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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墨子时评】彭宇案十年:再谈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 ... [打印本页]

作者: nt2008    时间: 2017-6-17 14:02
标题: 【墨子时评】彭宇案十年:再谈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 ...
  彭宇案十年:再谈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
  撰文丨墨黑纸白

  十年之后,再次谈这个案子确实有其重要性所在,毕竟直到现在,大家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官方认定彭宇撞了人,但在网络上,很多网友还是坚信其没有撞人,如何弥合彭宇案带来的社会价值观撕裂?这确实至关重要,毕竟我们每个人都有需要他人路见不平的时候,否则只能让碰瓷的愈演愈烈。

  到底撞了没撞?

  我们先来看看最高法的说辞,2017年6月15日,新浪网转载了最高法网站关于《十年前彭宇案的真相是什么?》一文,该文称:“扶不扶之所以成为困扰人们的中国式难题,彭宇案始终此类事件时是公共讨论的范文。”

  最高法还原彭宇案说:“彭宇在第二次庭审承认,’我下车的时候是与人撞了’,但否认与老太太相撞。第三次开庭中,原告提供了一份主要内容为彭宇陈述两人相撞情况的笔录照片,虽然这份笔录因警方失误丢失客观上无法提供原件,但也得到了当时做笔录的警官的确认。结合彭宇自述情况曾经与人相撞却说不清与何人相撞以及经警方确认的笔录照片,这就构成了优势证据,一审法院认定彭宇与老太太相撞并无不妥。而从客观事实看来,事过多年后,彭宇也承认了当年确实和老太太发生过相撞。”

  就最高法上述的说辞,纸白君并没有在相关新闻中,看到是彭宇自己说自己撞了老太太的言论,而根据一些就此事撰文认为,“网友痛批法官’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言论是道德绑架”的相关文章中,说彭宇承认撞人的依据,是这么说的:“彭宇和徐老太俩人到底“撞”了没有,后来已经有了定论,据南京政法委书记刘志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彭宇的确与徐老太相撞。”

  在此类文章中,包括最高法的文章中,均是官方自己说彭宇承认了撞了老太太,最高法是这么说的,某地书记也是这么说的,唯独不见彭宇在新闻上这么说,这本身是个很奇怪的行为,谁能替当事人去说当事人做了什么?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我们来看一些网络上的相关内容:“在南京中院二审即将开庭之际,彭宇与徐寿兰达成庭前和解协议,其主要内容是:彭宇一次性补偿徐寿兰1万元;双方均不得在媒体(电视、电台、报纸、刊物、网络等)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双方撤诉后不再执行鼓楼区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

  根据相关信息,当时,判决书上说:“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那么应该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如果是做好事,那么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陪同去了医院。因此,这些行为是与情理相悖的”。

  我们来按照当时某法院“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的强盗思维来思考一下,“是你撞的,医疗费十几万,为什么你只赔1万?”这个强盗思维其实就是这样的,按照最高法和当地官员的言之凿凿,彭宇真的自己承认了是他撞的,那么这1万元的撞人赔偿,是否与十几万的医疗费相去甚远?换句话说,这一万元是象征性的赔偿,在彭宇没有承认撞人的前提下。(由于文章篇幅,网上流传的目击者证词以图片形式放在文章中)

  而相关信息中,2012年,对获得首届“搀扶老人奖“委屈奖”的南京彭宇案”中的彭宇本人,另外颁发特别奖奖金2万元。换一个理解方式,彭宇最终获得了搀扶老人奖的委屈奖,为什么要给这个委屈奖?如果他真的承认撞了老太太,给这个奖岂不是再次证明我们的社会黑白不分?

  当然,如果彭宇真的撞了老太太,必须要此事开新闻发布会,以破除还有不少人坚信彭宇没有撞人,公开承认自己撒谎,来弥补而今流行的“路见不平漠视而过”的社会畸形价值观。一件影响力这么重大的案件,最后弄得不伦不类,撞人的得了奖,还多赚了一万块,人们能不想入非非?没有是非,只有和稀泥,你让人们继续做好人,这也是与事实相违背的。

  警方丢失口供,有没有追责?

  最为奇葩的是,原笔录这么重要的东西,警方会丢失,竟然还会出现在原告的手机上,这也可以按照常理来理解吗?纸白君曾经在某警察局采访时,想要对笔录进行拍照,警方的说法可是案件存在保密性,不允许拍照的。原告就有这个资格拍照了?还能当做呈堂证供?很奇葩的好吧?原件丢失了,还能拍出照片,说是彭宇对自己撞没撞老太太说不清道不明,警方对于丢失,突然又让原告拍照的笔录就可以说清道明了?没有猫腻吗?也没有追责吗?

  我们再来看某些相关评论,一个评论说:“你说你是做好事、见义勇为,那么,这是你提出主张了,当然你要举证、说明。你如果拿不出你是做好事、见义勇为的证据,那么这属于你举证不能,你也要承担相应的后果,你不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得到你是做好事、见义勇为的良好结果。”另一个评论是人民网四川视窗的,其认为:“彭宇被判败诉是有积极意义的,可以提醒“活雷锋”在见义勇为时要保护自己。”

  在这两个评论中,我们不难看出,为什么现在扶不扶成了我们社会的难题,你又要人们做好事,又要人们在自己做好事的时候时刻想着保留好证据,同时你无法保留证据,做了好事,最后被判有责任,这还是有意义的?谁让你不懂得见义勇为保护自己?有这样的评论,扶不扶当然是社会的难题。

  中国人本身是喜欢看热闹,怕麻烦,自古就有“自扫门前雪,莫管他房霜”的理论盛行,而今又要证据,又要没证据吃亏活该,怕麻烦的中国人,当然选择不扶的人更多,这本身有什么问题吗?更何况我们本身还没有达到高度的公民社会,你指望每个人来捍卫善良,而不是通过法律的公平和媒体的监督?

  最高法应该加速对见义勇为法的研究完善

  最高法十年后的文章,依然是将媒体设为黑暗面,说是某些媒体将彭宇打造成了被冤枉的“好人”,并以讹传讹。纸白君觉得好笑,如果说媒体真的这么无耻,那么国家为彭宇颁发委屈奖,是不是更无耻呢?逻辑是个好东西,吃瓜群众可以没有,最高法绝不能没有。

  最高法的这篇文章在结尾部分,还是值得赞扬一下的,其说:“即将实施的民法总则再次重申了法律对见义勇为的态度,’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失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即便救助行为对受助人造成了一定损害,救助人无须担责,更何况,损害本非救助人所致。而这些年,各地也陆续出台了《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国家与地方对“义者”的奖励,保护长效机制正在日趋完善。”

  对于上述言论,纸白君认为:“最高法从客观上承认了,我们之前对见义勇为者的保护不够完善,直到现在还在日趋完善中,这也是导致’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的言论从法院中喧嚣尘上的原因所在。虽然当事法官被“下放”了,但造成对社会的伤害还没有完全弥合,尚须官方及公民们双方面的努力。

  在2011年网上流传的“中华论坛10月23日最新消息”中称:“南京彭宇案的鼓楼法院法官王浩已被停职检,涉案的鼓楼法院年轻法官,法学硕士王浩已被停职检查,其问题交由司法机关侦查和处理;涉案的市某区某分局的高级警官(一级警督、徐老太之子),已被开除公职,其涉案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涉案的市某区的某派出所的所长和一办案民警涉嫌作伪证和刑讯逼供,同样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但事实并非如此,央视的网站是这么澄清的,《南京彭宇案主审法官被“下放”》:前日,本报记者来到南京市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事处。该办事处党群科丁科长向记者证实,“彭宇案”主审法官王浩,在2010年11月的一次人事变动中,被调入该办事处,在办事处下属的司法所工作。另据司法所工作人员介绍,王浩调到司法所后,随后又被抽调去南京湖南路做拆迁工作,’平常不大在司法所办公室出现’。”(年纪轻轻就可以做法官?是否值得司法矫正?)

  那么问题的核心就出现了,徐老太的儿子到底是不是警察?对于网友们这方面的关注,官方也始终没有一个说辞,我们也就不难发现,彭宇案最终能不能弥合社会价值观的撕裂,其道路还很遥远。

  结语:

  文章最后,让我们来关心下该案件所引申出的更为关键的一个问题,碰瓷到底是怎么来的?就彭宇案来说,一个跌倒,治疗的费用高达十几万,这也是导致彭宇案最终撕裂社会价值观的根本原因所在,我们在司法上要保护每一个善良且正义的人,我们在医疗制度上是否又能保障每一个人病有所治?动辄十几万的费用,也就难免碰瓷者众,碰瓷的价格动辄也得十几万吧?走个私了也得好几万吧?这中间的利益不可谓不巨大。

  人们纠结的不是扶不扶的问题,而是扶不扶得起的问题,中国人为什么每时每刻都要拼命的赚钱?因为病不起,这还不带房子、坟墓等高价钱的压力。很多人说,中国人就是没有意识买各种保险。话说回来了,就算中国的商业保险没有问题,能买得起的又有多少人呢?

  所以,十年后我们再看彭宇案,不仅仅是有没有撞人的问题,还有更深层次的社会矛盾,解决是需要普通公民的素养与对国家监督的相互进步,而不仅仅是拿一个所谓的彭宇撞人了来弥合告诉世人,社会不应该再纠结扶不扶的难题。这于现实矛盾没有任何解决的作用。

  2017—6—15落笔于墨辩閣
  微信公众号:moheizhibai723
  微信私人号:moheizhibai
作者: -老桐。    时间: 2017-6-17 14:03
  遗祸多年……
作者: 南竹壬    时间: 2017-6-17 14:03
  顶
作者: 更新换代    时间: 2017-6-17 14:03
   (, 下载次数: 58)
作者: xzang    时间: 2017-6-17 14:04
  碰瓷的钱多就该算敲诈,钱少一次三倍返,二次十倍,三次算敲诈
  
作者: REAL的传说    时间: 2017-6-17 14:04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话杀伤力太大啊
作者: 远哥    时间: 2017-6-17 14:04
  其实当时有媒体人员收集了多起南京范围的扶起老人反被纠缠的报道,好几起都有一名徐姓的老太太,但未证实是不是同一人。不过,后来也不了了之
  
作者: 南竹壬    时间: 2017-6-17 14:05
  我11年晨跑,路遇一骑电动三轮的老太。大概估计年纪在65以上,满头银丝。三轮车跑的挺快,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我心里还想,这老太太年纪挺大,骑车还挺野,骑这么快。

  在我前方20米左右,突然跑出一只流浪狗,老太躲狗,一打方向,车翻了。

  老太摔倒在地,车子侧翻在一旁。我上前询问,老太自己坐起来,好像摔头了,懵了,眼神也很茫然。

  陆续又有晨跑的人来了,大概五六个吧,围了过来,一年长者大概50多,问我:是不是你撞的。

  本来我还挺上心,想要打电话120,一听问的话,顿时吓出一身冷汗,我说不是我。长者说这不是你的车吗?你别不承认。

  我解释我来晨跑不是我的车。幸好老太自己说,那是他自己的车。

  长者还问是不是我的原因造成的,我说老太是躲狗翻车。与我无关。好歹解释半天,放我走了。

  我告诉自己以后要小心,收拾起自己的善心。
  
作者: 冰蝶恋舞    时间: 2017-6-17 14:05
  彭宇已经承认撞了,还来炒冷饭,有意思吗?
  
作者: VIP8    时间: 2017-6-17 14:05
  不知道你说的这个标题,是否有当事人亲口证实,或者你是在庭审现场。否则不要用听说的去质疑听说的。
  
作者: 庄庄    时间: 2017-6-17 14:06
  本案的关键不是案情的是非曲直,而是法官在判决书中以法律判决的方式定义了一个逻辑,不是你撞的你不会扶,进而反推你扶就是你撞的,这个判决依据是对传统的否定和挑战,用法律的方式否决了国人助人为乐的可能性
  
作者: Serin    时间: 2017-6-17 14:06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话杀伤力太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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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要是去查一下“正当防卫”的方案,再严格解读一下,你就会发现:要不所有的防皆过当、要不你根本就不用防卫,因为被人干死了。

  举个例子说,某人拿刀捅你一刀,然后站在一边看着你(等你放血死)。你唯一能做的是逃跑和报警,因为人家犯罪中止(已经没捅你了),如果你拿棍子打死了他,你犯杀人罪 !
作者: 眼训猫    时间: 2017-6-17 14:06
  ????????
  
作者: Lee0    时间: 2017-6-17 14:07
  势利世界,没法讲理
  
作者: whoaml    时间: 2017-6-17 14:07
  天天发帖不累啊
  
作者: 港中能达    时间: 2017-6-17 14:07
  社会从来都会有这样那样的事发生,不管对错,总有解决的时候,社会就是这样发展的。黑来黑去真没意思。
  
作者: Serin    时间: 2017-6-17 14:07
  
  彭宇已经承认撞了,还来炒冷饭,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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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相信!这个跟驻马店压人的一样,明明大家没任何动作,视频范围内的根本就没有掏电话的动作。

  这不没人救就算了,为了避免这个民族被人骂成蛆虫级别的人,只能说:别说没人救啊,救人技术含量很高啊、路上车多没人改救啊、但是打电话的有上百人。

  如果不说有人打电话,那路上站的是人吗?

  一堆人形猪而已!

  说人有打电话是给自己种族是人找一个台阶!
作者: DongD    时间: 2017-6-17 14:08
   (, 下载次数: 44)

  
作者: 过眼云烟。    时间: 2017-6-17 14:08
  就算彭宇案说不清道不明,可是后来发生过多少说的清道的明的扶老人被反污的事件?如不是这些事件都是因有监控或有人证明,还不知会是什么结果,所以,遇到这种事,能有多远只能躲多远!最多报个警
作者: luo6962354    时间: 2017-6-17 14:09
  相信法律是公平的。反正我不会扶
  
作者: 片尾曲    时间: 2017-6-17 14:09
  到现在也步清楚彭宇到底撞没撞?
  
作者: 付鹏    时间: 2017-6-17 14:09
  曾经有个警官给我们做过讲演:在执法过程中,会出现嫌疑人受伤,那么就必须制造出嫌疑人袭警,警官是为了正当防卫而将嫌疑人击伤的。就是说现今就是权力相关部门为了弥补自身原因形成的错误,而用各种不同的错误进行弥补。或许各种说辞在百姓眼中是多么的幼稚及可笑。而人家依然那么的恬不知耻,无语问苍天:人在做,天在看,老天是怎么看的,难道人至贱至无敌么?相关部门不要不断的秀下限来挑战老百姓的底线好不好。
作者: nt2008    时间: 2017-6-17 14:10
  此案的关键是哪个法官的判词,最高法院的这篇文章是在撇清责任。
作者: zy518    时间: 2017-6-17 14:10
  
  其实当时有媒体人员收集了多起南京范围的扶起老人反被纠缠的报道,好几起都有一名徐姓的老太太,但未证实是不是同一人。不过,后来也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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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几起都有一名徐姓的老太太,但未证实是不是同一人。

  看来这是一只好猫,深得精髓。呵呵呵。
作者: wanhe    时间: 2017-6-17 14:10
  当年我表姐小学六年级,骑车上学看见一个老太倒在地上,下车去扶,结果被赖上姨妈去照顾了两个月,那老人趁子女不在时说我也没办法,我知道不是他撞的,但是我不这样没人照顾我啊。我表姐是个七零后,所以想想吧那还是个来相对纯朴的年代。关于彭宇案本身他是否撞人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就是那句不是你撞的为啥扶,寒了太多人的心,我们只能做一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么
  
作者: nt2008    时间: 2017-6-17 14:10
  为什么最高法院的这篇文章里,提都不提南京哪位奇葩法官的作用?
作者: 小芳    时间: 2017-6-17 14:10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话杀伤力太大啊
作者: whoaml    时间: 2017-6-17 14:11
  彭宇案的真相并不重要,
  彭宇案的判决结果彻底摧毁了华夏价值观,
  白左搞了个防卫过当,
  性解放也是白左搞的,
  高贵的华夏价值观被全面摧毁。
作者: luo6962354    时间: 2017-6-17 14:11
  那个案子重点不在于彭宇的口供撒没撒谎,而是一审法院法官居然能把最基本的举证责任弄错。侵权案件,谁主张,谁举证,这是最基本的民法举证原则。老太告彭宇撞她,举证责任是老太,当然不是反过来要被告自证无罪。这一点也不高深复杂,结果搞成现在这个样子。
作者: 远哥    时间: 2017-6-17 14:11
  再举个南京的例子,几年前一个夏天的傍晚,栖霞区一个护士下班骑车,见到一老太太摔倒在地,就下来帮助,不出所料,赖上了。小姑娘没辙,报警。所幸事发点靠公交车总站,路上有摄像头,然后,老太太就走了。说实话,我不认为警察同志对她的批评能对她的良心有一点点帮助。
  
作者: 爱你不是两三天    时间: 2017-6-17 14:12
  6月4号,我骑电瓶车路过花都区炭步镇,建设银行门口,看到一位五十左右的大哥倒在马路上,身边倒了一辆电瓶车,左额头撞破一大块很严重,伤者赤祼上身躺在柏油路上,有呼吸但很久没有动,周围很多围观的,拍照的,就是没人打120,我问旁边一位本地人,为什么没有人打120,回答是都不认识伤者,完了很多人问我,是你老乡吗?是就快打120晚了怕就不行了,我马上就打120很快,5分钟120就到了,伤者离医院距离300米左右,我一看120下车去扶伤者,我是没有敢多看一眼立马溜,还没有忘记关机一小时!这他妈的想做点好事又怕伤不起呀,过来想想五味杂陈,那么多人就没有一个人打电话!
作者: -老桐。    时间: 2017-6-17 14:12
   (, 下载次数: 42)
作者: 491003772    时间: 2017-6-17 14:13
  洋洋大国,竟然看着这件事情发生,所谓的公检法,都没人出头
作者: 491003772    时间: 2017-6-17 14:13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说这话的那个货,应该永远不能再进公检法和公务员队伍,这样的人内心龌龊到极点。否则他怎么可能说得出这样的话,内心如此龌龊的垃圾在公务员队伍,不知要害多少人,就是对这样的垃圾没有认真处理,才造成了今天全民的冷漠,是该认真管理队伍了
作者: 湉湉    时间: 2017-6-17 14:13
  文革时期,我妈妈是个家庭妇女,没文化,因为救助个街坊老太太让人家吃错了药,老太太生命垂危之机,对守在身边的子女留遗言“你婶婶(我妈)是好人,我死后谁也不许谩怨你婶婶半句,不能让你们婶婶为我的事花一分钱”老太太让写成遗嘱,孩子们签名,保证不找我妈妈的麻烦。(后来老太太抢救过来了),老太太的儿女也非常懂事,抢救期间不停的安慰我妈,一在保证不追究责任。如果是发生到现在,做好事差点要了人家的命,肯定讹你个倾家当产。
  
作者: 路平    时间: 2017-6-17 14:14
  谈尼麻批。
  
作者: 幽魂猎鹰    时间: 2017-6-17 14:14
  感叹!
作者: 8520123    时间: 2017-6-17 14:14
  
  彭宇已经承认撞了,还来炒冷饭,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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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太太儿子是公务员,虽然拿了钱,后来老太太日子也不好过,给人骂到处躲
作者: 片尾曲    时间: 2017-6-17 14:14
  我觉得伟大的文化大革命是有多方面正确性
  
作者: 987226934    时间: 2017-6-17 14:15
  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彭宇确实撞倒了老太太,疑罪从无。。奇葩的南京法官居然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这已经不是几个钱的问题了,这简直就是在反问道德底线,,,无人能够回答。。。。再看看前几年的宝马撞碎马自达案件的审判,南京真是一个奇葩的城市。
作者: 下午早餐    时间: 2017-6-17 14:15
  又见这傻X楼主乱喷。
  可以确定,彭宇是撞了人了,证据无疑,但法官判决词中画蛇添足的话确实够脑残,给人误解和发挥,不是一名合格的法官,但主体判决是适当的。
  彭宇案必将成为中国公民公共道德上的一件大事件,直接导致公共道德的大滑坡,影响极其恶劣和深远,也与媒体过分炒作和解读有关,尤其是南方系。
作者: 你是我的眼:)    时间: 2017-6-17 14:15
  不扶就不扶,当吃瓜群众,没人把你怎样,,动不动就把彭宇案搬出来遮那张自私狭隘冷漠的丑恶嘴脸,太虚伪了,虚伪的让人作呕
作者: nt2008    时间: 2017-6-17 14:15
  好文章,比法院的那篇文章好多了。
作者: 你是我的眼:)    时间: 2017-6-17 14:16
  明明撞了人,却反咬人一口,、不仅让受害者雪山加霜,而且造成了极坏的社会效果。彭宇这个人渣垃圾确实法律上要严惩,道德上要严厉谴责
作者: 幽魂猎鹰    时间: 2017-6-17 14:16
     

  不扶就不扶,当吃瓜群众,没人把你怎样,,动不动就把彭宇案搬出来遮那张自私狭隘冷漠的丑恶嘴脸,太虚伪了,虚伪的让人作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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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tefanyi    时间: 2017-6-17 14:16
  我们来按照当时某法院“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的强盗思维来思考一下,“是你撞的,医疗费十几万,为什么你只赔1万?”这个强盗思维其实就是这样的,按照最高法和当地官员的言之凿凿

  法官的权力大啊,不看证据看推定
作者: 冰蝶恋舞    时间: 2017-6-17 14:17
  好奇怪
作者: A中得利房产销    时间: 2017-6-17 14:17
  反正讹不成功,就批评了事,成功,赚一笔,犯罪成本太低。至于法官,为什么被调职?判的对会被调职?
  
作者: 路平    时间: 2017-6-17 14:18
  老太太既是原告,那就应该由原告来举证证明被告庄她,凭什么是被告举证证明自己是见义勇为?法官说,不是你撞的,凭什么去扶?这完全就是莫须有的罪名,法律不是宁可错杀一千而不放过一个的东西,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宁纵勿妄啊。
  
作者: REAL的传说    时间: 2017-6-17 14:18
  没办法,gong,jian,fa里都是一群流氓。习惯了用流氓思维想问题,法律应该是帮助社会道德提升的,到了他们这,却变成了,压制道德的工具。现在社会人情冷漠,人人自危,几乎都是他们的功劳。他们告诉我们,挨打要站好,还要摆出一个好姿势让打你的人舒服的打,不然打你的人受伤了,你还要赔偿人家,多不好。
  
作者: 心上刺青    时间: 2017-6-17 14:18
  实际上是不是彭宇撞的,和徐老太是不是在讹人,这种事情,在社会上,这么多人,道德水平价值观生活环境各不相同,所以有什么人都很正常,不可能杜绝。公众不满的地方,主要是集中在那位法官的判决言辞,事后官方的那种推波助澜不抓主题的狡辩,徐老太儿子是否有干扰案件这些地方。总体说,彭宇和徐老太不管谁错,都属于个人问题的小恶,法院、法官和后续官方的一些解释,才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真正大恶!
  
作者: 远哥    时间: 2017-6-17 14:18
  反正现在看见老头老太太绕着走,离他们远点,摔了我也不敢扶,最多打个120,表示扶不起
  
作者: 吴浩少    时间: 2017-6-17 14:19
  最高人民法院的表白很尴尬,楼主举出了诸多法院依据的证据漏洞百出,加上为了此事多次对一个小孩子展开询问,啥事都能成了事实。就看此案出了后,还有一个宝马车案,一下两个年轻的生命就没有了,居然找个顶缸的,就是这样,不能不说彭宇案也是荒唐的
作者: 向问天    时间: 2017-6-17 14:19
  法院渎职
  
作者: 笨笨123    时间: 2017-6-17 14:19
  
  明明撞了人,却反咬人一口,、不仅让受害者雪山加霜,而且造成了极坏的社会效果。彭宇这个人渣垃圾确实法律上要严惩,道德上要严厉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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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有证据显示碰撞时的场景?为什么我认为是徐老太撞了彭宇了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6-17 14:19
  牛鬼蛇神们又出来了!
  
作者: 不跟随    时间: 2017-6-17 14:20
  倒了人心,这个事情一直这样含糊下去,类似的案件都这样和稀泥,相信只会把我们逼到更不好的环境中,选择冷漠也承担着冷漠带来的后果。
  
作者: qpwoei    时间: 2017-6-17 14:20
  彭宇案的后果太惨痛了,老人跌倒无人扶,老人讹诈,已经频繁发生。危害最大的是自己的长辈如果跌倒无人帮助,这会导致很多老人致残致死,彭宇案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法官该杀,应该被灭族。
  
作者: 梦思    时间: 2017-6-17 14:20
  最高法院也出这种脑残言论?庭审时拿出了丢失的笔录照片?这句话咋信息量这么大呢?公安机关的笔录,是重要的第一手证据,竟然丢了……我擦,是协警们上厕所用掉了吗?有谁会去偷那几张纸呢?然后原告方竟然拿出了照片,意思就是在丢失之前拍的呗,那么问题来了,谁拍的?为何要拍照?如果是外部人员拍的,警察就涉嫌渎职,如果是警察拍的,那警察就涉嫌徇私枉法——最重要的是,不管是谁拍的,这张照片本身就是违法的,属于非法证据,而非法证据是没有证明效力的。最高法竟然还说这属于优势证据……真搞笑啊
  
作者: 浩丨仔    时间: 2017-6-17 14:20
  好!(虽然结尾夹了私货)……
  
作者: 那是妒忌。    时间: 2017-6-17 14:21
  十年了,高法一点进步都没有。这个案子的关键根本不是彭宇有没有撞徐老太,而是当时当时证据不足时那个SB法官如何判案的。他那个SB逻辑至今还深刻影响着社会,而十年来法院一点都没有感觉到吗?
作者: 584750205    时间: 2017-6-17 14:21
  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
  你们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这些名言,高度相似呀,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记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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