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手之家
标题:
从《云南虫谷》案看:影视剧短视频侵权屡禁不止
[打印本页]
作者:
睡无止尽
时间:
2022-11-17 17:47
标题:
从《云南虫谷》案看:影视剧短视频侵权屡禁不止
原标题:剪辑、切条、解说、搬运、速看…… 影视剧短视频侵权屡禁不止
(, 下载次数: 14)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随着短视频侵权《云南虫谷》一案的宣判,短视频平台的侵权问题再次引发行业热议。由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办的“短视频平台法律责任”学术研讨会,近日在线上举行,对短视频平台的侵权治理与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深入探讨。
记者 师文静
维权困难
伴随着视频行业的快速发展,对优质影视综进行剪辑、切条、解说、搬运、速看的短视频内容充斥着网络空间。这些未经授权的侵权盗版视频屡禁不止,不仅破坏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扰乱了视频行业的正常发展秩序。
最近三年,短视频侵权案常有发生,长视频平台及影视公司深受其害。《琅琊榜》《老九门》《北上广依然相信爱情》《延禧攻略》《冰糖炖雪梨》《春风十里不如你》等热门作品的版权方,都曾与短视频平台对簿公堂。《云南虫谷》短视频侵权案终于在今年10月26日宣布一审判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短视频平台对版权所有方腾讯视频构成侵权,判其赔款3200万元,并支付腾讯42万元合理维权费用。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张楚认为,短视频平台迅速壮大,得益于人工智能和算法推荐,用户从原来的手动搜索内容变成网络平台的个性推荐。在短视频业态中,人工智能、算法推荐颠覆了内容的传播方式,短视频侵权内容也随着算法推荐迅速扩散,这给内容版权带来新的挑战。
面对短视频的侵权乱象,作为权利人,爱优腾等视频平台不断进行积极维权。通过权利人的维权,短视频平台上虽然有部分侵权短视频内容被下架删除,但仍有大量盗版侵权视频在不断上传、传播,让权利人和平台之间陷入“通知-删除-再通知-再删除”的无意义循环,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持续受到损害的同时,也增加了维权成本。以近期引发热议的短视频侵权《云南虫谷》案为例,在《云南虫谷》权利人反复进行事先预警、事中投诉、提起诉讼、申请行为保全的情况下,大量侵害权利人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短视频,仍在通过短视频平台进行发布和传播。
基于权利人普遍维权困难、成本巨大的现实情况,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原庭长姚兵兵认为,权利人追究上传者责任非常困难,而短视频平台提供了作品的存储、传播和取得收益等行为,让平台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更加有利于保护权利人合法权利,也符合激励创作和鼓励作品传播的目的。
难点在哪
在愈发复杂的传播环境下,短视频平台侵权行为的判定和避风港原则的适用性等短视频侵权治理的问题也日益突出。权利人在维权时往往认为短视频平台对侵权行为负有法律责任,并将其诉至法院。而短视频平台方常以“平台仅提供信息网络存储服务,不承担内容的审查义务”,以及“已经履行‘通知-删除’义务,过滤、拦截措施并非法定的责任承担方式”提出抗辩理由。
面对短视频新业态对传统知识产权法律、侵权法律提出的新挑战,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曲三强认为,避风港规则本身不是一个免责的规则,而是如何取证的一种方法和手段。同时,通知的时候,侵权行为已经发生或者完成,不能再行适用避风港原则进行免责。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司法机构也在现行规则下加大了版权保护的力度。在《云南虫谷》侵权案的判决中,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随着平台经济的高度成熟和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通知-删除”规则的历史局限性愈发明显,现有的规则体系已经无法真正实现著作权人与平台之间的利益保护平衡,因而必须激励平台使用各种技术措施对用户上传的内容进行管理,加强网络平台版权保护的注意义务,重视版权识别、屏蔽等版权保护技术的应用。
如何化解
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资深法官宋健表示,在损害赔偿的司法确定中,专利、商标与著作权各领域的发展不平衡,在视频领域不仅判赔额普遍较低,且与长视频作品的高创作投入、高风险以及当前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大环境背景不匹配。在宋健看来,司法定价是知识产权客体市场价值的最终体现和保障,高价值的知识产权应当获得高判赔额,才能够减少侵权,普遍侵权现象才能够得到有效制止。
在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卢海君看来,目前平台具有多重身份,不只是单纯提供服务,还有其他功能。对于短视频平台所应采取的保护版权的必要措施,也需要多角度来理解。为了遏制侵权行为的大量发生,制止侵权需要多种手段并用。短视频平台应当履行过滤、删除、断链等必要措施,以最大限度地避免侵权的发生。
在版权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当下,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副秘书长李扬也认为,早期平台需要借助人工完成内容审核,但是随着发展,算法和推荐等技术让内容审核成为可能。对于大型互联网平台需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具有合理性。同时,对于权利人的强保护是趋势,内容过滤技术和成本是可行的,赋予内容分发平台更高的义务和内容过滤机制已经成为社会事实。
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设、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相关部门也在不断采取措施和行动。从去年《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发布,要求短视频节目未经授权不得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及片段,到新《著作权法》增加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再到“剑网2022”专项行动的推动规范发展与打击惩治并举,对版权保护的力度在持续加大。
欢迎光临 写手之家 (https://xs91.net/)
Powered by Discuz! X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