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手之家

标题: 郑渊洁:维权全部成功后,《童话大王》才会复刊 [打印本页]

作者: 稻草人第二    时间: 2021-12-17 10:31
标题: 郑渊洁:维权全部成功后,《童话大王》才会复刊
“我打的所有官司,都是在保护知识产权。
文4095字,阅读约需8分钟
新京报记者 陈琳 编辑 白爽 校对 陈荻雁
12月15日,作家郑渊洁在其微博宣布:1985年创刊的《童话大王》杂志2022年1月停刊,并附上《郑渊洁写给三个商标的一封信》。
(, 下载次数: 11)

▲12月15日,郑渊洁发微博宣布,1985年创刊的《童话大王》杂志2022年1月停刊。图/郑渊洁微博截图
郑渊洁这则“官宣”,在微博上引起巨大反响。有网友转发微博留言:“刚刚醒来看到《童话大王》停刊的新闻上了热搜,怔了好久不知道说什么,理解郑爷爷因为年龄和精力的无法顾及,但,仍觉得,童年结束了。”
《童话大王》月刊已发行36年,郑渊洁笔下的皮皮鲁、鲁西西、舒克、贝塔等形象,影响了几代人。2021年12月的《童话大王》月刊上,刊登了《郑渊洁挥泪写的一封信》。
“我是一边流泪一边写的信,维权路太难了。”郑渊洁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说,他一共有672个侵权商标。“有读者问什么时候能再看到我写的童话,我告诉他们,如果所有商标维权成功,我说的是672个商标都维权成功的那一天,如果我还没到一百岁,那么我会宣布复刊。”郑渊洁说。
━━━━━

说三个商标逼停《童话大王》,一点不夸张

新京报:你在微博上说《童话大王》月刊要于明年1月停刊,为什么做出这个决定?
郑渊洁:停刊我也很难过,伤了读者的心。但我没有别的办法,这些年商标维权让我精疲力竭,我没有更多的精力来写作。前些年我做了一个决定,就是我写出来的新作品在全部商标维权成功之前不拿出来发表,已经积累了几百万字。
这个(停刊)也想了挺长时间了,其实我给这三个商标写这封信的时候,是一边哭着一边写的。说三个侵权商标逼停创刊36年、发行量逾两亿的《童话大王》月刊,一点也不夸张。
                                                                                        展开全文                                                                            新京报:停刊还有其他原因吗?比如跟现在传统刊物衰落有没有关系?未来还会复刊吗?
郑渊洁:没有其他的原因。《童话大王》的销量挺好,一年至少几十万册。《童话大王》相当于我的孩子,已经36岁了,停刊对我来说也是艰难的选择。每天都有不同的读者来问我,什么时候能够再看到我的作品。我对他们说,如果所有商标维权成功,我说的是672个商标,那时候我还没到一百岁,我会宣布复刊。
[img=626,834.6666666666666]https://p2.itc.cn/q_70/images03/20211217/9ccf5ba672a74882ab7312dac8e14e3e.jpeg[/img]

▲2021年12月的《童话大王》月刊。受访者供图
新京报:你是什么时候发现商标侵权的?什么时候决定维权?
郑渊洁:1981年,我原创了皮皮鲁和鲁西西,1982年原创了舒克、贝塔。从那以后,就有无数个人和企业,拿我原创的这些文学作品人物恶意注册商标,用于销售他们的商品,种类也是五花八门。
曾有读者问我,“是不是你在我们家乡江苏,有舒克贝塔宠物用品有限公司?”“你怎么还卖猪皮肉呢?”福建还有一个人注册了“皮皮鲁”畜类人工授精商标,这让我非常气愤,读者也认为我对自己原创的文学形象不珍惜、不爱惜。还有人用皮皮鲁的名称在河南开了餐厅,读者以为是我开的,进去吃,结果吃出了头发,来找我投诉。
我也问过律师,如果这些未经我授权注册的商标用于经营他们的商品,出了问题我会担责吗?律师说,“如果你能证明你不知道这个商标,你是不用担责的。但是如果你知道了,你不吭气儿、不维权,放任这个餐厅继续开下去,等于让消费者认为是你授权的,你就要担责。”后来我开始维权。
━━━━━

建议对商标审核员建立追责制度

新京报:这些年关于你维权的新闻不断,比如实名举报盗版书等,这两种维权有何不同?
郑渊洁:《童话大王》1985年一创刊就出现盗版,之后每期《童话大王》杂志几乎都有律师维权声明。我聘请了很多律师,其中绝大部分律师都是我的读者,他们都说是受到《童话大王》上律师角色的影响,后来从事了法律工作。
我还是反盗版形象大使,盗版书的维权这些年我一直在坚持,也感受到了国家打击盗版书和其他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进步,比如刚开始打击盗版书很难,我查到了印刷盗版书的窝点,警察到了现场,发现盗版书总额不到30万元,就不能入刑,只能行政处罚。现在基本上打个电话就能维权成功。我记得去年打电话举报有卖我盗版书的网店,最终10个人被判刑,被列为淮安“2·22”特大侵犯著作权案。
商标侵权是从1995年开始的,等于说在《童话大王》36年的生命中,经历了26年的商标侵权事件。
最开始,我以为商标维权就像打击盗版书一样,挺容易的,后来发现不是,商标领域还是一片乱象。比如前段时间引起热议的“潼关肉夹馍”维权事件,《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名不能注册,但为什么“潼关肉夹馍”还能注册成功?这说明商标审核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
这些年我的维权经历也能说明这个问题——同一个商标,有一个地方的造纸厂注册舒克卫生纸商标被驳回,但在另一个地方,一个厂子就成功注册了舒克内衣商标。所以我建议,应该建立对商标审核员的追责制度。
通过这些年的维权,我把《商标法》已经全文背下来了,出庭几乎没有律师能辩得过我。现在遇到恶意注册的商标,当事人虽然可以反驳,可以提出异议,可以提无效,但是要交钱,要花精力。我的一个商标平均维权时间是6年,最长的一个是14年,一个商标维权平均要花9万元。
━━━━━

672个商标维权成功16个,还会继续坚持

新京报:672个侵权商标中,为什么你强调是三个侵权商标逼停《童话大王》月刊?
郑渊洁:维权这么多年,672个商标中,我维权成功的大概是16个。可以说,最近三年是最让我焦头烂额的,我认为这三个商标是导致《童话大王》停刊的最主要原因。
这三个商标,皮皮鲁是2010年被注册的,童话大王是2011年被注册的,舒克是2009年被注册的。其中,皮皮鲁被成都的邹某注册用于售卖猪皮肉,当时我在公告期就发现了这个情况,还去了当地的商标局,但工作人员不受理。我还记得当时工作人员的原话是:“他是卖猪皮肉的,你是写童话的,井水不犯河水,把皮皮鲁印到包装袋上还是为你做宣传。”
这个维权可以说是“三起三落”。我向国家商标评审机构申请对该商标提起无效宣告,2019年3月,该商标被裁定无效;邹某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9年8月,法院判决裁定无效,发回重审;2019年9月,评审机构不服法院判决,上诉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2月,终审判决维持原判。2020年3月,评审机构裁定邹某注册的商标可以继续使用。
我决定继续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已经将商标评审机构起诉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今年7月开庭了,现在还未判决。
新京报:有人说,郑渊洁40多年的写作生涯,打官司用了30多年,对于一个作家来说,是不务正业。你觉得这值不值?
郑渊洁:不能任凭别人去侵犯我的文学创作成果。我打的所有官司,都是在保护知识产权。我觉得,要把中国制造变成中国创造,得有文化实力,优秀的文学作品也是国家灵魂。我想,保护知识产权也是在保护国家灵魂,壮大国家文化实力。这也是构成文化强国的一个方面。
所以,虽然维权的官司很难打,但我还是会坚持打下去,不惜《童话大王》杂志停刊,全力以赴去应对。
━━━━━

观点

36年672个商标被恶意抢注,

“童话大王”维权怎么这么难?

文/龙之朱(媒体人) 编辑 徐秋颖 实习生 武鑫 校对 危卓
已发行36年的《童话大王》即将停刊,今年的12月刊成了它的绝唱。该刊创作者郑渊洁表示,从2022年1月起,停止写作《童话大王》月刊,拿出全部精力去和第7197328号皮皮鲁商标、第8229932号童话大王商标、第5423972号舒克商标斗争维权。不过,他也表示如果维权成功,会宣布复刊。
据披露,郑渊洁笔下的皮皮鲁、鲁西西、舒克、贝塔等文学角色,均无幸免,目前共有672个知识产权商标纠纷。这些商标中有维权成功的,最短的耗时6年,最长的达14年。如此旷日持久的维权无疑让权益人心力交瘁。《童话大王》此次宣布停刊,当是一种郁积已久的情绪集中爆发,应该被社会听得见。
《童话大王》的影响力不必多言,想想看,如果连这样一本出刊495期、总印数超2亿册、陪伴五代读者的读物,都很难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商标保护真的该加力了。6年、14年,这是成功的维权案例,可一个人的人生又能有多少个6年、14年?创造之余,不得不分出精力用来与知识“窃贼”撕扯,尤显可悲。
这也表明,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情形着实严重,已经成为知识生产与创造不可忽视的困扰。而当社会的注意力都盯着一个个火起来的产品,总想着蹭热度、揩油,必然会损害这个社会整体的创造积极性,并不利于释放创新的活力。
(, 下载次数: 11)

客观而言,近年来,虽然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由于知识产权案件的特殊性,涉及商标版权的相关制度还不够完善,权益人维权仍面临调查周期长、取证困难、维权成本相对较高等诸多问题。
特别是,很多权益人并不具备打官司需要的时间和精力。像郑渊洁这样的维权人,其实已经算得上是专业的了。据他所述,他已经能够背诵《商标法》。即便如此,依然被困在维权的愁城之中,足见当下侵权者的猖狂与维权的艰难。
维权艰难首先体现在侵权成本低。目前的商标注册仍以在先申请为一般原则,对申请人无限制,抢注成本低,但收益巨大。这样的设计本来是为了鼓励创新,且《商标法》也明确规定不得侵害在先权利原则,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颁发的《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规定,在著作权保护期内的知名文学作品篇名,未经著作权人授权,他人不能注册。
此外,一个商标在注册时是否构成侵权,在信息时代的语境下,并不难核查。所以,有关部门强化注册前审核,也是必要之举。
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而在知识产权的争议上,同样需要明晰且易操作的规则,既是为了明确边界、定分止争,也是为了呵护并激发人的合法权益和无穷创造力。
就在12月8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还专门强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各类所有制企业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可见,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提高恶意申请商标行为的处罚力度,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更进一步。
一个人,一本杂志,36年,千千万万读者的阅读习惯、共同记忆。这不容易,也不简单,不该陷在商标维权的泥淖中。
值班编辑 康嘻嘻 吾彦祖




欢迎光临 写手之家 (https://xs91.net/) Powered by Discuz! X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