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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网络文学就是网络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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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8-11-14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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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网络文学就是网络文学”
去年我在鲁迅文学院网络作家班一次课上提出几个问题:网络文学区别于未有网络文学之前怎样的文学传统?是纸媒文学吗?用传统的文学惯例和尺度能不能回答和解决网络文学的所有问题?或者换一种说法,网络文学是新文学,还是旧文学?在网络文学从业者和各级政府部门希望网络文学迅速变现的产业化背景下,现在回过头来看这些问题,怎样才能不被资本逻辑裹挟?
如果仅仅把网络文学理解成从写作和纸上发表转换网上写作和传播的媒介变化,显然没有充分认识到“网络”对文学所带来的革命性变化。这种变化不只是变换了发表和传播的媒介,而是一种只可能在网络环境下发生的,和此前写作完全不同的文学书写。
可以首先就文本谈文本在传统的文学框架里就网络文学所提供的文本做分析,我们大致可以按“审美递减”,对当今的网络文学做一个粗略的排序:小说、复杂的故事、爽文,以及为影视剧、网游、动漫等产品定制的故事脚本。小说和故事不同应该是一个基本的文学常识,以经典的“小说”标准来衡量网络文学,这部分作家和作品是很少的。至于后三者,除非我们拓展文学的边界,传统的文学研究基本上不把它们作为文学来对待的,但它们在今天的网络文学中却占据了最大的份额,恰恰也是资本最聚集活跃的部分,网络文学热基本也是由此产生。因此,如果不拓展文学边界,这三者至多是一种泛文学的网络写作。
网络文学不只是一个文学问题,更不只是一个文本问题。
应该说,在网络没有出现之前,文学的发表和传播媒介已经经历数次变化,但从龟甲兽骨到竹简到绢、纸等等,其文学环境、文学思维和文学的各种关系方式基本上变化不大,现代印刷技术和报刊出版制度支持的现代文学,一定意义上也只是扩大了文学参与人口的规模,而正是此前未有的网络环境、网络思维和关系方式等形成了网络文学生产和传播的“交际”场域。作者和读者的同时“到场”和“在场”共同创作的交际性应该是网络文学的最大特征。
基于交际场域的文学活动,网络文学当然不可能是我们原来说的那种私人的冥想的文学。它的不同体现在从较低层次的即时性的阅读、点赞、评论和打赏,到充分发育成熟的论坛、贴吧以及有着自身动员机制的线下活动等等“粉丝文化”属性所构成新的“作者—读者”关系方式。这种“作者—读者”的新型关系方式突破了传统相对封闭的文学生产和消费。“在网络写作”也正是在这种关系方式中展开,自然也会形成与之配套的“交际性”网络思维、写作生活以及文体修辞语言等等。质言之,网络文学是现阶段中国的大众流行文化,尤其是青年文化的一部分。因此,解释网络文学,应该在将其视作比“文本”比“文学”更大的“文化”。
作为一种大众流行文化样态,即使网络文学的某些部分还具有传统意义上文学的特征,甚至我们用传统文学的释读方式也可能解决网络文学的部分,比如网络小说部分的评价问题,但这不意味着网络文学可以被统统收编到传统文学,比如我们仍然可以用传统的文本细读和经典化的方式使得一些网络文学大神的文学地位得到确认,但和海量的网络文学相比,这种微小体量的“一粟”式的确认多大可能反映了网络文学的“沧海”颇值得质疑。因为,一个基本的事实,经由文本细读不断累积审美经验,最后对某一个时代文学做出一个整体性的价值判断,是建立在可以获得充分和典型样本基础之上的。不说文学生产的产能和产量维持在较低水平的古典时代,即使现代,文学的规模生产成为可能,严格的审美准入制度以及汰选机制仍然可以保障审美判断是针对“全体”文学做出的。但网络文学依靠一个个单独的批评家和文学研究者几乎不能实现充分的文本细读。所以,今天,当我们在谈论网络文学的时候,需要思考我们的判断在多大程度上是面对网络文学的“全体”?既然是全体,就应该是包含了小说、故事、爽文,以及影视剧、网游、动漫等产品定制的故事脚本的全体。除了有强烈个人审美风格的网络小说,网络故事、爽文,以及影视剧、网游、动漫等产品定制的故事脚本,其类型性和模式化,是不是可以设想借助统计学和同样进步着的数据处理技术来覆盖网络文学的大样本,甚至是全体?
可以这样说,今天中国的网络文学研究几乎沿袭着传统人文领域的研究范式,但网络文学的现实决定了网络文学研究必须有文化产业、大众文化心理、统计学、传播学、田野调查和数据技术等等的参与和支援。
表面看,我们现在说起网络文学,好像是“大神”辈出的时代。而考察网络文学的文学成色,也是以“大神”作为最高指标。问题是,如果仅仅将这些“大神”和既有文学传统进行比较,有多少研究令人信服地指出了“大神”们如何反叛文学陈规,拓展文学疆域和可能性?“大神”之大是怎样参照出的大?往往“大神”们的文学成色和文学进步只是和网络文学自身海量的粗鄙不堪的文字产品做比较,所谓矮子里选将军而已。
但如果考虑到网络文学对动漫、网游和影视等等的激活能力,以及对文学相关产业的推动,结论可能就不是这样的了。简单地说,网络文学也是一种经济活动,有点类似我们今天常常说的“文创”买卖。如果有区别,可能就是规模上的小作坊和大工业。因为资本和政策的共同作用,网络文学聚焦到文艺经济的产业幻觉。文学如何做到不是简单地给产业背书,那研究网络文学对当代文学的意义就应该重点放在捕捉那些细碎的弥散在经济活动中的文学性,不只是作为产业的动能,而且是可以激活文学自身创造的潜能。
确实,拘泥以语言为中心的“文学性”,网络文学也许不可能和此前的人类文学积累同日而语,但网络文学的文学性可能是以语言所结构的文本为起点的文学弥散和增殖。所以,说“网络文学就是网络文学”并没有轻视网络文学价值的意思,恰恰是要改变以语言所结构的文学文本作为网络文学审美总和的“文本崇拜”,转而关注到网络文学文本衍生的“文学周边”,充分尊重网络文学的基本属性。
而且,放在网络文学二十多年的历史来看,要意识到,和现代文学一样,网络文学一开始并不是如此泛文学的网络写作,它的审美价值可以自足地收缩在文本自身——专注文本,而不是专注文本的衍生物。说到这里,现在,可以回答一开始的问题:当下有着丰富“周边”的网络文学区别的是肇始于19世纪末的“新文学”或者“现代文学”传统,就像“新文学”“现代文学”区别的是更早的“古典文学”传统。在网络和网络文学出现之前,新文学或者现代文学已经形成了秩序化的审美规范、评价机制、生产和传播方式等,这些借助与之配套的文学制度,使得现代文学合法化,进而,在微调中延续自己的文学传统。现代文学迄今一百年,其中也有曲折婉转,但这些曲折婉转并没有改变“现代文学是现代文学“的基本事实。在网络出现之前,现代文学一枝独大,甚至在网络文学的草创阶段,网络文学也是另一种“现代文学”的变种。
网络文学其实一开始没有预想到现在这样的结果。网络文学是在打赏机制和赢利模式出现之后改写了它的历史逻辑,同时也改变了叙事文学的叙事逻辑。至少在2004年之前网络文学思维还是现代文学思维,这个阶段的所谓“网络文学”,其实是对现代文学传统的修补和改造,比如像《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悟空传》,像安妮宝贝的“短制”,像韩寒的“杂的文”等。同样,网络文学的赢利方式基本上还是线下纸质书的出版。几乎是同时,尤其是此后的IP时代,一些有影响力的网络作品从纸质书扩张到网游、影视、动漫。随之变化的,网络文学的“文学性”也发生了漂移和拓殖。举个极端的例子,《诛仙》和《飘邈之旅》在2003年基本还是现代文学,但其后当它们的游戏相继被开发出来,《诛仙》和《飘邈之旅》的更为复杂的衍生文学性随之凸显出来。如果《诛仙》和《飘邈之旅》中表现得还不明显,网络文学到了影视剧、网游、动漫等产品定制的故事脚本阶段,影视剧、网游、动漫等产品定制的故事脚本,其文学性往往是寄生的。现代文学,以及网络小说,甚至包括故事和爽文也会有衍生品,但它们和衍生品之间的关系不是像网络文学的故事脚本这样深度捆绑、共荣共损的复合和一体,文本的文学意义可以自足存在的。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网络写作的赢利模式成熟后,类似沧月、南派三叔、梦入神机、天下霸唱、猫腻、月关、骁骑校、烽火戏诸侯等的网络小说(“文青文”)依然和现代文学有很深的近缘关系,他们的经典性也可以在现代文学传统谱系上被识别和确认。而蝴蝶蓝、骷髅精灵、无罪、天蚕土豆等的“网游脚本”,如果还要谈经典性,那必须是“网游”加“脚本”的综合。这种“复合性”文本应该是网络文学独特性很重要的一个方面。缘此,属于网络文学的新经典自然不应该只是在网络小说中产生,故事、爽文,以及影视剧、网游、动漫等产品的故事脚本等都应该有各自的经典,而不是以文学的审美尺度把整个网络写作一锅烩地乱炖。
还应当看到,网络普及带来了一个必然也是自然的结果,就是现代文学难以兑现的文学准入门槛的降低和“全民写作”的可能,而且读者也随之被细分。“全民写作”时代对既有文学惯例偏离,创造和发明“新文学”只是写作动力之一种,在网络文学的汪洋大海里,这种文学创造和创造文学的成果是很容易被掩埋的。而当盈利成为可能之后,写作的文学诉求越来越稀薄,越来越不重要,“文学”只有在可能获得更多资本支持和读者拥趸的时刻才会被想起来被重视。简单地说,任何时代的文学都是各种力量角力的结果。我并不否认,现代文学也是审美逻辑、政治逻辑、资本逻辑和读者逻辑等等的共同结果,但从现代文学到网络文学,审美逻辑显然不再是控制的力量,玛丽苏、金手指、爽点、组CP等叙事逻辑的选择是游戏和快感机制支撑的互联网商业赢利模式。如果说,我们不是只专注于网络文学中份额很小的接近现代文学的网络小说部分,应该承认网络文学最大的份额是以资本和读者为中心的故事、爽文,以及影视剧、网游、动漫等产品的故事脚本等写作,所谓的网络文学就是网络文学,某种程度上正是这种意义上。从现代文学以作者、文本和专业读者为中心到网络文学以资本和普通读者为中心去谈网络文学的独特性,去谈网络文学的评价系统也是尊重网络文学的现实。
网络文学二十年,从“网络文学是现代文学”到“网络文学就是网络文学”,资本是重要的推动力量。资本对于网络文学的改造,包括对网络文学的命名使之差异性于现代文学。最值得注意的是读者的地位发生变化,现代文学是以作家、编辑和专业读者为中心的“寡头”式文学,而网络文学之所以是网络文学,在于普通读者左右着整个网络文学活动。在交际的场域下,读者有可能被相对平等地看待。资本的介入决定了它必须听得见普通读者的声音,而不是无视普通读者。统计学和大数据技术的支持更是使得每一个无名者的意见通过不断累积数据统计产生最后的意义。因而,在网络文学无视读者趣味的写作几乎难以为继。这当然会带来作家对资本的依赖和对读者的迁就与顺从,以及与当下读者趣味匹配的故事、爽文,以及影视剧、网游、动漫等产品的故事脚本等的片面繁荣。
和这个问题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网络文学接续的是不是现代通俗文学传统?我的答案是否定的。熟悉现代文学史都应该清楚,如果确实存在所谓的高雅文学和通俗文学的雅俗之分,其实它们都属于大的现代文学。现在我们不能因为网络文学作家申明自己的草根性和大众性,网络批评家也作如斯观,就想当然以为网络文学就是被压抑的通俗文学能量被释放的报复性反弹。对此,我持怀疑态度。网络文学的草根性和大众性并没有一个精英和高雅的假想之敌。网络文学就是网络文学的全部,它不会去想精英和高雅的文学是什么,哪怕网络文学中具有创造性的部分——幻想文学。今天网络文学的“幻想”部分不只是补了现代文学传统的“幻想课”,而是基于当下的文学风向、资本走势和读者需求的结果。也因此,网络文学研究不能只向后看,而应该关注其当下性,哪怕这种属性是由资本和读者逻辑主导的,也一样可能是一种“新”。以此来观察幻想类的网络小说,无论是对中外幻想文学资源的整合,还是对世界的想象性建构,都能看到资本和普通读者的影子。对幻想类网络文学在创造本土幻想小说类型和建制庞大长篇小说结构等方面做出的贡献,可以稍微提一句,网络文学这两个方面的贡献应该对现代文学谱系上的当下汉语写作有启发意义,但事实上却被现代文学传统上的作家和他们的写作漠视着。
网络文学旺盛的类型创造和消耗能力在中国文学史上是空前的。某一个大神对某一个类型的创造,这一点网络文学和现代通俗文学并无二致,但网络文学的特征不只是个人风格的创造,而且是如何在资本推动下迅速地被复写和复制,以不断的审美衰减消耗个人风格。研究网络文学,不但要研究审美增殖,更要研究审美递减,而一定意义上,审美衰减可能恰恰是网络文学的特征。基于此,未来网络文学有没有可能重建和资本和读者的关系?我承认现阶段的网络文学的IP时代确实是顺从资本和读者的写作,但我期待沿着“网络文学就是网络文学“继续往下走,进入到“再造网络文学”阶段。
“再造网络文学”是从资本和读者为王的时代到大神为王的时代。大神为王不只是经济上的“要价”,而是大神对网络文学存有文学公益心,在和读者的交际中兑现网络文学的文学理想,影响读者,可以成为某种文学风气、风格和风骨的被效仿者,也可以为现代文学传统提供新的可能性。
需要强调的一点,对“网络文学就是网络文学”的判断,并不意味着网络文学最终取代现代文学,就像现代文学时代,“古典文学”依然以隐微的方式顽强地延续着自己的生命。就算网络文学如此强大,现代文学依然有存在空间和理由。而且从未来看,网络文学之后,肯定还有挑战网络文学的存在,至于是怎样一个存在,就像现代文学曾经无法预知网络文学一样,网络文学也无法预知未来的挑战者。但只要人类的写作实践能够持续,这种挑战早晚会来。来源:《文艺争鸣》 | 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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