握庭审话题方向,才能将胜利把握在自己手中。    第二,网络技能。    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进步,我们只有选择顺势而为,当前互联网发展发展势头顺迅猛,只有将互联网掌握好,才有可能在如此竞争的社会中生存下来,那究竟我们需要掌握那些技术呢?首先肯定是办公软件,如果不能熟练的掌握办公软件,可以说,你已经出局了。其次,你要熟练网络搜索,不会搜索的人,只能被淘汰,现在的信息如浩瀚的宇宙,太多太多了,如果不能及时获取有效信息,那么你在激烈的竞争中,已经处于被淘汰的边缘了。因此互联互要掌握的技术就是办公软件加信息检索,掌握好这两个技术,那么你就领先了和你竞争的对手,你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也就是说,你总是要领先竞争对手几个身位,你才有喘息的机会,否则就只能拼命追赶你的竞争对手,另外就是互联网的其他应用,也要了解,如网络推广、网络学习等。社会已经进入了无纸化办公时代,用笔办公时代已经无法满足需求,如果一味固守陈旧思想,不适时变革,那么就很危险,就会成为‘黔驴’,不学习新的技术,新的技能,只能被社会淘汰。    在此过程中,我掌握了相应的技术,熟悉办公软件,能够熟练进行信息检索,也能够进行网络推广和学习。第三,社会人际。这其实是一个大学问,很多人可能终其一生也没有搞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虽然我们天天倡导公平、平等。但是现实中却很难看到。为什么这么说?那是因为在大多数场合是有等级存在,人有三六九等的观念已经深深根植于大部分人的脑海里,你年轻,就会有人说你的能力还有不够,你年龄大了,又有人说你老了,思想僵化,跟不上,你长得漂亮,别人会说我们不需要花瓶,你长的不漂亮,别人又会说我们需要气质等等,不一而足的理由,让你感觉到深深的无力感,深深的挫败感,淡淡的绝望。我们能够满足整个社会的需求吗?很明显,答案是否定,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满足各式各样的需求,他总会被某个人或者行业拒绝,因为每个行业有他固有的条件,你不能满足,那么你就会被淘汰。那么如果你想要参加这个行业,除了自己能够学习以外,你还得懂得人际交往。很多时候,行业是没有办法直接找到百分百用起来顺手的人,他们所找到的或多或少都有不满足的地方,但是有的人进入后,立刻适应并存活下来,有的人却直接被淘汰出来,这就是社会人际的体现。在中国这个古老的国度里,你没有办法绕过人际这个东西,它贯穿于整个社会,你的一生,它存在于每个人生命中,包括亲人、朋友、熟悉的人和陌生人,所以在中国你没有办法活得很真实,或多或少你都有伪装的存在,而伪装就是习惯,就是我们所说的社会人际。    很多人都很忌讳‘伪装’这个词,其实也没有必要,因为伪装既然是习惯,那就看你能够将这个习惯坚持到那个程度,高的程度你就成了有品位的那个人,程度低的那么你就是渣渣那类人。我做律师,也没有办法逃脱这个伪装,并且还得将这个东西发扬光大,因为我们的当事人需要这样的伪装,因为这样的伪装可以安抚他们那脆弱的心,抚慰他们已经受过伤的灵魂;在家中也要继续披着这衣服,因为只要你有孝心,只要你还需要尊严,那么这个东西你就会穿着,因为这是你带给家人安心的良药;和陌生人在一起,你就更需要这东西,它会给你安全感,社会的冷漠就是它的‘功劳’。很多人都有这个观念,那就是我家里的人没有给我压力、我自己也还年轻、学不学社会人际,关系不大,就这样,让自己浪费掉了大好时光,做律师也需要好好学习社会人际。因为我们所从事的就是社会工作,如果连我们自己都不学,那么我们就会直接被淘汰,因为我们就是一座桥梁,沟通着客户与机关、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工作之余,又加入到亲朋好友、同学同事已经陌生人的交往中,如果想让自己过的顺畅,那么就要好好学习为人处事、为人处世,这些都是前人留下的恒古至理,你改变不了,我改变不了,他也改变不了,那么就只能通过改变自己来适应社会环境。

东方御天 发表于 2017-9-22 17:44:44

每个法律人在成为律师前都必须踏上这个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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