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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推广人涉嫌抄袭他人作品 阅读推广将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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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手发布官方 手机认证 发表于 2020-3-30 16:2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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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资深的儿童阅读推广人,涉嫌抄袭他人作品,这究竟伤害的是出版业、还是阅读推广界?

胡红梅,深圳市龙岗区如意小学原副校长,是资深的“儿童阅读推广人”,她曾获得深圳市“十大全民阅读推广人”、“阅读改变中国”2016年度十大点灯人等荣誉称号。但在2020年全民抗疫之时,她却因抄袭事件跌落阅读推广界的“神坛”。

抄袭作品 事涉多家机构作品

今年2月,山东淄博一名小学语文老师王爱玲在其个人微信公众号上发文,直指胡红梅涉嫌抄袭自己和他人出版的书籍内容。后经新闻媒体对比查证的相关报道,胡红梅2015年出版的《儿童阅读的导读智慧:学习单设计实例》(东北大学出版社)中,目录、正文与台湾作家林玫伶2008年出版的《假如要有学习单》(台湾幼狮文化事业公司)中的内容完全一致;王爱玲所著的《小学中高年级共读共写指导书》(江西高校出版社2016年出版)与胡红梅阅读学习单对比,台湾出版的《绘本有意思——幸福共读法宝》(总策划黄秋芳,梁书玮著)与胡红梅工作室公众号文章对比,都发现有高度重合之处。

胡红梅因在其出版的书籍、儿童阅读工作室微信公众号的推文、主编的校本教材中等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被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责令其立即停止所有侵权行为,撤销其职务及荣誉称号,并调离教学岗位。

接力出版社2017年引进出版的《阅读力:知识读物的阅读策略》《阅读力:文学作品的阅读策略》《写作力:创意思考的写作策略》这套书中的精华就是学习单,直接被扫描下来放在“胡红梅老师儿童阅读工作室”微信公众号上当作自己的作品发布。对此,接力出版社已于3月1日发表声明,声明表示:“少儿·阅读写作策略丛书”包含《阅读力:知识读物的阅读策略》《阅读力:文学作品的阅读策略》《写作力:创意思考的写作策略》三册,由加拿大资深教师阿德丽安·吉尔创作。加拿大Pembroke Publishers授权接力出版社在中国大陆地区出版发行该丛书中文简体字版。该丛书由接力出版社和新阅读研究所携手运作,由朱永新、王林担任主编,由岳坤、陈中美、王威、钱飏翻译。接力出版社拥有上述图书的中国大陆地区中文简体字版权。

另据媒体报道,台湾幼狮文化事业公司也已公开声明,表示将持续追究此事,并已将律师函分别寄给东北大学出版社和胡红梅。

侵权行为 涉及侵犯多项权利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四项人身权利,以及复制权、发行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汇编权等财产权利。胡红梅的抄袭行为,无疑侵犯了相关著作权人的多项权利。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李伟雄律师认为:“如果胡红梅抄袭他人作品的情况属实,侵害了著作权人所享有的包括署名权、出版权(复制权+发行权)在内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则依法可能承担民事责任等法律责任。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此外,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胡红梅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他人作品,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需要指出的是著作权也有合理使用,如“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向其支付报酬。但胡红梅老师平时的阅读推广课没有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超出合理使用的范围,并且将他人作品出版发行,涉嫌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胡红梅事件除了涉及法律问题外,也涉及到了道德层面,台湾作家林玫伶3月16日通过“绘本大家”微信公众号回应此事。林玫伶说:“创作不是生产在线的装配, 您抄袭我整本书,抄自序、抄目录……唯一没抄的,就是原来的书名和作者。我好奇的是,连三岁小儿皆曰不可的事,您决定的时候究竟在想什么?”

阅读推广 应坚持公益的方向

一个主打阅读的微信公众号“多喜阅”将胡红梅2019年发表在第11期《教育家》杂志上的一篇名为《阅读,让每一间教室透出智慧之光》的文章进行了对比分析,发现多处涉嫌抄袭拼凑他人作品,其中包括深圳著名阅读推广人袁晓峰的文章片段。

袁晓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听到儿童阅读推广人胡红梅抄袭事件后,她心痛了一夜,这已经不单单是版权问题,而是一个道德的问题,老师都会教育孩子从小不能抄袭作业、考试作弊,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阅读推广人更不能这么做。她还说:“今后阅读推广还是应该坚守初心,回到公益的方向上来。这一事件的发生也是近年来某些商业机构将儿童阅读推广过度商业化的恶果,因为要追名逐利,就无限膨胀。此前我也遇到过这样的组织,但因其与我的理念相悖,就此打住。我们当初(注:2004年)做阅读推广是很纯粹的,阅读推广课如何上也是一点一点地摸索。”

同为阅读推广人的王林博士也撰文表示,她“伤害了儿童阅读推广界”。王林在其文中指出:“我发现这个领域(注:指儿童阅读推广领域)变味了,越来越商业化,越来越圈子化,越来越忽悠化。这次,你的抄袭加剧了别人对这个领域的污名化,甚至坐实了别人的猜测。我作为这个领域的‘老人’,也觉得失望、痛心——美好的出发点,已经被‘胡红梅们’玩坏了。这个领域里还有一些商业机构,如果取之有道,无可厚非,但如果也靠抄袭、剽窃,不专心研发自己的课程,总有一天会被市场唾弃。”

截至记者发稿时,“胡红梅老师儿童阅读工作室”微信公众号已经搜索不到,当事人胡红梅未接受记者采访。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 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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