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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明朝,平民怎么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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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萧盛
时间:
2017-7-28 15:43
标题:
明朝,平民怎么穿?
明朝法定的服饰制度,将社会上不同阶级、阶层的人分为三六九等,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贵贱有别,望而知之”的社会生活模式。明代贵州的庶民百姓,当然概莫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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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功名而未入仕的生员、贡监生与举人等“士人”之辈,平时大都穿蓝袍,四周镶有黑边,这种袍服俗称直裰(或直身),明代有民谣云:“二可怪,两只衣袖如布袋”,指的就是此衣。戴四带巾,后来改为四方平定巾。一些中小地主与赋闲官僚也戴方巾。后来将蓝衣改为青袍,或杂色盘领衣(但不许用黄色)。此后便制定了士子巾服之式:头戴软巾,腰系垂带,身着襕衫。襕衫用玉色绢布制作,圆领,宽袖,皂色缘,皂色绦。洪武末年,允许生员戴遮阳帽作为长途遮阳之用。生员贡举入国子监肄业,服色不变。一旦廷试中式后,从传胪之日起,就可以按“甲”的不同更换相应的冠服。
明初重农抑商,对商贾服饰有明文规定。如农民可以穿绸、纱、绢、布,商贾只许穿绢布,不准穿绸、纱。但农民之家如有一人为商贾,则全家也不许穿着绸、纱。还专门规定“乡村农夫许戴斗笠、蒲笠,出入市并不禁”,而不从事农业的市井小民则不在允许之列。到正德年间,还禁止商贾穿着貂裘之服。这种规制,是明廷“于此亦寓重本抑末之意”。就法令表面看,明代农民地位高于商贾,但事实上,当时贵州绝大多数农民只能着麻棉布衣,甚至衣不蔽体,哪里穿得起绸、纱、绢?而商人远比农民富裕,富商巨贾照样是绫罗绸缎,满身细软。
对奴仆婢女的服饰也有规定。如婢女或使女穿绢布狭领长袄,长裙,绾高顶髻;小的婢女或使女穿长袖短衣,长裙,绾双髻。优伶的社会地位更为低下卑贱,其服色要低庶民百姓一等。如乐工是戴青色卍字巾,系红、绿二色帛带;乐妓是戴明角冠,穿皂色褙子。官妓之夫只准戴有污辱含义的“碧绿之巾裹头”,腰系红褡膊,足蹬带毛猪皮靴;娼女只准戴皂色冠,穿皂色褙子,出入不许穿华丽衣服。
古人的衣服,上下一体,上为衣,下为裳;直到明代中期,才出现分为上下两截的衣与裳。明代贵州的庶民男子,平时穿杂色盘领衣,外衣之内束裙。按照朝廷规制,男女的衣服不许用黄色,也不得私用金绣、锦绮、纻丝、绫罗,只许用绸、绢、素纱。市井富民虽也穿纱绸绫罗,但颜色只能用青、黑,禁止用大红、鸦青及黄色,不能用金绣等;衣料上不能带有日月、龙风、狮子、麒麟、犀、象等尊贵吉祥图案。庶民衣服的宽窄也有明确标准:“衣长去地五寸,袖长过手六寸,袖桩广一尺,袖口宽五寸”。百姓不准着官服色,可在领上用白绫布绢衬之,以区别于仆隶。在衙门供职的皂隶杂役,身穿黑色(后改为淡青色)盘领布衫,戴黑色布帛圆顶巾,左右各垂一束黑色流苏,或插一根鸟羽作为装饰;腰间束红布织带。捕快则头戴小帽,身穿青衣,外罩一件红布背甲,腰束青丝织带。
男子的服制中,有的承袭了前朝旧制,比如有一种襴衫青衣小帽,是前朝获罪充军的犯官及舆皂的服饰,到明代反而成了官员百姓日常居家的服饰。有的是明代新创的,如巾帽的样式,除旧有的巾帽、笠帽、综帽等,还新创了如乌纱帽、忠靖冠、四方平定巾、网巾、六合一统帽等数十种流行样式。“乌纱帽”因是百官“办公”时必戴,便成为官位的象征,至今民间仍然沿用为“官位”的同义语。“四方平定巾”是一种方桶状黑漆纱方帽,戴这种巾帽时,服装可以随便穿着,所以很流行。还有一种由六片黑色绒、缎合成的半球形小帽,顶缀帽珠,称为“六合一统帽”,是官府定制,取六方统一大治之意。其实,它早先是执役厮卒人等所戴,因为脱戴方便,庶民百姓也喜戴。这种帽式后来演变为“瓜皮帽”、“小帽”,一直流行到民国末年。
明代人的鞋履也有等级规定。官员等人上朝时穿的“朝方靴”、“云头履”,百姓是不得穿用的。儒士、生员平日多穿元色双脸鞋。庶民之靴不得裁制花样,禁用金线装饰,禁穿锦绮镶鞋和靴,只能穿一种深口而有些屈曲的“腃靸”,或一种有统的皮制扎在行縢(即绑腿)外的鞋子。在农村,则常穿蒲草鞋,形如今天的草鞋,鞋上有耳襻多个,用麻绳紧扎于足。当然,有不少农民则常年赤足。
明代贵州卫所遍布,屯军曾达数十万之众。除实战用的盔甲外,军士们日常所穿,有战袄、战袍和战衣。军士的棉质袢袄有红、紫、青、黄四色之分,长齐膝,窄袖。到明末,兵勇们一般都穿大袖布衣,外著黄布背心,称为“号衣”。
崇祯末年,崇祯帝曾令其太子、王子易服为庶民百姓以避难,即:青布棉袄,紫花布袷衣,白布裤,蓝布裙,白布袜,青布鞋,戴皂布巾。可见这是明末最普遍的百姓常服。
贵州汉人妇女的服饰,一般为上衣右衽,下裳为裙,裙内加著膝裤,裤很少穿在外面。年轻妇女常在裙外加系一条短小的“腰裙”。裙的颜色尚浅淡,虽有纹饰,但并不明显;直至崇祯初,裙也多为素白,有的仅在裙幅下边一两寸处绣以花边,作为压脚。上衣的长短、下裙的比例、裙褶裙幅的多少,变化无定。女服样式主要有衫、袄、霞帔、褙子、比甲、裙等。妇女服饰的等级规制也很严格。士庶妇女只能用紫、绿、桃红等浅淡的颜色,不许用金绣,不许用真红(大红)、鸦青、黄色;礼服只能是紫色粗布,称为“絁”;带用蓝绢布。宋代已有的“褙子”,到明代很流行。合领、对襟、大袖的“褙子”是贵族妇女的礼服;直领、对襟、小袖的“褙子”是庶民百姓妇女的便服。前朝流行过的“比甲”,是一种对襟长马甲,盘领或交领,无袖或短袖,长至臀或膝,甚至离地仅三寸,年轻妇女很喜欢穿着,一般穿在大袖衫、袄之外,下着裙。近世的“马甲”,就是在此基础上演进而成。士庶之妻,首饰不许用金玉、珠翠,只准用银或银镀金,耳环用金珠,钏、镯用银。在明代盛行的额帕(头箍),不论老幼、贵贱皆可使用,最初用棕丝结成网状,罩住头发;后来演变成纱头箍和熟罗头箍;初时较宽大,后来变得窄小,最后只是一条窄边,系扎在眉额之上,成为装饰品。这种风尚一直延续至民国。妇女的发髻,明初基本还是宋元时的式样,变化不大。嘉靖以后,变化较多,多是将发髻梳成扁圆形状;以后名目越来越多,式样由扁圆趋于长圆。
妇女缠足到明代已成为民间普遍风尚。穿的缠足鞋“弓鞋”(又称“绣鞋”),一般为木质高底,有平跟和坡跟两种。老年妇女则多穿平底鞋。此外,民间妇女也有穿“歧头履”(亦称“分梢履”),这种鞋的履头向上翘起三寸,呈两歧头钩状,中间凹陷。这种女鞋的样式,与今天贵州安顺一带明屯军后裔“屯堡人”妇女所穿的“单钩凤头鞋”,或有一点相似之处。
不过,对照上述种种规制细节,今有人称屯堡妇女至今仍保持着明代“凤阳汉装”的“显著特点”,恐有不察规制、不辨细微、言过其实之嫌吧?
作者:
思思baby
时间:
2017-8-28 12:23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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