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十几岁的矮个子小男孩,头发结成辫子,甩在身后,从街尾跑过去,在人群里四处探找。他一把揪住一根辫子,叫道:“囚车来了没有?”这是我一两年前写的短篇武侠小说开头。我在写的时候没有注意到任何描写手法。但眼下回过头来,我发现了一个我原来没有察觉的特点。
——《栗寺故事集》·《劫法场》
《杀手》前半部分,在快餐店里头,海明威总共写了五个人物。都是男人:一、阿尔;二、马克斯——这两个是杀手。三、服务员乔治;四,厨子萨姆——这两个是快餐店工作人员。五、顾客尼克。同样,放在我的小说《劫法场》中来考虑,是一样的。开篇“那十几岁的矮个子小男孩”一出现,就带领读者产生了一个跟随镜头,从街尾跑去……作者隐藏起来了,你就是在看一个故事。没有人会说“各位看官”云云,这是妨碍读者享受故事内容的句子。
1.其中的一个,第一个
在小说的第一行,两个杀手走进餐厅。第二行,服务员乔治问两个杀手吃什么。在第三行,海明威写到:
“我不知道”,其中一个说道,“你想吃什么,阿尔?”
到了后面,海明威这样写:
“我要一份苹果酱的烤嫩猪排,还有土豆泥。”第一个人说。
海明威这里并没有具体指出杀手名字,而分别用“其中的一个”和“第一个”来指代,有什么特别意义?毕飞宇在这提出的这个问题,让我觉得以前很多书都是不过脑子囫囵吞枣白看了。通常情况下,我都不会去注意这些细微的指代。可厉害的作家虽不着笔墨,却留有深意。
在这几句对话中,海明威运用了电影镜头的呈现方式。
两个杀手进入餐厅,镜头跟着他们。“其中一个”说话了,这是客观视角。
然而,进来的不是两个吃饭的顾客,而是杀手。他们说话的语气极不正常。唯一的顾客尼克,即刻感受到了异样。他的注意力集中在这两个杀手身上。而这两个杀手在尼克眼里有区别,“其中的一个”是“第一个”。镜头由“客观镜头”转换成了“主观镜头”。
海明威为什么要转换镜头?秘密在于,快餐店的氛围变了,尼克的心理变了。海明威在这没有对尼克的心理有所交代,只是通过指代的细微转化,表达出尼克的注意力变了。他一直注意着那两个人,观察他们一前一后的次序。这就是海明威的冰山。很少描写人物内心,而是通过对话和外部动态,让读者自己体会。简洁的文本带来的是小说丰富的张力。
章觉民那阵子变得比以往要烦躁许多。他烦躁我,我也烦躁他。但他之所以烦躁我,就是因为我烦躁他。我俩相互烦躁,终于爆发了旷日持久的拳击盛宴。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为什么举这个例子?是因为我很多读者跟我说,这一段本以为会很无聊,结果却印象很深刻。我自己翻出来研究了一下。有几点是需要注意的:
那天,章觉民满世界找打火机找不到。接着就跑过来问我:“是不是你个王八蛋把打火机给拿了?”
“哪个王八蛋叫我王八蛋?”
“你个王八蛋!说正经的呢!我打火机呢?”
“我没见到。烟瘾这么大,干脆戒了算了。”
“我戒了烟,你到哪儿抽去?”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这话没得解释。我说:“隔壁宿舍刘开复有打火机,多了去了。我给你拿一个来。”
“我要滚轮的。不要按压的。”
“你他妈的怎么事这么多?想干架?别以为你比我高个头了不起,底盘低,照样干翻你。”
“来啊,你有本事来啊。”
我激恼地站起来,像电视里的拳击手那样摆好姿势,原地跳着,虚晃着捅出去两拳威吓他。章觉民倒是心狠手辣,竟然来真的!他一记左勾拳打过来,我的脚步慢了两拍,差点就被他打中了面门。他“哈哈”笑了两声,骂道:“傻×!”我恼羞成怒,紧跟着他的话抻出一记直拳。章觉民吃了一惊,连忙闪过去。我的拳打在了梯架上,震得整个床铺抖了几下,掉了一些灰尘下来。
章觉民立直了身子,问我:“疼吗?”
“疼。”
“你那拳好快。”他满脸的敬佩,让我就算疼也不好意思表现出来了,“以前练过拳击没有?”
“厉害了。”他说着脱光了上衣,露出雪白的肚皮,大肚子挺在前边,让人忍不住要拜弥勒佛似的上前摸两下。
我也脱了上衣,接着就跟他比画起来。许致博有一次路过我们宿舍门口,看见了这个场景,比喻说是野獐和野猪的对决,我觉得挺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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