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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网摆摊也要办证了,26万书贩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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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盛实名认证 手机认证 官方 发表于 2021-12-29 17:2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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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夫子旧书网也快完了……”

近日,微博上一条来源不明的截图引发了关于孔网前途未卜的集体恐慌。博主@素材Cooper 发布了一条孔网店铺的临时通知——小店收到孔网通知: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限期2022年3月1日上传。目前已尝试办理两证,无奈所售书籍均为国外二手旧书,无法提供货源资质,所以预计在明年2月底面临歇业关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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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Cooper 的微博粉丝数仅有8.5万人,这条微博几天内却被转发了1.3万次,在微博人文读书媒体圈子中激发了强烈反响,很多转发者都把这条消息解读为孔网即将面临整顿,更有人不假思索地联想到了“大资本对小资本的碾压”,仿佛资本已成为顺手拈来的“出气筒”。

孔夫子旧书网上的店铺有书摊、书店两种形态,此前个人闲置图书转卖只需开通书摊即可,只要上架图书不超过2000本就无需开通店铺,也无需办理营业执照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两证”)。

然而,11月15日孔夫子发布了《网站关于完善古旧书业经营模式、鼓励书友规范化经营的意见 (试行)》,要求“销售1949年10月1日后出版物的店铺,原则上要求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者与有出版物经营许可的卖家联合经营。”而对于年交易额超过3万元的店铺,则强制性必须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与有证卖家联合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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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新规”在微博发酵之前,已经在贴吧引起了店主们的一波热议,很多店主都声称收到了通知,永喜书屋则表示:“这个规定对于小商家无疑是灭顶之灾,官方态度是允许和有许可证大商家一起联合经营,这个管道不知道是不是有官方来提供。如果官方不提供让小商家自己想办法,无疑让这些的商家又被扒一层皮。现在这情势真的不好说,如果迟早要关店,我也不折腾了,找地方上班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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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其所说,在上述《意见》中,孔夫子给小商家提供的解决方案是“古旧书从业者联合起来,进行规模化经营”,“多个卖家可以使用同一执照组成一个联合性的企业,进行专业化分工。”

问题在于,官方几乎不可能提供商家之间的撮合,卖家之间联合经营也困难重重、问题多多。很多店主经营古旧书籍本就利润微薄,办证或挂靠的成本将把大量职业卖家赶出平台。

孔夫子网站显示,目前平台上有19606家书店,265950家书摊,而年交易额3万以上的书摊应该不在少数,甚至可以称之为平台的“基石”。也正是因为开通便捷,手续简单,书摊的规模才会远远大于书店,也使孔夫子成为互联网上最大的“在线书摊”,可以提供无所不有的9000多万种图书,即使在多抓鱼等新型模式的冲击之下依然保持用户的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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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书摊的门槛提高到和书店一样高,就如同街边摊贩也要办证租房一样,对于“书摊经济”的繁荣无疑将是致命一击。从这个角度来看,“孔夫子旧书网也快完了”恐怕也不全是危言耸听。

除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之外,货源资质也成为摆在二手书卖家之前的一道跨不过去的门槛。很多店主都反映书摊被暂停营业,除了需要提供“两证”,还需提供进货凭证,以及订单记录、物流记录、转账/发票记录等进货来源说明,审核期间资金冻结三个月,审核不通过将永久冻结。

有店主愤而质问道:我一个卖旧书的,让我提供出版社或者新华书店之类的进货凭证,我上哪儿去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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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微博截图中这家店所出售的国外二手旧书,货源资质则更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了。目前在孔夫子上有专门的外文原版专区,不知道售卖的店铺有多少能够提供货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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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5年前,网上流传消息称闲鱼等二手交易平台开始禁止二手书转卖,一定要卖的话需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不过,此后普通用户依然可以在闲鱼、转转等平台自行出售二手书,只不过在闲鱼卖书默认有同时上架5本,每月发布15本的限制。这些平台也活跃着大量的二手书卖家,意味着虽然风声一直很紧,但个人闲置图书的转卖似乎未受到过太多的限制。

直到今年4月,一位厦门的孔网店主因为“在没有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私自在孔夫子二手书网注册、开设网店,从事出版物发行”,被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罚款28万元。作为近年来全国首例二手图书买卖违法案。这张“罚单”也颠覆了人们对于网上“摆摊卖书”的美好想象——仅需上传一张身份证就可以开设“个人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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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店主的自述,之所以被处罚28万,是因为执法部门认定其在三年多时间里累计经营额人民币40499.60元,需处以7倍的罚款。如果按照孔网的“新规”,年均1万多元的交易额够不上必须办证的“门槛”。由此可见,孔网的规定是一回事,各地在执法的过程中如何判定似乎又是另一回事了。

“古旧书业的卖家一般是个人,业余临时周期性、小规模经营者,无法形成规模,经营成本较高,不便于规范和管理。”在《鼓励书友规范化经营的意见》中,孔夫子已经将旧书卖家的“困境”和盘道出,然而出于监管需求不得不为它们套上一重枷锁,同时未尝不是对它们的一种保护,尤其是在出现了7倍罚款的先例之后。

转自:公众号“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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