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手之家
标题:
【我想告诉,写作的各位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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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l1125
时间:
2017-1-15 13:05
标题:
【我想告诉,写作的各位的话】
我认为,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每一个大脑中的闪光点和灵感,都是弥足珍贵的,而很多写作想成神的人,却因写的作品不火,不赚钱就彻底放弃了,之前的努力,我认为这是一种浪费,因为即使在这些太监的作品中,必然也包含着与众不同的闪光点。
写作应该,写出让自己满意的作品,而不是一味的追求火。读者虽然是上帝,但上帝的品味和,文学修养,却是有区别的,一味的为了利益去写作,会忘了初心,而失去了对写作的初心,上天必定会将之抛弃。
虽然网上很多老手都说,网络小说是商品不是艺术品,要学会跟着商业规则走,才能成功,但实际上,千千万万跟着商业规则走的人,成功的,也就那么几个,既然路不宽,就算看着路再顺眼,又有什么用?
而且绝大多少人都遗忘了一条真理,约是优秀的,越有文学价值的作品越少,而越是随大流,越是文学价值低的作品就越泛滥,泛滥就代表竞争,而明明有一条竞争少的路,茫茫众生,却很少愿意跃出江河,看看上面广阔的世界,但仔细想想,走泛滥的路看似通畅,但走到终点成功的就那么些人,而将自己的作品精益求精,不断提升的路,看似遥远艰巨,但其难度,真的比跟千千万万的人竞争要难么?
我写自己喜欢的东西,别人说,我不是写手,没那个资格,但当我写出自己为之一笑,为之赞叹的作品时,我认为自己就是大师,这是狂傲的,却也是无所畏惧,毫不卑微的!
作者:
玫含粉露
时间:
2017-1-15 13:05
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现在的情况却变了,路就在这里,走的人多了,就没有了路。这一方面说的是事实,一方面也可以用在创作领域。
所以为何还要往那条已经挤满了人的路上走呢?为何不另辟蹊径呢?
楼主的观点再一次和我不谋而合。
第一个走的人创造了路,是勇者。
第十个走的人是幸运的,是智者。
第一百个走的人是没有主见的,是商业的,是投机者,
第一千个……一万个走的人是傻瓜也是终结者和毁灭者,
最后,这条路已经无路可走。
就好比。街上第一个穿乞丐裤的是个性,第十百个穿的是时尚,第一百个穿的人是俗气。同时她也毁了时尚。
然后有时尚和有个性的人扔掉了裤子
作者:
玫含粉露
时间:
2017-1-15 13:25
楼主和我的某些观点不谋而合
【个性与共性】
中国人缺的是个性,也就是创造性。我不喜欢共性,和大多数人一样只能做大众,十三亿人口不缺大众,缺英雄。
作者:
玫含粉露
时间:
2017-1-15 13:46
年轻人我看好你哦,坚持你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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