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御天 发表于 2017-12-9 16:48:21

律眼法域|遇到人身伤害该如何减少赔偿?

很多时候,当我们遇到人身伤害而不自知该如何处理,有的是自己没有注意,有的是害怕担心,有的是无所谓的太度,各式各样的心态都有。这些心态都不能有效帮助我们减少责任和赔偿金额。
       例如某甲在施工中受伤,伤到了脚,而且伤情还比较严重,但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差,又有一大家人等着饭吃,如果不能够在短时间内获得赔偿,等到他熬过这个艰难的时刻,那么后续就很难协商处理,即算是协商,所花费的成本也很高,这就没有必要,故而需要在伤情初始就要及时解决,千万不能拖,除非伤者不同意和解       又如某乙,在上下班途中,因自己原因,发生交通事故,但是没办法确认是否属于工伤,但他又找到了公司,要求赔偿,这类该如何处理?按法律法规规定上下班途中经过回家必经之路所发生交通事故,被视同为工伤。那该如何理解回家的“必经之路”?法律法规所规定必经之路,是指从居住地到公司之间经常、而且需要经过的路,没有别的绕行方案或绕行会花费很大成本,在必经之路商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具有员工身份,那么公司将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通过上述两个例子,我们得出以下几点:1.出了人身伤害事件,要及时协商处理,否则成本会增加;2.工伤认定的范围已经扩大;3.只要个人与工伤有牵连,且出了事故,公司很难撇清责任。      综上,我们该如何避免一个难题呢?   其实要说真正做到避免责任,应该很难,但是可以通过别的方式来降低这个难题的成本。      一、一般个人受伤后都一个心里,那就是获得支持。个人获得公司的支持后,就会感到有家的温暖,从心里上就有了一个归属感(但不排除无赖),后续协商起来也顺畅,而且很彻底,这就要求公司给出效率、大度。但是这是建立在个人懂得感恩的基础上,而不是借口式的敲诈勒索,否则很难将这一撮人胃口填满,这是就要果断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在处理工伤的时候一定要摆正自己的态度,而不是将伤者统统视为无赖或乘机分子,因为个人受伤后,没有获得足够赔偿,伤者缺乏安全感,这时候如果公司在继续扮演强硬角色,那么就会逼着个人走极端。我们要引导伤者向正确或者向我们所期望的方向发展,而不是激发对立。很多公司负责人都陷入一个认识误区,认为自己好话都说尽了,为什么还是不能解决问题?那就是他没有从伤者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只是为了单纯划分责任,但是公司自己所划分的责任和法律所认可划分的责任是有重大区别的,人总喜欢推掉自己身上的责任,而给别人加上责任,所以就走上了对立。我们需要先从伤者角度出发,考虑赔偿数额,然后在从责任划分来谈,这里的责任划分是根据实际情况来说,伤者也愿意接受,要有耐心。上述不是要求公司就按伤者的期望和解,因为没有无缘无故的伤害,伤者肯定有责任,但是法律不允许劳动者受伤后找不到救助,所以公司总是会赔钱,但是法律又给了公司一个抗辩权利,用来减少赔偿,从而达到社会的平衡。这也是为什么个人受伤后,公司老赔钱的原因。      三、为了减少公司的责任,就需要完善公司的各项管理,不能存在漏洞。否则,伤者很容易抓住把柄来向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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