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为何不能成为故乡的“逆子”
6月8日,一部名为《文学的故乡》的纪录片播出,这部由北京师范大学纪录片中心拍摄的作品,把镜头对准了莫言、贾平凹、刘震云、阿来、迟子建、毕飞宇。听作家讲述他们的故乡故事,是一件有意思也有意义的事情,如果这些作家能够做到脱离赞美的层面,以更深沉、真实的口吻来谈论故乡,那就再好不过了。贾平凹的新书《山本》是写故乡秦岭山区的故事,迟子建的新书《候鸟的勇敢》写的也是发生在她的家乡那片东北黑土地的故事……在他们这一代作家中,故乡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主题,没有故乡的土壤,中国的主流作家很大一部分会无故事可写。一生只能写故乡主题的作家,存在两种可能,一是成为福克纳那样一辈子绝大部分时间都在“邮票般大小的故乡”生活的作家,二是成为逃离故乡定居繁华都市一辈子在书房里依赖故乡记忆写作的作家。中国的作家,大多数是后者。
比如贾平凹,成名之后住进了西安,成了作协的领导,但他与故乡的关系,代表了诸多中国作家与故乡的纠结关系。一方面,作家为故乡带去了知名度,成为老家人的骄傲;另一方面,作家又没法摆脱旧有的家乡秩序与评价体系,会被一些家乡人当成“故乡的逆子”。贾平凹写商州故事,写《浮躁》《废都》《秦腔》,曾被家乡官方组织会议批判,也曾数度被家乡人对号入座、当面质问与谩骂。
相对而言,莫言、刘震云等写故乡,遭受的压力没贾平凹那么大。这是因为,作家们在处理与故乡之间的关系时,使用了更加巧妙一些的文学手段,在情节转化与人物升华上,尽可能做到掩盖掉真实痕迹,让文学形象出面代替写作者说话。但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单单写故乡美好景物与风土人情,是没法让一位作家真正深刻起来的,作家一旦开始用“美图秀秀”式的写作方式来写故乡主题,通常也就到了江郎才尽的时候。
海明威说过,辛酸的童年是对一个作家最好的历练。而童年的痛苦记忆,往往与故乡又有着紧密的联系。像舍伍德·安德森、弗兰纳里·奥康纳,他们的绝大多数作品,都是在舔舐着童年与故乡的痛苦写作而成的。能否正视并超越这痛苦,成为对作家们的一种考验,莫言早早就提出了“超越故乡”的观点,“对故乡的超越首先是思想的超越,或者说是哲学的超越。”如此,作家才能真正摆脱成为“故乡的逆子”的精神压力,成为一名不再被故乡戴上纸枷锁的写作者。
有一部阿根廷电影叫《杰出公民》,讲的是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丹尼尔应邀返乡参加一项评奖活动,在拿到故乡颁发给他的“杰出公民”勋章,并在选美皇后的陪伴下完成全镇巡街的待遇后,丹尼尔意识到自己正在坠入一个圈套:评奖活动希望借助他把大奖评给一个作品拙劣、脾气暴躁的作者,一个父亲带着他残疾的儿子找到旅馆希望他赞助一辆高级轮椅,旧情人的女儿“爱”上了他,制造了一场空前紧张的暴力游戏……只不过几天时间,丹尼尔从衣锦还乡到成为全镇的敌人。电影结尾,不愿接受家乡人绑架的丹尼尔趁夜色落荒而逃,被旧情人的丈夫和他女婿追杀到荒野,一声枪响之后,电影开始出片尾字幕,诺奖作家生死未卜,留下一个荒诞的、极具讽刺意味的结局。
丹尼尔毫无疑问是“故乡的逆子”,他回到故乡后,其实可以完全放弃自己在外面树立的那些信念与坚持的原则,成为一名讨家乡人欢心的老好人,但环境已经彻底改变了一个人,不只丹尼尔做不到,相信那些逃离家乡的作家们当中,也有许多无法做到违背自己的意愿。
在作家与故乡的关系中,掌握主动权的是作家,因为作家具备重新为故乡赋义的能力,这种能力又来自作家所站的高度与开阔的视野。而被动的故乡,想要与出走的作家建立“亲密”的联系,只能动用熟悉的方法与模式,包括用一些陈旧的观念与落伍的表达,试图把作家拉进旧秩序里,于是,故乡与作家之间,就有了撕裂般的疼痛关系,这疼痛,关乎情感与血缘,也关乎价值观,非常复杂,难以阐释。
新生代的写作者,是没有故乡的人,所以年轻作家更喜欢写科幻、玄幻、穿越、都市等题材的作品,故乡正在写作群体的笔下逐渐模糊,坚持写作故乡主题的主流作家们,笔下的故乡也变得不像以前那样有味道了,这个时候,更期待有“逆子型”的作家,去勇敢触碰故乡的隐秘与疼痛,写出震撼的、可以成为经典的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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