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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白庚胜:中国网络文学为什么强 [打印本页]

作者: 写手发布    时间: 2021-4-7 10:57
标题: 白庚胜:中国网络文学为什么强

“未来,网络文学的分量会非常重,有可能成为文化传播的主力军、主战场、主阵地。”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作协副主席白庚胜说。

近年来,网络文学已成为中华文化海外传播的生力军之一。中国作协网络文学中心编制的《2019中国网络文学蓝皮书》指出,中国网络文学的输出方式从出版授权到建立线上互动阅读平台,再到开启海外原创,对外传播不仅实现了规模化,而且完成了从文本输出到模式输出、文化输出的转变。

为什么网络文学率先在中国崛起?如何定位其在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中将起的作用?网络文学发展正面临哪些困境亟待解决?《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专访了中国作协副主席白庚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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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网络文学看到中国民族性

《瞭望》:为什么网络文学在信息技术和大众文化更加发达的欧美不那么兴盛,而率先在中国崛起?文化底气在哪里?

白庚胜:一方面,有的国家不认为网络文学是文学,囿于过去文学传统的观念,视纸质的经典文学作品为圭臬,不可撼动。认为传统的、坐在书斋里的创作才算是纯审美的文学作品,反而变成一种保守。其实网络文学如果利用好,又何尝不能做理性、冷静的创作呢?

一方面,中国有深厚的历史底蕴、文学传统。我们这个民族喜欢文学。东方文化艺术的特质就是形象、生动、绘声绘色,我们有着数千年的讲故事传统,民间高手不计其数。我们有大众文学阅读和传播的集体性的传统。这都是网络文学最重要的文学的根、生活的根、历史的根,我们全部都具备。网络文学其实就是新时代利用高科技的一种民间文学。现在只是换了一种工具,变成人人讲、人人听、人人传。

宽松的发展政策也是重要原因,保证了网络文学的创作自由、传播自由。

《瞭望》:为什么中国的网络文学没有囿于文学传统?

白庚胜:各个国家、各个民族的文学传统不一样。有的由于书面文学特别有优势,有可能排斥网络文学这样新的文学形式。

中国有伟大的文学传统,而且中国的文学传统是灵活、有韧性的,是一种开放的文学观念。往近了说,五四以来我们新的文学传统就在构建当中,新中国成立以后又有新的革命现实的文学传统,总处于创新发展当中,我们对于某一种观点和某一种文学排斥性没有那么大,出现了特殊的中国网络文学现象。

《瞭望》:灵活、有韧性的中国文学传统来自哪里?

白庚胜:既是文学的传统,还是文化的传统和民族性。

中国文化历来多元,有藏族的史诗、蒙古族的叙事长诗、傣族的叙事长诗等等,我们文学艺术的很多形式都吸收了别国、外族文化。更深一层看,这是民族性的不同。比如一些民族、国家有独一真神的信仰,民族文化里排他性很强。中华民族就不一样,我们习惯于从天下看问题,我们的文化韧性强、包容性强。

《瞭望》:哪些特质让中国网络文学跨越国界和文化的阻隔走向世界,甚至取得一些主流文学都很难取得的海外传播效果?

白庚胜:文化输出很实际,好看、价值观认同,人家才会选择你。首先是有好看的内容来吸引眼球,念口号绝对不行,就是要潜移默化、寓教于乐、不生硬。另外是中华民族的价值观具有普适性。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我们有较强的互联网商业化运作的能力。文化输出不能排斥商业化,要懂得大众消费心理,让人心甘情愿掏钱来买你的产品,甚至带来输出模式的转变。比如阅文集团旗下起点国际上线了海外原创功能,已经吸引了全球10多万名创作者,将中国网络文学创作和商业模式带向全球。现在中国网络文学正迈入“生态出海”新阶段。

未来文化传播的主战场

《瞭望》:很多人似乎对土生土长的网络文学还不大自信,不太相信可以产生很大影响。在你看来,网络文学正在和将在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中扮演怎样的角色?

白庚胜:网络文学已经成了中国对外文化传播的生力军。未来,网络文学的分量会非常重,前景光明,有可能成为文化传播的主力军、主战场、主阵地。

不是说它要剥夺传统文学的地位,传统文学照样有自己的生命力。但文学和科技结合、文学和市场结合是必然趋势。中国文化要进入世界舞台的中心,其中最年轻、和技术联系最密切的就是网络文学这支大军。

利用互联网进行文学创作和传播,网络文学既是产业也是重要事业,今后会是文化自信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网络文学是新生事物,还不强很正常。中国有几千年的文学传统,原来是神话等口头文学,后来变成书面文学。口头文学向书面文学转变之初,人们也会像今天遇到网络文学一样不适应,但后来书面文学还是变成了主流。随着创作质量不断提高,网络文学正在从陌生、被排斥到无法抗拒。同时互联网也在从弱到强,传播、管理、维权等方面逐渐成长。等到各方面成熟到一个阶段,网络文学的自信就会真正出来。

自信还因为,我们有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有取之不尽的地域文化;我们有五千年的文明史,有数不尽的可以创作的历史素材。现在彻底摆脱了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在这里,有源源不断的生活素材、英雄故事。同时我们是大国,会遇到别的国家所没有的严峻考验、挑战,我们经受、战胜它的各种智慧,都会成为网络文学原创的动力。

《瞭望》:提高网络文学原创质量,关键是要提高网络文学作家的创作水平。近年来网络文学精品化的成效比较明显。下一步,你有哪些建议?

白庚胜:第一,很多年轻人很有天赋,但缺少文学基本功,作品必须有思想才能称为文学艺术作品。这就需要加大专业人才培养。有的大学已经成立网络文学系科,这是一种很好的办法,可以扩大范围。

第二,设立网络文学专门的奖项,进入鲁奖和茅奖,中国文学最高奖里应该有他们的位置。因为他们人数、作品众多,还应加大评奖中网络文学的比例。

第三,设立网络文学创作工程,国家提供政策引导、资金支持。例如“五个一工程”里,可以考虑设立网络文学专项。让网络文学发挥年轻的优势、科技和文学结合的优势,抢占文学空间,传播正能量声音。

第四,建立中国网络文学协会,有条件的地方都建立相关组织,从零敲碎打的管理服务变成整体、全覆盖的服务、管理和引导。

第五,目前网络文学评论和研究做得不够,没有理论的介入就不能进入成熟阶段,形成自己的理论后,网络文学才算立起了门户。应尽可能把网络文学的评论协会、评论队伍组织起来,让网络文学的创作从自然状态进入自觉状态、从低层次进入高层次。

我们应该给予网络文学更多关爱、承认和帮助,不能拿传统的偏见看待他们,也不能放任他们,但更多的是要给予关爱。这种关爱不能停留在口头,应该在资金投入、技术支撑还有知识产权维护方面进一步落实,这必然带来我国网络文学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不断提升。网络文学里说不定哪天就可能出大家。

我们完全可以期待网络文学会越来越优质、高雅,和传统文学融合,产生第三种文学——既有传统文学的优质,又有网络文学的便捷、灵光的长处。

亟需拔掉盗版毒草

《瞭望》:激发网络文学涌现更多更好的原创,还面临哪些外部环境的阻碍?

白庚胜:盗版难题依旧格外突出,且负面影响巨大。根据行业数据,2019年中国网络文学总体盗版损失规模为56.4亿元,移动端盗版损失同比上升10.4%。

盗版行为变得更加隐蔽和多样,正版方维权艰难,损害原创作者和平台的利益和创作热情,危及大量原创作家的“文化就业”,给监管和执法带来更多挑战。到了2020年,盗版阅读网站和移动端的访问量还在持续走高,仅2020年上半年盗版阅读APP的访问量就增长20%。

盗版甚至影响了国家长远文化事业建设和下一代的健康成长。盗版平台充斥着历史虚无主义、涉黄、涉黑、涉政等海量违规内容。据统计,每月约有7000万名用户阅读盗版平台的内容。

《瞭望》:为什么网络文学作者更容易遭受盗版侵权的危害?

白庚胜:发表过、出版过的作品被侵权,除了作者维护自己的著作权外,还会有刊物等维护版权,和作者一块战斗。网络文学的作者大多是涉世不深的年轻作家,是孤立无援的。同时,纸质作品被剽窃,一般都是知名作家的作品,这些作家更有打官司的能力。网络文学作家就不是这样了。只有国家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才能确保他们整体的利益。

《瞭望》:网站端是盗版的“主阵地”,目前打击盗版的策略效果如何?

白庚胜:搜索引擎始终是汇聚盗版内容的主要入口,且维权成本高,治标难治本。目前行业大多采用的“监测+投诉处置”的维权策略,并不能对盗版网站进行彻底根除,反而需要消耗正版方大量资源和精力。

应当针对搜索引擎平台盗版网站入口,加强打击力度。鼓励和督促搜索引擎平台自查自纠,不为盗版侵权行为提供产品功能优化,不使盗版侵权网站出现在置顶或靠前的搜索排名页,主动永久下架收到较多取缔请求的盗版网站,将履行平台责任落到实处。如果平台放任盗版网站蔓延,不注重版权保护,将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另一方面,鼓励搜索引擎平台通过正版置顶、框架突出、算法优化等多元化措施,对正版原创内容优先展示,并提高及时处理权利人投诉的质效。

《瞭望》:随着人们的阅读习惯向移动端转移,移动端应用市场成为盗版应用聚集之地,如何打击移动端盗版更有效?

白庚胜:以应用市场盗版APP为代表的移动端侵权,目前发展带有明显的反弹迹象。基于中小型盗版站点的移动应用,尤其是版权审查不够规范的安卓应用,再叠加H5小程序、社交媒体、营销自媒体等多种形式传播,是移动端侵权盗版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呼吁督促应用市场对上架应用的资质和内容来源加强审核力度,设置投诉举报专区并及时受理盗版举报,提升“通知—删除”规则执行效率,完善“事先审核”和“事后追责”机制。另外,建立APP下载专区的白名单,引导用户下载白名单中的正版APP。盗版应用泛滥的应用市场,还应承担连带责任。

《瞭望》:目前对于盗版的惩罚力度是否足够?新修改的著作权法如何更好落地?

白庚胜:目前网络文学侵权案件的判赔数额不足以弥补权利人的损失,加之漫长的诉讼周期,整体上难以给侵权人造成实质压力。应当进一步加大盗版惩罚和判赔力度。

不久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将法定赔偿数额上限由50万元提升至500万元,并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标志着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全面确立。

在具体适用中,尽快推进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以及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细化,以更好地实现惩罚性赔偿制度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通过在司法实践中加大盗版惩罚和判赔力度,使正版方在维权过程中,能够获得更加及时和有效的赔偿,拥有足够的信心推动原创内容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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