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一部深入探讨人性的厚重之作
电影《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以下简称《城市之光》)于今日公映,该片改编自公安作家雷米的同名小说,小说发表之初便获得读者的广泛赞誉。笔者在几天前该片的点映中先睹为快,感觉作为一部商业类型片,《城市之光》从人物塑造、故事曲线、情节张力均值得称道,四年磨一剑的剧本打磨可见一斑。
《城市之光》中的人物设置令人眼前一亮,正反两个男主角相异又相似,可谓贴身近战。作为正方,警察方木(邓超饰)如同一道城市之光,以超强的智慧秉公执法,守护社会稳定,但他也对许多超越法律边界的行为力所难及。于是反方出现,自封“城市之光”的江亚(阮经天饰),凶狠偏执,他以“正义”为名,用极端的手段残杀道德作恶者。表面上看似正义,实质是以残害他人换取个人的心理满足。于是,方木追缉江亚成为必然,两人的博弈也随之升级。
江亚将自身遭遇的不幸归结于社会,心理极度扭曲,他挑战法律、挑衅方木,试图成为这个城市的“光亮”。而警察方木随着对江亚的“心理画像”,逐渐了解到其心结所在,于是在证据灭失、暂时无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危急时刻,果断选择了“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在影片的高潮部分,方木以独入虎穴、将“城市之光”的虚名占领的手段令江亚陷入心理的挫败,从而将其激怒,令其在露出本性的同时也露出破绽,双方的对决也升级到心理对抗的巅峰。
与一般警匪类型片不同的是,《城市之光》不满足于仅将视角聚集于警匪博弈的表面较量,而是延伸到更深的层次,那就是探寻正义的本质。从人物的设置来看,反派江亚是方木相似又相异的分形。方木和江亚所说的“城市之光”截然不同,一个是用自己生命去捍卫他人平安的正义坚守,一个则是用他人生命获取个人满足的极端罪恶。不同的选择必有不同结果。《城市之光》着力描述的正是人性和人心。
雷米是公安院校的一位教师,大量的教学实践和案例阅读让他的作品充满了现实的厚重。在他创作的多部小说中,都能看到经典案例的影子。他的创作来源于掷地有声的真实,同时又能在创作中不受束缚不落窠臼,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在现实生活中,热点事件往往会存在两种“真实”,一种是客观真实,一种则是舆论真实。但随着热点发酵,一部分人往往宁可选择舆论的真实,而对客观真实充耳不闻,成为舆论暴力的拥趸。这也是《城市之光》所展现到的。剧中反方江亚选择的被害人,均是在热点事件被舆论谴责的当事人,他以正义之名残杀道德作恶者的目的,就是换取个人道德制高点的满足,甚至在杀害律师任川(郭京飞饰)之前,以网络点击率作为引爆炸弹的倒计时。我认为这是影片中最惊艳的一笔,不禁令人想起诺兰《蝙蝠侠》中两船互设引爆器的经典段落。由此看出,雷米和导演徐纪周的野心,远不止是拍一部高票房类型片那么简单。
《城市之光》的观感正如宣传语一样,是“暗处生光”,是在绝望中给人以希望。在每个时代,正义都不能成为作恶的借口,法律的尊严也不能被舆论所绑架,以“正义”为名的作恶者更应受到法律的严惩,法律的公正才是每个城市的“光亮”。来源:人民公安报 吕 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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