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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法学名家推荐的阅读书单,我偷偷私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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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点点123
时间:
2019-12-30 20:43
标题:
这些法学名家推荐的阅读书单,我偷偷私藏了!
作者:法律常识讲堂
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法学院专栏连载,感谢法律出版社辛苦整理。本文良心之作,建议收藏与转发。
推荐人丨朱苏力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一个人喜欢的书是变动的,也应当变动,没有变动意味着人没长进。
我曾经喜欢过文学,尤其是新诗,例如李瑛和艾青的诗,甚至至今喜欢。李瑛写的军人生活和情感不仅伴随了我的军人生涯,而且他对看似无奇的生活的观察力、文学想象力和表现力,善于从小中见大,以及清雄的文词,对于我今天的学术研究都有一种“习性”的养成作用。艾青的开阔、雄浑和壮烈对我的学术也有潜移默化的影响。
如果说到法学学术著作,对我影响大的中国人的著作主要来自法学之外,主要是有关问题和方法的著作。有:
1.《毛泽东选集》
2.《乡土中国》
对我学术影响大的更多是外国学者的著作,主要有圣·奥古斯丁、休谟、马克思、尼采、詹姆斯、维特根斯坦、哈耶克、伽达默尔福柯和罗蒂。这些学者并不能归为一类,有些甚至有很多矛盾,但一般说来,经验主义特别是实用主义哲学、分析哲学对我的影响比较大。在具体法律制度理解分析上,我最喜欢的是美国法官的一些著作。除了霍姆斯、卡多佐之外,一个重要的人物是波斯纳。
3.霍姆斯的《普通法》以及散见于各种霍姆斯选集的论文、判例和书信。
4.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
5.6.7.8我选择了波斯纳四本书,《律的经济学分析》、《法理学问题》《法律与文学》以及《性与理性》。
9.福柯的《惩罚与规训》
10.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
从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我的偏好: 法律理论。这只是在一般层面上对法律的关注,这一层面与法律实务差距很大。真正研究法律的人不可能没有一种开阔的学术视野,但是真正从事法律实务的人又必须超越甚至背离对理论的偏好,必须进入具体的法律分析。因此,想学好法律的人千万不要上了我的贼船。务实地研究具体问题,永远是读书不能替代甚至是不能弥补的,哪怕是你仅仅想成为一个学者。
此外,不要相信我的话,而是发现对你自己有启发的、认为重要的著作,哪怕别人不这样看(注意这句话是个悖论)。
推荐人丨梁治平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
我推荐的第一批书与动物有关,不过在这里,动物却不是为了满足我们的口腹之欲而生的。然则,动物何用?如果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因为他们先就认为,动物生来就应当为人所用,那这问题本身就是问题。因为无论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动物要受人役使和利用这一点无可改变。如此,则无所谓开放的讨论,也不会有公正的结论。
刚刚出版的这套“护生文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让我们了解到人与动物关系上的许多重要问题,也了解到现代人对这些问题所作的一些深入思考。
讲动物权利可能让很多人感到困惑。有人拿这样问题去问动物权论者:失火的房子里有你的孩子和爱犬,你是先救孩子还是先救狗?
人与动物的关系是道德问题,也是宗教问题。从宗教角度能够对这问题说什么?
如何对待“他人”,这涉及到正义问题。2001年三联书店出版的《正义的两面》(慈继伟著)是一部值得再三推荐的著作。
如何对待自己与教育有关。这几年,大学教育改革动静颇大,其中,北京大学的改革方案最受瞩目。中国高等教育的毛病究竟出在哪里?时下的改革有没有希望?有两本书可以对照着一读。
1.《大学的逻辑》(张维迎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代表了北大改革者的思路;
2.《谁的大学》(薛涌著,云南人民出版社,2005)则表明了一个自由知识分子的批判立场。
前一本书的作者现在执教北大,后一本书的作者曾经就学于北大。两个人都关心北大,关心中国的大学教育,但他们位置不同,风格不同,视野和视角不同,结论更大相径庭。同时读这两本书可以帮助读者了解相关的争论,但是更重要的,是可以帮助读者深入思考这一问题。
推荐人丨刘仁文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
给读者推荐书对我来说是一件惶恐的事情,因为担心自己该读的书没有读,而使读者错过更有价值的书。同时,我近年来自己真正潜心读完的书也不多,而没有读完的书又不敢随便推荐。加上现在的处境使自己更多时候的读书带有一种功利性,即往往得结合自己的研究课题去阅读。还有,我虽然是一个杂家,按毕竟专业是刑法,因此阅读视野与专业肯定会有一定关系。再就是天下好书无数,每个人的阅读兴趣会有差异,因此即使对于人人喊好的书,如果自己读不起兴致来,也不必勉强。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十本书是远远不够的,在精读的同时,应尽可能地涉猎广一些,有的书可快速阅读,有的哪怕读读某些章节也好。下面,我就按编辑的约稿,完成这一命题作文:
1.《论犯罪与刑罚》
2.《犯罪社会学》,(意)菲利著,郭建安译。
3.《为废除死刑而战》,(法)巴丹戴尔著,罗结珍、赵海峰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4.《刑罚的故事》,(加拿大)布朗奇菲尔德著,郭建安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5.《恐怖的法官——纳粹时期的司法》,(德)穆勒著,王勇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6.《淡泊从容莅海牙》,倪征日奥(“日”字边一个“奥”字)著,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7.《我的辩词与梦想》,张思之著,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8.《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德)柯武刚、史漫飞著,韩朝华译。
9.《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法)勒庞著,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10.《社会分工论》,(法)涂尔干著,渠东译,三联书店2000年版。
推荐人丨张建伟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从事粉(粉笔)墨(黑板)生涯,总自觉不自觉地有点“好为人师”;执鞭(教鞭)有年,还会产生一种错觉,以为天下学问有一担,自己就占了八斗,上知天文,下晓地理,中通人和,膨胀之余,什么都敢说,什么都敢讲,哪个领域都敢置喙,真觉得未出茅庐先定了三分天下。不过,本人还没修炼到这个半人半妖甚至非人是妖的火候,有时忽然被人拦下喝问有何应读之书推荐一下,不免惊出一身冷汗或者热汗(附带着把小感冒也治好了),支支吾吾,窘态万状。盖因谈到读书,我是绝对的林语堂主义者,认为除非应付考试,大可凭兴趣读书。读书总归有益,即使既反法制也反科学的武侠小说,如金庸作品,读多了,对历史的兴趣也许能够被引逗出来,比吸毒、赌博还是要好得多。
近日受邀就法律人应该读什么书拉个清单,免不了又是一番踌躇。要是论证法律人应当读书或者介绍我近来在读什么书,事情要好办一点。从书海中要打捞起十本书,对法律人咆哮曰“这是你们必须完成的功课”,实在有点难度,何况书山学海那么多书,我自己还迷航呢,怎么能作仙人指路状而不心怀忐忑?我想,还是推荐十本自己觉得值得一读的书供各位法律人参考,这些只是法律人可读之书,并非必读之书,有了这几句告白,我的心可以踏实一些了。
1.《法律人,你为什么不争气》
2.《看不见的法律》
3.《恶》
4.《乌合之众》
5.《专业主义》
大前研一谈到的“专业”,不同于人们习见习闻所谓“专家”。在他看来,专门从事某一行业或者具有某种身份资格,并不足以称为专家,“专家已无法再根据职业的种类而定义。有专业的医生和律师,也有只通过国家资格认证的徒有虚名的医生和律师。反过来说,资格只不过是一张纸片而已,如果不成为真正的专家,便如‘脚底的米粒’,捡起来也不能吃。”大前研一信心满满地宣称:每人皆可成为专家。他提醒说:要做到足够专业,就必须笃守终生学习的法则。参照大前研一提供的标准,可以这样认为:法律界专家或曰司法专业人士应当具有司法理性,能够控制自己的情感,本着理性和良心处理案件,他们精通法律知识,熟谙司法技能,具有较强的伦理观念,将正义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守法纪,诚挚地服务于民众,为他们提供对正义需求的满足,具有永不消亡的好奇心和进取心。以这样的标准衡量,我们的司法人员队伍还不够“专业”,这是应当引起足够重视的普遍现象。
6.《修辞学·亚历山大修辞学·论诗》
西方修辞学很发达,历史上许多激动人心的讲演以及这些讲演推动的历史,不啻为修辞学的胜利。要让我们讲话时齿颊留芳,就从读一读亚里士多德的《修辞学》和《亚历山大修辞学》开始吧。
7.《虽然他们是无辜的》
作者在书中感叹:“在这本书的有限篇幅中所探讨的错误、失当和悲剧,只涉及到全美刑事司法系统的一些浅表现象。书中有些事件是我们从接近淹没的状态下挽救回来的,不过,尽管我们的研究时常别开生面,我们同时也知道自己的研究远非问题的全部。还有数以百计的司法过失,它们中间所反映出来的荒谬程度跟我们所揭发出来的案件同样严重,我们可以肯定地说,这些案件确实存在重新调查的必要。还有成百上千个群体案件,它们已经完全流失到了我们的视野之外,我们再也无法得知那些被告是否得到了公正的对待。”美国司法误判的原因,未尝不会成为我国司法错误的来源,读美国人对本国错误裁判案件的介绍和分析,是为了减少我国同样错误发生的机会。以我的观察,我国法律人对于司法错误的发生率之高是缺乏应有的警惕的,过去的司法惯性仍然有效地支配着我们的司法活动,错案隐患也就埋伏在那些司法惯性里,已经到了该怵惕警醒的时候了。
8.《自然政治论》
霍尔巴赫是狄德罗主编的《百科全书》的主要撰稿人,通过本书可以窥见《百科全书》的内容和文字风格的一斑。我读霍尔巴赫,读到“哪里没有自由,哪里就没有祖国。”读到“在自由被无限权力恣意消灭了国家里,大多数人既无休息,又无安全,更无幸福。只有在自由占统治地位的地方,社会才能强盛,也只有在那里,人们才有祖国。”联想到在没有自由的奴役的社会,人们会选择逃离家园。曹刿论战,曾讲到过这个道理。看到他用最直白的语言讲出来,惊诧不已。
9.《论经济“奇迹”》
这本书对于打开我国法律人封闭的心灵是大有好处的,佩雷菲特对中国十分熟悉,这本书简直就是为中国人写的。在谈到中国时,他说:“中国陷入沉睡状态并非是汉族与生俱来的。知识的、政治的、体制的和社会的压抑日积月累和连锁反应,使中国倒退或瘫痪。在这些连锁反应的背后,在每一环节上,人们都可以既受条件约束又自由的选择。”佩雷菲特最后劝告中国人:“一个富于创新精神和自豪感的民族,应当打开自身蕴藏的丰富资源。”
10.《学术责任》
《学术责任》是肯尼迪《AcademicDuty》内地的中译本,但仅从目录看,不如台湾地区翻译的《学术这一行》翻译得醒目。国内很缺乏这类书,学术不规范也不懂得该怎么规范,与此不无关系。对于学术有兴趣的法律人,读一读《学术责任》,至少有助于培养一种意识:少炮制些垃圾。
书罗列至此,心里觉得对很多很好的书有失敬爱。这里罗列的书,决非最好的,也决不是法律人非读不可的,这些不过是可读、读了不会觉得浪费生命的好书,或者谦卑一点说,是我近来喜欢的书而已。
其实,读书的人对于书完全可以自主选择。一般地说,开卷总归是有有益的,在开列这个书单时。不由得想起我喜欢的俄罗斯作家索落乌欣的一句话:“读一些书的时候,我校正了我的语言。读另外一些书的时候,我校正了我的公民良知。”对于法律人来说,“校正”语言是重要的,“校正”公民良知尤其重要。要达到这样的效果,当然是读书。
推荐人丨莫纪宏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一、《论法的精神》(上下),[法]孟德斯鸠著。
二、《联邦党人文集》,[美]汉密尔顿、麦迪逊等著。
三、《正义论》,[美]罗尔斯著。
四、《认真地对待权利》,[美]德沃金著。
五、《宪法学说》,[德]卡尔·施密特著。
六、《资本论》,[德]卡尔·马克思著。
《资本论》是一部伟大的著作,是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倾其毕生之力完成的巨著。《资本论》的最大学术价值就是,马克思通过对构成资本主义社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资本的现象的深入和透彻的分析,提出了“劳动价值论”的科学命题,从而比较全面和系统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特征和资本主义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规律。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写道:“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资本论》是以商品的二重性为出发点,其“劳动价值论”历经人类社会几百年的实践证明是颠簸不破的真理。《资本论》是法学理论工作者培养学术素养的基础教材,是学人在认识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过程中学会去伪存真,从具体中抽象出一般的理论研究方法必须掌握的基本功。
七、《自然辩证法》,[德]恩格斯著。
《自然辩证法》是革命导师恩格斯的力作。学习《自然辩证法》能够使我们在认识各种事物和社会现象的过程中,自觉地摒弃各种唯心主义思潮的干扰,运用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方法,来正确地构建各种理论和学说。《自然辩证法》对于理论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恩格斯说:“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对于法律学人来说,《自然辩证法》能够为我们指明一条理性化的认知路径,正确地认识法律作为人类文明的产物其历史作用和现实意义,并自觉地运用辩证法来构建各种经邦济世的法理原则。
八、《道德经》,老聃著。
《道德经》一书是中国道家学说的理论渊源。其深邃的思想对中国文化、乃至世界文明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姑且不论该书中的玄妙的思想是如何产生的,但就《道德经》对法律功能的理解,就非常让人佩服。《德经》第38章云:“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这段话的字面含义不难理解,在道、德、仁、义和礼之间安排了价值次序,即大道丧失后才有德行,德行丧失后才讲仁爱,仁爱丧失后才讲正义,正义丧失后才崇尚礼仪。所谓的“礼仪”,是诚信社会衰落的产物,也是一个社会走向祸乱的开端。一个社会真正到了要用“礼仪”来维持人们之间的交往秩序的时候,那么,这个社会基本上就快要崩溃了。道、德、仁爱可能在现代法学理论中使用得很少,但是,“正义”、“礼仪”却是法学家们论证法律自身正当性的基础性概念。例如,罗尔斯就专门写了《正义论》一书来论证现代社会法治的正当性来源。不过,在《道德经》看来,所谓的“正义”、“礼仪”,都是建立人类社会理性秩序的“下位价值”,在其之上,还有道、德、仁爱,道比德管用,德比仁爱更好,真正到了使用“正义”、“礼仪”这些概念来建立人类社会的理性秩序时,这种所谓的“理性”已经是很不可靠的了。故中国古代另一主流法学派儒家主张的“仁义礼智信”,在实践中往往落得个“男盗女娼”的悲惨结局。
《道德经》对正当性根源的探寻方式是非常独特的,其提出的结论也是令人振聋发聩的。此经中蕴涵的深刻哲理,不啻是正确认识“法律”的社会功能的最佳的路径。至少在《道德经》的观照下,法律万能论在法理上是非常苍白无力的。
九、《大乘百法明门论》,[印度]世亲菩萨造。
《大乘百法明门论》是大乘佛教的重要经典,由世亲菩萨所造。世亲菩萨很了不起,从最初专宠小乘到觉悟后成为大乘佛教的主要传道者。此论熟悉者不多,望文生义可能会认为此论是专门讲“法”的,属于法学方面的专著。其实不然。《大乘百法明门论》中的“法”是“轨持”的代称,用现代哲学的话语来说,就是泛指一切可以加以分类指称的认识对象,当然首先是与现代哲学中所讲的“物质”有关,但是,“意识”、“有”、“无”等范畴也属于独立的可加分类的“法”的范围。只不过此论中的“法”是以唯识论为基础的。
《大乘百法明门论》对于学法的人来说重要性在于此论给出了一个哲学上“可能性”的种类,所以,不论是何种法律关系,法律关系中的客体或者法律关系主体活动指向的对象都是有限的,并且与法律关系主体自身的特性密切相关。以现代法学中所崇尚的人权理论为例,二战后多数国家宪法都将“人的尊严”视为宪法所保护的首要人权。这种人权观念今天来说已经是不言自明的。不过,如果从《大乘百法明门论》关于“法”的分类和“法”的特性的认定来看,所谓“人的尊严”实际上是不可靠的。在“人的尊严”背后我们往往看到的不过是“个人的固执”、“愚痴的情感”、“躁动的欲求”等等,很多时候我们不难发现,坚持“人的尊严”的理念的结果只能与“个人获得真正的自由”的价值目标越来越远。在此论中,我们还可以发现在传统法学中根本没有涉及的“法”,例如“心不相应行法”中的“得”、“众同分”、“异生性”、“名身”、“句身”、“文身”等等概念和范畴。由于没有这些概念的支撑,我们可以很容易地发现,很多人赢得了诉讼,但却丝毫没有满足感,总觉得“赢非所得”;有的人明明做了理亏的事情,成了“千夫指”,但常常能够占到额外的便宜;有的人不求名利,却总能名利相随等等。这些法律背后的问题在法学视野中无法得到有效地揭示,因此,法学理论始终没有能够告诉人们法律会带给人们什么。
《大乘百法明门论》对“法”的分类和归纳是法律人必须直面的,否则,除了法律人的固执和执着外,留给公众的可能只有“致命的自负”了。
十、《心经》, 玄奘法师译。
《心经》是大乘佛教中的经典文献。全称《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般若波罗密”是“六度”中的“智慧之门”。全文重点谈“法”,因此,学习法律的学人断然不可回避。不过此经中的“法”并不是法学中的“法”,而是指总括一切人类的认识能力可认识或不可认识的对象的基本存在特征的“法”,当然也包含了法学中的“法”的内涵。结合《大乘百法明门论》的诠释,此经中的“法”的存在形式应当是五种形式的“法”,即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心不相应行法和无为法。这五种形式的“法”的观念完全不同于西方法学传统意义上的主客体二元对立的世界观,而是将认识主体、认识对象和认识手段有机结合在一起的以人的认识能力为前提而存在的“法”。此经对“法”的本质描述为“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不仅肯定了作为认识对象“色”的“空”性,而且也揭示了认识主体和认识手段、认识过程中的“空”性,因此,《心经》强调“五蕴(色受想行识)皆空”,而不仅仅是“四大(地火水风)皆空”。可以说,《心经》对人们的认识能力和认识主体、认识对象、认识手段和认识过程的把握在逻辑上是非常慎密的,也即佛教用语中的“无漏”。此中意义只能细心体悟。故不能理解或不能颂读《心经》含义的,应当远离“法哲学”,否则,只能是自讨没趣,徒添烦恼而已。
推荐人丨龙宗智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1.《刑事诉讼法》作者:[日]田口守一、刘迪等 出版:法律出版社。
简介:本书法理分析精当,其基本观点如下:
首先,刑事案件形态多种多样,既有杀人这种重大案件,也有轻微的盗窃和交通违章。既有否认案件,也有自首案件。因此对应上述多种多样的刑事案件特点,必须建立多样化的刑事司法体系。必须以这种多样的刑事司法体系的总体作为研究的对象。
其次,为了使这个多样的体系有效地发挥作用,不应将刑事司法的权力集中在特定的机关,而是应将其分散。这样一来,刑事司法便有了掌管各自权限的众多程序参与者协同作业的性质。这个体系的基本原理是当事人主义,我们必须进一步发展当事人主义的刑事诉讼法。
再次,刑事审判必须以真实事实为基础。真实主义是刑事诉讼法的根本要求。如果“精密司法”能够圆满发挥作用,可以避免程序造成人的异化。程度偏颇,容易导致侵犯人权。因此,刑事诉讼法严格要求保证基本人权的合理程序。精密司法必须在当事人主义刑事诉讼法体系中实现。精密司法是刑事司法的内容,当事人主义是刑事司法的方法。两项原理可以并存。可以断言,上述两项原理的紧张关系才是在质的方面产生更为高度的刑事司法的动力。
2.《刑事证据大全》作者:[美] 乔恩·R·华尔兹、何家弘译 出版:公安大学出版社。
简介:简洁清楚地说明了美国刑事证据法的基本原理及其应用。本书论述刑事证据的规划及其实际运用,分为:公开发表的法律渊源;审判程序和证据的种类;审判记录;再论相关性;排除传闻的规则;排除传闻规则的例外等19章。
本书以明智的详细程度描述了所有重要的证据规则。正如书名所示,本书的重点是这些规则在刑事案件中的运用。尽管如此,本书提供的关于证据原则的一般看法也同样适用于民事诉讼之中。
3.《麦考密克论证据》作者:美 约翰·W·斯特龙、汤维建译 出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简介:本书可称为美国证据大全。这本书对证据法的基本原则作出了清晰的、简扼的又容易把握的阐述,而且还不厌其烦地广泛引证权威著作。为了那些需要获得支持性权威用书的使用者,本书大量引用威格摩尔第三版作为所提供的宝库。
4.《漂移的证据法》作者:[美]米尔建·R·达马斯卡、何家弘译 出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简介:引领读者去认清英美证据法的基本特征、存在根据和变化趋势,是一本有创见的关于证据法的论著。
本书作者出生于大陆法系国家,深谙大陆法系论据法之精髓,又长期任教于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对英美法系证据更是了如指掌。作者从宏观角度比较分析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证据法,澄清了许多关于两大法系之间证据法的误解,而且引领读者去认清两大法系证据法的本质,是一本经典的关于证据法的论著。
5.《侦查程序与人权》作者:孙长永 出版:中国方正出版社。
简介:着重从人权保护的角度对现代侦查程序作了全面深入的比较研究。本书是国内关于侦查程序比较研究方面的第一部专著。作者紧紧抓住侦查权与人权之间的关系这条主线,对于英、美、法、德、意、日等主要法治国家的侦查程序,从理论、立法和实务的不同侧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比较研究,既指出了各国在侦查必要性与人权保障之间保持适度平衡的共性,又揭示了不同国家在具体侦查权力配置或人权保障机制上的特色,对于调整我国的侦查构造、改革侦查体制、实现侦查程序的法治化以及进一步加强刑事程序对于公民个人基本人权的保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6.《相对合理主义》作者:龙宗智 出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简介:对中国刑事程序与证据法作了富有个人见解的深入分析。本书作者将“拿来主义”与“本土资源论”的矛盾看做是法理合理性与实践合理性之间的矛盾。并设置一种较为适当的立场,发展了一种所谓“相对合理主义”的观点。即在特定环境和条件的限制下,无论是程序操作还是制度改革,都只能追求相对合理,不能企求尽善尽美。即“只求较好,不求最好”。如果不注意实际条件和多种复杂因素的制约去追求理性化,不仅难以奏效,而且还可能因为完全破坏了既成的有序化状态而使情况更糟。
推荐人丨高绍先
西南政法学院教授
1.《刑法学的新动向》作者:刘伟主编 出版:公安大学出版社。
简介:本书从2004年全国2300多篇刑法学论文中精选200多篇编辑而成。从刑法学基础理论、刑事政策、刑法哲学、刑法解释、刑法效力、犯罪与刑罚、区际与国际刑法以及金融犯罪、环境犯罪、知识产权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48个方面全面而又深刻地论述了当前中国刑法学理论的新动向 书后有详尽的刑法论文索引。全书共90余万字。
2.《刑法肄言》作者:高铭暄 出版:法律出版社。
简介:本书为著名刑法学家高铭暄的一部刑法学专论。全书共40题,包括:刑法学鸟瞰、刑事立法、罪责刑、刑法的法理思考、单位犯罪、正当防卫、中国死刑的立法及发展趋势、国际与区际刑法及金融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是作者近年来最新研究成果的集中体现。全书共59余万字。
3.《刑法学》作者:张明楷 出版:法律出版社。
简介:本书为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全书共30章,总则10章,分则11章。本书坚持以刑法利益保护为核心,按照刑法论——刑事责任论罪刑各论的结构,既立足于中国实际,又将中国刑法置于世界刑法之林加以比较考察,立论公允。经连续6次印刷,仍受读者青睐,诚为坊间教材中的上乘之作。全书共110余万字。
4.《刑法罪名精释》 作者:周道鸾、张军主编 出版:人民法院出版社。
简介:本书对现行刑法的422个罪名按照犯罪概念、构成要件、罪与非罪的界限等逐一详加解释,阐明了刑法的基本精神。本书内容较新、实用性强,援用了最新的30多个司法解释,对司法实务、教学活动和理论研究都有一定的价值。全书共100余万字。
5.《当代中国刑法新境域》作者:陈兴良 出版 法律出版社。
简介:本书是我国著名的刑法学家陈兴良的第三部学术文集。全书由刑法的一般理论、总则理论、分则理论三大块组成。内容丰富,视角广阔,涉及刑法的文化蕴涵、刑法法治的理论、刑法的功能、价值等宏观命题,在总则部分,论述所及,关系到当前刑法学的一系列前沿和热点问题。反映了作者精深思维和独到的创见。全书共96余万字。
附:如需介绍有关刑法史的著作,我不揣冒昧,毛遂自荐拙著《中国刑法史精要》。仅供参考。
推荐人丨梁慧星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1.《民法总论》作者:梁慧星 出版:法律出版社。
简介:本书是教育部“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修订前版本已成为国内法学教材中的经典。此次新版是作者因应近年来民商事立法及司法解释的新兴发展,民法学研究的进一步深入,特别是物权法的通过,而对全书内容作出的整体性修订。新版教材调整后的结构更完整、科学,更符合民法学的基本内涵;在我国民法领域立法与理论研究均有较大发展的背景下,作者对知识点也进行了全面更新并对自己过去的一些见解作出了修正;此外,作者还对我国民法典的编纂提出了颇具前瞻性与建设性的意见,且为此提供了理论支持。
2.《债法总论》作者:张广兴 出版:法律出版社。
简介:本书是海峡两岸民法学交流的成果,它以介绍我国大陆债法为主线,将我国台湾地区债的规则——切入,科学、有效地衔接了我国大陆地区债法现有的相关法律规范与我国台湾地区债法研究的理论,并对两者作了比较分析。方志平和李淑明两位作者协力合作之本书,将使读者在收获知识的同时得到更多的学习乐趣。
3.《物权法》第2版 作者:梁慧星、陈华彬 出版:法律出版社。
简介:本书是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之一。作者不仅是学界权威,更是中国物权法立法进程的引领者,全程参与我国物权法的制定过程。本次新版充分汲取了我国《物权法》的新成果,详释了《物权法》确立的新制度,并对《物权法》作出了独到的评析;同时,结合大陆法系新近物权法的理论研究动向及我国物权法司法实践,对物权法的内容作了全景式的阐述。
4.《合同法》修订版 作者:崔建远 出版:法律出版社。
简介:本书虽由多位作者合著,但却并未出现理论上的龃龉,整个理论体系和谐统一,这固然是因为各位作者的默契合作,但更得益于主编在合同法领域的精深造诣以及众作者整体突出的学术功力。此次新版因应近5年来有关合同的立法及司法解释的新进展以及国内外对合同法研究的进一步深化修订而成;同时,这一期间作者们对合同法乃至整个民法的学习和探讨又有所得,因此,新版重在前版基础上的探微和进一步完善。在这一层面上,新版充实了诸多内容,修正了个别表述不够准确甚至错误的观点,使本书更符合现行法的规定和精神。
5.《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总则编)》作者:中国民法典研究课题组编 出版:法律出版社。
简介:民法典的总则编,是从民法典的人法与物法两大部分,采用所谓“提取公因式”的方法,抽象出来的共同规则。通过这一立法技术,民法典的人法和物法两大部分的内容得以整合,构成一个逻辑严密、前后呼应的有机整体。在民法典中设立总则编,是德国民法学和德国民法典的传统,是德国民法典最引人注目的风格之一,集中地体现了德国民法典“抽象概括式”立法的特点。
民法典总则编,规定民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不仅是整个民法的基础,而且是整个法治的基础。民法典总则编中抽象的、一般性规则,为民法的发展提供了根据,通过法律解释方法之运用,使民法与社会生活保持一致。
6.《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侵权行为编)》作者:中国民法典研究课题组编 出版:法律出版社。
简介:侵权行为法性质上属于救济法,是人民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的民事救济手段,因此属于强行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以约定排除其适用。但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与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本质相同,因此同属于债权法,称为侵权行为之债。侵权行为之债与合同之债的区别在于,前者为法定之债,后者为任意之债。但两者权利本质相同,均属于相对权和请求权,具有共同的本质和效力,其移转、变更、清偿、消灭,以及可分债权与不可分债权,种类债权与特定债权,选择债权债务、单独债权债务及连带债权债务等,适用同样的规则即债权总则的规定。因此,多数立法例将侵权行为的规则,规定在民法典债权编的债权总则部分。
7.《经济法原理》 作者:王保树 出版:社科文献出版社。
简介:本书分经济法基本原理、经济法律关系、市场管理法、宏观经济管理法、对外经济法论和经济监督法论等六大部分。作者认为:经济法是调整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经济法是确认和规范政府适度干预经济之法;经济管理关系具有社会性,而非行政隶属性;经济法体系的构造应着眼于市场管理和宏观经济管理。
8.《中国公司法原理》作者:王保树、崔勤之 出版:社科文献出版社。
简介:本书的目的是阐述中国公司法的原理。为达到此目的,除揭示公司制度的内涵外,还尽量说明它的历史发展,以利于读者掌握它的全貌。为了帮助读者了解公司法产生背景及条文形成的过程,本书在正文之后还附录了关于公司法草案的说明、审查报告。
推荐人丨范忠信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一、大众普及类(8本):
1.《新波斯人信札》,梁治平等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2.《情理法与中国人》,范忠信等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3.《法苑谈往》,洪丕谟著,上海书店1991年版。
4.《中国历代酷刑实录》,包振远等著,中国社会出版社1998年版。
5.《古代法官面面观》,郭建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
6.《帝国的缩影:中国历史上的衙门》,郭建著,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
7.《绍兴师爷》,郭建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
8.《中国法学初步》,刘星著,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二、法制史通论类(11本):
9.《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武树臣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10.《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瞿同祖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1.《中国法律传统的基本精神》,范忠信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12.《寻求自然秩序的和谐》,梁治平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13.《法辨: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梁治平著,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14.《中华法系的形成与发达》,张建国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5.《中华法制文明的演进》,张晋藩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6.《中国法律传统与近代转型》,张晋藩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17.《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张中秋著,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再版。
18.《中国法通史》(多卷本,共10卷),张晋藩主编,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19.《中华帝国的法律》, 美 布迪,莫里斯等著,朱勇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20.《中西法文化的暗合与差异》,范忠信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三、法制史研究类(17本):
21.《明大研究》,《明初重典考》,杨一凡著。
22.《唐律研究》,钱大群著,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23.《儒家法思想通论》,俞荣根著,广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24.《明清时期的民事审判与民间契约》, 日 滋贺秀山著,林剑鸣译,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25.《清代法律制度研究》,郑秦著,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6.《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贺卫方等编,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27.《宋代法制初探》,戴建国著,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28.《道统与法统》,俞荣根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29.《中国法学史》(上、下)何勤华著,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30.《法律文化史论》,何勤华著,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31.《唐律初探》,杨廷福著,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32.《法学与文学之间》,徐忠明著,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3.《清代宗族法研究》,朱勇著,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
34.《明清法制初探》,怀效锋著,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35.《当代中国法律思想史》,陈景良著,河南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6.《从法制到法治》,程原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37.《中国刑法史研究》, 日 西田太一郎著,段秋关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38.《中国法律在东亚诸国之影响》,杨鸿烈著,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四、史料类(5本)
39.《唐律疏议》,刘俊文点校,中华书局1988年版。
40.《唐明律合编》,怀效锋点校,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41.《大清律例校注》,田涛、郑秦点校。
42.《唐代司法制度——〈唐六典〉选注》,汪潜,法律出版社1985年版。
43.《唐令拾遗》, 日 仁井田升辑,栗劲等译,长春出版社1998年版。
推荐人丨陈景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一、初学(12本):
1.《中国文化概论》,张岱年、方克立主编,此书为原国家教委推荐教材,语言生动简练,深入浅出是此书最大之优点,尤其适合于大学生。
2.《西方文明史》,【美】马文·佩里主编,上下两卷,胡万里等译。
3.《文明论概略》,【日】福泽渝吉著。
4.《中华文化史》(上下卷),冯天瑜、何晓明等著。
5.《哲学的故事》,威尔·杜兰特著,金发等译。
6.《漫话圣经》,房龙著,施旅、于一译。
7.《世界文明史》,【美】爱德华·麦克诺尔·伯恩斯等著 罗经国等译。
8.《东西文化及其哲学》,梁漱溟著,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2次影印本。
9.《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陈旭麓著。
10.《国学概论》,钱穆著。
11.《科学的历程》,上下册 吴国盛著。
12.《法律的故事》,【美】约翰·麦·赞恩著,刘昕等译。
二、登堂(31本):
第一单元:5种
1.《中国法律发达史》(上下二册)。杨鸿烈著,载《民国丛书》选印2.《中国法律思想史》(上下二册),杨鸿烈著。
3.《中国法律史》,陈顾远著。
4.《中国法律在东亚诸国之影响》,杨鸿烈著。
5.《中华法系》(上下二册),李钟声著。
第二单元:10种
6.《中国历史研究法》,梁启超著,单行本。
7.《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梁启超著,单行本。
8.《先秦名学史》《中国中古思想史长编《中国古代哲学史》《中国中古思想小史》,载《胡适文集》第6册。
9.《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钱穆著。
10.《中国文化史导论》,钱穆著
11.《中国学术史讲话》,杨东莼著。
12.《中国哲学史大纲》,张岱年著。
13.《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林毓生著。
第三单元:15种(外籍著作)
16.《中国古代科技学思想史》,【英】李约瑟著。
17.《儒教与道教》,【德】马克斯·韦伯,洪天富译
18.《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余英时著。
19.《中华帝国的文明》,【英】莱芒·道森著,金星男译。
20.《汉哲学思维的文化探源》,【美】郝大维等著,施忠连译
21.《中国大历史》,【美】黄仁宇著。
22.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美】黄仁宇著。
23.《美国与中国》,【美】费正清著,张理京译
24.《中国和基督教》,【法】谢和耐著,耿升译。
25.《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北京大学历史系著名学者刘俊文主编,共十册,其中第八册为中国古代法律专辑。
26.《日本中青年学者论中国史》,刘俊文主编,共3册。
27.《历史哲学》,【德】黑格尔,王造时译,其中第122144页为中国部分专论。
28.《德国思想家论中国》,【德】夏瑞春著,陈受政等译。
29.《传统与人文》,胡伟希著。
30.《中国近代学术名著》,钱钟书主编朱维铮执行主编,共十册。
31.《万历十五年》,黄仁宇著。
第四单元:44种
32.《法律文献学》,张伯元著。
33.《中国古代法律名著提要》,洪丕谟著。
34.《中国法制通史》,十卷本。张晋藩总主编,其中先秦、战国秦汉、宋、明、清卷用力尤著,多有新说,识者不可不读。
35.《寻求自然秩序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梁治平著
36.《同祖法学论著集》
37.《中国政治思想史》上、中、下册萧公权著。此书虽谓“政治思想史”,实则与古代法律密切相关,尤其于法家用力甚工,读者当识焉。
38.《中国法律思想史纲》,张国华、饶鑫贤主编。
39.《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张中秋著。
40.《礼与法》,马小红著。
41.《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张晋藩。
42.《中国法律教育之路》,贺卫方编。
43.《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梁治平。
44.《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高道蕴、高鸿钧、贺卫方编
45《明清时期的民事审判与民间契约》,日滋贺秀三等著,王亚新、梁治平编,王亚新、范愉、陈少峰译。
46.《民事审判与民间调解:清代的表达与实践》,黄宗智著。
47.《中国法律文化对西方的影响》,史彤彪。
48.《中国哲学对欧洲的影响》,朱谦之,作者为民国时期的才子。
49.《中华帝国的法律》,朱勇译,美D·布迪、C·莫里斯著。
50.《梁启超法学文集》,范忠信编。
51.《清代法律制度研究》,郑秦著。
5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通史》,上、下二册。韩延龙主编。
53.《求索集张晋藩先生与中国法制史学四十年》,陈景良、张中秋主编。
54.《中国民国立法史》,上、下二册,谢振民。
55.《法意与人》,梁治平。
56.《秦汉法制史论考》,日毅。
57.九朝律考》.程树德著。
58.《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美博登·海默茗,邓正来译。
59.《法治秩序的建树》季卫东。
60.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苏力著。
61.现代西方法理学》,沈宗灵著。
62.当代主要法律体系》,法勒内·达维德著,漆竹生译。
63.《正义论》美约翰·罗尔斯著。
64.《程序的正义与诉讼》,日谷口平安,王亚新等译。
豆丁65.江平主编、贺卫方等人策划,《外国法律文库》法史专业学生者不能全部阅读,可择其法史部分阅读。
66.当代法学名著译从》(观出9本)。季卫东主编、张志铭、贺卫方主编67.完政译从梁治平、贺卫方主编。
68.刑审判原理论》陈瑞华著。
69.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陈瑞华著。
70.《诉讼证据规则研究》,刘美春、毕玉谦、郑旭著。
71.《读本:美国与德国的司法制度及司法程序》,宋冰编。
72.《当代中国法律思想史》,陈景良等茗。
73.《情理法与中国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探微》,范忠信等。
74.《法辨: 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梁治平著。
75.《中国法律传统的基本精神》。范忠信茗。
76.中西法文化的暗合与差异》。范忠信茗。
三、潜研(30本):
1.《历代刑法志》。
2.《中国历代刑法志注释》。
3.《尚书》。此书较为难读,初学者须借助工具书,或我一有注译的版本来读如贵州人民出版社的《中国历代名著全译丛书》,其中有江源、钱崇开译注的《今古文尚书全译》,可备一读。“吕刑”部分尤为重要。
4.《经与经学》,蒋伯潜、蒋祖恰。本书为民国时期大学文史专业必备书日,古典文史基本知识从书》之一种。另外还包括诸子与理学》《诗》等。
5.《礼记》。此书为三礼之一种,现有各种版本问世,如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出版的《礼记》影印本。该影印本依据清武英殿本印出。初学者易读注释本,如中州古籍出版社1993年出版的《五经全译》,其中即有《礼经》,又称小戴礼记》
7.《三礼通论》,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从书之一种。钱玄若。
8.《诸子集成》,现通告的有中华书局版和上海书店影印本两种读者可择其一另外,中国大陆专门负责古籍整理的中华书局有诸子的各种点校本面世,较权威者如杨伯俊论语译注》、孟子译注》等。
9.《晋书·刑法志》注释陆心国注译。
10.《睡虎地秦墓竹简》,又称《云梦简》。
11.《通典》,唐杜佑,王永兴、刘俊文等点校,共5本其中的官制》食货礼制尤为重要。
12.《文献通考》,马端临,中华书局1986年版影印本,上、下两册此书只有影印本,阅读颇为不易,重点阅读其中的《经籍志》与《刑法志》。读时须备有工具书,如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张旭光苦:文史工具书评介》。
13.《通志》郑樵著。
14.《唐律疏议》,刘俊文点校。
15.《宋刑统》,宋奥仪茗。吴翊如点校。
16.《宋刑统研究》,薛梅卿茗。
17.《庆元条法类》,宋谢深甫著,仅有残卷影印本。
18.《唐明律合编》清薛允升著,怀效峰等点校。
19.《元典章》,线装书共4函。
20.《通制条格》,黄时鉴点校。
21.《元代法律资料辑存》黄时鉴辑点。
23.《大明律》,怀效峰点校。
24.《中华律令集成·清卷》。
25.《读律琐言》明雷梦麟。
26.《大清律例集注》清沈之奇著,怀效峰点校。
27.《消经世文缩》。
28.《历代名臣议》,上海古籍出版杜据邓广铭所藏影印本出版,共5册。重点有《法令》、《慎刑》两部分。
29.《名公书判清明集》,陈智超点校。
30.《大清法规大全》。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教授、博士生导师
一年级学生阅读书目(10)
1.梁治平等:《新波斯人信札》
2.梁治平:《法意与人情》
3.梁治平:《书斋与社会之间》
4.贺卫方:《法边余墨》
5.贺卫方:《司法的理念与制度》
6.舒国滢:《在法律的边缘》
7.郝铁川:《法治随想录》
8.余灵灵、罗林平:《苏格拉底的最后日子》
9.兰德:《新个体主义伦理观》
10.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
二年级学生阅读书目(10本)
1.孙正聿:《哲学通论》
2.孙正聿:《崇高的位置》
3.孙晓楼:《法律教育》
4.贺卫方:《中国法律教育之路》
5.麦基:《思想家》
6.房龙:《宽容》
7.茨威格:《异端的权利》
8.刘小枫:《走向十字架的真》
9.邓正来:《自由与秩序》
10.马克斯·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
三年级学生阅读书目(10本)
1.格伦顿等:《比较法律传统》
2.埃尔曼:《比较法律文化》
3.伯尔曼:《法律与宗教》
4.科斯:《企业、市场与法律》
5.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
6.科瑟:《社会学思想名家》
7.张若衡译:《休谟政治论文选》
8.密尔:《论自由》
9.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下)
10.梅因:《古代法》
四年级学生阅读书目(11本)
1.丹宁勋爵:《法律的正当程序》
2.伯顿:《法律和法律推理导论》
3.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4.赞恩:《法律的故事》
5.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
6.谷口安平:《程序的正义与诉讼》
7.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
8.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
9.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修订版)
10.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
11.刘军宁编:《北大传统与近代中国》
作者:
kpgt3
时间:
2019-12-30 20:44
一个人喜欢的书是变动的,也应当变动,没有变动意味着人没长进。
我曾经喜欢过文学,尤其是新诗,例如李瑛和艾青的诗,甚至至今喜欢。李瑛写的军人生活和情感不仅伴随了我的军人生涯,而且他对看似无奇的生活的观察力、文学想象力和表现力,善于从小中见大,以及清雄的文词,对于我今天的学术研究都有一种“习性”的养成作用。艾青的开阔、雄浑和壮烈对我的学术也有潜移默化的影响。
作者:
艳阳春33
时间:
2019-12-30 20:44
可以推荐些法律与现实社会伦理道德相悖方面的书吗?偷电车被电死车主反而被索赔这类的事情近年频发,很想读这方面的书,谢谢
作者:
一剑秋霜
时间:
2019-12-30 20:45
如果不是很功利,确实应该多看一些书。
作者:
丿苏瑾兮
时间:
2019-12-30 20:46
苏力说,千万不要相信我说的话,有趣有趣[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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