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岳林悄无声息地穿行在梁府。他穿一身夜行衣,一条黑色的三角巾遮住了冷峭的脸。没错,你是交代清楚了岳林是谁,以及他要干什么。但对于读者而言,这一段叙述太冗余了。既没有体现出文青读者喜欢的文笔,对于当今的主流读者也没有吸引力可言。网文的开头是最最最重要的部分,这种行文是致命的。
他是来杀人的。
岳林是个孤儿,三岁时,被大陆第三大帮边狼帮的五堂主收养。因为是养子,又是被无能的五堂主养大的,岳林从小就倍受歧视,即使天资极为出众,也从没有出头的机会。
边狼帮的年轻一代到了十五岁都会接受一场试练,试练的结果会决定他们以后在帮里被授予什么职务。
可是岳林没有参加试练的机会。当他问主管试练的大堂主原因时,他只说了一句:“你没有这个资格。”
他就要让那些人看看,自己到底有没有这个资格。
他要刺杀的是势力庞大的武器商的梁府的二公子。边狼帮早就接下了摘掉梁二人头的任务,但是迟迟没有安排下去,因为武功高强的族人不屑去刺杀一个纨绔子弟,武力一般的人却难以完成。而让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去做这件事,是绝对无法想象的。
岳林就是要通过这个,在不参加试炼的情况下,获得一样的机会和尊重。
那天早晨,俺公爹赵甲做梦也想不到再过七天他就要死在俺的手里;死得胜过一条忠于职守的老狗。俺也想不到,一个女流之辈俺竟然能够手持利刃杀了自己的公爹。俺更想不到,这个半年前仿佛从天而降的公爹,竟然真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比如卡夫卡的《变形记》:
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梦境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这两个开头的吸引力怎么样?
“叮铃铃铃铃铃——”我绝不会详细描写考场里是什么样子,描写课桌上的划痕,还有试卷的油墨气味。当然,我写得出来,但运用文笔的关键,在于克制。
急促的铃声,让趴在桌上的王衡惊醒过来。抬起头,他发觉自己所在的地方并不是医院,而是教室。
王衡记忆中的最后一幕是自己倒在一地血泊之中,旁边是对他爱恨交织的她们……然而此刻,他摸了摸脖子,完好无损,伤口都消失无踪了。
这是怎么回事?
就在他摸不着头脑的时候,监考老师走到了跟前,收走了桌上的试卷,头也不回地走向下一个人。
而就在试卷被收走的刹那间,王衡瞥见了上面的标题。
高考试卷,英语,七年前。
他扫视一圈,终于想起了这间教室究竟是哪里——就在他长大的那座小城市里,是他高考时的考场!
周围的考生纷纷起身,一出教室就忍不住议论起来了。这小城市里的高中数量并不多,就算打乱安排考场,也难免碰到熟悉的同学。所以要找人对答案、交流考试心得,那还是相当容易的。
王衡也站起了身,双手扶着桌面,颇有种热泪盈眶的冲动。
“老子再也不玩火了!”
他恶狠狠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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