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广电总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意见稿第23条指出,相关机构应设立未成年人专门频率频道、未成年人专门时段等,防止出现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的内容。
虽然这些制度还未完全成型,但分级倾向较为明显。至于游戏,可以参照国外的分级制度,例如美国、加拿大的ESRB分级制度、日本的CERO分级制度、欧洲的PEGI分级制度、中国台湾省的数位娱乐分级制度等。
其实游戏分级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出现,当时任天堂和世嘉都有各自的审查限制制度,这是为了不让那些恐怖、暴露类型的游戏影响青少年。后来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了完整成熟的游戏分级制度,而中国想要在这方面有所进步,可以对此加以借鉴。
不管是从受众、内容创造者还是内容平台的角度来看,分级制度都是势在必行,并且会在未来成为大趋势。要更好地做到互联网内容分级,需要建立完善的、权威的监管体系,同时又要尊重互联网原有的开放性,不能矫枉过正。想要把握好尺度,把分级做得更好,需要不断调整,最终才可能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