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到了一幅奇特美丽的图画:泛着青蓝幽幽光的铁砧子上,有一个金色的红萝卜。红萝卜的形状和大小都象一个大个阳梨,还拖着一条长尾巴,尾巴上的根根须须象金色的羊毛。红萝卜晶莹透明,玲珑剔透。透明的、金色的外壳里苞孕着活泼的银色液体。红萝卜的线条流畅优美,从美丽的弧线上泛出一圈金色的光芒。光芒有长有短,长的如麦芒,短的如睫毛,全是金色。”成蹊是先看的《檀香刑》,后看的《透明的红萝卜》,在被《檀香刑》的语言魅力和结构设计深深震撼后,于是这才返回去读了莫言这部在30来岁时写下的中篇名作。
“秋天的一个早晨,潮气很重,杂草上,瓦片上都凝结着一层透明的露水。槐树上已经有了浅黄色的叶片,挂在槐树上的红锈斑斑的铁钟也被露水打得湿漉漉的。”莫言曾说,《透明的红萝卜》里的黑孩代表着他,“尽管在后来的小说里,我写了很多的人物,但没有一个人物,比他更贴近我的灵魂。”的确,他这一辈子又何尝不是像黑孩一样无声地倔强到底呢,伏案写了一辈子山东高密的人物和历史,从不被外界的评论所左右,最后终于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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