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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强奸罪的要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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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nfeilunwen1 发表于 2017-3-13 14:5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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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

  广西的阮先生参加好朋友的婚礼,因为哥们的邀请,给哥们当上了伴郎,结婚那天,婚礼结束后,阮先生就留在了哥们的家里过夜。可是在半夜两点多钟的时候,新娘起来上厕所,从厕所出来后,迷迷糊糊的就来到了阮先生所住的房间,爬上了阮先生的床。

  面对这突发状况,阮先生也是有点蒙了,新娘上床后,把阮先生当成了自己的丈夫,开始抚摸,阮先生没能控制住自己,就和新娘发生了关系。第二天醒来后,新娘黄女士就报警了,可是法院判定阮先生是无罪的。

  虽说是睡得迷迷糊糊的新娘主动进到他的房间的,但阮先生应明知爬到自己床上的不是自己的女朋友,自己不可以有逾越身份之举,但他并没有离开,反而与新娘发生了关系,虽然法院判令阮先生并非强奸,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在道德上,他也是要受到谴责的,毕竟朋友妻不可欺吗,以后他还有什么颜面去面对自己的朋友呢,而作为黄女士的丈夫,自己的妻子发生这样的事,也不知道两个人以后还能不能继续生活下去。

  【律师在线咨询133-8149-3705评析】

  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强奸的处罚:

  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实施强奸犯罪的,是共同犯罪,应当按照她在强奸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定为教唆犯或从犯,依照刑法有关条款论处。

  强奸幼女定罪: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奸淫因智力残疾或者精神残疾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残疾人,以强奸论,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强奸罪的加重情节:

  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②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

  ③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注意:A这里是妇女不是幼女;B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C这里的当众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D当众不一定是用眼睛看)

  ④二人以上轮奸的;(注意:A这里的“二人”不是指共犯的特殊形式,因此一个17岁的男子和一个13的男孩轮奸妇女的,17岁的男子要承担二人以上轮奸的责任; B 轮奸未遂的定罪适用普通构成、量刑适用加重构成未遂)

  ⑤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注意: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过失,但必须强奸行为和加重结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关系,因此强奸致人自杀的属于酌定情节,而不是这里的法定加重结果。)

  一、利用残疾人的残疾,侵犯其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二、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量刑

  强奸罪,是一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传统犯罪,在中国刑事法律中占据重要地位。在司法实践中表现出多样性的特点,出现了诸如婚内强迫性行为、女性强迫男性性行为等诸多新情况,因此,有必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强奸罪。本网站为您提供参考: 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恶劣的;强奸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的;2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从重处罚。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标签: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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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很懒,没有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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