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位作家状告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
近期,著名作家凸凹(本名史长义)、裘山山、李迪、李培禹、梁鸿鹰、许可,发现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在其盈利性以书代刊公开出版物《全国优秀作文选·美文精粹》(2015年1月号至2017年7月号),擅自使用了他们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计有:《人生之痛》、《凡俗与高雅》、《多年以后》、《客居在故乡》、《花自飘零》(节选)、《找到井,有水喝》、《信的随想》、《赛里木湖的波光》、《被岁月和父亲所塑造》、《告别》、《留恋的张望》等十余篇。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使用以上作品,未经六位著作权人同意,也未向六位著作权人支付稿酬,属侵权行为。不但如此,其还在出版物中,将作家凸凹的署名,篡改为凹凸,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署名权。为此,凸凹、裘山山等六位作家,将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告上被告地区所属江苏省南京市鼓楼人民法院,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以侵权方式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判令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判令被告赔偿因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因维权支出的相关费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人民法院2018年7月3日发布文告受理此案,2018年8月16日,在南京市鼓楼人民法院新大楼第14法庭进行了第一次公开审理。代理作家维权的律师认为,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作为一家有名出版单位,其侵权行为具有代表性。法院予以立案并进行了第一次公开审理,维护法律尊严,还著作权人以公道,是十分有意义的。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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