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郝景芳,我们来谈一下「画面感」。
为什么「要展示,不要叙述」?
约翰·加德纳,美国现代派作家,是著名作家雷蒙德·卡佛的老师。
美国小说家约翰·加德纳在创意写作的经典之作《成为小说家》中写道:
读一本极好的小说,只需要第一页的五个词,便能让我们忘记自己正在阅读纸上的文字,我们眼前开始浮现出一幕幕的画面……我们悄然入梦……这个梦是作家自己想象出来的,用语言描述出来的生动、连续的梦,其他人兴之所至时,可以翻开它把这个梦再做一遍。这个梦若要生动,那么作家的用词、节奏、修辞等就必须丰富和犀利,如果语言含糊不清、马马虎虎,就没有办法呈现作家想要展示的情节,那么梦就会变得让人摸不着头脑,无聊而烦人。
一个高明的故事讲述者不会直接写「她觉得难受」,而是会通过精确的动作、神情描写或是捕捉话语来表现角色极其细微的情感变化。一个人感受喜怒哀乐的方式有千百种,但抽象的形容词只有那么寥寥几个。
但是,在实际写作中,我们很多人都非常容易陷入一种叙述的模式。因为对大脑来说,只要简单的说一句「这个人很好」、「那里发生了一次暴乱」,会非常轻松,但是当我们设身处地的想到那次暴乱、以动作、画面展示一次暴乱的时候,难度就相当大了。
可是别忘了,读者是不会在没有真切感受的情况下相信作者讲述的故事的。当我们在写故事的时候,不能只是简单的讲一个故事,你要想我是在拍一部电影,我要让观众们听到、看到、感受到当时的情景。
过多的叙述让文本读起来像是情节梗概,而不是艺术作品。读这种作品往往让人感觉自己读的是一个故事提纲,故事里将要发生什么事,出现什么人物似乎尽在掌握之中,但是读者不可能感觉到:仿佛自己切身经历了故事里的场面,仿佛置身于人物的处境,和人物一起哭或者一起逃亡。这样的文本只会给人一种「干巴巴」的感觉,而不会使人神魂颠倒。
如何在故事中进行展示?
1. 善用调动读者感官的细节
我们来看一小段文字,选自托马斯•曼的《大骗子克鲁尔的自白》:
那是一个狭窄的房间,天花板很高,但货物从地板一直堆积到了天花板:一排排的火腿;白色、黄色、红色、黑色,各种颜色和各种形状的香肠,有肥的,也有瘦的,有的圆,有的长;一排排的蜜饯罐头;可可饮料和茶叶;闪闪发亮的透明玻璃瓶里装满了蜂蜜、橘子酱和其他果酱。
我站在那里着了迷,我极力聆听,呼吸着那令人愉悦的空气,闻着巧克力、熏鱼和松露巧克力糖的芳香。四周一片寂静,我大声喊道:「你好!」我至今仍记得,当时我紧张的、语调怪异的呼喊消失在了寂静之中。
没有人回应我。我的口水如泉涌一般。我轻快地向前迈了一步,走到一张摆满了东西的桌子旁。我迅速地将手伸进一个缸中,发现里面装满了巧克力奶油,我抓了一把,将其放入我的外衣口袋里,然后走到门口,下一秒我已经安全地来到了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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