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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老街 [打印本页]

作者: 我请求熄灭    时间: 2016-12-14 23:00
标题: 老街
老街
用钥匙打开家门的那一刻,我觉得现在拖着行李箱的我与一个月前拖着行李箱跨进大学的我是如此的相似,不仅仅是行为,甚至连心情都一模一样。只不过今天我可以什么都不想去房间里去睡一觉,而那天的我更像一只落魄的野狗,明明知道自己不属于那里,还硬往里头走。
什么东西都没有收拾,甚至连袜子都没有脱。把行李放在一旁,我就一头栽倒在床上。可是只要一闭眼,脑海里全都是同一个女孩子的身影,一袭白裙子,笑起来特别好看。越是想着我就越难受。可能是因为昨天晚上我挂了她的最后一通电话。
“我们分手吧”
“为什么”
“你在山东,我在成都,在这样下去对谁都不好……”
“嗯,好。你在成都还习惯吧,以后照顾好自己,我还有事就先挂了”
我想这个女孩我是不爱的,要不然怎么会把电话挂得这么干脆!可是我还是难受,最舍不得写给她的99首诗,她没有还给我,我也没有留下底稿。白白浪费了99个晚上,连个念想都没有留下。
很累,但也睡不着,只好翻身起来坐着。窗外渐渐暗了下去,但还是有几点微光。拉上窗帘,把床头的台灯打开,顺手拿上了一本《树上的男爵》,读了起来。本来我不想看书,只想去外面喝几杯,可在床头刚好有一本打开的卡尔维诺的书。
“许多年来,我为一些连我自己都解释不清的理想活着,但是我做了一件好事,生活在树上。”
刚看这么一句话,我爸就在外面叫我“三伢,出来吃饭了,坐了一天的车还不饿。”
“哦,就来,就来”我答应着。
刚坐在那里扒了两口饭,我就想着这时候我爸是不是该开始教育我了。
他加了一块肉到我的碗里,筷子还没有收回来就问“大学生活还习惯么”我抬头望了一眼我爸,他头发短了,就是这几天剪的,但多了几根银白色的,很晃眼。眼角多了一条或者两条皱纹,穿的还是万年不变的灰T恤,正一边望着我,一边嚼着口里的饭菜。
“嗯,还好”
“你那女朋友呢,去看她没”
“分手了”我回答,而话语里没有什么语气.
“不要再聊这个了,老爸”
我爸也知道自己问错了话,笑了笑说“土木学得怎么样,那东西可是有点苦嘞,不过你要认真,将来会有出息。”
“爸,让我去做一件我不喜欢的事会做的好么?”我也是一种极其反感的语气反问道。
我爸立刻严肃起来,“我知道你想干什么,但也得想想以后的出路啊……”
没等他讲完,筷子一放。
“我吃饱了出去一会”
被打断之后,老爸也没说什么。就望了我一眼,那眼神我见过很多次。
到了楼下之后我发现,除了老街我没有去处。那就去那里吧,好歹也是老地方,或许还能见到以前那群朋友。
不紧不慢地度着步子,天好像是伴着我的脚步暗下来的。路边的灯也是一串一串亮了起来,带着波浪的节奏。我照常在老街火锅店坐了下来,最里面那桌。这里的老板我认识很久了,不过从来没有叫过他的名字,因为我不知道他到底叫什么,我也没问过。只记得他的光头,可能光头和火锅很配。有时候我叫他哥,也有时候叫他叔,这就要看我心情了。
在这里其实我没有吃过火锅,一直都是一个人来,也没有吃的兴致。那叔也知道,从都不问,一上来就是两瓶百威,一盘大肠。
“今天有空啊,见你很久没有来过了。”
“上大学了啊,以后就回得少咯。哦,那力哥最近还在这边没?”我问叔。
很久没见过他了,好像是走了吧。
叔吆喝着就往另一桌走了过去,这里的生意一贯都这么好,只是我坐的这个角落稍微冷清一些。
因为刚才在家没怎么吃饭,所以现在还真是有点感觉肚子空荡。只好把,大肠胡乱的王嘴里塞,弄得空腔里特别油腻。这种感觉一点都不好受,猛吞了一口啤酒,其实吃也不一定能解决问题的。
现在不仅心里不好受,连嘴里都不好受起来。
“我走了,菜钱支付宝转给你。”
“嗯,好”
刚走出店子,发现手机还在桌子上。急忙跑回去拿着,还好这破手机没人偷。手机上还有几百页的日记呢,好像大部分都是关于一个女生的,具体是谁现在我也不记得了,可能就是在昨天打电话的那个,反正都无关紧要,随他去吧。
我现在想去看力哥,平时到了现在他都会在前面几十米的街边唱歌,应该会走吧,都没和我告别。他说过我和他之间是有相惜的情谊的朋友。
我还正想着,一个四五岁的男孩就撞到我腿上。正想看清这是谁家的孩子,没想到一抬头看到的居然是汤思雨,老朋友了。
“很久没见过你了,怎么这边玩呢”
“阿三,是不是你家就在这附近啊。我这昨天还想着好像有个老同学在这边呢,没想到是你。这几天我表舅家的姐姐结婚,我就顺便来玩几天。你吃了没,我请你吃饭吧。”
汤思雨在我看来讲了好大一通话,以前她总不是那么善谈的。在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我感觉她是一个姑娘。真的,那种林徽因样式的姑娘。不像其他女生,要么是个小女孩,要么是个不成熟的女人。总与姑娘差了好几个档次。
高一时我坐在汤思雨的后桌,那时候,感觉自己像个吊儿郎当的人,当然现在也是。不过在那时我还有一个“爱好”就是去摸前面那个姑娘的头发,不解的是我为什么有那种爱好,更不解为什么我前面那个姑娘从来没有生气。
她说她很喜欢读书,我说我也喜欢。后来我们在一起读过很多书,再后来,她说她要走了,然后真的就走了。而我就去了一所学校,别人说是大学。
其实见到她我一点都不开心,还有这个孩子。一开始我居然觉得这是汤思雨的孩子,毕竟没经过大脑思考。怎么可能呢,一个十八岁的女孩。
“这是你表舅家的孩子?”我问她。
“不是的,讲起来还有一些不好意思,这是……”
“嗯?我望着她,其实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和我你还见外”我把似有似无的无奈挂在嘴角。
“其实是我弟弟,亲生的。我爸妈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汤思雨尴尬的笑了笑。
还好她没说出些什么,不然我也不知道怎么收场了。
她牵着孩子走远了,不过我看着还是有种妈妈牵着孩子的即视感。从前的岁月都不敢想起了,我怕我真的想起一个曾经那么美好的姑娘如今身为人妇。
我在恍惚中度步到了,一个街角。阿力以前在那里唱歌,不过今天不在,而是换了一个人。换了另一个衣衫褴褛的青年人,我没有上去和这个人打招呼,也没有向他打听阿力,因为我不认识一个唱着歌还在面前摆个碗的年轻人。相信他也不会认识那个唱歌就只是唱歌的力哥。
我还记得几年前,也是这个街角,还是这个夜色。我问力哥,你唱歌靠什么养活自己。
他说,前几年拿了父母一些钱,就白天写歌晚上唱歌。后来钱用完了,白天出去打工,晚上回来唱歌。不过总有一天我会天天唱天天写,而且还有钱。你相信我,跟着力哥混,有出路。
然后他指着街的那一头说,过段时间我出去闯。
然后,那天我躺在床上一晚上没睡。那么激动谁又会睡得着,我想着总有一天我也会天天写,而且不愁没钱。如果真的没钱就回来找力哥,接着写。
现在我发现,我还真的不愁钱花。我把自己的梦给卖了,还得了好价钱。我爸说以后不用去过那种天天写字的生活,轻松着多好。
是啊,多好。力哥没上过大学我就上过,力哥得白天打工,晚上唱歌,而我可以白天睡觉,晚上打游戏。力哥要心里装着充实的的东西,而我甚至可以连心都没有。这难道不好么?我问自己。
我转身准备回家,什么出来放松自己,现在搞得心情越发的不好。你说为什么,力哥会走?而我得留下。
回去的时候我还是看了那个唱歌的额年轻人一眼,不知道怎么的,就有种想冲上去的冲动,然后我就被打了。但我还是把那个碗给丢了,我就是看不惯。唱歌可以,为什么要摆个碗。
不跑可以,但还是要有颗心。
这还是力哥对我说的,那是我最后一次见他,我告诉他说我要去读大学了。
就算我不会往老街的那头走出去,但是不管往哪里,我总会出去,我这样对自己说。
而且心里还有一条老街。


作者: 水煮螃蟹    时间: 2016-12-15 12:11
标题是老街,却没有着重刻画老街,总感觉有点偏离主题的意思。由老街引发的事儿,老街拆了,引发的怀念,等等。如果真要写老街,可以听听李荣浩的《老街》这首歌。
作者: 我请求熄灭    时间: 2016-12-15 14:28
谢谢
作者: xu5478320    时间: 2016-12-15 15:08
请发到随笔或者散文版块,小说,是要有起承转合的,即使是倒叙,小说中的人物和故事也是统一存在的。是有各自的世界观的。我不喜欢看到这种仿佛在写小说,又在写随笔的文字,太不把读者放在眼里,只满足了自己想要发表的欲望。
作者: 我请求熄灭    时间: 2016-12-15 23:58
xu5478320 发表于 2016-12-15 15:08
请发到随笔或者散文版块,小说,是要有起承转合的,即使是倒叙,小说中的人物和故事也是统一存在的。是有各 ...

“不把读者放在眼里”这个评价太严重了,我一篇不起眼的小说何德何能一戴得起这样高的帽子。不是每一篇小说的矛盾都要送到读者面前的,不是每一篇小说都得写成那么惊心动魄。小说也不是给所有人看的。就像你说我的那样,我没把读者放在眼里,你也没把作者放在眼里。我从来没有要把小说写得像网络小树,不是每一个人都看的懂得小说。我把情节藏在了细节里,把小说当作了诗,我所希望的是写一些卡夫卡,卡尔维诺那样的小说,而不是烂大街的文字。
作者: 被人吸血的鬼    时间: 2016-12-17 02:51
【“分手了”我回答,而话语里没有什么语气.……
“爸,让我去做一件我不喜欢的事会做的好么?”我  也  是一种极其反感的语气反问道。】这两句话是连续的,那个“也”从何来?莫非是故意这么矛盾着写,来表现矛盾的傲娇的么……还有开头一开始很多地方没有用到标点,这个……反正我挺不习惯的……
【“我走了,菜钱支付宝转给你。”
“嗯,好”】我个人看到这些跟商业相关的用语,我会出戏……没有必要为支付宝或者微信卖广告,这里直接说给老板结了账走出店门就好了,我觉得……
这是一种“碎碎念”的、平实温暖的文风,在一些非虚构小说里还是挺常见的,还让我想起了当年让我哭得稀里哗啦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还有《六弄咖啡馆》之类的小说……
老街之所以是老街,是因为这里的人,这里的回忆……我觉得写得挺感人的,写了几个记忆中的人,物是人非了,感慨完之后继续往前走……
像我这种穷娃子,看了就比较有感触……
作者: 被人吸血的鬼    时间: 2016-12-17 03:02
xu5478320 发表于 2016-12-15 15:08
请发到随笔或者散文版块,小说,是要有起承转合的,即使是倒叙,小说中的人物和故事也是统一存在的。是有各 ...

蓝色雪神大大……
我觉得这篇文。也挺小说的啊!故事按时间顺序发展,一开始是异地恋分手了的落寞,后来走上了老街,遇到了几位故人,最后情感上终于释然,还是挺完整的吧……
我觉得吧,文无定法,有些文适合快看,有些文适合慢看;有些故事在一些时候看了,觉得没什么意思,但是过了一段时间以后,自己换了一种情绪或者心境回来看,却又会有所感触……所以看到觉得没感觉的文,并不需要去纠结自己或者要求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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