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盲(之八)
白珍把自己不幸婚姻一页翻过去了,随即又向我展示了她女儿田青的生活篇章。田青生得很俊俏,在旅游中学毕业后,被分配到省城一家星级宾馆做服务员。她收入不菲,工作很顺心,生活很如意。可是,好景不长(这是白珍的原话),她也搞恋爱了。白珍闻听这消息,犹如凉水浇头怀中抱冰。恋爱?恋什么爱呀?白珍想到当年在通化看到的一幕,顿时感到面红耳热羞愧难当:不要脸、不害臊、真丢人……不行,绝对不行!就这么一个宝贵姑娘,不能让城里人给毁了!她匆匆忙忙地在老家给女儿物色一门亲事,又心急火燎地来省城招女儿回家相亲。
我望着冻结在白珍脸上的严峻的表情,一种类似于迷信的印象和感觉,使我不寒而栗。
那一刻,我觉得坐在我面前的不再是被不幸婚姻折磨得死去活来、未老先衰的善良白珍,而是她的视爱情为邪恶严厉而又刻薄的老祖母。
“她一定是中邪了!”我暗想到,是她老祖母的鬼魂附体,借白珍的发声器官在讲话。
一个饱尝无爱婚姻之苦的母亲,竟然忍心让女儿重蹈自己的覆辙,去吃二遍苦,去遭二茬罪,真是可悲亦复可叹!
“在乡下给女儿定亲,她将来工作怎么办?”我以试探的口吻问。
“那就回乡后再说呗,乡下也有招待所和饭店啥的,实在不行还有家接着呢。”
“这么说,让女儿也走你当年那条道儿喽?”我的问话带着明显的情绪。
“那不咋的呀!”她不假思索地回答。
“也像你当年那样,为了嫁给一个并不爱的男人,可以……”
“咳,啥爱不爱的,”她似乎听出了我问话的情绪不对劲儿,随口说道:“爱,有什么用?顶衣穿,还是顶饭吃?”
我无语……
作为一般小说,故事到此本该结束了。
可是,我心里憋得慌,满肚子话不吐不快。
于是,在就在小说前面加上“伦理”二字,为的是给自己争取一个发表评论、画蛇添足的权利。
这时,我不无悲哀地想到我们这个人多势众的民族,想到羁绊她奔向现代文明之路的种种陈规陋习。
我一直认为,无爱的婚姻是非人道的婚姻,是自然人的动物性的生理媾和。爱情在婚姻制度和习俗中占何等地位,是社会文明一个重要标度。正如不识字的人被称为文盲一样,不懂爱的人自然也应该称之为“爱盲”。
如果“爱盲”这个概念有其存在的必要的话,那么,可以断言,我国“爱盲”的人数决不会少于文盲。
如果我们把这种无爱的婚姻称为“白珍现象”的话,那么,我敢说,时至今日,“白珍现象”在我国是普遍存在的,只是表现的程度和形式因人而异罢了。
也许有人对此存疑:在21世纪的今天,难道真有像白珍那样视爱情为邪恶的“爱盲”吗?回答是肯定的,这正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悲哀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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