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一 发表于 2017-11-7 07:05:34

人生百态(一四二)女人何必为难女人


李惠萍下班回家,打开自己的门,看到有一双女人的高跟鞋,在自己的房门口放着,她想这个女人是谁呢?她倒要看看,她究竟是那个?李惠萍慢慢的打开自己的房门,一看吓了自己一跳,大声吼叫:“你们在干什么”他的丈夫和那个女郞赶快从床上爬起来,他的丈夫回答:“没有什么 ,没有什么。”他们赶快把衣服穿好。李惠萍责问丈夫:“她是谁?”“她是我单位的同事。我向你保证,下次决不再犯”,那个女人偷偷的溜了出去。后来,李惠萍找到了这个女人,她告诉她,“我这里给你一笔钱,请你不要再破坏我们的家庭”那个女人拿了一笔钱,就再也没有来过,这件事暂时这样平息了,夫妻间相安无事了一段时间。俗话说,狗改不了吃屎,一天,她的丈夫吴志刚吃罢晚饭,穿着拖鞋,鞋子也不换,说是到楼下散步就出去了,一直到很晚才回来,后来一段时间,吴志刚天天如此,吃罢晚饭就出去,很晚才回来。时间一长,李惠萍对丈夫产生了怀疑,她就偷偷的跟在后面,只看到丈夫走到楼上402室门前,就有一只手把他拉了进去,她也跟着冲了进去,一看是个年轻的女人和一个二岁大小的小男孩,她对着丈夫:“你每天出来散步就散到这里?你们认识有几年啦?”那个年轻的女人:“我们在这里住了三年多了,孩子也有二岁多了。”“走。回去再说。”李惠萍拉着吴志刚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妻子:“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我有什么地方对不起你”丈夫沉默不语,妻子:“喔!你早有预谋,你原来在这里就买了二套房子,一套在二楼,一套在四楼。”他的丈夫就是不啃声,听凭妻子唠叨。李惠萍找到了四楼,找到那个女人,对那个女人说:“你为什么要破坏我的家庭?做第三者是缺德的,你知道?”那个女人:“什么我破坏你的家庭,你不用镜子照照自己,黄脸婆。我比你年轻,有魅力,我那一点不比你强。”接着说:“赶快离婚吧,你丈夫根本就不爱你。我们结婚(应该是同居)已经三年多了,孩子也两岁多了”李惠萍遇到了这样不要脸的女人,一点办法也没有。 她只能怪自己的丈夫。回到家,她丈夫对她说:“怎么办?离婚吧,”“离婚?!没那么便当,我决不会答应你离婚的。”她把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她丈夫犯下重婚罪,,经法院判决,判处她丈夫的有期徒刑一年,判处那个女人有期徒刑半年,缓期二年执行。最后李惠萍也和她丈夫办了离婚手续。结束了这段不愉快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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