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灶户终因灶课繁重难堪、总催及盐商的中间盘剥,贫困破产,挈家逃亡。“灶丁逃亡数多,盐课消乏” ① 。以正统朝为例,正统元年,山东都转运盐使司所属各场,在逃灶户 3350 余户,逋负盐引 30560 余引 ② 。
正统八年, 山东石河场盐课司逃亡灶户 383 户, 遗下盐折布 1320 匹有余。高家港盐课司逃亡灶户 379 户,遗下盐课 3056 引有余 ③ 。正统十二年,山东信阳场盐课司灶户逃去 810 余户 ④ 。同年,山东新镇等场盐课司因灶户逃故数多,遗下盐课 22000 余引 ⑤ 。灶户逃亡,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明王朝的统治危机。
明中叶工商业有了很大发展,但是由于封建政府推行抑末趋本政策,实施里甲制、关津制和市籍制,人为地限制了工商规模的扩大。而更令城镇工商业困扰的一是铺行之役,一是关市之征。明中叶官府买办物料日多,光禄寺下铺行买办诸物,“不即关与物价。市廛小人,富少贫多,或典卖家资,或出息假贷,竭尽艰苦,方得完足。又经月未得价值,资本即使,无所经营,多致失所。” ⑥ 明中叶以后关市之征日渐增多,税率不断提高。店铺开张需要门摊税,驴骡车受雇装载物货,于京城九门或出或入,要征车马税。正德时又增设九门税。在交通要津设立钞关,征收船料、商税、条税、正税。正统七年,京都税、宣课司颁布的税钞则例明确规定,油房、粉房、机房、磨房、裁剪、绣作每季必须纳钞 36 贯,缎子铺则要交纳 120 贯,其他店铺,或按货物取息,或以工艺受值征税。官府的横征暴敛、穷极搜刮,使城镇工商业户负债贫困,被迫转徙他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