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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网络作家如何保护自己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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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牛大控制
时间:
2020-10-14 12:28
标题:
网络作家如何保护自己的著作权?
现在网络文学盛行,很多写作爱好者都会将作品传至网上,供大家浏览阅读,但在创作的过程中往往会忽视一个问题——著作权(版权),因为互联网时代,抄袭、“借鉴”变得很容易,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也许作品已经不属于你了。
这涉及到著作权的问题,关于著作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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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著作权属于作者本人,属于私权利,但在网上我们经常看到,谁谁的作品被抄袭了,谁谁又与谁打官司了,好像维权很难。像是《三生三世》《甄嬛传》《锦绣未央》《寻找前世之旅》《爵迹》等,都有陷入抄袭风波,虽然很多最终很多都有一个好的结果,但不管是道歉还是赔款,原作者的损失已经造成。作为图书出版策划编辑,今天站在出版的视角给出几点维权建议,希望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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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权登记。很多人创作的时候没有保护自己知识产权的意识,甚至是很多已经在咨询自费出书的作者,签订出版合同时上面明文规定的有著作权属于作者本人,但是好多作者到此时都没注意到这一点。著作权登记后可以保证别人不能通过你的作品来私自谋取利益。而作为出版人,也是不希望作者的作品被侵权或者是侵权他人,不然很容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所以有时也会提醒作者进行著作权登记,或者问著作权属不属于作者本人。
二、将著作权中的网络传播权转让给文学网站。相比于个人,公司的力量显然更大、更有实力。如果作品被侵权,文学网站的利益就会被损害,所以此时他们会有足够的理由及动力进行维权。
三、当侵权已经造成时,可到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进行维权。当通过司法机关进行维权时证据是非常重要的,这也再次提醒作者要有维权的意识,平常创作时要注意保留自己创作的证据,可以录视频、保留手稿等等。当你有足够的证据表明他人侵权了,法律将会是你最好的武器。
四、及时的进行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举个例子你写了一本名为《一二三四》的小说,大火了,但你之后有同名《一二三四》的游戏开始上线,这就有点为他人做嫁衣的感觉,因为通常小说的名字没有独创性时是不具备单独的著作权,你就没办法因为他游戏名字和我小说名字一样而对其进行控诉等。这时,最好的办法是提前进行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及时转化由网络作品发展而来的涉及到商标、著作权的知识产权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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